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青春,不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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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青春,不再回来-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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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窗帘伴着夜风轻轻浮动,帘内,台灯晕黄抹开的光影摇曳,床垫咯吱咯吱作响。
  “暑假带你出去旅行好么?”他看着身下娇喘的林幼喜,声音轻轻落在她脸上。
  “我想去打工喏。”她搂着冷子辰的脖子,小声回答。
  “不许去。”他有些恼火,狠狠地顶了她一下,她吃痛嗳了一声,指甲陷进他的肉里。
  “我去打工,我就是要去打工。”她固执地嘀咕。
  “一个月多少钱,我给你。”他的力气更大,她的眼泪滑下来。
  “一亿,一亿亿,两亿亿,一百亿亿……”随着他的力量,她的气息渐渐急促不稳:“多少钱都不够,你给不起……冷子辰……我要的……你给不起……”
  “你要什么,告诉我。”吻落在她脸上,他停了下来,定定地看着她,他的目光几乎带着哀求,心里喊着,林幼喜,你要什么,说出来,只要你说出来,我就会给你。
  “我什么都不要。”她的眼泪一股一股地流到枕头上,咬着嘴唇不肯说,见他的目光渐渐萧杀凌厉起来,她才摇了摇他的胳膊,讨好地说:“你不要停下来嘛。”
  “你说你不要我走,我就继续。”他咬牙切齿地看着她。
  “你休想,我不会说的。”她拧过头,一脸的泄气,她不会说出来的,她说了,也于事无补,他还是要走的,美国有那么多事情等着他去做,那么大一个家业等着他去延续,她何必说出那些没有尊严的话,她林幼喜有那个自知之明,就让她留个美好的回忆吧,就让她带着念想成全他,她林幼喜已经一无所有,只剩下一点残喘着的骄傲,她不会连这一点点骄傲都放弃的,因为,她输不起。
  “说!”他吼道,声音残忍得几乎能让她结了冰,他的眼眶红了,一滴眼泪掉在她胸口上,没有声音,时空静止,她突然觉得害怕了,她从来没有见过他哭,他一直都是那样强势霸道的男子,他总是揉乱她的头发,他总是揪着她的马尾,他总是欺负她惹她伤心,他总是指示她做这做那,他像她的天一样总是挡在她前面,罩得她密不透风,他对她好自己从来不说,却总是开口骂她,可现在他竟然流泪了,他竟然也是会哭的,他哭她不挽留她,他只是哭她不肯开口求他,她的心碎了一地,血溅得到处都是,冷子辰,你不要这样好不好,你会杀了我的,你哭,我会死的……
  她慌乱地伸出手,擦去他眼角的泪,难看地笑起来,无助地说:“冷子辰,你说过,女人说不要,就是要,女人说不好,就是好啊……”她吸了吸鼻子,顿了顿,看着他发红的眼睛,一阵崩溃似地疼痛席卷上来,她斗不过他,她从来都不是他冷子辰的对手,他即便要走,也要带走她全部的骄傲和尊严,她突然咧开嘴,嚎啕大哭出来,一边哭,一边哽咽绝望地喊着:“冷子辰,你不要走,我求求你不要走好不好……我忍了好久好久了,一直说不出口,因为我知道即使我求了,你也还是会走,其实我一直想求你的……求你,求你为我留下来,为我留下来好不好,我真的不能没有你,你走了,我会死的……我会死的……”
  他腾出一只手,擦了擦眼睛,露出两排齐整的牙齿,得胜的笑了,林幼喜,你还是逃不出我的手掌心啊。伴着她的恸哭声,他用力地迎上去,撞击着她的身体,一下一下,钝重,坚定,用尽全身的力量,直到她再喊不出来,闭了眼睛,胸口慢慢扑上一层淡淡的红晕。
  他终于平静下来,伏下身子,吻着她的悸动和潮热,淡淡地说:“林幼喜,你这笨女人,我不走,你在这儿呢,我怎么走得了,我哪儿都不去,真的。”
  林幼喜吸了吸鼻子,睁开了眼,睫毛忽闪忽闪,很久很久,她扑哧一声笑了,翕动了一下嘴角,叹了一口气:“嗳,真是太好了。”
  “什么太好了?”他抬起头,像个孩子一样眨巴着迷人好看的眼睛,怔怔地看着她的脸:“是我的技术太好了,还是我不走太好了?”
  “都太好了。”林幼喜闭上眼睛,搂住冷子辰的腰,轻轻地哼道:“都太好了,冷子辰,我还想再要一次。”
  丢在床边的手机被踢到地毯上,上面显示时间是2004年7月29日。
1,老同学的婚礼
  苏欢欢要结婚了,接到这个电话的时间是2008年8月20日,林幼喜正走在这城市最繁忙的商业街上,八月正午的上海,毒烈的太阳在头顶上耀武扬威,两座耸入云端的写字楼中央,一整条街道没有一处阴凉,法国梧桐下只有巴掌大的树影,她扶着街角红色镶边的电话亭,脑海中出现了数秒的空白。
  还是电话那头苏欢欢焦急地扯着嗓子喊,婚礼在普陀基督教堂,中山北路上那个,你一定要来啊,给我当伴娘团,你不来我会很失望的,林幼喜,林幼喜,你还在听吗……
  林幼喜的手心在电话亭的玻璃窗上氤氲出一团淡淡的白色雾气,她看见对面街上的米兰婚纱影楼,巨大的玻璃橱窗内并排摆放着一列盛装的模特,洁白的婚纱上簇拥着大团大团的蕾丝,门口的外景车边,有摄影助理们在搬动着器材,新娘子坐在车里,脸颊上晕着淡淡的绯红。
  又是苏欢欢一阵声嘶力竭的喊叫,林幼喜终于回过神来,苏欢欢在电话里头气喘吁吁地吼道:“林幼喜,林书呆,你这个没良心的女人,你知道不知道我问了多少人才问到你的电话,你倒是说句话啊,你哑巴了?已经失踪两年了,你也该闹够了吧,到底来不来参加我的婚礼,你倒是说句话啊!”
  “欢欢,你要结婚了,恭喜你。”林幼喜张开嘴巴,可是声音却透漏着虚无和空洞:“我怎么会不去呢,我答应过你,等你结婚了,要去给你当伴娘的。”
  “这还差不多。”电话那头的苏欢欢这才安静下来,声音也恢复了林幼喜所熟悉的娇嗲和快乐:“你一定要来哦,要穿礼服哦,我还邀请了叶梦梦和孙美,你们三个给我做伴娘团,我们都两年多没见你了,我们都想死你啦。”
  放下电话,林幼喜又发了几秒钟的呆,长叹了一口气,继续走她的路,上午去了趟松江的工厂查看生产进度,在机器呱噪的车间里站了好几个小时,扯着嗓子和厂长计较交货期,午饭还没来得及吃,就匆忙往公司赶,要参加星期三下午公司的例会。
  进了写字楼,一股冷气扑面而来,高跟鞋踏着大理石地面,扣扣作响,她迎着亮如镜面的电梯门,看到一个面色憔悴一脸燥热的女子,一身淡黄色连衣裙,盘好的发髻上掉出一缕碎发,搭在脖颈上,皮肤苍白,那就是她自己。
  大学毕业就面试进了这间服装外贸公司,两年多的时间,从业务助理一直做到业务主管,手下带两个刚刚来的实习生,她从来不是最优秀的,但凡事亲力亲为,也让人挑不出毛病,如果一切顺利,她相信自己会在这间公司做到光荣退休那天。
  出了电梯,推开公司的玻璃大门,程卯正端着杯子和前台小姐闲聊,看见林幼喜便一脸关心地走过来,把杯子递给她:“又没吃午饭吧,这么热的天,让刘莹去就行了,何必自己大老远跑过去。”
  “工厂里的人讲话粗声粗气,她一个刚毕业的小姑娘,我怕她应付不来。”林幼喜一仰脖喝光了杯中的水,然后一脸惊喜地看着程卯:“怎么这么好喝啊,你放什么了?”
  “挤了点柠檬汁啊。”程卯看着她笑:“你就爱大惊小怪的,快点去准备准备吧,马上开会了,你这披印花女衫的订单,王总极重视的,一会儿免不了又拿你发问。”
  开完了例会,林幼喜回到办公格子里,打开电脑收邮件,刘莹凑过来:“林姐,晚上陪我去逛商店嘛。”刘莹是七月份刚招进来的应届毕业生,娃娃脸,短短的锅盖头,是地道的上海女孩儿,家里条件极好,爱逛街,爱买衣服,没事就缠着林幼喜。
  林幼喜一边看着英文电子邮件,一面回绝她:“你找你的小姐妹去就好了,我可逛不过你,上次和你去,现在想想腿还酸。”又看了几封邮件,回头看了一眼刘莹:“要不晚上我还是去吧,我想买点东西。”
  “买什么?”刘莹立刻来了精神。
  “周末大学同学结婚,我去买身礼服。”林幼喜淡淡地说,一面在文件上翻看客户提到的货号和出口单据,脑袋里却是一片乱糟糟的。
  周六,林幼喜醒得很早,还不到五点,她就睁开了眼睛,看着卧室天花板上的星星吊灯发愣,视线忽明忽灭。去,还是不去,礼服挂在门后的衣帽钩上,白色的露肩短裙,齐膝的裙边滚着翻卷的蕾丝,记得上大学的时候,她穿着冷子辰送她的精致小礼服,和苏欢欢她们一同参加学校的舞会。一转眼,已经两年没有见到她们了,她一直躲着,怕着,终于还是被找到了。
  那时候,她和苏欢欢、叶梦梦和孙美,住同一个宿舍,孙美是她们那一届的校花,叶梦梦的气质绝佳,苏欢欢也是富家娇娇女,只有她一个家境惨淡,被他们一群人拖着拽着出去玩儿。和他们在一起的日子,那些疼痛疮疤,剥离不去,简单的快乐,却也大过于一切烦恼,青春就像昨天,永远那样鲜艳生动,却再也回不来。
  七点整,她起床洗漱,从冰箱里拿出牛奶,一小块八十五度买的全麦面包,放在烤箱里热了,坐在小小的客厅里吃,租住的小房子一室一厅,一个人住,老式的居民小区,平日里见得最多的是老人和宠物,年轻人总是很难出现在太阳底下,她朝九晚五地上班,也和平常人无异。
  吃过了早饭,她开始穿那件新买的小礼服,毕业两年,她的身材还和读书的时候一样,瘦,但是该丰满的地方也不寒酸,皮肤缺于保养,却也清秀无瑕,白皙透亮,镜子里穿着白色小礼服的女子,施了一点淡淡的妆,如若她不说,不会有人知道她已经二十五岁了。
  出租车停在普陀教堂外,还没下车,就看见王亚竹和苏欢欢远远跑过来,她的脚一落地,整个身子就被苏欢欢抱在怀里,话才一出口,声音就哽咽了:“林幼喜,林书呆,你最没良心,我结婚了你才肯出现,我们一直都在找你。”
  苏欢欢身上有着好闻的香水味,新娘妆下的苏欢欢,靓丽娇美得如一朵盛开的蔷薇,林幼喜拉着她的手:“新娘子,哭花了脸,你们家亚竹要怪我了。”
  “不怕,不怕,林幼喜同学,你知不知道,你能来,大家有多高兴。”王亚竹身材高大,一身黑色西装的映衬下,更显出几分成熟和稳重,他拍了拍林幼喜的肩膀:“你先陪欢欢去休息室补一下妆,叶梦梦和孙美都在那忙呢,一会儿婚礼就开始了。”
2,重遇冷子辰
  到了休息室,见到了叶梦梦和孙美,也都免不了数落了林幼喜一会儿,不多时,有人在外面敲门,林幼喜坐在门边,便起身去开门。
  门开了,林幼喜呆住了,似乎是三月里的春雷,在她耳畔轰轰而过,又像是千万的铁蹄,碾着她的心口,她的拳头一点点收拢,喉咙酸涩,呼吸凌乱,目光却寸步不能离了门外站着的人。是冷子辰,他还是那样高大清瘦,一身笔挺合身的黑色西装,面容英挺,目光如炬,眉眼中的锐利似乎要将她看穿,五年了,他一点都没有变。
  冷子辰的表情也不比她好,他只是来叫新娘和伴娘入场的,虽然王亚竹早就告诉他林幼喜会来,但他却始终不相信她真的会来,这么多年了,她一直躲着他,他有那么大的本事,就是无法将她从这城市里翻出来。他也不敢,不知从哪时候起,他开始怕再见她,而此刻,她就站在眼前,穿着白色的小礼服,脖颈上挂着那枚翠绿的玉坠子,看着自己,白嫩的鹅蛋脸,和从前一模一样,五年的时光,仿佛未在她脸上留下任何烙印,一切恍然如昨。
  “林幼喜,你来了。”冷子辰的声音有些不自在地颤抖,他的拳头握得咯楞咯楞响,良久,他平静下来,视线绕过林幼喜,看着屋子里同样盛装的其他人:“你们该进场了。”然后他又深深地看了林幼喜一眼,扭头大步走了。林幼喜的眼泪差点落了下来,她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了几口气,人却还僵在原地。
  “幼喜。”苏欢欢的手搭在她肩膀上:“亚竹请了冷子辰和萧宇泽他们做伴郎,他们四个是最要好的啊,你都忘了么?走吧,该我们出场了,高兴点儿。”
  林幼喜充满歉意地看了苏欢欢一眼,今天是她大喜的日子,漫长的四年大学时光,苏欢欢是她最好的朋友,她不该在这样的时候放任自己的情绪,她既来了,就应该坦然面对这一切。
  婚礼进行曲中,三个美丽的伴娘簇拥着新娘,沿着教堂大红的地毯,缓缓走进来,王亚竹守在神父的旁边,冷子辰,萧宇泽,吴鸿飞在不远处站成一排。林幼喜走得和苏欢欢最近,扶着她的胳膊,她感觉到冷子辰和萧宇泽都望着自己,还有叶梦梦,孙美,吴鸿飞,一张张熟悉的脸,回忆潮水一般翻涌,她慢慢地低下了头,她的目光越发的散乱,好在已经走到了王亚竹身边,将苏欢欢交到新郎的手里,她便和叶梦梦她们退到了另一边。
  神父缓缓地念着婚礼的誓词,庄严凝重,苏欢欢面色娇羞,她是多么幸福的新娘,大学毕业后,和王亚竹一起去了德国留学,回国后便举行了婚礼,家境般配,性格相投,两人也相爱相知。童话故事一般的美好,原来现实世界中也是真的有的。
  可美好总是别人的,她林幼喜,只能远远站着看看,依旧抬不起头,怕被那幸福灼伤了眼。
  一阵震耳的欢叫声,将她从失神中扯了回来,原来新郎已经亲吻了新娘,大家喧哗挤推着朝教堂外拥去,出去拍照,林幼喜随着人流朝门口走,因为力不从心,没几步就被甩到了后面,按了按刺痛的太阳穴,后悔了来,明明知道来这里会看见冷子辰的,她真的高估了自己的情商,五年了,她依然没有走出那段劫数,所有的理智,只见他一眼,就全部坍塌。怎么办,如果现在离开,苏欢欢一定会失望,可是她真的已经没有力气留下去。
  “林幼喜。”冷子辰的声音在她旁边传来,她心头一惊,抬头看,他走在她身后,也没有和众人一同拥着,她知道他也不是喜欢凑热闹起哄的人,两人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才相识的,回忆瞬间翻涌,她用力摇了摇头,不要去想了,不要再去想了,她已经全都忘记了。冷子辰看了她一会儿,轻声说:“我没想到你会来,我以为,你打算一辈子都不再见我。”
  林幼喜无言以对,她的头埋得更低,看见自己脖颈上用黑色细线坠着的玉片,玉片上镶着一颗小小的水钻,折射出的阳光那样刺眼。冷子辰的手似有似无地蹭着她的裙边,他的食指上戴着那枚粗粗的镂空指环,五年了,指环上的银漆已经斑驳脱落,他还记着她啊。
  她不敢再看了,刚刚在休息室,已经将她五年来好不容易建筑起的勇气全部摧毁,她知道,只要再看他一眼,她就会彻底崩溃绝提,今天是苏欢欢大喜的日子,不要那样子,不要那样子,她已经不是从前的林幼喜了,她没有资格哭,她既选择了一个人坚强地活下去,就不会再自毁城墙,重蹈覆辙。
  “幼喜,子辰,你们两个总是磨磨蹭蹭的,快点来拍照啊,就等你们两个了。”孙美和叶梦梦在外面叽叽喳喳地挥着手,人群中不时传来哄笑和嬉闹,大部分都是昔日的同学,很多人叫不出名字了,但脸都是熟悉的,熟悉得几近残忍,林幼喜吸了吸酸涩的鼻子,快几步跑过去,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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