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了我一会儿,我等着他乖乖承认,却觉着他眼里神色越来越不对劲儿。我反应得太慢,说时迟那时快,他已经把我给放倒在床上了,然后,非常不客气地,在他的兄弟面前,又把我给办了一次。
两个人重新穿衣服。
我的头很低,脸很红,尽量避开高飞的视线,可这位大爷偏偏看笑话似的用那俩大杏眼直盯着我。
我又转头看它哥,这位的脸更红,不过倒是知道我在看他,自己开了口,“想吃什么?”
“附近都有什么你常吃的?对了一直没问你,这是哪儿?”
“五道口。附近没什么高级的,都是便宜小馆子,你行么?”
“当然行啊。”我又不是餐餐珍味的主儿,“这儿是我老根据地啊,离我原来大学也不远。你跟这儿住多久了?”
“一年多了吧。”
我走去窗口往外眺,“这儿是不是离老张原来那店特近?”可隔着院子什么都望不着,只看得到暗黑墙头外的黯然天色。
“嗯,不远。”他穿好了,指着碟架又对我说,“有你喜欢的么?”
有啊,当然有啊,一堆呢,重点垂涎我找了很久的苏克西和妖精的那张□万花筒。可我没法开口,给钱他是不会要的,这便宜我不能占——我没打算跟人家再有下文。
我犹豫着,倒是他说,“今儿不早了,我先送你回去吧,下回你再挑。”
我想说没下回了,话到了嘴边就是吐不出来。心一横,去跟高飞道别。它很有礼貌地站起来蹭蹭我,我在心里跟它说,虽然你已经欣赏过我的裸体了,可我还是过来郑重跟你就此一别,日后有缘再见吧。
它似乎听得懂,更亲密地过来蹭我脖子,却又被高铮给拉开了。我笑着跟他出了门。
站院子里,他锁门,我打量这平房,不大,但竟然是个独院,简陋中有安宁。我说,“这里挺好的。”
他有点意外,“你喜欢?”
“粗糙经常比精致更打动我。”这话被我说得,怎么这么文绉。
他深深望了我一眼,眼里闪光,亮过天上的星——如果北京的夜空能看得见星星的话。
没走多远,我俩就到了一家新疆馆子。我认识这家,以前常来,叫了大盘鸡和它似蜜。自从中午美术馆碰面那会儿我俩就没吃东西,一下午又都耗了不少体力,都饿得很,愣是抢着吃完了,盘底干干净净,除了啃剩的鸡骨头——不知道的准以为来了俩从旧社会穿越过来的穷孩子。
我掏钱包要结账,他也不抢。我顺手给他八十块钱,他不收,说,“你请客吃了饭,这个就算了。”
我脑筋转了好几圈,“不对啊。吃饭是吃饭,这八十是你给我垫的钱,我得给你。”
“也行。那这顿饭就我请。”说着他把钱还给我,八十块又回我手里了。
“那还是不对啊,我还得给你……那个……的钱。”我意思是初夜。
他好像并没明白我指意,不耐烦地皱眉叹气,“你能不能不跟我算这么清楚?”
“可我们说好了是我买……你卖……”虽然八十真的是极可笑的友情白菜价,可总比白占便宜让我来得舒坦。
这次他听懂了。他不说话了,起身往外走。我只得追了出去。
他走得不快,可步子大,我跟得有点辛苦,跑了上去。他是真不高兴了,我看得出来,可我不想让他不高兴,他今天让我高兴了那么多回,我不能忘恩负义。
我跟上他,我说,“我说错话了。你别不高兴了。”
他不理我,继续走。
我拉住他,他没挣,总算停了下来。可他把脸别到一边,目光投放在街对角,或路灯,或行人,或来往车辆上,总之洞悉一切,除了我。
好,他不把我放在眼里,那我就自己钻进他眼里,这行了吧。我握着他手腕的手朝自己拉了拉——我可真喜欢他的腕骨——他轻微动了动,顺也不是,拒也不是,没挪地儿。我继续努力,我把他的脸正过来,再向下拉,然后使劲踮着脚,把自己的眼睛和他的对上。成功。
然后我就触高压电了。
这不是我们第一次对望,也不是距离最近的一次,可这是他不高兴的一次。原来有的人,不高兴的时候,反而电力十足。
我有点晕,扶着他的脸的双手紧了紧,把他拉得更近,主动地亲了上去,生平第一次。
我亲得非常用心,把他从唇齿紧闭,硬是亲成了热烈回应,大举进攻。
我们和好了。手牵着手,在路灯下走。
“你想怎么回去?”他问我。
“坐公车吧。”我想和他多呆会儿,从他这到我家,公车怎么也得一个小时。我还有一个小时。我问他,“平时做些什么?”
“上学,在家做音乐,或者出去打工赚钱。”
“哪所大学?”
“T大。”
“呀,没看出来,”高材生啊,“打什么工?”
“给唱片公司编曲。有时钱不够了也去几个俱乐部打碟。”
“……夜店?”我很难把他和灯红酒绿联系到一起。
“不是普通的那种夜店,是相对专业的。我不喜欢乌烟瘴气的环境,可没钱的时候不得已。”
“我就说么,外边那些夜店里的音乐,那根本就是Disco而已。”
“是,电子舞曲已经被白领文化彻底腐蚀干净了。北京的跳舞圈子其实也就短暂发达过一年,那时候我们根本不用照顾舞客的要求,他们还恨不得一晚上跟着你跑三个场子呢。”
“自己打工……交学费?”
“嗯。”他答得干脆。
“父母呢?他们不管你?”我试探性地问。
他咬咬唇,“我指望不上他们。我得靠自己。”
我忽然对他肃然起敬。勤工俭学的同学我不是没有过,可我没想到他也是这样的。回想第一次见到的他,身上有股子天生的神气,原来这源自于他的坚韧,对生活的不屈。
他接着说,“上次你那样气我,可我就是不忍心删除手机里你没输完的号码。你只打了7位数,后4位有9999种可能性。我不是没想过把每个号码都拨一次,可我……恐怕没那么多钱。”他苦笑,“所以,干脆直接去你家。我一连在门口等了三天,也没见着你,没办法,昨天这才去问的门卫。”
的确省钱又有效。所以我们现在得以拖手坐在电车的最后一排。
111这趟线,傍晚乘客很少,几乎人人都坐着,还有好些空位。电车驶得悠缓,途径东官房、地安门内、景山东街等等站,他眼神一直流连在车窗外,若有所思。我不打扰他,就陪他一起看景儿。闷热的七月,我内心宁静。
我们在美术馆下车。我想掏钱给他打车回去,又怕他不要,正犹豫的当口,他说,“我送你到家。”
“别,离得很近了。不早了,你快回去吧。”我嘴上这样说,手却依旧牵着他的不放。
“没事儿,我骑摩托回去,快。”他也丝毫没有放手的意思。
“啊……对了,你摩托是不是还在美术馆?你那会儿怎么把我运到你家的?”
“呵,打车啊。你都晕了,我怎么载你?”
好吧,送我回家,第二次,最后一次。
这一路竟然有微风。
到了家门口,他把手机递给我,“这次你把号码输完整了。”
我低头,很没底气地说,“我们不要再联系了。”
“……为什么?”
为什么?因为我配不上你,因为我对你很心动,因为我不想只跟你玩玩,因为到时候我会抽不出来,“因为我有男朋友了。”
他沉默了。
我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于是战战兢兢开口,“你是不是在想,我是个很坏的女人,有男朋友,却和你……那个?”我虽然编了谎话,可我并不想给他留下坏印象。我在乎他,我想让他记忆里的我,和他初次的□一样,单纯美好。
他还是沉默。
我沉不住气了。我坦白,“我没有。”
他仍然只看着我,不说话。
我继续坦白,“没有男朋友。”
他松了口气,点点头。原来他是在赌。
“输号码。”不放弃。
事实是,“我们……不可能……我是离过婚的人……我和你……不可能……你懂不懂?”
“输号码。”
“你别任性。”
“输、号、码。”
我接过来,认命地输完,递还给他。然后听见自己的手机响起来,又断掉。
他满意地点点头,收起手机。
该说再见了。
我却说不出口。他的魔力又罩过来,我只能站着,拔步不得。
他把我揉进怀里。
好一会儿,他的声音穿透厚密的发丝钻进我耳朵:
“我今天,很高兴。那个……我很喜欢,很喜欢。”
作者有话要说:OMG,这一天竟然用了三章来写……
八
如今我看男人,看的是骨头。看骨骼骨架,看骨气风骨。
真正的美男子,必然要有副好骨架,这是基础,是必要不充分条件。身体的骨架要有黄金比例,再往上充血填肉,才造得出堪比希腊诸神的完美身材。骨架不及格,任凭肌肉练得再好,都只能是个菲尔普斯。面孔亦然,骨骼凸凹有致,才雕得出深邃的眼,塑得出性感的腮。这是外在。
风骨是内在。他可以没有顶尖的头脑,可以没有权贵的家世,可以没有广博的见识,可以没有高薪的工作,但他,一定要有骨气,一定。
高铮显然通过了这两关。他的骨头,不论品相,还是内髓,都足以令我沦陷。或许对风骨的审核仍需更长时日,可在骨架上他可谓翘楚——我下午看得摸得清清楚楚。
我躺在床上想:我得离开,在完全掉进去之前。
他是白纸,我是油画,我俩不可相提并论。他年轻,他不在意,他需要好画家去上色,他的眼里只看得到激情,看不透未来,我不能像他一样盲目一样不懂事。若我还豆蔻,若我还清白,我会疯狂地和他钻进火里。可如今的我,负担不起他。高铮他不该是我的。
有种爱情,来不及开始,主角就失恋了,因为她必须选择退场,必须的。
身上还染着他的味道,这个夜里我很晚才睡着,可我睡得很好。梦里遇见机器猫,我说,借你的时光机给我用一下。它很慷慨。我兴奋地跳了进去。
时光机带着我在隧道里向着过去飞驰,飞了很久。我问它,怎么还不到?它说,好几年的光景,路途比较远。
后来飞得我都昏昏欲睡了,才见到出口,我立马精神抖擞,蓄势待发地跳了出去。这一跳,我猛地睁开了眼,看看四周,我的卧室我的床,睡裙还是昨晚穿的那条,桌子上的盘是前晚他送来的那些——看来我穿越失败。
日上三竿。完美的星期天。
我直接去厨房,妈说午饭快好了,却没见着老爸,往常这时候他都帮忙的,我便坐下问她,“我爸呢?”
“去和你张伯伯下棋了,我刚打过电话,就快回来了。”顺带又问我,“你最近和那个张一律,怎么样?”
“噢,还好,还那样。”我伸了个懒腰。
“昨儿是跟他出去了吧?”她说得挤眉弄眼。
“没有。不是他。”
“不是他?”她调子立即高了八度,勃然变色,“那是谁??”
这转变让我莫名奇妙,“……说了你也不认识。”虽说她前晚刚见过高铮,可我觉得没必要跟她提这段来龙去脉,反正又没下文。
“尚尚我告诉你,你、你可不许给我胡来!”喑呜叱咤,疾首蹙额,目光如炬,她这是怎么了?“女人,到什么时候都要自爱,都要珍惜自己!什么时候都不能破罐子破摔!”
我有点摸不着头脑地心虚,“妈你瞎说什么啊,什么意思啊,我怎么不自爱了?”
她瞅我了前胸一眼,把我往卫生间推,睚眦着闪烁其词,“自己照镜子去。”
我这才意识到点什么,“啊”的一声跑进去,果然大镜子里,见得那睡裙低胸处,半露出深深一块瘀紫。扯低领口,更多入目:轻吸出的浅粉,重吮出的深紫,从双乳,沿着下肋,蔓延至腰腹……
我去换了件遮得严实的衣服,满脸通红地去饭厅,老爸已经回来了。我刚坐下,就听他诧异,“是不是空调开得温度太低啊,小陌觉得冷?”
我妈干咳了两声,并未接话。
“不是,爸,没事儿,不冷。”只默默吃饭。
这事就这么过去了,妈没再说啥,可她把张一律又扯了回来,“这人怎么样,你自己考察我不放心,哪天带他回来吃个饭。”
“哦。”我应付着,使劲往嘴里添米饭。
吃过饭我回屋里呆着,觉得身上那斑斑痕迹仿佛都烧了起来,直觉驱使我开手机,果然很快传来一条短信,发送时间为昨天夜里两点半:“床上有你的头发。”
我怔着看,狠狠克制着心的碎片挣扎着想复原的欲望,没回复。
有电话打进来。是张一律,他把我拉进现实。
“嗨。”我尽量语气愉悦。
“下午看电影去好不好?”
好像和他在一起,除了吃饭,就是电影。他们那代人谈恋爱,大概就这些花样。我告诫自己:相比于白纸一样的高铮,成熟稳定的张一律更适合我。我这身价,他已经是个好选择。
见了面,我问他,“请问张大人,您还会其他的么?跟您一块儿,除了饭馆和影院,就没去过别地儿。”
他倒是一点不尴尬,“你也许觉得我这人平淡笨拙。我不愿意玩花样,尤其对真心喜欢的人。”
“哦对了,还去过□。”我忽略过他的刻意暗示。
“好,既然你把话题转移到□,那天,我们还没说完。”
“说到哪了?”我对那晚最深的印象,就是在大大的毛主席像下听到一个男人一边缅怀过去,一边深情告白。
“我请你给我机会追求你,可你说还需要点时间。”
“哦这个,我想起来了,你没诚意。你没诚意。”想起来了,那天他又说了一句十分拿手的歧义话。
“我没诚意???”
“对,你没诚意。那天我问你介不介意我离过婚,你说咱俩谈恋爱和这没关系,可是,”我姑且当他是第二个意思,“你如果是诚心诚意和我交往,就该现在考虑好自己能不能接受二手货,而不是到时候再考虑,除非………”除非是第一种可能。
“除非什么?”
“除非你根本就没打算和我结婚。”
张一律愣住了好一会儿,继而笑逐颜开,看透我心思般得意淡定道,“我自己不介意。父母那边……如果你值得,我会争取。所以说到底,就是要看我们相处如何。”
“…………”当真不介意么?
“我承认第一眼见你,我就很喜欢你。可如你所知,我的感情经历不能说是不丰富:一见钟情未必天长地久,起决定作用的还是相处下来的感觉。比起转瞬即逝的花火,我更想要细水长流。”
是这样的么?我不知道。我对沈东宁算一见钟情么?如果算的话,那我俩的情况套上张一律同志的理论,好像还真是那么回事。可谁能给一见钟情下个确切定义呢?按我现在的认知,按高铮昨天的描述,我对沈这并不算一见钟情,虽然起码的好感是有的,可我当时完全没有脸红红心跳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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