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明瑄不在意地挥挥手:“又不是作客。男人的宿舍就这样,你这算好的了。”
赵明瑄打量着林立夏的宿舍,这种感觉是很奇异的,这算是林立夏的一个世界,你进入,然后悄悄地观察。门后挂着的制服,天蓝色的床单,喝水的杯子,坐的椅子,书桌上摆的书,甚至是那台电脑。一切都是那样的普通平凡,在哪儿没见过,可是因为这是林立夏的,是林立夏穿的,林立夏用的,它们突然都被打上了一种难以名状的色彩。起码,现在的赵明瑄不动声色地暗自打量着。
这明显是一间双人宿舍,上床下卓的结构。对面的桌子上一台电脑,旁边堆满了各种充电器和黑色的线还有数码用品,而还有一张桌子则整整齐齐竖了几本书,一台电脑,还有盆小巧别致的仙人掌,看上起极其清爽,一看就知道是林立夏的。阳台上的栏杆上居然是一排的仙人掌,各式各样的形状。
林立夏拉出椅子:“赵哥你先坐,要喝水么。”
“好的。没事,你先忙,我坐一会儿就好了。”
赵明瑄手里握着杯子,却没有喝,他坐在林立夏往常坐的位子上。
电脑上还扣着一本摊开的书,他好奇地拿起来看了下——《时间旅行者的妻子》,随后又仔细地看了架子上的一些书,有《明朝那些事儿》《英语熟练8000词》《世界军事精选本》甚至还有本王国维的《人间词话》……
赵明瑄觉得自己有点凌乱了,这孩子,口味还真复杂。
一本封面颜色丰富的书吸引了自己,拿起来一看,却是《小王子》,明显是经常翻看的,页脚已经有点发黄。
赵明瑄自然是没有读过这本书的。只是原来听说过,觉得是童话,即使是给大人的童话,那也依旧是童话。赵明瑄念书时读的是各种名著和大部头,资本论他也都细细研究过,目前则是各种各样的财经杂志和时讯报纸,商场上信息的掌握是极其重要的,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会对大局有影响。
翻开首页,却见空白处用黑色笔写着“对你所爱的人负责——小王子”,字迹清秀,应该是立夏的。
浴室传来“哗哗哗”的水声,他突然觉得心里好像有熟透的豆子沉闷地“噗”一声爆裂开来一样,跳落的小豆子,哗哗啦啦撒了一地,有些捡来不及的慌乱与忐忑。
于是赵明瑄拿起林立夏的水杯喝了口水,没有空调的旧宿舍,果然很热。
林立夏很快就出来了,今天的他没有穿长裤,反而很罕见地穿了条灰色的五分裤,白色细条纹的polo衫,越发显得年纪小。
赵明瑄看他胡乱擦着头发,微笑着道:“跟你比起来,我还真像是个老头子了。”林立夏还拿着毛巾回头:“怎么会,赵哥也很帅的啊,你不知道,每次你出现在报纸上,我单位里的小姑娘都唧唧咋咋地,说你是长洲最贵的钻石王老五。”
“钻石没有,王老五倒是真的。”
林立夏的头发很短,寸头,扒拉两下就干得差不多了,不过还是有湿湿的感觉,整个人看起来分外清爽,像刚浸润过春雨的小树苗一样。赵明瑄不受控制地起身,漫不经心似的走到他身边,他心里感叹,自己怎么可以认识这样一个美好的人。
两人下楼。
走到门口,李大爷就在传达室喊:“立夏小子,出去玩儿呢?很少看你出去呐!”
“是啊,跟朋友一起出去吃个饭。”林立夏高兴地回答道,有朋友一起吃饭的感觉,是真的很不错的。
“好好好,年轻人就应该多认识点朋友,多出去玩玩。”李大爷笑呵呵地对林立夏道。这个孩子,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除了薛涛在的时候。男孩子还是应该活泼点。
上了车,车厢里立即被一股淡淡的清香所弥漫,不是浓郁的各种香料精油混合的味道,与赵明瑄以往闻过的任何一款大牌的香水都不一样。但是反而更加好闻,淡雅的若有若无的好似在阳光下晒透的草木清香。
“立夏,你用的是什么香水?”赵明瑄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
“香水?没有啊,我怎么可能用那个,不是女生才会用么?”林立夏觉得这个问题显然是没有问的必要。
赵明瑄微笑:“当然不只女人用,男的也会用。据说,爱情也是有嗅觉的。如果一个人身上的味道很合胃口,也可能会有爱情的产生。以前就闻到你身上的味道了,只是今天比较明显。”
“是我身上香皂的味道吧,今天刚好洗澡完。”
“嗯,也许是呢。今天想去哪里吃饭?有没有特别想吃的?”赵明瑄温柔地问到。
“没有,赵哥你是知道我的,哪里都可以。只是……”林立夏踌躇着想说。
“只是什么?”
“我也想请赵哥吃饭来着,可是,没法请太好的。”林立夏有点不好意思地说、
“如果是让你请,我就不跟你出来吃饭了。我是奸商啊,奸商赚钱比较多。所以,还是让我来,反正,你也只是陪我吃饭的。”赵明瑄毫不在意地说道,想要尽量缓解林立夏的尴尬。
林立夏看着赵明瑄专注前面却带着真挚笑容的侧脸,不因为他的英俊优雅与富有,而因为他有这样小小的心思而感觉一片温暖明媚。
赵明瑄这次却没有带着林立夏七拐八弯地在长洲市游荡,直接开到最繁华热闹的市中心最大的城市广场的地下停车场。下了车,上了电梯,赵明瑄才说道:“最上面一层全是吃食店,很多有特色的,做的不错。”
“赵哥你才来一年,比我一个本地人,知道的还多。”
赵明瑄不禁宠溺地看着林立夏微笑“你啊,就是个工作狂加宅男,现在开始我要带你先把长洲市给吃遍了,然后是全国,再然后是全世界。”
“这个目标太宏伟了,赵哥你肯定是没有女朋友,等有了女朋友了,就排不上我了。”
林立夏撇撇头望着透明电梯在商城内升起时灯火辉煌的各种瞬间。
赵明瑄站在他身后,肆无忌惮地盯着林立夏,这个人,都已经穿着制服站在马路上指挥交通怎么可以这么的孩子气。而更加奇怪的是自己的心情,软软的,好像今天在飞机上望见的团团云海。他真的想放肆一次。
想到刚才薛涛扑腾林立夏头发的动作。
于是,真的是克制不住地,赵明瑄伸手揉了揉林立夏的短发,触手柔滑的质感。林立夏猛地回头,显然对这个举动有点吃惊,他一向禁忌和人太过亲密接触。赵明瑄见他从脖子根开始红了起来,一副哥哥疼爱弟弟的摸样笑道:“怎么跟个孩子似的。”
于是,不出所料的,林立夏的脸也被红晕染到了。
第16章 爱心中药膳
赵明瑄带着林立夏走到了一家装饰古朴的店前。
黑底鎏金的招牌上写着隶书字体“药膳坊”,红檀木镂空雕琢的门面装饰嵌在透明的玻璃门上,就连推门进入的手把都是古式的铜扣,门上挂着的小牌子是木制的,用端端正正地楷体写着“请推门入内”。
店里吃饭的人不是很多,桌子都是桃木桌椅,显得十分雅致清净。林立夏马上觉得有种身处世外回归千百年前的感觉与上次赵明瑄带自己去的热闹的海边又是不一样了。
身着白色汉服的服务员立马上前,恭敬地说道:“您好,请问几位?”
“就两位。没有定制药膳,也没有预约,是临时来的。给我来个包厢。”赵明瑄显然对这里十分熟悉,流利地说道。
“好的,请您到这边挑个牌子。”
林立夏只见墙上一排的木头小牌子,都用红绳系着,挂在上面,有的地方空了,明显被取走了。小牌子上都写着字,有白微、紫菀、丁香、诃子、佩兰、玉竹、乌梅 ……
赵明瑄笑了笑,取下一块牌子,冲服务员说道:“就半夏吧。”
“好的,请您稍等下。”
“上面写的全是中药的名字,来选包厢。”赵明瑄对林立夏解释道。
“好特别的地方。”林立夏说道。
“喜欢么?我以前挺经常一个人来这里吃饭的。今天特意带你来,以后也经常来,你身上经常出疹子,只抹药不好的,通过食疗改变体质对过敏性皮肤才有真正效果。”赵明瑄笑语盈盈地对着林立夏缓缓说道,他的茶褐色眼睛在店内柔和灯光下看起来反而比白天颜色更深,里面一片清明澄澈。
林立夏却觉得心口仿佛被堵住了一般,与赵明瑄萍水相逢,却得他如此相待,至交好友也不过如此。
包厢不大不小,装修的也是十分质朴古典,坐下来就有一种愉悦轻快的心情。
“您好,请问可以点餐了么?”服务员将菜单交给他们。
赵明瑄这次直接接过菜单翻起来,边翻边对着服务员说道:“麻烦你,嗯,两份南瓜咸饭,一份藕片炒什锦,碧玉藏珍冬瓜,百合猪肚,三仁鳕鱼,汤就,白玉利水汤。再来一份薏米红豆粥。”
又问林立夏道:“喜欢甜还是不甜?”
林立夏点点头:“要甜的。”
赵明瑄将菜单递给服务员道:“先这些,薏米红豆帮我加糖,记住,要是冰糖。”
“好的,请您稍等。”说着便关门退了出去。
赵明瑄促狭地看着林立夏:“这次不给你点了,我来点一些清热解毒的。你啊,上次就应该跟我说。上次我带着你去吃海鲜,幸亏没发作。”
“赵哥你真把我当小孩子了,又不是大毛病,没事儿的。”林立夏觉得,在赵明瑄面前,自己真的有些像是小孩子了。
这样细致如发丝的关心,对于自己来说,有点奢侈。就像橱窗里五颜六色的糖果,有天却都给了自己。
“不要把年轻当做可以使劲折腾自己的本钱,身上痒也不难受么?”
“嗯。”林立夏听话地点头。
菜肴一道道上了,两个人吃饭的时候都很安静。
赵明瑄却喜欢侧头微笑地看着一口一口吃着东西的林立夏,那眼里的喜爱与宠溺,要是林立夏认真地看看,是一定会被烫到的。
林立夏应该是很喜欢吃藕片的,赵明瑄发现他已经是第三次夹起藕片了。
接着他就发现林立夏挑食,不爱吃葱。
就见林立夏拿着筷子,将藕片上的葱用筷子剥下来,然后用什锦里的青菜悄悄地包起来,然后再夹出来假装很不经意地放到放垃圾的小盘子里。
于是,赵明瑄笑出了声,显然是发现了很有趣的事情。
林立夏这时才发现赵明瑄看到了自己刚才的举动,脸一红,嗫喏着说道:“不喜欢吃葱,总是觉得吞不下去。”
赵明瑄又想有抚摸林立夏短短头发的冲动了,但他还是笑着说:“你妈妈小时候没有用吃了葱可以变聪明来哄你吃么?”
说完这句话,林立夏夹东西的动作一僵。而赵明瑄也立即醒悟到自己说了什么傻话,于是他“咳咳”两声打破尴尬,只觉得嗓子里干涩得很,但还是开口说道:“不好意思,看我这人,我忘了……”
“没关系的,赵哥,没关系的。”林立夏在赵明瑄还没有接着安慰自己之前打断了他,语气里有着他特有的坚韧与笃定。
“我五岁之前还是跟着我妈妈生活的。那时候,我妈带着我,生活艰辛可想而知,而且,而且她也应该不是很喜欢我,所以没有说过这样的话来哄我吃饭。”
赵明瑄愣住了,他显然没有预料到林立夏自己会讲这些,又打算开口,可没料到林立夏还是坚持着讲下去。
“每个人都觉得,我心里应该有怨恨或者觉得自己可怜之类的情绪。”林立夏的眼睛里一片温和清朗,仿佛蕴含了一篇正在等待被人翻开阅读的山水散文。
“知道我身世的人也很忌讳跟我提到或者说起类似的东西,其实不用的,真的不用。我小时候,刚被我妈抛弃的那段时间,是恨过的。你不知道当时,我妈把我丢在公园门口,在那里裹了一夜。等了很久却没有人来接我。被警察送回家时,家里已经换了人,看见自己的衣服还有一些东西被扔出来堆在门口,心里有多么恐惧和害怕,后来妈妈一直没有出现,这些恐惧和害怕都坐实了。”
赵明瑄看着眼前云淡风轻说起自己被抛弃的经历的青年,心痛得无以抑制。他小时候,一定也是有这样澄澈的眼眼睛和短短软软的黑头发,他仿佛看见这样一个男孩子,无助地站在家门口,守着身边是一堆自己心爱却被人当垃圾扔出来的旧东西。
说着,林立夏又微微地摇头表情放松,“但我不怨她。她能生下我,给我生命,这就足够了。我跟我妈之间,在我五岁那年就两清了。”
赵明瑄这才知道,林立夏何以能够如此平静。
原来人与人之间,最痛苦的关系不是仇恨,而是两清。没有了爱,那如果有恨存在,还是可以有牵挂有牵绊。而林立夏认定的两清却是斩断所有联系,冷漠也不及其十分之一。也许,这才是最残忍的。
要怎么的哀痛才可以让林立夏的心境磨砺到这种地步?
赵明瑄不想去想,也不愿想,因为他发现自己不仅会因为他心动,心疼,还会心痛。
于是他故作轻松地说道:“我们总是愿意你开怀。来,接着吃饭,今天的菜都是特意为你点的,多吃点。怎么老是吃素的。”
赵明瑄于是用自己的筷子夹起了猪肚,他顺手就伸到了林立夏的面前。
林立夏这下呆住了,按照常理,别人夹的菜应该放到碗里才是,可是赵明瑄丝毫没有在意到这点,依旧真诚无比地举着筷子,茶褐色的眼眸盯着立夏:“怎么不爱猪肚么?”似乎没有注意到林立夏的尴尬。
而林立夏在犹豫了一会儿之后终于凑上前就着赵明瑄的筷子,咬着猪肚的小小边缘,将猪肚咬走。
赵明瑄收回筷子,自然而然地又给自己夹了一口菜,然后显然是心情极好地笑了。
看着赵明瑄一副潇洒自如的样子,林立夏反倒为自己的放不开而觉得不太好意思。赵明瑄微笑着望着从刚才的尴尬中恢复过来的青年,一派风度自得。然而他觉得自己肯定有点疯了,仅仅因为林立夏碰过自己吃的筷子,就可以如此兴奋。
最后上的是一碗薏米红豆粥,红的是红豆,白的是薏米,青瓷白碗装着,格外的精巧玲珑。
赵明瑄将碗端给林立夏,对他说道:“把这个吃了,对你身体有好处的。”
林立夏微微皱了皱眉头:“赵哥,我已经吃得很饱了。”
赵明瑄有点后悔刚才劝着喂林立夏吃东西了,虽然喂他让自己很有成就感,
“你别小看这薏米红豆,它们放一起煮可是好东西。你啊,有汗疹,也有湿疹,说明你体内有湿邪。这红豆薏米粥最有明显的利水,消肿,健脾胃之功效,因为红豆是红色的,红色入心,因此它还能补心。”
“赵哥懂得可真多,没想到……”林立夏明显被赵明瑄这一长串的说辞给砸到了。
“怎么,没想到我一个生意人也懂这么多?以前在香港,家里有个厨师,在夏天最会做这样的东西。”赵明瑄解释道。
“你肯定不知道我小时候的兴趣爱好是什么,我以前,最爱跟着那位厨师转,还没出国留学前,每天一放学就让他教我做东西。为此,我父亲还骂我没出息。那个厨师人很好,教我做菜,雕花,甚至还会捏各种包子点心。”赵明瑄回忆起了以前的生活,脸上带着愉悦却又无奈的表情:
“后来,我妈把他辞退了。”他轻轻地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