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伦顽皮一笑,反驳说:“那你不就是个小老太婆了?”
她搭着他的肩,他搂着她的肩,两人在舞池中央翩翩起舞,就像那个舞池是他们的地盘,就像王子和公主。
旁人跳着跳着,都停了下来,目光不能从一对璧人身上移开,这种奢华的舞,风头无人能及。
他们陶醉在浪漫的音乐里,醉人的灯光里,他们自己如梦般的舞蹈里。
飞飞才是最好的
沈斌又喝了一口酒,看着舞池中来来回回的一对人儿,他们本该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奈何天意弄人。
回头想想,御谦已经走了三年,这三年来,飞飞做了很多壮举,吃尽了苦头,本来是大家闺秀的她,却要抛头露出来卖唱,卖笑来赚钱。
每次沈斌劝飞飞别唱了,她总是说那是一种艺术,她说他不懂得欣赏,有代沟了,他老了……说到最后,他往往无言反驳。
比起三年前,飞飞更成熟了,更美丽,也更伶牙俐齿,更懂得保护自己了。
华伦对飞飞的爱一如往昔,这份感情沈斌最清楚了,但他每次提起这件事,飞飞总藉着别的事来叉开话题。其实沈斌知道,飞飞并不是不懂,只是,她的心里依旧只有一个人,容不下第二个,从那首《风花雪月》的歌词中,便不难知道这一点。
沈斌又何尝不是十分挂念那个老朋友,一起的日子还历历在目,眨眼间却已是天人相隔三年了。
御谦,你在那边还好吗?我们都好想你!飞飞已经这样子,你看到了吗?若你泉下有知,就保佑她快点从过去的阴影走出来,敞开心扉去接纳华伦吧!
一曲停了,飞飞走过来,奇怪地看着沈斌说:“六哥,你拿着酒杯干什么,杯里没酒。”
沈斌看了看空空的杯子,尴尬地笑了笑,将杯子放下,说:“我正准备倒酒。”
“少喝点。”
“行啦,你快变管家婆了。”沈斌自斟自饮起来。他并非喜爱怀中物,只是有时心瘾来了,控制不住。
坐了一会儿,飞飞托着腮子在微笑,华伦静静地看别人跳舞,而沈斌在喝酒,谁也不出声。
又半晌后,飞飞终于低声问沈斌:“我妈她还好吗?”
“你想知道,何不自己去看看呢,你明知道四娘每个周未都会到喜悦楼搓麻将的。”沈斌淡淡地说。
“当我没问。”
“可是我听见,你明明就是还关心她。”
“那又如何,你没听过,道不同,不相为谋。”
沈斌恍然大悟,原来飞飞还在为四娘的话而生气,这一对母女也都挺倔的,明明都关心对方,却谁也不愿先认错。飞飞通过他来打听四娘的消息,四娘也让沈斌照顾飞飞,他就只是当个传话筒的作用。
沈斌就觉得,天下无不是的父母,无论父母做了什么,都是为子女好的。
又过了一会儿,沈斌终于说:“四娘一切都好,你不必担心。”
沈斌是怕飞飞担心,才没有说出四娘其实过得一点都不好,自从飞飞离家以后,她的地位一落千丈,在家里连个佣人都不如,她原来住的那幢让给了新来的七姨太,她早就搬到佣人房和佣人一起吃住,生活过得清苦,还要受各房姨太的欺侮。
曾经恩宠无限,如今落得如此下场,让人感叹世态炎凉啊。
飞飞的脸色黯了一下,冷冷说:“我一点都不担心她。风影快要上场了,我要进去换衣服准备伴舞了。风影才是红牌,你们别眨眼。”
沈斌和华伦都对她笑笑,望着她进了后台,其实两人心里并不关心风影唱得多好,他们是为看飞飞而来的,在他们心里,飞飞才是最好的。
……
“红姐,你就陪我去嘛,陪我去嘛。”爱丽拉着莫离的袖子,苦苦哀求。
“爱丽,我这件衣服是西洋货,很贵的,你扯烂了赔得起吗?”莫离拿开爱丽的禄山之爪,吓唬说。
爱丽扁着嘴,眼睛湿湿的,软软的声音说:“红姐,你就陪我去一次好吗?那个秋凰真是俊得杀死人,要是能让我跟他握个手,我死而无憾了。”
莫离敲了一下她的脑袋瓜子,嘲笑说:“那样的话,我更不能让你去了。”
“去嘛去嘛去嘛,红姐,我求求你了,顶多我发了月钱请你上凤凰楼吃一顿?”
莫离含笑摇头。
“我……我请你去看电影。”
莫离还是摇头。
“那你到底想怎么样嘛?”爱丽是江郎才尽了,要钱莫离比她多,她真不知道莫离对什么有兴趣,除了钱之外,莫离对什么都是淡淡然的,威胁利诱用不上,真拿她没办法。
一旁的小冬说:“爱丽,你就别多费唇舌了,那是宋世杰的场子,莫离姐是不会去的。”
爱丽一听,才想起这回事,宋世杰跟他们老板沈震东是死对头,同行如敌国嘛,她要莫离去宋世杰那里,这事要真传到沈震东耳朵里,那就大麻烦了。
哪知莫离突然嫣然一笑说:“就冲着宋世杰三个字,爱丽,我陪你去了。”
“莫离姐,你不能去。”小冬现在恨不得咬了自己的舌头,他明知道莫离恨沈震东,却又无可奈何,只要有能和沈震东作对的事,她都会不遗余力去做的。
爱丽鼓着腮,怒瞪着小冬说:“小冬哥,你拆我的台啊,红姐都答应了,你安的什么心呀?”
“他脑子有问题,别理他,我们走。”莫离拉着爱丽出门去。
爱丽出门时,还不忘冲小冬眨眨眼。
小冬站在原地呆了半秒,才匆匆地追出门去。
终于找到你了
电影公司的棚里,东西杂七杂八,堆得毫无章法,几个人扛着重重的机械在角落处,那前面是黑暗的一片,什么都看不见。
爱丽、莫离和小冬远远地看着,只觉得新鲜好玩,因为因为电影他们看多了,但拍电影还是第一次看。
爱丽怯怯地扯了扯莫离的衣袖,低声问道:“他们在干什么?”
突然灯光大亮,灯光下,一个穿着龙袍的男子正坐在桌边细细品着酒,旁边坐着个美艳的妃子,两人卿卿我我的。
爱丽看得眼睛都直了,小声在莫离耳边说道:“哇,太俊了,他绝对比那个兰陵王要俊。”
突然一个身影在灯光下飞过,有人大喊一声:“高长恭,纳命来!”
爱丽还没看明白,这时,导演已大喊:“过,换下一场。”
这时,秋凰和随从从里面出来,导演又大喊:“替身准备,开始。”
爱丽已经不再去关注棚里在拍些什么了,她的目光完全被秋凰那张俊脸吸引住了,一双腿也不知不觉地跟着他走。
秋凰在露天伞下坐着,左手一伸,助手便知道该递水,右手一伸,助手便知道该递毛巾,一点都不能含糊。
哪知秋凰喝了一口水,便喷了出来,大骂道:“这是什么水,怎么喝?我要喝茶,龙井!”
一旁站着的布衣男子怯怯地说:“秋老板,这里没有茶,只有水。”
助手颐指气使地说:“没有就快点去找,秋老板非龙井不喝。”
“是是是。”布衣男子远远地走开了。
爱丽看得两眼发直,大明星就是大明星,好有男人味好有气质啊。爱丽正要拉着莫离说话,才发现莫离还在那边看人拍电影。
她渐渐朝秋凰越走越近,秋凰抬头看了她一直,她立刻心如鹿撞,手心出汗,双脚发软,想上前去打个招呼的,可怎么也没有勇气。
秋凰的头又垂下了,像是根本没有见到她。也难怪的,像她那样花痴的女孩,几乎天天都能见,所以就见怪不怪了。
影棚的灯光重新亮起,那是一个男人的背影,然后是一个女人举剑刺向他,他躲开了,女人一脚踢在他的后背,将他踢倒。
莫离一双眼睛直直地看着那个半影,心跳漏了半拍,呆在那里不会动了。
这时,导演又大喊:“过,换下一场。秋老板,该你上场了。”
“我今天累了,所有的戏都取消,要不你就先拍别的,要不就今天休息。”秋凰淡淡说。
导演脸色变得铁青,正要发作,一个穿着新式旗袍的美艳女子拉着他说:“导演,先拍我的吧,我准备好了,先拍醉酒游御花园那一段。”
导演也知道这个秋凰是个大红人,又深得老板喜欢,有点脾气是自然的,既然有人给他个台阶下,他也只好算了。
“桃红,你去换衣服吧。大家换场景,先拍醉酒游御花园那一段。”
莫离悄悄地走进化妆间,化妆间里面全是衣服道具的,几个人七手八脚地给桃红上妆和换衣服,只见一个男人脱下一身龙袍,从另一个门走了出去。
莫离悄悄地跟了出去。
影棚后面居然另有一番天地,那是一个露天的花园,只有几棵常绿的乔木,一棵特别粗的树头下,有一块大大的长长的花岗岩石,看来是让人小息用的。
那个男人就在那石头上坐下来,从兜里掏出一本书,低头看得入神。
莫离静静地立在那里久久,才一步一步地走向他,用自己都觉得遥远的声音颤抖着叫出声来:“师哥……”
男子全身一震,手里的书掉到地下也毫不知觉。
莫离蹲下,抬起看她,他的目光也缓缓往上移,对上她的眼睛,四目相对那一刹,如同沧海桑田,天地万物都不存在一般,只有对方眼中自己的身影。
只这一眼,日月失华,天地黯然,直到腮边冰凉,才知道竟已是泪流满面。莫离扑上去,紧紧地拥住他,喊着他的名字。
“师哥……”
“莫离……”他胸中纵有万般愁绪,也只是两个字之后化为叹息。
莫离再也没有想到,御谦没有死,更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重新遇上他,久别重逢,失而复得,她沉醉在狂喜中。
莫离拉着御谦的手,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可这又确实是真的,他真的就在她眼前,是一个有血有肉,一个活生生的人。
“师哥,是你,真的是你,我终于找到你了。”莫离泪流满面,颤声道。
御谦倒是没有太大的惊喜,他头发略长,留着青色的胡渣,一双起来比以前更加忧郁了,那古铜色的皮肤写着岁月的沧桑。
他微微一笑,嘴唇微微上扬,他的眼睛弯成一个月亮,缓缓说:“莫离,你还好吗?”
莫离突然放开他,站了起来,大声说:“我不好,一点都不好。你知和知道,我以为你死了,我难过得快死掉了。你既然没死,为什么不回来找我?”
御谦低头沉默了一下,才缓缓说:“莫离,我有苦衷的。”
莫离疑惑地看着他问:“你有什么苦衷?我们两个之间还有什么不能说的吗?”
御谦深思了一下,然后举手将额前的头发拔反上去,露出额头来,原本光洁的额头上,竟然多了一条丑陋的刀疤,一直从头发处伸到眉毛上去了。
莫离吓了一跳,眼珠子都快突出来了,一张嘴巴更是惊愕得合不上来:“这……这……”
原本一个绝美的少年,如今却变得如此落魄,莫离一时间真的难以接受,更多的是心痛,那道疤,清晰地印证了御谦所受过的苦难,是抹杀不去的。
然而,御谦却将这惊愕误以为是害怕,开口说:“现在你终于明白了吧。”
莫离颤抖着手,轻轻地抚上那道疤,嗫嗫问:“还痛吗?”
御谦浅浅地笑着:“早就不痛了。”
看着他的眼,她的泪水凝在眼眶里,如同一汪清泉,她艰难地开口说:“御谦,你受苦了。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这事说来一匹布那么长。”
莫离凝着他,而御谦却抬头望向远处的天空,恍惚间,时光仿佛倒回三年以前……
御谦被人打昏了,那些人以为他死了,就把他抬到海里去毁尸灭迹,他落在那冰冷的海水里,曾经有过意识的,他曾经呼救,可是茫茫大海,一个人也没有,后来泡久了,渐渐失去了意识……
一别经年,再次重逢
再次醒来的时候,他才知道被一个俄国女人救了,他乘着船到了香港,那一阵子,他病得很重,在俄国女人的照顾下,他才捡回了一条命,可是额上的疤永远都抹不掉了。
他曾经打听过上海这边的下落,但打听不到飞飞的消息,钟情歌剧院又被烧了,他一度心灰意冷,浑浑噩噩地过日子。
那个俄国女人叫兰度,是一个舞女,她无微不至地照顾御谦,帮他振作起来。
两人住在屋村里,兰度晚上上班,白天休息,御谦总是骑着自行车去接她下班,她总爱坐在他的自行车后面,搂着他的腰,她常说,认识他是她最大的幸福。
御谦忘了过去,一心一意跟着兰度过日子,他以为,他这一生都会这样平平淡淡地度过,他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要,只想平静地过完一生。
可是,有一天,兰度的丈夫给她寄来信,要求复合,还有一幅她儿子画的全家福,那晚兰度哭了一整晚。
御谦帮她收拾好东西,送她上船,码头上,最下只剩下他孤身一人。
后来,御谦误打误撞,就进了电影厂,跑龙套,演替身,别人不做的他来做,他不求什么,只求能有一口饭吃。
后来,剧组来了上海,御谦就跟着回来了。
听完御谦一匹布长的话,莫离忍不住泪水滚滚而下,她哽咽着说:“回来就好,回来就好,老天保佑,让你平安地回来,让我再见到你。”
御谦黯然:“莫离,我现在已经变成这个样子,再也不可能像以前那样了。”
“不,御谦,你还可以唱歌,还可以演戏,我们还可以像以前一样,一起站在戏台上接受观众的掌声。”
御谦苦笑说:“我已经不能再演梁山伯了,你见过这么丑的梁山伯吗?”
“你不丑,一点也不丑,你还是那么英俊,这道疤可以用粉遮盖住的。你看我这里,也有一个胎记,看不出来吧?我也是用粉遮住,没有人会看得出来。”
为了安慰御谦,莫离还擦掉眼角的粉,果然露出一块指甲大小的胎记来,然后她拿出小镜子对着,用水粉往脸上一抹,就又变成一张完美的脸了。
御谦看到这般神奇,有些心动了,问:“真的行吗?”
“当然行。不信我给你试试。”
莫离开始用水粉在御谦脸上涂抹,轻轻的,慢慢的,一层又一层,最后,她的手停住了,整个人一动不动,一双眼睛凝视着他。
御谦不自觉地摸摸自己的脸,急起来:“怎么,很难看吗?”
他抢过她手里的小镜子,对着镜子一看,也呆住了。镜子里的人,头发凌乱,一张脸瘦削,看起来落魄,却让他仿佛看到了三年前的他自己,一切好像又回去了。
莫离缓缓说:“虽然不能完全变回以前那样,但这个样子,台下绝对看不出破绽的。”
三年来,御谦第一次重拾信心,他激动得抱住莫离,大声说:“莫离,谢谢你,谢谢你。”
“御谦,这回好了,我们又可以在一起唱了,总有一天,我们会重新建一个比钟情歌剧院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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