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
“御谦,这是你走后的第三个春天了,不知道你在那边过得好吗?”
她在想他的容颜,于是眉目含笑,竟温柔成一弯水月。
思念就这样奇特啊,不被岁月隔阂阻挡,不因容颜流失,不受时空限制。
她顿了顿,又说:“每年的这个时候,花开得特别漂亮,你闻到了吗?上海的变化好大,走到街上,随处都可以看到洋人,我不能说这是好事或者不好他们给上海带来了发展,也带来了很多负面的……”
“罗姐说我的歌唱得好,想我在宋老板的生日晚宴上演唱,我没有答应她,做人就应该有原则,我这是跟你学的,我想你也不会愿意看到我去的。”
飞飞走过去,靠在树上,轻轻地抚摸着那粗糙的树皮,那树皮被太阳晒得温热,就像他的手一样温暖而厚实。
还记得御谦走的那一年,飞飞独自离开了沈家,她本想回凤凰楼去工作的,可是芬姐并没有收留她,她也没有勉强,因为她知道就算她跟沈震东脱离了父女关系,但旁人还是非常顾忌沈震东的。
后来,飞飞去了一间舞厅工作,不知道是为了跟沈震东斗气,还是为了生活,她做了一个舞女。
舞台上,她浓妆艳抹,艳光四射,跟着音乐扭动着妙曼的身躯,带动着现场每个人的情绪,当人看到舞台上的她时,只有尖叫和欢乐,没有悲伤。
舞池里,在笑声中,一双双,一对对,男士打领结穿深色晚礼服,女士着一侧高开叉的长裙,舞动着探戈,华丽的、高雅的、热烈狂放且变化无穷的,交叉步、踢腿、跳跃、旋转令人眼花缭乱。时而激越奔放,时而如泣如诉,或嫉世愤俗,或感时伤怀。
在别人面前,她永远是开心、自信、前卫、活泼开朗的如玉,如玉是她的艺名,没有人知道沈飞飞这个名字,她也不愿意顶着这个名字生活。
只有下了舞台,独自一个人的时候,才是她的真面目。只有在这个山头,她才可以敞开心扉,跟御谦静静地倾诉心情。
三年来,由开始的不适应,不开心,怨天尤人,后来,慢慢地,她将一切看得淡了,平静了,学会了很多,学会了宽容,学会了不计较,容易满足的人,总是比较容易快乐。
往后的日子,她会很坚强地走下去,她会很努力地去完成御谦未完成的心愿,延续着他的艺术生命。
花又再开,你何时会来?多么想,为你采下最美的一朵,亲手编上你的胸前,好让我为你痴痴而笑。
黄昏时分,夕阳满天,飞飞躺在草地上,对着满天的彩霞说:“御谦,时间过得真快,又到黄昏了,我下次再来看你。”
飞飞从山坡上走下来,便来到湖边的小屋,风拂着杨柳,湖水清澈,一切都没变。
她轻轻地走近窗子,看见里面的那个人仍是伏在案上写着字,好像和这个世界隔绝了似的。
飞飞呆呆地看着御妈妈好一会儿,也不知道她是幸运还是不幸,她永远都不懂得照顾自己,沉醉在自己的故事里,只有在她的笔下,她才有快乐,她才有悲伤。
然后,飞飞做了一碗简单的面,放上桌上盖好,又留了纸条,才离开。
每一次来,她都会做好一碗面放在桌上,等御妈妈饿了有得吃。有时候,她会带些生活用品和好吃的来,就放在那里,让御妈妈自己取。
夕阳西下时,她还是得离开,因为晚上她还要上班。
只是淡淡的愁绪,没有太多的不舍,因为,她很快又会再来。
互相利用
“号外号外,大明星秋凰要来上海拍电影了,号外号外……”
整个上海滩,都被这个特大新闻充斥着,入电影看过电影的,谁没听过秋凰的大名?
一幅巨大的广告上面印着一个衣着楚楚、风度翩翩,占尽风光的男人,他身躯魁梧,笑容潇洒不羁,他扮演的岳飞是硬朗血性,充满英雄味道的。
海报的下面,赫然印着——著名影星:秋凰。
两个女子坐在黄包车上,一个女子痴迷地望着那幅大海报,揪了揪旁边女子的衣袖,兴奋地说:“红姐,你看,是秋凰,秋凰啊!他好英俊啊,他是我见过最英俊的男人。”
女子口中所说的那个红姐,便是当红歌剧明星红玫瑰小姐,而她旁边的女子便是她的小师妹爱丽,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爱唱爱跳,深得莫离的喜爱。
莫离抬起头淡淡地看了一眼,这个叫秋凰的长得确实不错,但跟三年前的御谦相比,差远了。这个世上,再也不会有长得比御谦更英俊,歌唱得比御谦更好的人了。
见莫离不哼声,爱丽又连忙说:“怎么样嘛,怎么样嘛?跟你那个御谦有没有得比?人人都说秋凰是最英俊的男人,光看着他的相片,我就流口水了。”
莫离冷冷地用眼光觊了爱丽一眼,泼她一头冷水:“收起你那口水吧,别拿他跟我的御谦比,他还不配。”
爱丽不服,嘟着嘴说:“他再怎么俊怎么好,可还是死了啊,你看看这周围,满街都是男人,总有一个比得上他的吧……”
莫离狠狠地瞪她一眼,爱丽吓得连忙掩住嘴,再也不敢说话了。
缄默了一会儿,爱丽又忍不住说话了,她拉着莫离的衣袖轻声问:“红姐,我听那些哥哥姐姐说,当年御谦很红的,每次演唱总是人满为患,一票难求,他走到街上,总会令交通堵塞,他长得比潘安还俊美,那都是不是真的?”
莫离看了她一眼,脑海里想起了御谦,目光便温柔起来,她说:“那时候你还小,你没有见过他是不会懂的,他长得真是……可以令你看到他就无法专心工作,他有多红那就更不用提了,直到现在,都没有人比得上他,恐怕以后也很难有人跟他相比。”
爱丽虚心地听着,叹息说:“可惜了,我如果早点来上海,就能看到他了。真是可惜,是天妒英才吧,总是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莫离黯然神伤,不再说话,脑海里又浮现起三年前的情景。
当她听说钟情大剧院发生了火灾时,她赶到剧院时,火势已经旺得无法控制了,她只是眼睁睁地看着那曾经多么辉煌的剧院付之一炬。
一切被烧得干干净净,她在那废墟中搜寻,御谦最爱的戏服,最珍视的乐器,都化为了灰烬,他戴身上的那个金猪宝宝被她在从堆中拾了起来,他就那样走了,将她遗落在人间。
那一把火,夺走了她最心爱的人,她站在废墟中大哭,肝肠寸断。
在小冬的帮助下,她逐渐放下了伤痛,逝者如斯,余者更应该好好地活下去。
没有钟情歌剧院的工作,莫离也失去了收入,家里都靠着她这一份收入过日子,她手停,全家便是口停,要付房租,要付水电费,还要吃饭,所以她必须工作。
莫离试着找工作,但试了几份,都觉得不合适,要不就是太粗重了,她干不来;要不就是那种低贱出卖色相的,她不愿意做,怎么说,她都是当红的女歌唱家,也曾经在歌剧院的舞台上呼风唤雨。
后来,有人找到她,叫她做回她的老本行,唱歌剧,还找了个英俊小生来搭配她,除了御谦,她不想跟任何人再唱歌剧,那是她一生中最伤心的事,但是,那个人开出的条件太吸引了,而且她确实很需要一份工作,迫不得已之下,她还是答应了。
美莱是一个新开的歌剧院,就在钟情歌剧院遗址的正对面,钟情歌剧院已经不存在了,被改成了洋行,那老板听说就是沈震东。
莫离在美莱受到了歌剧演员最好的待遇,老板是希望用她来赚钱,可是,当歌剧院开张的那一天,莫离往台上一站,唱的还是《白蛇传》里的断桥,所用的乐师还是原班人马,一切基本上都与钟情歌剧院时如出一辙,他们没有想到的是,观众并不接受没有许仙的白娘子,人们认为那是不完美的,御谦在台上的巨星风采是无人可以取代的,没有了御谦,就没有了歌剧。
谁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局,跟想象的相差太远了,一阵阵的喝倒彩,人们也不看莫离是否唱得好,他们是接受不了这样的歌剧。
尽管如此,但歌剧院的前期投入做了,就算亏本,老板也得继续经营下去,莫离也是别无选择,每次都被观众赶下台来,又咬着牙上去唱,到后来,观众越骂,她唱得越起劲……
再后来,观众的骂声越高,就越多人看,美莱的场也渐渐旺了起来。
一切并不是莫离想象的那么好,老板要她唱那种《后宫妖妃》中的赵合德,《风韵往事》中的潘金莲那种角色,唱词露骨不在话下,而且要衣服穿得少,大抛媚眼,莫离断言拒绝这种伤风败俗的演出,怎么说,她也是一个知名的歌唱家。
可是,老板早就预料到她有这一招,他们是签了合约的,违约得付三倍的违约金,莫离根本是付不起的。
就这样,莫离越唱越红了,人家表面叫她红玫瑰,背后叫她潘金莲,入场看的都是清一色的男人,女人已不兴看歌剧,改看舞厅的唱歌跳舞和到电影院看电影了。
后来,莫离才知道美莱的幕后大老板竟然是沈震东,她虽然恨沈震东,却无法自拔,因为她需要钱,沈震东也需要她来撑台,他们只是互相利用罢了,沈震东看中的就是莫离曾经是钟情歌剧院女唱家的身份。
奢华的舞
大荣华是全上海最高档的舞厅,上海的娱乐业分为东西两派,东派是沈震东,西派则是人称过江龙的宋世杰,大多人只知道他是个外来人,无人知道他的来历,只是在这几年间在上海掘起了。
舞池里灯红酒绿,光彩斑斓。一旁的爵士乐队演奏着欢快的舞曲,男男女女都在忘情地舞动着。
灯光朦胧的舞场,空气中弥漫的雪茄和香水混合的迷乱味道,就在男男女女摇摆身躯,如痴如醉,一片旖旎里的时候,音乐突然停了,跳舞的都停了下来。
聚光灯把台上的司仪照亮,应着鼓声,她深深给了在座一个九十度的鞠躬。翩然站直后,她笑容迷彩。
那是一个穿着旗袍裙叉高开,很成熟艳丽的一个女人,她说:“各位来宾,今晚的表演时间又到了,相信大家都等了很心急了吧,还是有请我们的如玉小姐为我们献上一曲《风花雪月》,大家掌声鼓励。”
大臂一挥,聚光灯一移。台下一片欢呼,雀跃声不断。
首先上台的如玉小姐,今晚一身夸张的莲荷服饰,全身上下就像一朵出水芙蓉,她的头发也烫卷了,看上去像是只精美活脱的小猫。
从上而下的金色的灯光突然打在她身上,仿若被镀上金丝亮甲,呈现单薄却撼人的亮彩感。
台下全静了,紧接着,一队艳丽的伴舞从后台走出来,音乐缓缓响起,每个人都把目光锁在了那个娇小的影子上。
“你的美丽让人沉醉,我的目光始终跟随,既然爱了就永不后悔……”
清亮的嗓音在静默中划开,仿若点燃一颗了流星,亮彩溢满,大家应着这个嗓音,屏住呼吸。
在远远的角落处,沈斌和华伦安静地坐着,目光瞬也不瞬地盯着舞台上能歌善舞的人儿。
台上的如玉一弯腰,调皮的一个扭动,渲染出了一个机灵的节奏,继续又唱道:“若天意注定要让你我分离,梦中也相对,我的魂也永远与你相随,相随!”
尾音一首,全场仍然是寂静不堪,仿若并为从这歌声中缓过,脱离这悲伤的意境。
一个清脆的掌声响起,一下接着一下,然后全场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令人们惊愕的是,台上的如玉,竟然眼角闪着珍珠般晶莹的泪光,令人看呆了。
这首曲是她自己所创,唱得极富感情,像是把对心上人的万般相思都唱了进去,如痴如怨,爱得深切。
如玉擦了一下泪,笑容如花:“这首歌有点伤感,不好意思。下面,我给大家带来欢快一点的歌,歌名叫作《甜心》,希望大家会喜欢。音乐。”
如上响起轻快的音乐,伴舞们的身姿也活跃起来,在灯光靡暗处舞动着妙曼的身躯。
“当你在我眼睛亲一下,红了我脸颊,你故意弄乱我的发,我的笑容在放大……”
无论是忧伤的,快乐的,一个抓麦的,就是抓住听众的情绪,让听众跟着她走,无疑,如玉是成功的。
沈斌转头看向华伦,华伦正看得如痴如醉,沈斌压着嗓子轻轻说:“华伦,你觉得飞飞唱得怎么样?”
“好,当然好。”华伦的目光仍在台上,随着那个美丽的身影转动。
沈斌啐了一口,说:“好个鬼,若是让爸爸知道了,她就死定了。”
华伦懒懒地回答说:“若是让你爸知道你坐在死对头这里,你也死定了,那你还来?”
“华伦,你帮我劝劝飞飞吧,让她别唱了,她要钱我可以给她。”沈斌一直为这件事苦恼,飞飞越唱越出名,只怕有一天纸包不住火。
“若你我能劝,她就不是沈飞飞了,既来之,则安之,你还是稍安勿躁,专心看表演吧,唱得真好,错过了你就吃亏了。”
“哎,她是这样,你也是这样,算我瞎操心!”沈斌拿起酒杯,蓦地灌了一大口酒。
唱完两首歌之后,晚上的第一场表演告一段落,如玉便到后台换衣服,场内响起了华尔滋,舞池里的灯光忽明忽暗。
沈斌和华伦喝着酒,飞飞便走过来了,她往椅子一坐,便引起了许多客人的注意,那一个个的单身男人本来想搭讪的,但见和她同桌的两个男子,一个温文尔雅,另一个冷若冰霜,让人不禁自形愧移远远避之。
飞飞换了一套小洋服晚装,坐在两人中间,一手挽着六哥,一手挽着华伦。台上她是风情万种的如玉,台下她还是俏皮的飞飞。
她娇笑说:“六哥,我唱得怎么样?”
“看观众的反应就知道了,不必问我。”沈斌淡淡地回答。
“飞飞,别理他,你唱得很好,歌就应该这样唱才过瘾。”华伦竖起大拇指。
“华伦,你就别煽阴风点鬼火了,飞飞都快走火入魔了。”沈斌狠瞪华伦一眼。
飞飞瞪视着沈斌,沉声说:“六哥,若是来看表演的,我很欢迎,若你是来劝我的,就免开这个金口了。”
沈斌早料到如此,连忙陪笑说:“你喜欢干什么是你的自由,我这个做哥哥的也无权过问,我还什么都没说呢,你就发我脾气了。”
飞飞嫣然一笑,捧着沈斌的脸亲了一下,开心地说:“没有没有,我特别谢谢两位今晚来捧我的场。”
一个脸吻已经哄得沈斌心花怒放了,他笑着说:“听说你的舞跳得不错,和华伦去跳一支。”
“飞飞刚刚又唱又跳,很累的,还是先休息一下吧。”沈斌给飞飞递上一杯茶。
飞飞将茶放在桌上,拖着华伦的手就往舞池走:“我一点都不累,唱唱跳跳才有劲,你也应该多活动活动,老是不是待在手术室就是待在家里,你都快变成个小老头了。”
华伦顽皮一笑,反驳说:“那你不就是个小老太婆了?”
她搭着他的肩,他搂着她的肩,两人在舞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