《烟花散尽》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烟花散尽- 第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车头,一轰油门,“轰”地上了公路,顷刻就消失在她的视线里。   。。

第四章 烈火灯蛾
秋天的夕阳总是令人产生不胜唏嘘之感,苍茫暮霭中,一群归鸦从低低的林梢之上越过。路引站在园区东面那片茂密的芦苇地里,听得浅浅的小河水声潺潺,看着颜色枯黄的马尾草在芦苇丛中拼命地拨开云雾见青天。暮色渐浓的天际,一只白鹰正在孤独地飞翔,慢慢地往远远的天边飞去,他想起贾岛《忆江上吴处士》里那句“秋风吹渭水,落叶满长安”,任由年华渐逝的悲哀与青春渐老的无奈在心里交织缠结。天色一暗,秋风蓦然间从西北方向吹来,正宜暗自伤神。

  路引所站之处,对于从公司大门经过的人和车一目了然,手表的指针快指向七点了,萧记者说好了六点之前会把翻译好的公司简介送过来的,等了将近一个小时仍不见人,他心里不禁暗暗着急。

  那辆4路公共汽车终于在公司门前“呀”地停了下来。暮色苍茫中,一个飘忽的身影正向这边走来,路引心头一震,这不正是六年来自己朝思暮想的叶小曼吗?

  萧潇径直朝路引这边走来,看见路引长身玉立,站在萧瑟的芦苇丛边,眼神似梦迷离,她扬了扬手中的文件夹,说:“路助理,不好意思,报社有点事,我来迟了,让您久等了。”说完抬头,发觉路引正满脸柔情地望着自己,嘴角抽动,欲言又止,赶紧低下头来,不敢再与他对望。

  路引从藏满了心事的遐想中回过神来,发觉身前之人是萧潇,不是叶小曼,十分失望。

  “路助理,您生我的气了吗?您听我说,我不是故意的,是这样的,那篇稿子,我们的主编又提了一些意见,我按照他的意思又修改了一下,打印好了带过来给您看,所以耽误了一点时间。哦,您要我翻译的资料我也全部弄好了,我带了打印稿和优盘过来。”

  路引从方才的失态中恢复过来,讪讪地点了下头,“麻烦你了,要你跑那么远的路过来。你跟我去一下办公室吧,我把资料交给刘主任,她们正等着拿去印刷厂排版印刷呢。”萧潇跟在他身后,心潮起伏。她一直以为,像路引这样年轻有为的企业高管,都是那种一心扑在事业上的拼命三郎,工作中是绝对不会流露个人感情的,但今天,他看起来心事重重。

  路引交待了办公室的人连夜去印制宣传彩页,看过了萧潇修改过的稿件,示意嘉许地对她笑了笑。他注意到她今天穿了身职业装,上身一件湖水蓝的衬衣,配一条深蓝色的笔挺的长裤,颇有现代都市女白领成熟干练的风韵。

  “萧记者,你吃饭了吗,我们去吃个便饭吧。”

  萧潇想起路引刚才那温柔的眼神,心中栗六,一时间颇为踌躇。当她抬起头,碰到路引的眼神时,竟不由自主地说:“好啊。”但随即觉得不妥,说,“应该我请您才对,麻烦了您这么多次,再说您已经请我吃过两次了。”

  路引笑了一下,不置可否地说:“那走吧,再迟就看不到路了。”

  萧潇跨上了路引的摩托车,把那个装着随身物品的白色亚麻小包放在两人之间。尽管车开得很慢,由于郊区的小路有点颠簸,她下意识地抓住了他的衣摆。他的衬衣本来是扎在皮带里的,被她这么一拽,就被扯了出来。经过弯道时,惯性使然,她大半个身子都挨在他后背上,为了能让自己坐稳,她低头躲在他身后紧紧地抓住他的衣襟,车身的晃动使得她冰凉的手指触到了他光滑的斜腹肌。他微微打了个颤,一股暖流像条软软的鳗鱼爬上了他的心头。

  来到海边一个西餐厅的楼下,萧潇下了车,看见路引凌乱的衬衣,前面仍扎在裤子里,后半部分露在裤子外面,如同穿了件小号的燕尾服,她红着脸说:“我们吃什么呢?”

  路引朝“月光海岸”西餐厅的招牌望了望,“可来过这里?”

  萧潇摇了摇头,还没有完全从刚才的尴尬中摆脱出来。

  月光海岸餐厅位于大厦的顶层十三楼,巨大的落地玻璃外面,是华灯初上的繁华街市,月亮躲在云层背后犹抱琵琶半遮面,夜色似披了层薄纱般朦胧娇美。室内的灯光柔和昏暗,环绕声道的喇叭里,正放着哥哥的《由零开始》。这些年来,这首老歌在外面已经不常常能够听见了,哥哥的声音低沉温柔,正如此刻路引望着萧潇的眼神。

  “萧记者,没有征求你的意见,就把你带到这里来了,吃这种东西,习惯吗?”

  “我们做记者这一行的,哪里挑得了这么多,整天东奔西跑的,什么东西都得吃,像个杂食动物一样。忙起来的时候,经常是三餐当一餐的,像只骆驼,要学会把今后几顿饭的食量在一顿里吃完,饿了的时候再把储存起来的能量释放出来。有点吃的就不错了,哪里还有那么高的要求。”

  路引淡淡地微笑,为自己和萧潇各点了一份牛扒、一份意大利通心粉、一盘水果色拉,还为她点了一杯鲜榨果汁。他只喝这里免费提供的柠檬水。这是很好的开胃水,只可惜,不是忘情水。

  “今天几号?”

  “十月十五号。”

  六年前的十月十五日,是叶小曼离开路引的日子,六年过去了,叶小曼音信全无。这六年来,在巨细靡遗的记忆中,路引无时不沉浸在失去叶小曼的痛苦和由于自己的疏忽而给叶小曼和挚友所造成的巨大伤害的自责当中。他一度希望通过拼命工作来使自己淡忘那些摧肝裂脾的往事,可是,这个伤口不但没有愈合,反而随着年月的推移在不断地溃烂。

  萧潇的口才很好,不愧是从事新闻工作的。从她嘴里,路引得知她是重庆人,在重庆上学,毕业后来到云海工作,少有的一帆风顺。

  “路助理,有时候,我觉得您这个人挺神秘的。”

  路引笑笑,“我有什么神秘了?”

  “说不出来,就是一种感觉。对了,您是哪里人?”

  “我在湖南一个叫罗坪的山区里长大,农村里的一个小地方。”

  “湖南是个好地方啊,山清水秀的。您来云海多长时间了?”

  “六年了,整整六年,时间过得真快啊。”

  “您一直都在金玉公司工作吗?”

  “刚来的那两年做过一些别的事,跑业务、卖矿泉水、发传单,自己在外面承包装修工程,什么都干过。”

  “啊,原来你做过这么多的事情啊,经历挺丰富的,看来人家说的一点都没错,每个成功的人背后都有许多不为人知的艰辛。”

  “我只不过是个打工仔,哪里算得上成功了?像我们公司的葛总,我们老板那样的人才叫成功。我这样的人,今天失业了,明天就得去找工作,永远为一份工作奔波劳碌,为不同的老板卖命。”

  萧潇点了一下头,路引是这样,自己又何尝不是呢?她觉得现在的生活跟原来的设想差异太大了,所有的才情被耗费在一份所谓的工作上面,生活像把无形的锁扣把她拷得牢牢的。韶华易逝,红颜易老,还有多少青春经得起这种永无止境的消耗?

  “您来这里这么多年了,为什么不把父母接过来呢?”萧潇望着路引,眸子里透着清澈的纯朴。

  路引脸上出现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哀伤。他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乡下人,母亲在家里务农,父亲是个烧炭工,要经常上山砍柴,然后背到山脚下的炭场去烧,烧出来的炭再背到集市上去卖,这是他们家主要的经济来源。在他十三岁那年的一个夏天,父亲带着十一岁的弟弟到炭场去背炭,当时父亲背了七十多斤的炭,弟弟也背着二十斤的重负,走在从炭场回家的路上。没想到突然间大雨倾盆,山洪暴发,发生了泥石流。因为父亲和弟弟都不愿意放弃辛辛苦苦烧出来的炭,便继续负重前行。为了躲避崩塌的山体,他们选择了走一条小路回家。过一条小河的时候,洪水来得异常凶猛,一个大浪打过来,把小桥冲塌了,父亲和弟弟被无情的洪水卷走了。三天之后,路引和村里人终于找到了父亲和弟弟的尸体,父亲的双手仍牢牢地抓住那袋只剩了小半袋的炭,弟弟怀中还抱着最大的一截木炭不肯松手,他们的身上漆黑一片,就像刚从煤窑里挖出来的一样。他记得,他把父亲和弟弟用生命捍卫下来的那小半袋炭晒干后拿去卖了,得了二十七元钱,交给了母亲。那点钱,连给他父亲买一件像样的寿衣都不够。安葬完父亲和弟弟的那天,母亲的眼泪已经流干了,一日之间,仿佛苍老了十岁。为了他和八岁的妹妹,母亲坚强地选择了活下来,含辛茹苦地把他和妹妹拉扯大,尝遍了生活的辛酸苦楚。  

  路引原本只须说一句“他们都是乡下人,过不惯城里灯红酒绿的生活”就可以搪塞过去,也许今天是叶小曼离开他整整六年的日子,她的杳无音讯,本就让他备感失落;同时,他觉得萧潇身上有一种魔力,能让他不设防。因而,他没有说谎,也没有掩饰,像对一个老朋友般,把父亲和弟弟罹难的事情平静地说了出来。

  听完路引的叙说,萧潇泪眼汪汪,低头不语。她怎么也想不到路引会有如此惨痛的人生经历,想说些什么来安慰他,却觉得无论说什么都是多余的,失去至亲的巨大悲痛不是三言两语就能够抚平的。路引望着萧潇,想起了“天天天蓝,你的眼睛为什么出汗”那个诗句。

  这时,餐厅的喇叭里放出来的是哥哥的《烈火灯蛾》。哥哥在柔情万千地唱:“不易挡,是你情深的目光,红唇如火一般嘴边烫,甜言蜜语,共我讲,世间多少沧桑,都因你那份热情尽遗忘。心,留住片刻的感觉,在你身旁,曾无尽的探索。犹像那灯蛾,盲目往火里扑,灿烂一瞬间,已没法可梦中醒觉……”路引想起萧潇刚才把自己比喻为骆驼,觉得这个比方很是有趣。如果说,她是个骆驼,那我是什么呢,我不过是只烈火灯蛾,盲目地往熊熊的烈火里飞扑,越接近烈火的中央,越感痛快。世间上,有多少痴情的灯蛾在义无反顾前赴后继地往那没有明天的爱情烈火里奋不顾身地飞扑啊,纵然死,也是轰轰烈烈,痛痛快快。人生最大的苦楚,或许就是这样漫无目的的等待,等待一个不确定的未来和那些也许再也不会回来的人。

  时间在一分一秒地消逝,两个人相对默然。路引喝完杯中最后一口柠檬水,结了账,对她说:“走吧,不早了,送你回去。”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五章 归元寺
送萧潇回了报社宿舍,路引开车回到住处。他打开电脑上网浏览了一会儿。这台电脑,是以前叶小曼念书的时候学校配的,她走了之后,他用一台最高配置的全新电脑跟新入住那个寝室的学生换来的,花了他四千元钱,那是他大学期间做兼职全部的积蓄。由于电脑配置太低,网速很慢,上了一会,他感到头昏脑涨,便关了电脑,光着脚,百无聊赖地在宽大的房子里四处晃荡。脚板贴着光滑的瓷砖,冰凉从脚掌直钻心间。

  路引走到厨房,这里已经很久没有开伙了,抽油烟机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尘。他养了一只乌龟,一只善解人意、知人冷暖,并且最重要的是,和他一样孤独的乌龟。他蹲下来喊道,小黑,出来,和我说会话。小黑懒洋洋地爬出来,耷拉着脑袋,嗅了嗅路引的光脚丫,就把四肢和头尾缩起在龟壳里不动了。路引摸着小黑粗糙的龟背,说,六年前,我把你从武汉带回来,一转眼,你已经长这么大了,我也快三十了。他记得,在《东邪西毒》里,哥哥的嫂子说过,我一直以为是我赢了,直到有一天看着镜子,才知道自己输了。在我最美好的时候,我最喜欢的人却不在我身边。路引喃喃地念叨着“在我最美好的时候,我最喜欢的人却不在我身边”这句话,心里是无尽的凄凉,心想,小曼也许早就嫁人了,那么好的女孩,总会有人追的。也许,我和她的时代结束了。小黑,哥哥给我捎话了,让我由零开始,但是我心里只有小曼,我根本忘不掉她,我该如何重新开始?小黑面目呆滞地摇了摇头,慢吞吞地爬回它的小窝里去了。

  路引来到CD架旁,上面有琳琅满目的CD,全都是哥哥的专辑。这堆CD是叶小曼临走前留给他的。挑了哥哥一张很老的专辑《寂寞夜晚》,放进CD机里,音箱里袅袅地传出乐声。哥哥的歌声像杯醇正香浓的咖啡,韵味悠长。听一个人的歌,听得久了会产生依赖,如同在一个地方住得久了,会留恋那里的一草一木;和一个人在一起的时间长了,会习惯她的一切,哪怕她离开了,她在心里驻扎了很久之后,她的举手投足,都成了标准动作,换了另外一个人,会发现,味道变了,再也找不回当初心里的那种依恋了。他点了根七星,吸了两口,躺在沙发上。孤独可以排遣,寂寞却无从驱赶。哥哥的那首《寂寞夜晚》,使他一个人的夜晚更显寂寞,而寂寞,又总是在最不合时宜的时候狠狠地来。

  那年,看完《东邪西毒》那天晚上,路引送叶小曼回了宿舍。叶小曼上了楼,看见齐敏穿了件睡袍在卫生间里洗脸,内衣隐约可见,便轻轻地走过去,从睡袍外面抓住她里面的内衣带子拉了一下,“啪”的一声,带子打在齐敏背上。齐敏“啊”的一声叫了起来,看见是叶小曼,嗔道:“小曼你坏死了,我还以为你不回来了,和路引私奔了呢。”

  “敏敏,你在胡说些什么呀。”

  齐敏洗漱完,收拾好,拉叶小曼在自己的床边坐下,小声说:“看你春心荡漾的样子,老实说,这么长时间,和路引都干什么去了?”

  “没干什么呀,说话,走路呗。”

  “他有没有送你回来?”

  “有啊。”

  “好啊,你以前是从来不让男生送的,这下破了戒,怕是动了情了吧?!”

  “你乱讲,这么晚了,送一下不是应该的吗?”

  “哈,你还想瞒我?瞧你那满面桃花的样子。”

  “哦?难道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什么都知道?”叶小曼说完去搔齐敏的痒痒,齐敏抵受不住,“咯吱”一声笑了出来。

  这时,宿舍电话响了起来,齐敏动如脱兔地一下蹦了起来拿起话筒。电话是大傻打来的,齐敏抱着话筒煲起粥来,一副甜蜜蜜的样子。叶小曼见状就去洗漱了。

  …………

  路引回到宿舍的时候,已经快十二点了,他洗漱完毕,刚躺下床,拉好蚊帐,准备睡觉。突然间,一只手从帐子底下伸过来,在他腿上揪了一把。他哎哟一声弹了起来,推开蚊帐,借着昏暗的月光,看见大傻正满脸堆笑地望着他。

  路引揉了揉被他揪红的大腿,没好气地说:“死大傻,这么高兴,捡到钱了?”

  “嗨,捡到钱算什么?我和齐敏牵手了。”

  路引吃惊地瞪着眼睛,不可置信地望着他,“你这个流氓,这么快就得手了?”

  大傻激动地说:“哎,你这个人,有没有文化啊?亏你还受过高等教育呢,怎么说话的,什么叫得手?这叫一见钟情两情相悦三生有幸四世注定。”

  路引听得他这么一连串地说下来,感觉自己气都快要断了,长舒了口气,说:“原来赵大傻一点不傻,还说是我的顾问呢,一散场人影都不见了,扔下我们,只顾着自己*快活去了。”

  “嘿,我这不是为你们创造有利条件嘛。快说,你那边战事如何?攻城得手了没有?”

  “什么攻城?”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