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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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云-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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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哥来是不一样的,我只不过是她的叔叔,我哥可是她的老子呀,老子说话的分量,当然比叔叔大很多。”

  “要是没有用呢?”

  “真要是实在劝不听,依我哥的脾气,我想应该会把她从这里拎回去,然后马上托媒婆,找个人家嫁了。”

  “找个人家嫁了?不是吧?”我吓了一跳。

  “当然是了,就是不马上嫁,起码也得找个人家把亲给先定下来再说。姑娘家心里已经动了情,做父母的就很难管了,不把亲事定下,万一她一天到晚想这想那,到时候管不住自己,做出丢人现眼的事情来怎么办?”“老狗”叹了口气说,“其实,我都已经把她带出来了,哪里还会想让她再回山里?可她这样一根筋,又任性惯了,这事要是不解决,放着就是个炸弹。看我哥的吧,她要是真不听,嫁了拉倒,嫁了也不一定是坏事。”

  我知道“老狗”不会对我说谎,这性质看来是有点儿严重,不过,对“老狗”一口搞不定的言论,我还是颇有些不以为然。

  从小到大,骄横任性、蛮不讲理的女孩子我见多了,我住的大院里面,整天东溜西荡、颐指气使的,就尽是一些仗着自己父母亲的地位,以“公主”自居的蛮横小姐。这些小妞们的任性不是用什么语言就能够形容的,其具体表现为:凡是我想要得到的,就是我的,你的也还是我的。达不到目的,什么下三滥手段都敢使。可这些人中,有哪个是不可以收拾的?我就从来没有买过其中任何一位的帐。她们敢做螃蟹,我就敢做变形金钢,最多与她们不共戴天就是了,有什么大不了的?这帮东西要是敢惹我,我根本不理会什么叫“好男不和女斗”,会毫不犹豫地冲上去,狠狠扇她们几个老大的耳刮子,或者拿弹弓射她们个鼻青脸肿。为这类事,尽管动不动就拿我当阶级敌人对待的老爷子没少用诸如面对毛主席像跪在劈成两瓣的竹筒上、倒吊着用皮带狠狠抽等法西斯手段招待我,我也曾经忍不住痛嚎叫过,但一想到集中营、渣滓洞那些革命烈士们的英勇不屈,之后我还是会一如既往、绝不手软地对待她们,直到把她们收拾得贴贴服服为止。

  和她们相比,我觉得侄女儿的任性算不了什么。牛奶有,面包有,解决的方法也一定会有。方法还必须是和平手段,对这种纯洁的小花朵,不能包括动武。

  于是我对“老狗”说:“回山里去找你哥,我看还是免了吧,万一把事情弄急了,你哥真的找个人把侄女儿给嫁了,刚到大好的青春年华,幸福还没享受够呢,就让她小小年纪当孩子他妈,整天围着锅碗瓢盆转,岂不害苦了她?”

  “话是这么说,可她要是还接着闹呢?”

  “不至于吧?小女孩子嘛,看多了云山雾罩的言情小说,分不清真假,一个个都容易走火入魔。一旦走火入魔,免不了就会满脑子胡思乱想。”我说,“像这种问题,一般时间就能解决,等时间一长,她也许就淡忘了。”

  “别人也许会,可我侄女儿她肯定不会,她特别像她妈。”“老狗”说,“我嫂子的韧劲你是没看到,干什么事都彻彻底底,绝没有半道扔下的,在这个犟劲方面,我哥都及不上她。”

  “咱们还是先试试吧,万一她突然明白了呢?从今天起,我离她远些,兴许她静下心来仔细想想就没事了。”我说。

  “那,就先试试吧。”

  “老狗”虽然这么说,却显得很没信心,说完,他怅怅地走了。

  为了避免当前的尴尬,也希望因我故意的疏远能侄女儿能静下心来思考,淡化淡化一根筋思想,当天晚上,我没有回宿舍,下班后直接就去了公交站,准备搭公交车回市区的家中。自有了侄女儿帮我打理宿舍后,我已经有较长时间没有回家了。按常规伦理道德衡量,我做得确实有点缺失:家里两个老的呆着,我这个唯一的儿子近在咫尺,却总是不归家,在人前未必能够说得过去。可我不愿意归家,也有我的苦衷:厌烦每次回家总要受一番思想政治教育是其一,怕老爷子一怒之下揪我耳朵,又是一个。

  对我进行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已成了我家的传统保留节目。其工作方式以“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来形容,也是一点不过分的。对一个屡教不改的人,我真搞不清楚他们哪来那么大的恒心。而揪耳朵——您不知道,老爷子有个让我极为头痛的个人爱好,只要触怒了他,他就会扯我耳朵,让我努力朝着兔儿爷方向发展。他的这个爱好由来已久,打我小时候起就那样。那时候尽管他很宠我,但只要我在外面和人打架被他知道,也是没有商量余地的,他必定是先扯拉我的耳朵,再额外附加赠送一顿暴揍。我曾很好奇他为什么会有这个爱好,并一度怀疑他当兵之前很可能养过兔子,对兔儿爷有很深的感情,所以爱屋及乌,想把我变成那个模样。可据他自己所说,他是从放牛娃直接成长为革命军人的,和兔子之间没什么关系。当然,由于向他核实该问答,我的耳朵又遭殃了一次。幸好当年《阿凡达》这部电影尚未全球上映,潘多拉星球上的“Na'vi族生物也没有成为某些人的审美标准,否则的话,恐怕我又会发起提问,并再一次在劫难逃。

  时至今日,他的脾气有所改变,暴揍一般是不会了,可这扯耳朵的爱好,他至始至终都没能改掉。

037 福尔摩斯推理
我没想到,在公交车上,居然会碰到李岚。

  人们经常说,人生的道路上,经常充满了偶然性。比如,为了逃债煞费苦心才去了美利坚合众国,却能在曼哈顿的街头很幸运地“万里他乡遇故知”——遇到债主;费尽心机去寻找失散十年的女儿,在嫖妓时却撞上了——被嫖的小雏妓正是。这类不是冤家不聚头的戏剧般的事情,也被我也遭遇了。

  我不欠李岚的钱,她不是我的债主;更没生过她——您知道,我还尚未有过创造人类的历史。但她依然是我的冤家,是一个十来年都没见过面的少年时代的冤家。当然,在少年时代,类似包二奶被人检举、贪污受贿被人揭发这类苦大仇深的事情是不可能有的,我说她是冤家,是因为她经常使我遭受老爷子的暴揍。

  李岚是我的同学,确切地说,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她成了我的同学。她不是本地人,是随着她父亲调任至本市工作,才转校进入了我所在的学校读书的。她父亲当时是个正团职军人,调任至本市后,就搬进了我家所在的机关大院。

  那个时候的李岚,看上去是个非常迷人的小姑娘,身材修长、脸蛋漂亮,长得很像她那位在部队文工团工作的年轻母亲。

  每个时代的人,审美标准是不一样的。“楚王好细腰,国人多饿死”,是很久以前某个时代的潮流;“抽脂、拉皮、隆胸”,不把父母给的脸当脸,非要整得面目全非,即“给脸不要脸”,是咱们现代人的潮流。但无论在哪个时代,有一种美是被公认的,那就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李岚的母亲就属于那种人。让我对她母亲进行具体描述,用文字我还是写不出来,但如果您看过八大样板戏,看过里面小常宝、喜儿、李铁梅、吴琼花等一干美女,或者听过李春波唱的《小芳》,你就会有感觉:她脸上是没有经过任何化学品乱涂乱画的,是“一双美丽的大眼睛,辫子粗又长”的,是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小很多的。 

  由于她的母亲太过于漂亮,而她的父亲则太过于平常,当年我和我的一群小狐朋狗友们,曾经就她父母的婚姻进行了一番福尔摩斯推理。最后我们得出的结论是:李岚的母亲,是她父亲依仗权势,从文工团里巧取豪夺回来的战利品。

  推理的过程,大致是这样的:

  已知条件一:李岚的父亲,长得极其像电影《白毛女》里面的恶霸地主黄世仁,且岁数又比李岚母亲大了许多,看上去又老又丑;而她的母亲,则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大姑娘。

  推理:自古以来都讲究金童*,郎才女貌,因而,这样一个老东西,是不可能会有年轻漂亮的大姑娘自愿嫁给他的(当年尚不流行拜金主义,也就没有傍大款一说)。

  已知条件二:李岚的母亲,嫁给了她的父亲。

  推理:一个年轻漂亮的大姑娘会成为又老又丑的男人的老婆,根据电影里面的提示,其构成条件有以下几个:其一、被恶霸地主拿着账本逼债(比如黄世仁与白毛女);其二、被土匪强盗拿着刀枪逼迫(比如众多的山大王与众多的压塞夫人),其三、使用权势压迫(比如众多的军阀与众多的军阀小妾)。

  已知条件三:李岚的父亲不是地主恶霸(否则已被*),也不是土匪强盗和军阀(否则已被清剿),而是解放军团职军官。

  推理:团职军官官虽然不大,可他手上有枪。枪是很可怕的东西,拿枪去干坏事,比拿刀容易得多。枪杆子里不仅出政权,也可以出老婆。因此,拿着枪去抢个把漂亮女人来做老婆,不是太大的问题。

  结论:李岚母亲是她父亲拿枪从文工团里抢来的。

  得出这个结论后,我们就开始经常性地对人撒布,闹得学校里人人皆知。为此,李岚没少和我们争过、吵过、闹过,打过,摆出了一付坚决要为她父亲*冤案错案的决心。我笑嘻嘻地看着她孤单地折腾,并不停地嘲笑她没有能力把结论推翻。

  事情正如我所料,她势单力薄,少援寡助,面对着我们这么一大群人的不懈攻击,根本就寡不敌众。由于推理出这个结论的主要人物是我,她无奈之下,便如同那些一遇到委屈就眼泪一把鼻涕一把去找老师告状的软蛋学生一样,向老师告起了我的黑状。但告状的结果,却让她非常失望:老师除了安慰她一番,只是把我找去随口批评了几句诸如“要团结同学,不要再捣蛋”之类的话,并没有对我进行过任何实质性的惩罚。

  其实我也早已料到她迟早会去找老师告状,可我一点都没有担心过。我很清楚,历史以来,老师都喜欢和偏爱学习成绩好的学生。学生学习成绩好,是他们的骄傲,是对他们教学成果的认可。我尽管顽皮,学习成绩却是无可非议的,一直以来都是所谓的“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而李岚的学习成绩,恰好和她的长相成反比,要多糟有多糟。更何况,我犯的又不是什么杀人越货、拦路劫抢之类重大危害社会的勾当,她怎么有可能告赢我?

  长大以后,每次看到自己那些被老太太保存完好的一摞“三好学生”之类奖状,我都有一把将它撕毁的冲动。我也曾经和我当年的老师们谈论起过此事,老师们却告诉我,“这一切,全部不是我的错”,老师偏爱学习成绩好的学生,自古已然,由于学生的成绩好而忽略他的其它方面,只以学习成绩好坏作为评比“三好学生”的依据,以一好带三好,是惯例,是至今如此。

  因了学习成绩的缘故,我极端地看不起李岚,竭尽所能地从各方面来挖苦她、嘲讽她。我说她的脑袋实际不是长在脖子上,而是长在裤裆里。否则的话,人不可能笨到这个程度,可以把“格外”的造句造成“我把字写到了格外边”。她不甘示弱,奋起反击。在学习上她挑不出我的毛病,就人身攻击,骂我是“八辈子的缺德鬼”,我以牙还牙,回敬她“缺根把”;她骂我是“小流氓”,我就笑话她“跳起来也尿不到三尺”,而我却能“迎风尿三丈”;放学回家的路上,我俩尽管同路,却从来不走到一起,路上迎头碰见,如果旁边没有其他同学,两人就如陌路擦肩,谁也不理谁;但只要旁边还有其他的同学在,她就会狠狠“呸”我一声,然后昂首挺胸地继续前进。我则嬉皮笑脸地冲着她喊,说院子里面等着很多公狗,让她赶紧回去“配”去。日复一日,玩得就是这类游戏,针锋相对无绝衰。时间一长,所有的同学都知道,我们两个是一对完全冤家。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038 你别得意太早
“三顽皮,我要跟你决斗!”有一次我把她给气狠了,她不知从哪里找了把秃了头的破笤帚,像钢枪一样端着,课间时眼泪汪汪地在教室里瞪着我囔。

  “别他妈的跟我装普希金,滚远点,缺根把的东西!”我正在和别人带劲地拍着香烟壳子,不想理她,就冲她不屑地说。

  “小流氓!”

  “你爸才流氓呢,强抢人家的大闺女!”我笑道;“大家都来看啊,喜儿跟黄世仁生的野孩子没被掐死,正在这儿站着哭鼻子呢!”

  同学们都大笑起来。李岚气得把秃笤帚一扔,捂着脸跑出了教室。

  但闹归闹,漂亮的女孩子总是赏心悦目的,因此,在明枪暗斗的同时,我也喜欢偷偷地去惹她一惹,比如从学校旁的水沟里逮个蛤蟆、或从地洞里掏几个小老鼠悄悄地放进她的书包里,兴致勃勃地等着听她的尖叫。

  到了后来,她终于忍无可忍,把恶状告到了我父母那儿。只要我父母一责怪我,我就使坏整她,暗中绊脚让她吃个嘴啃泥、弹弓远射让她头上长青包,不把她弄哭,决不罢休。有一次野营过桥的时候,我竟把故意她挤进了小河里,差点没把她给淹死。为了这些事情,我没少挨我爸的暴揍,可我每次都是好了伤疤忘了疼,周而复始地和她作对。

  在我和李岚针锋相对的过程中,很多同学都是在一边看热闹,但也有某些对我有意见的同学,对我们进行了恶搞。他们到处撒布说我和李岚有一腿,并在学校的树干上、厕所墙壁上到处拿我俩的名字练习造句,以少年不宜的年龄,刻写上诸如“小三子和李岚亲嘴”、“龚小三和李岚××”等儿童不宜的句子。有一次,有人在黑板上画了一幅四不像的画:一张缺胳膊少腿的课桌上,摆着一大包上面写着“大白兔”三个字的奶糖,课桌旁有个鼻斜眼歪男孩的剥了一颗糖,正往一个头上长着两根天线宝宝一样冲天辫的女孩子嘴巴里喂,旁边还标上了文字说明:小三子和李岚。又甜又香的“大白兔”奶糖当时对我们来说,是个极大诱惑,我看见之后,不禁垂涎欲滴。我并没有去追究这幅杰作的内容会给我造成什么影响,而是根据“叛徒”提供的线索,揪出了画这幅画的同学,要他根据他的伟大作品,去给我买一大包“大白兔”,好让我给李岚喂食。在众多拳头的威胁下,他受逼不过,只好乖乖就范,第二天果然就给我买了来。这包奶糖到了我手上,基本上班里人人有份,唯独拉下了主角李岚,当然,这是我故意的,以表明我和她并非不清不白。过了没几天,给我买糖的同学挨了他爸一顿胖揍,我也没逃脱耳朵被扯和一顿海扁的命运——这家伙给我买“大白兔”奶糖的钱,是从他爸钱包里偷的,这笔钱是准备寄给他奶奶的生活费。而根据他的招供,我属于“逼良为盗”。

  每次当我摸着屁股上的累累伤痕一瘸一拐地走出家门时,就经常会看到李岚靠在我家门前的梧桐树上,满脸都是幸灾乐祸的笑。这让我更加烦她,也更激起了我继续欺负她的欲望。

  “三顽皮,你别得意的太早!你现在欺负我,总有一天,我会让你全部还回来的!”她经常恨恨地说。

  “我等着,这辈子你就算了,看下辈子有没有希望吧。”我笑嘻嘻地回答她。

  我们这种冤家式的交往,一直延续到了初二。初二下半学年,李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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