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飞新加坡了,最早也要到周一晚上才能回来。”廖锦蕙依偎在林世杰的胸口认真地说道,汗涔涔的秀发还有丝丝缕缕黏着在林世杰的身体上。
窗外,夜色已深沉。屋内却是荧荧得亮着惬意的灯光,那是廖锦蕙在宜家挑选的一款床头灯所散发出的柔光。这款灯放拿回来,放在床头不仅与整间卧室的装饰风格相当的合拍。尤在夜色中,独点此灯,淡紫色中略带粉色,透着优雅,闪着灵动,伴着暧昧,渗着诱惑。光线的色泽与亮度又将整间房间的氛围与情调营造的几近完美,她极度满意自己对这盏灯的挑选。
她幻想着能在这样的灯光中,放上一张轻音乐的碟,与她心爱的男人情意绵绵低叮当着高脚杯,然后拥抱、*、亲吻、爱抚、缠绵、*,蚀骨*直至天明。林世杰是第一个实现她这个小小幻想中所有情节的男人。但第一个上了她这张床的,却不是林世杰,而是赵福良。
赵福良,也就是闵嘉国际的赵总,并不是能达成廖锦蕙这种幻想的男人。他对廖锦蕙更多的是一种生理上的需要,简单粗鲁,一步到位。只是机械地进行着那最原始的,本能的,最基本的人类生理行为。没有*,没缠绵,粗陋的前戏,那是种单刀直入的,*裸的,最直接的欲望的满足,没有多余的所谓的身心上的交流。他需要她的,或许仅仅就是,还算年轻的娇美容颜,以及她很具诱惑力的女性身躯。这种追求单方面满足的性事上,廖锦蕙自然也就谈不上能获得多少的愉悦了。甚至有事她想,他对自己所做的那些,与对一个充气娃娃做的,可能别无多大差别。
从廖锦蕙进入闵嘉国际做最基层的文员起,身为最高管理者的赵福良董事长暗中给予了她很多特殊的照顾与优待。但所谓的“暗中”,只不过是背着公司里绝大部分的其他人。赵福良或是直言相告,或是频频暗示。总之,他对她的所有恩惠从没有被“刻意隐瞒”过,聪明的廖锦蕙很快就清楚赵总的目的。起先,她心里是万分的不屑,但后来面对着实际的物质上富足时,她开始徘徊、犹豫与动摇。
很快,廖锦蕙被迅速提拔到了公关部经理的位子,这让许多人艳羡不已。虽然事后证明她的能力足以胜任,但这么快的晋升速度,以及爆冷挤掉原本最有希望的当选者,这些都必然引得妒忌与刻薄的恶言在她背后如影相随。但种种猜忌与暗伤,却都没有把她与赵福良联系起来,几乎所有人都以为赵福良与廖锦蕙只是单纯的上下级关系。事实上,城府极深的赵福良,只是施以小计,便巧妙地假他人之手完成了对廖锦蕙的又一次“施恩”。
当然,这次赵福良照例用了很委婉的方式,在一次用意明显的二人晚餐上,他让廖锦蕙知道这其中的真相。而就在这个夜晚,一切就如水到渠成般的自然而然地发生了。四天后,廖锦蕙就成了现在所住的房子的唯一产权人。不久,她又得到一款很拉风的阿斯顿马丁跑车,但廖锦蕙嫌太过于招摇。赵福良便托人原价折了现,换购了一款国产宝马,多出来的差额又存入了廖锦蕙的户头。但廖锦蕙并不喜欢自己开车,所以大多时间宝马车只是停在车库里闲置。
赵福良出生在上海,解放前随祖辈、父辈们移居去了香港。他现在的身份是香港闵嘉国际总公司的副董事长,并受总公司委派,任大陆区总部――上海闵嘉国际的董事长兼总经理。赵福良虽然不会说普通话,但却说着一口流利的上海话,还是那种没有受普通话影响过的纯正的经典老上海话。这一点,在都会不会说普通话的闵嘉国际的高层中,就具有了相当大的优势,也就是他会被委任为大陆区最高负责人的原因。
廖锦蕙看得出这个年纪不足六十的男人不是那种好色无厌之徒,更不是“吃相”难看暴发户。他有家庭,他的太太比他小一岁,他们是大学时的同学,在赵福良人生最低潮时期,是这个女人支撑着他,坚定地陪他一路走过。这几年,赵太太经营着一家有些规模的文化与广告类的企业,据说她是个手腕强硬的女人,在公司中是武则天一般的人物。最初,赵福良只是为了她的生活能充实点,出钱让她搞个小广告公司,却没料想,在她的经营下发展得如日中天。而现在,赵太太对事业的关心已经胜于对赵福良的了,也就是为什么她至今都没有随赵福良一起来上海的原因,也惟有他们的那对宝贝儿女才能让赵太太放下工作。年中,他们的大女儿就将举办婚礼;他们还有一个儿子,在澳大利亚留学,听说他自己有意定居入籍。
上海,虽然也可以说是赵福良的家乡,但终究已是人生地不熟的一个地方。虽然他经常飞来飞去地去各地公干,也时常回香港,但一年中居住最长时间的城市还是上海。像赵福良这样的一个男人,于花花世界沉浮良久,断非能宁耐寂寞之人。他需要有一个廖锦蕙这样的女人,朋友也好,情人也罢,一个足矣。在这个城市中,乃至整个内地,他无亲无故,而在廖锦蕙这里,他可以倾诉;可以得到心灵上的慰藉;可以回温家庭般的温暖;同样,可以满足体内还未完全消退的男人的欲望;可以追溯随着岁月流逝渐渐远去的人生乐趣。但凡在上海停留期间,他便会到廖锦蕙这里住上几天。但多数时间,他则是猫在浦东的公寓中,那里是他对外的“官方”住所。
廖锦蕙心中是极不愿承认自己做了别人的“二奶”的,但她自己也明白,其实事实上就是。不过,为了在心理上更能支撑起“自己不是二奶”的观点,廖锦蕙也并没有辞职,依旧担任着闵嘉国际的公关部经理。她也知道,这着实是自欺欺人之举,不过她还是这么做了。另一方面,他也是想有份事做,以免过于无聊。可能是反复咀嚼一个人太多就没了意思,也可能是她在公关部的工作能力征服了一些人的忌妒,她的自信与从容又赢得了另一些人的尊重,针对她的流言渐渐消停下去了,但也始终未曾绝迹。
廖锦蕙觉得以她的智慧,是足以了解赵福良肚子里那些男人的花花肠子的。他向自己示好、献媚,讨好自己的目的,断不是要和自己“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所以,她的心中也从没有过能“转正”的念头。她遵循着这个游戏的规则,这样对谁都好!
而她却没想到,眼光老辣的赵福良,是从一开始就看透了廖锦蕙的。只是几次的观察,他就知道一旦廖锦蕙进入了这个游戏,那就绝对会是一个懂得并遵守游戏规则的女人,显然这次他又是对的。这就是他看上她的原因,他很欣赏她的这份智慧与心态。双方都是心照不宣地维持着这种关系。
玖(下)
相较于赵福良,林世杰则大不同。他有情调,懂浪漫,会*,风趣幽默,懂得享受生活。虽然比廖锦蕙小两岁,但却能把她哄的又乖又开心,就像一个小女人般依恋着他。尤以在*上,林世杰总是能招式频出,使得廖锦蕙且惊且喜,心潮澎湃。他时而温柔悱恻,如水似蜜,水*融,于无声处荡涟漪漾漾;时而又*激进,浪潮翻卷,翻江倒海,龙吟虎啸般惊涛拍岸。这让廖锦蕙欲仙欲死,难以自已。她的年纪,使得她身体对林世杰依恋,或略胜于心理上的对他的喜欢。与林世杰的结合,时常使她飘然的漫步云端,那份愉悦更让廖锦蕙欲罢不能,难以自拔,彻底沉沦于与林世杰的*之中。
此刻,经历了刚才的翻江倒海之后,两人依旧如胶似漆般地粘合在一起。廖锦蕙伏卧在林世杰的胸口,听着他的心跳,与他说着绵长的情话。她的身体还沉浸在那一场滔天海啸后的余波冲刷之中,回味着,陶醉着。林世杰捋了捋她微潮的发鬓,将之归置到她耳后,用指背轻抚她的面颊。
“我是说万一,万一赵福良突然闯了进来呢……”
“没有什么万一!”廖锦蕙不快地说道,“你要是怕腥就别偷吃呀。”
“你别太认真嘛,我只是玩笑地假设一下下而已。”
“一下下,一下下!三十岁的人了,说话还学小朋友装可爱,真不要脸。”廖锦蕙边用手指指尖轻轻推压着林世杰的健硕的胸口,边说道,“他要是现在回来了,我就说是你霸王硬上功,你强行‘那个’我,哼!”
“呐~最毒妇人心啊!”林世杰用一种夸张表情与口气,假装痛心疾首状说道,“我看我以后还是别来了。”
“不许这么说!”廖锦蕙一掌轻拍在林世杰的胸口。
“那我该怎么说呢?”林世杰微笑着说道,并侧过头,吻了廖锦蕙前额。
廖锦蕙马上扬起小脸,抿嘴微笑着看着林世杰,温柔地问:“饿了吗?我去给你做饭。”说完,便翻身下床,裹起一件厚实的睡袍便向外走去。林世杰看着她曼妙的身体,前突后翘,玲珑剔透,实在是觉得美不胜收。
他也起身,也从衣橱里拿出件睡袍裹上。这件粉色的睡袍公然挂在衣橱里,赵福良是知道它的存在,但从来没穿过,因为他根本不喜欢粉色的东西。也正因此廖锦蕙才特地买了这粉色,然后假装热情地告诉赵福良是特地为他买的。自然,反应可想而知,之后便可以堂而皇之地挂在衣橱中了。而其实,这根本就是为林世杰所选,他专用的。
林世杰边扎着袍服的腰带,边走向客厅。在卧室门口,见廖锦蕙正在弯腰“打扫战场”,从大门口经过客厅,直到卧室,漫长的“战线”上,满地都是他们星星之火燎原时褪去的衣衫。
他第一眼看见的,是廖锦蕙拾起被自己撕扯成丝丝缕缕般破碎了的连裤*,这是林世杰的一个癖好,也是现代不少男人都有的怪僻。还有不少女人也特别享受这一过程。有些报刊杂志还专门探讨过这个现象,或从美学角度入手,或从性心理角度分析。这一现象,俨然已经不是什么见不得光的私秘问题,可以全然放在阳光下作为谈资的了。而既然大家都觉得这种轻微的近似“恋物癖”的行为属于人类的某种共性,那么也没什么不正常的;又既然是正常行为,那么男人们就更理直气壮,更激情四溢,更狂放不羁地去撕扯,去享受了。
只是不知道,如果著名的性心理家,英国的霭理士还在世,他又会如何来解读这一现象呢?或许只是简单地归类到他的“物恋”理论,或许未必。没准他也会将尼龙、*等视为工业革命所产生的“妖孽”,进而开始如同他的同胞,劳伦斯那般谴责工业革命,将*定为造成人类性心理畸变的罪魁,也未可知。亦或许,他自己也成为此类爱好者,恕难预料。
虽然,廖锦蕙没此爱好,有时也是难以理解这一行为的所基于的心理。不过她也并不讨厌,而且她平时也不少穿之,那么既然林世杰喜欢,她便也欣然从之,只是举腿之劳,为林世杰在自己秀美的双腿穿上薄如蝉翼的*。正所谓,女为悦己者容,装扮纤纤玉腿亦是“容”也。
只是,每次都会报废一双,甚至都不能留以“全尸”。就像现在一样,廖锦蕙团起已是破烂不堪的“遗骸”扔进了垃圾箱。而后她将散落的衣裤裙衫一件件从地上拾起,仔细规整后放在客厅的沙发上后,这才转身进了厨房。林世杰也跟着来到厨房,心想着要与她聊天说话,帮着打下手。
“要我帮忙吗?”
“不用,下午我都准备的差不多了,本来你一到就可以开饭的。但是……”
“但是什么?”林世杰从身后抱住廖锦蕙的腰,颇有*性地插话道。
“你这坏蛋!”廖锦蕙轻轻向后肘击了一下林世杰,笑着骂道。
林世杰挨了这么一下,虽然不痛不痒的,但还是夸张地大呼“哎呀”,且把廖锦蕙抱的更紧了,头搁在她的肩膀上,贴住了她的面颊,看她鼓捣着一锅已经在“咕嘟咕嘟”的汤。
“罗宋汤!喜欢吗?炖了一下午了。”
“嗯!只要你煮的,我都喜欢!”
“那么俗的台词,这可不像林律师语不惊人死不休的风格哦。”
“真心话,可口的美女煮出来的东西也一定可口。”
“神经!”廖锦蕙边骂着,边由衷地微笑,同时伸手拿过摆在一旁的一个纸包,这纸是上世纪八十年代里常见的,用来包裹食品的那种黄褐色的纸,可能是叫油纸,可能是叫别的什么,只是年代久远,且现在也极少在用,廖锦蕙自然也就记不得了它的名字了。缓缓打开纸包,里面居然是一包已被切成大片,码放整齐的类似白切肉的熟食肉制品。廖锦蕙从中拿了一片白切肉送到林世杰嘴边:“来,嘴那么甜,奖励你的。”
林世杰张嘴就把一片肉全吃进了嘴,刚一入口,便兴奋地大呼:“嗯!是羊肉嘿……灵的灵的!”嚼了几口后,更是大赞起这白切羊肉的美味来。
“我下午特地去真如古镇的老街上那家有名的羊肉馆给你买的。听说那店有百年的历史了,很多人都说它家的羊肉好吃。知道你最爱吃羊肉,我特地去买的。”
林世杰匆忙咽下了嘴里的肉,在廖锦蕙的脸上连连亲吻了好几口。廖锦蕙被吻得都将脑袋歪了过去,但却还是笑着问道:“怎么样,好吃吗?”
“嗯!果然名不虚传!不过……”他贴着廖锦蕙的耳朵,压低声音道,“没你好吃!嘿嘿!”
“少来啦!油嘴滑舌的!”
“你跑那么老远去给我买,太贤惠,太体贴了。”
“可不是所有人都值得我这么做的哦!”
“嗯,我知道你对我好!”林世杰又淡淡吻了一下廖锦蕙的脸颊,接着道,“但……有一点我要确认一下。”
“什么啊?”廖锦蕙听他的口气,觉得话里藏着坏!
“那家点藏的蛮隐蔽的,你这么个小路盲能找到那里,绝不是自己开车,肯定是打车过去的!对吧?”林世杰充满嘲笑的口气调侃她道。
这时的廖锦蕙正巧在准备碗筷,手里刚拿好两双筷子。一听这话,抡起手来就用筷子照着林世杰头上打去,四根筷子,全部命中。林世杰倒是更乐了,显然他的*取得了效果。
“讨厌死了!不许说我!”廖锦蕙假意板着脸,“去,把碗筷拿出去摆好。”
“好,不说你了。”他松开双臂,接过碗筷,却并有转身就走,而是认真而深情地向她说了声“谢谢你,亲爱的。”
廖锦蕙刹那间有点晕眩,有点陶醉,有点幸福,又有点茫然,五味杂陈在心中,呆立着,但还是用力挤出了一个笑容。她怀疑这个“亲爱的”自己有没有听错,但那又是如此清晰分明。她看着林世杰的背影,恍惚间觉得自己就是他的“亲爱的”,但那一刻的出神之后,她又清楚地知道,她和他只是一种不知道该如何定性的关系。似乎不该发生,不该存续的。但却又让她无法割舍,难以戒除。
她摇了摇头,想甩开这些麻烦的想法,让自己暂时忽略这些不去想。按俗话说的,今朝有酒今朝醉,她和他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所以共度的时光就更应该珍惜了。于是,她又让自己保持笑容,将精心准备的菜肴小心翼翼地端到了饭桌上。菜式并不多,一份罗宋汤,一大盘羊肉,一份嫩青碧绿的清炒豆苗,外加那么一份蔬菜色拉。但这些对于两人晚餐而言,已经是够丰盛的了。
那边,林世杰已经打开他带来的那瓶葡萄酒,往水晶般的高脚杯中缓缓注入了这暗红色的液体。微微轻摇,看着液体在杯壁上旋转,温润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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