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敌三(高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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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敌三(高干)- 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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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心,不知怎么地,冷得像被冰封了一样——
   他想,他或许知道原因了。
   可是,为何他发现得这么晚,而那个让他察觉的人,却在他心动的时候松手呢——
   憎恨,就是在那一瞬间深植的,深深地扎了根,再也拔不出来了……
   **
   肖驰的小公寓,已经布满了灰尘。
   手上拎了两瓶酒走进来,才恍惚到自己已经很久没来这里了。
   他走到小吧台,他珍藏的名酒仍然安好地躺在这里。
   这幢小公寓,陪他渡过多少年月,他青葱的岁月,他年少的疯狂。
   他走进吧台,从柜子里拿出一只酒杯,放到水龙头洗尽。
   他把放在沙发上的防尘布一把揭开,拎着酒和酒杯,坐下来,为自己倒上一杯。
   他喜欢坐在阳台处,一手持酒,一手望着凌晨夜的美丽。
   公寓外面的世界五颜六色,美好得让人流连忘返。
   他曾经最享受那种众人皆醉我独唯醒的寂寞,而今,这份寂寞却分分秒秒啃食着他的心。
   不知到底是人变了,还是霓虹灯再无法吸引人。
   他为自己斟上一杯,在这凌晨的夜晚,安静品味。
   一杯,再一杯,又一杯……
   不知是品酒,还是灌酒,当他面红耳赤时,脑袋晕眩,他瘫在沙发上轻轻地笑了。
   曾经啊,曾经……
   某个女孩,长得甜美,他还犹记初时的惊艳。
   一场国产车的车展上,他那时只是被朋友缠着过来帮他追马子,朋友想追一个小模特儿,他正好处于空窗期,便想到了,或许能找个女孩子。
   然后,她就出现了。
   安安静静地站在崭新的轿车前,笑容甜美,媒体拍照十分配合。
   吸引他的,是那一瞬间的感觉。
   她给他一种清新,清纯甜美的舒适感。
   从那时就决定,就是这个女孩子了。
   后来的一切,很顺利。
   再后来,他以为甜美可人的单纯姑娘原来是个老辣的拜金女——
   好困……
   他伸手撑着晕眩的脑袋,轻轻地拧起眉。
   不要再想了……
   过去是过眼云烟,何必再苦苦纠结?
   蹒跚着从沙发上站起来,腿一软,撞到茶几桌腿上,疼痛让男人瞬间清醒的同时,一把执起那空掉的酒瓶子砸向墙壁——
   砰!咚!哗哗——
   酒杯子完好地掉落到光洁的地板上,用力地旋转着发出哗哗的声音,在这宁静的夜晚,刺耳地让人头疼!
   他被那声音吵忍不住变了脸色,再执起另一个空酒瓶砸过去,两只酒瓶相撞,强大的力道让它们碎成了块。
   世界,终于清静了。
   他陡然地跌倒回沙发上,再也使不出一丝力气……
   伸手抚上额头,只有自己听得到的声音:“为什么要再来勾引我……”
   原本已然彻底遗忘,为何,还来勾引?待他心动,抽身而退——
   呵——
   他肖驰再聪明,也犯在同一个女人身上两次了啊——
   “不会放过你的——绝对——没有人可以蠢弄我,没有人——”
   被黑暗掩盖的男人,谁也不知道,他眼中那抹深沉地阴戾。
   如果得不到,
   就毁灭,
   算了。
   **
   一晃眼,七月盛暑,张小纯大四结束。下年开始,她将进入重要的实习阶段。大四注定拿不到奖学金,但她却轻松无比。
   她正式搬离寝室的那天,在收拾那个大箱子时,看到那只藏得妥贴的礼盒时,愣了下。
   米荷凑上来,“这盒子里就是你装的那条假钻链嘛~!”
   张小纯忽然听了,噗嗤一笑。
   米荷奇怪地望着她:“最近你心情似乎很好哦?”
   “有吗?”她下意识地摸摸脸,怎么自己没察觉。
   “你走路都快跟跳舞似的了,难道你没感觉啊?”米荷揶揄。
   张小纯认真地回忆,似乎,近来她走路是轻快了些,少了往日那份沉重。
   笑:“可能是因为心里的压力减轻了吧。对了,想不想知道这条假钻哪来的?”
   张小纯少有的故作神秘拿起盒子在米荷眼前晃晃。
   米荷才不稀奇,翻白眼:“哪来的?不就是精品店买的嘛!”
   张小纯哼哼,把礼带拆开,一条夺目炫耀的镶嵌着数十颗钻石的项链映入眼帘。
   米荷看得惊艳,随后疑惑:“这个假的也能这么闪?!”她想不通啊!
   张小弛噗嗤一笑:“这条项链是张扬他妈送给我的见面礼。”
   “哦,张扬他妈送的啊,怪不得假的也能这么闪——”陡然尾音一飚:“张扬他妈送的?!”一脸不敢置信。
   张小纯点点头。
   “好哇——明明是真的,你居然说是假的——你丫耍我玩是吧——”米荷气愤反笑,伸手作势去挣张小纯的脖子。
   张小纯嬉笑着躲开了:“谁知道你真的相信了嘛——还假的都这么闪——哈哈——假的怎么可能有这样的光泽度嘛——”
   “你拽啊?!你现在就欺负我不懂钻石所以来戏弄我是吧——我让你戏弄——”
   两个女孩子,在七月的寝室里,乐得不可开交……
   而那条漂亮的钻石,仍然静静地躺在桌上,散发着它耀眼却也冰冷的光芒……
   它仿佛在见证着,一场恋爱,它的悲剧,何时会来……
   **
   肖太奶奶死在二月下旬,孔孟伶刚好怀孕三周。三月被安排进了肖府,到现在七月,已经六个月了。
   孔孟伶因吃得好,把身子吃成了个大胖球,肖太平看着就倒胃口,感叹再美的女人怀了孕都是丑陋的。
   听得孔孟伶一哭二闹只差没三上吊。
   蒋氏让他少说几句,倒不是真心想帮孔孟伶,而是这肚里的娃好不容易拉扯到六个月,要是早产了她会气死!
   “所以我说女人真烦,这肚子还不知道是不是我的种呢!”
   在家里蒋氏不让他高声阔谈,他就跑老哥的办公室抱怨。
   肖驰再熬两年,当上个市委书记不成问题。上面对他的评价一直极好,肖亲权有这么个儿子也是自豪,忍不住会炫耀那么几次。
   “不都说她流血了,你□上沾了她的血,还不确实?!”肖驰本来不想搭理他的,他今天的工作很重,今晚留下来加班是必须的。
   但是不搭理肖太平,他就一直在他耳边念,在工作效率抉择上,他只能先选择接收堂弟的抱怨。
   “老哥,你别逗了,我怎么知道她是不是大姨妈来了踩准了污我头上的!我可没有感受到那层膜。”肖太平吊儿郎当地将腿靠在茶几上,像没骨的软体动物瘫在沙发上,嘴里叼着根烟没点燃。
   “你不是喝得烂醉如泥了,怎么还记得的?”肖驰嘲他。
   肖太平翻白眼:“我操,老哥,你就嘲我吧,尽量讽刺吧!我要真是醉了我能硬得起来么?!”
   “所以你当时也想来一炮,肖想她,那就不该怪她赖你头上。再则,那肚里的孩子十有□也会是你的。”
   “老哥,你没查错吧?”肖太平有点急了,把腿收回来,凑到办公桌边,一屁股坐到他对面的椅子上叫苦:“我是承认喝多了酒肯定兴奋想来一炮,但我一直都拒绝承认她肚里是我的娃啊!”
               
 作者有话要说:【前面一章,最后一句“爱”改回“喜欢”了】【另外,为了平息大家的怒气,给大家剧透吧,张扬被虐得整个人都疯了~~~就是精神病了~~~~这是张小纯对他的惩罚!我这亲妈狠吧~!】
 感谢:
 miumiu扔了一个地雷~!
 远去扔了一个地雷~!
 cj780601扔了一个地雷~!
 
 
 
 
 ☆、番外,小雪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虽然是番外但是与剧情还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我本来想今天休息的,想到榜单上的字数~~~我还是选择明天休息!!
 记得这篇番外一定要看,和剧情是同步进行的!!!
             
   64章 番外小雪(番外用第一人称)
   我叫小雪,是尚城娱乐会所最有名的□。
   在我成为名妓前;我有个前辈;现在会所里仍然有许多人谈论着她,说她如何的倾国倾城;如何地冷艳高贵。
   我很羡慕我的前辈,唔,她叫邹小鸡(小鸡和高干的女主角);听说她年轻轻轻就得癌症去世了,如果她还活着;都是已经快四十岁的人了。
   我今年二十六岁。我最美的时间,从少女完美蜕变成女人。
   我是个混血儿,但我出生很平凡,家境并不富裕。干我们这行的;一半是为了家境,一半是为了名牌享受。
   我是独生子女,为了替父亲还债被他卖到这里的。
   我和她都有着相似的经历,都有着风情万种的容貌,以至于他们总拿我和她相提并论。经常感慨,那样一个美人儿,是我比不上的。
   啧,我不以为然。
   世人都是失去的才是最珍贵的,这些恩客们可曾看到过她逐渐逝去的年华?可曾看到过她不再诱人的身材?
   如果看到过,他们不会一直挂在嘴边念念不忘。
   不过,她的早逝,注定她成为传说,一个,永远不可能被我超越的女神。
   羡慕,嫉妒过,也讨厌过。
   每个女人都不喜欢长得比自己美的,我自认我极为漂亮,尚城会所里没有一个女人能比得上我的风情万种。我的恩客们都说,我有一双,会勾人的眼睛。
   我自认如果邹小鸡在,我应该不会被她盖过风头,她能有我如此的才华横溢吗?
   可惜了,我见不到她,也无法比较。
   我唯有,做我自己,作尚城娱乐会所新任的女神!
   **
   我被卖到尚城时,是花一样的十七岁,那时的我青涩而稚嫩,占了些混血儿立体的五官让我总能在众多同事中被恩客第一眼看到。
   我很快地吸起了轰动,拍下我第一个初夜的男人,是一个叫肖驰的。
   我永远也忘不了,看到他的第一眼。
   那样俊美,儒雅,尊贵。
   我怀着美好的梦想,我以为我会和他产生一种灰姑娘与白马王子的偶像剧,和他拥抱了初夜。
   只可惜,我美丽的梦破碎在清晨。
   他丢下了我,毫不留恋地离去。
   卖身夜,他付了三十万。听说,是他年满二十岁家人送的礼物。
   妈妈都说我卖得好,很少有姑娘能卖这么高的价钱了。
   我曾很天真地问:“我听别人说名妓的初夜价值百万的啊——”我嫌弃这么低的价格。
   妈妈呸了声:“那是广告,虚假的宣传懂不懂?!就像投资电影号称上亿,女明星片酬达八位数,饭局几十万!你真以为是真的啊?!你B是镶金的还是镶玉的,日一晚就得几十万?!做梦去吧!几万块就不错了,还得出手大方的!越有钱的男人越抠,因为他们身边永远有年轻貌美的美女尤其是处、女等着他们享用!”
   我想,或许妈妈是对的,她混在这行,可比我太久太久了。
   我是极为幸运的,那晚买下我初、夜的那位年轻的男人,据说他非常地权贵,以至于,将日后我的身份抬了很高。
   后来,我第二次陪夜,那是个老头子,给了我四十万!
   我想,肖驰那位客人是吝啬的吧。
   但妈妈却说,那位客人看上是我的荣幸,现在这个老头子嘛,就是暴发户!
   再以后,我从来没有赚到过那样的高价了,除非是特别迷恋我的暴发户。
   否则,我一夜也就赚十万块左右。
   这是妈妈规矩的,我的身份只允许我陪一定有钱有势的客人。
   可是,我需要很多钱啊,我的爸爸是个英国人,曾经妈妈天真地以为,但凡是个外国人就是有钱的,却不知道他在自己的国家也就是个很普通的平民。
   来到了中国后,却很是吃香,玩弄了不少的中国女人。我的妈妈也是其中之一,她还是凭着自己美丽的外貌打败了那些情敌才让我爸爸勉强娶她的。
   那年,我爸爸三十五岁,我妈妈,十七岁。
   后来的时间,一无是处除了是外国人身份的爸爸爱上了赌博,他原本在自己国家就喜欢赌,是赌输了全部家产逃到中国来的。
   妈妈的家境曾经不错,一直倒贴着,在我出生后短短几年内就输光了。
   再后来,他把我妈妈卖了,卖去当□,我幸运的被外公外婆收养着。一直到两位老人死后,被接到了爸爸身边。
   他把我卖了。
   我憎恨,厌恶他。
   一个肮脏的满脸胡子的臭外国佬!
   我从不承认我混血儿的身份,却不曾想过,我的恩客们最爱的就是我那双浅蓝色的眼珠子,因为异样的神秘。
   曾经我厌恶的血统,却是我今后赚钱的最重要的资本。
   呵——
   从十七岁,到二十三岁,我接过不少有钱有势,但更多的是暴发户的客人。他们丑陋而恶心,他们最喜欢叫我小洋妞,以满足他们操外国妞的变态心理。
   二十三岁以后,我其实是老了,在这一行里,竟争力太大了。我需要找一个稳定的长期的金主,让他包养我,让我继续享受。
   我在二十四岁还清了父亲的债,并从此以后与他断绝关系,我的妈妈一直失踪。我并不可怜她,路是她自己选的,丈夫是她自己挑的,她想要个外国老公。就得承担爱慕虚荣的后果。
   我是天生的冷血,我从来不喜欢笑,但我又是天生的爱笑,嘴角浅浅地勾起,眼神儿轻轻一瞟,恩客们都说我是迷人的女王。
   呵呵……
   二十四岁后,我选择为自己赎身,可是妈妈说,我现在还不能走,在下一任第一名妓还没被选出来时。
   我开始了半隐居的生活,当然,我的身价也更高了,因为我接客很少了,慕名而来的贱男们,自然更多,出的价格,也更多了——
   二十六岁那年,我想我永远也记得这一天。
   我的第一恩客,他来找我了。
   女人,总对自己的第一个男人,印象深刻,且怀有复杂的情感。
   纵是我已身在江湖多年,看透了人世间的灯红酒绿,我对他,仍然一如最初的感觉……
   心动。
   **
   二十六岁的我,已经快要脱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了。其实我一直很想要尽早地脱离,无奈会所并不放人。在他们还没有压榨我最后一丝价值又或者还没有出得起合适价钱的男人前,我是走不了的。
   我赚到了足够我下半身养老的钱,只要我不要太恐怖的花钱。
   那天,我记得我正在跟吴江聊天。
   吴江,他是个警官,我的这种身份和警察是经常打交道的。我们认识有两年了。
   在一次我酒后驾车时初遇。
   他是我的追求者之一,我知道,他爱慕着我,从他的眼神里,即便再掩饰,我也看得出来他有多爱我。
   但是他从来不曾表白过,只是在生活上过多的关心着我。
   我很享受这样的暧昧。
   吴江不帅,他长得平凡,却有军人冷冽的气质,让人心生安全感,我想,这也是我选择和他继续联系的理由吧。
   另一则,他确实,也是家境相当好的权贵。
   那天早上,吴江打电话来告诉我,他给我寄了一份礼物,他常这样,有时是一件衣服,有时是一个包包,有时候又是些吃的。
   我习以为常。
   中午时分,我的门铃响了。
   我住在一幢高级公寓里,一层一户,花了我一年的存款。这里安全性和保密都极好,我常有一些讨厌的客人找上门来骚扰我,当初看中的就是这里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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