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不由己之溺爱暖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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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不由己之溺爱暖妻- 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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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铭……”

    沉默好半晌,他突然对电话里的人说了几句,数秒之后,那人顿时挑起了眉头。

    银灰色的宾利重新滑入车流,渐渐隐于夜色当中,也正是因为周围太过炫目的光线,卓然并没有看到几步远外,就站在斑马线上的背影。

    一身某山寨品牌的运动服,鸭舌帽,黑边框眼睛,站得直挺挺的身影,可不就是那个方明雅吗?

    天气有点冷,明雅捧着一大叠的传单站在人来人往的路口,抬头看了眼不见星光的天空,笑容满面的往人家手里强塞传单。

    可眼瞅着人家冷漠的与她擦肩,匆匆而过并且一脸嫌弃的模样,她不由得感叹一声:还让不让人下班了,就不能爽快点,一人领十张再走?!

    明雅傻兮兮的站在寒风中,冻得直打哆嗦,从小娇生惯养的人这会儿早被生活磨得没了脾气。

    发传单一天七十虽然不多,好说歹说也算是个收入,更何况她没时间了,明天就上火车的人,与其在宾馆里呆着,倒不如出来挣点小钱。

    村里的物价不高,她妈妈还给她留了一间租屋,回头跟外公拿了钥匙,打扫打扫就能居住,只不过想到外公,明雅不禁一阵难过,从小到大,她见他的次数屈指可数,可有一幕却至今记忆深刻。

    就在四岁那年,妈妈带着她回去找外公,那天太阳很大,将脚底下的泥土烤的滚烫,踩上去跟踩在锅里差不多。

    她年纪小受不了,缠着要妈妈抱,可妈妈却没理她,慢慢的来到一个大宅子前,用力的敲了许久的门,可谁知迎来的却是一盆又臭又脏的污水。

    当时她懵懵懂懂的牵着母亲的手,仰起脸看她满面的水光,只知道扯着她的袖子大喊:“妈妈,我饿了。”

    远远传来一道刺耳的喇叭声,明雅一惊猛然由回忆中惊醒。

    手上的传单还有很多,厚厚的一叠估计以这块地方的人流量,她就是派到天亮也不见得能派完。

    于是明雅抖擞抖擞精神,一路往pub的方向走,那条路遍布了各种娱乐场所,人流量也比这里多,说不定再站一小时就能派完。

    其实明雅也是傻,她第一次发传单人太老实,人家叫她派完她就真老老实实守在原地派,殊不知跟她一块来的小姑娘早早就走了。

    明雅沿着路口走,眼瞅着有电动车经过就冷不丁的往人车篮里塞,白眼自然是受了不少的,可这法子确实管用,没多时手上的传单已经变薄。

    她心情不错,步子也迈得快,一身轻便的运动服下,灵活俏丽的身形与还在象牙塔中的大学生无异。

    夜色很好,霓虹灯映衬着来来往往的车辆和行人,明雅摸摸还没有明显突出的肚子,不由的想起与大都市截然相反的小村。

    那里地方虽小,可是人情淳朴,物价低廉,生活节奏也没有这里的紧绷,是一个安胎的好去处。

    而她之所以选择母亲的家乡图的也是那里的物价,她钱不多,也知道在生产之前很难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临时工又太辛苦,所以她将目光放在了清净的小山村,等孩子生下来以后,估计卓然也就放弃找她了,到时候她就能拿着爸爸给的钥匙回来,将遗产的一部分取出作为日后的生活与教育费……

    明雅有自知之明,她又不是什么天仙大美人,顶多能算是个中等姿色,脾气也不好,钱也没了,卓然能图她什么?男人么,老婆还在的时候也能会因为道德的束缚而循规蹈矩,可当这伴侣不在,周围八成又会有人张罗着给他找对象了。

    明雅对他往后会与谁相伴不感兴趣,如今哪怕是沈从榕脑癌康复,两人重新在一起也与她无关,她已经有了一个与自己骨肉相融的宝宝,这当爹的要不要也罢。

    走着走着,额边落下了几丝碎发,她顺手拨弄了一下,谁知刚一抬眼就看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

    夜色正好,酒吧外的霓虹灯似乎有赛过天上月亮的架势,一个比一个闪。

    明雅受不住的眯了眯眼睛,瞅着不远处那道东倒西歪的人影,看身形有点像是卓丽清。

    她揉揉眼皮又凑近了些,就在门庭若市的酒吧大门前,她看清了站在招牌下身影,还真是卓丽清。

    只不过她此时似乎喝高了,醉醺醺的攀着旁边的大树稀里哗啦的吐,在霓虹灯的闪烁下,一张脸被照成了各种颜色,时黄时绿,还挺吓人。

    明雅抓抓耳朵条件反射的就想往回走,她与卓丽清向来不和,她见了她也没给过好脸色,所以她不打算多管闲事,省得回头还得被反咬一口。

    可她脚步刚抬起来,眼角却瞥到了几个流里流气的男子朝卓丽清靠近。

    卓丽清妆也化了,眼也肿了,醉醺醺的攀着树根刚吐了个干净,别说奋力挣扎,她连句骂人的话也没力气说。

    于是明雅眼睁睁的看着那几人围过来,一人夹着她一条胳膊,连拖带拽的把人往一旁的面包车里带。

    明雅站在原地内心那叫个煎熬,扒了扒头发左右张望一阵,自认倒霉的上去,拽着卓丽清的胳膊吼道:“你们是谁,想带我妹妹去哪?放开,再不放开我就报警了!”

    她边说边往兜里掏手机,掏出来后往按键上就是一阵乱按,然后扯着嗓子朝周围喊。

    “喂,警察吗,这里是江南路口的聚缘酒吧,有几个流氓抓着我妹妹不放,你们快来!”

    果然,那几人也是年轻,抓卓丽清也不过是因为她长得漂亮,一身名牌看着也不穷,所以起了沾点便宜的心思,如今被明雅一吓唬,几人交换个眼神放下她就走了。

    目送着他们离开的背影,明雅松了口气,她刚才真怕他们动手,虽然路口人多,却不见得会有人跳出来帮自己一把。

    可这会儿人是走了,她却愁了。

    看着倒在墙边又是一阵狂吐,并且边吐边哭的卓丽清,她一阵恶心的往后站了站,隐隐约约的能听到她的呢喃。

    “正国……正国,你为什么不要我……”

    明雅有些讶然,正国是谁?明显是个男人的名字,而且见她哭得眼肿妆花的模样,难不成一向眼高于顶的卓大小姐失恋了?

    等到卓丽清吐干净以后便一屁股坐在墙边不动了,任由明雅怎么喊也不见清醒。

    明雅站在寒风中冷得不停发抖,内心别提有多想把她扔在这里,然后自己回去睡大头觉,可好歹她跟卓然夫妻一场,没道理把人丢路上自生自灭,回头她要是出点什么事,哪怕跟她没关系,她这小心肝也得内疚小半天。

    伸手往她包里翻了翻,她找出手机想给卓然打电话,可号码刚按出去又被她挂断了。

    她苦恼的抓了抓头发,如今好不容易有了离开这座城市的机会,可不能因为这点破事给搞砸了。

    于是看着已经醉的不省人事的卓丽清,她从背包拿出一瓶矿泉水,拧开瓶盖二话不说的就朝她脑袋倒下去。

    夜晚的气温几乎快要接近零度,由瓶口不停往外倾泻的清水与刚从冰箱里拿出的没什么区别。

    “啊!”卓丽清冷得尖叫了一声,有些迷离的睁开眼,入目的便是明雅那张没有表情的脸。

    虽然她此时脑袋有些蒙,视线也不太清晰,却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

    当下她憋着一口气,模模糊糊的骂道:“方明雅,你这个贱人!”

    面对辱骂,明雅表现得很淡定,这一路走来她被骂得还少吗?所以早早炼成了一颗金刚心,任她辱她骂她痛打她,她……

    她抬起手,直接把一瓶冷水全浇在她花花绿绿的脸上:“你再骂一句试试,我立刻就把你丢给那群小流氓,让他们糟蹋你一晚上。”

    卓丽清愣了好半天,也顾不得浑身有多冷,看着明雅突然“哇”的一声,跟个孩子似的哭了出来:“我要跟哥哥说,你欺负我,你们都欺负我,王八蛋……”

    明雅用空水瓶敲了敲她的脑袋,听着“咚咚”的响声,知道她还没完全酒醒:“哭够没有,哭够就把车钥匙给我。”

    明雅取了她的车钥匙找到那辆亮红色的宝马,顺手又把人拎上车,看着她在后车座醉得稀里糊涂的模样,一踩油门直接往她公寓的方向行驶。

    透过后视镜默默瞥了眼那个一脸泪痕的女孩,明雅回忆起十几年前的卓丽清,她自己刚认识卓然那会儿,本着爱屋及乌给她送了不少礼物,刚开始小丫头也喜欢她,见着她就跑过来,一嘴一个明雅姐姐的叫得香甜。

    可从什么时候起,卓丽清开始敌视她?

    明雅拧着眉头努力回想,终于在路过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让她想了起来。

    可不就是沈从榕充当她家教的那会儿?

    那时候卓然忙着打工,忙着考试,根本无暇顾及妹妹的功课,然后她自己……她抓抓头发,自知不是什么读书的料,小学生的课本搁她面前,她都不一定会写,正巧那时候沈从榕有时间,也需要挣点小钱给家里补贴,所以她就提议自己每个月从零花钱里扣一点出来,当是给她的工资,然后……

    明雅咬牙切齿,一踩油门连闯数个红灯。

    原来这一切都是她自找的!
第九十三章 明雅,一切还不晚
    最终明雅把车驶入了卓丽清居住的小区。

    卓家人的基因之优秀,是她老爹那个五短身材无法比的,男的俊美女的靓丽,卓家兄妹不去当模特,明雅觉得那纯粹是一种对资源的浪费。

    可问题也来了,明雅拉开车门看着身高一米七几的卓丽清,只稍想到要把她背上六楼便觉阴风阵阵,还没背可怜的腰已经开始疼了。

    “喂,别装死。”她满头黑线的翻了翻自己的背包,瞥了眼已经空荡荡的矿泉水瓶,头一次认真思索起把她一个人丢在车里的可行性。

    “正国,别走……”她嘀嘀咕咕的不停叫着那个男人的名字,两只手在空气中胡乱摸索。

    明雅拧了拧眉头,心里突然好奇起这个男人的长相。

    像卓丽清这样的白富美,既有钱又漂亮,她哥还是卓氏企业的董事长,如果娶了她,是要样貌有样貌,要财有财,连人脉都不愁了,谁会这么不开眼,把一块金子当石头砸了?

    当然这事明雅管不着,她也不想管这些狗屁倒灶的闲事,今天会帮她不过是看在多年情分上的举手之劳,更何况今日之后两人怕是不会再见,她就当做做好事,也算还了卓然一个人情。

    拉开房门,她气喘吁吁的把卓丽清扔在沙发上,四处打量起她的闺房之余用力的抹了抹头上的虚汗。

    难怪她这段日子不常来找卓然,瞧瞧桌子上的烟灰缸,玄关处的男款皮鞋,还有丢在沙发上的西装外套,敢情这个卓丽清是跟人同居了。

    那个男人应该就是她嘴巴里的“正国”,名字真土气。

    明雅没安好心的嘲笑了一下,幸亏当年给她取名的是她妈,否则以她爹小学毕业的文化水品,指不定也给她起一个“方爱国”,“方小花”的名字……

    抬头看了眼时间,明雅一愣,这一折腾已经到了十一点半整。

    她想想完了,现在回去估计找不到人了,找不到人谁给她结算工资。

    于是忍不住泄愤似的瞪了她一眼,自认倒霉的绕过沙发往门口的方向走,谁知道刚才还睡得迷糊的卓丽清突然翻身坐起,冷不丁的抓住她一只袖子,嚷嚷道:“你去哪?!”

    而后见明雅没回话,她像是脑袋闪过一道灵光,猛的将手松开然后害怕的往后退:“方明雅,你不是死了吗?!”

    明雅眨眨眼一时竟被她给问蒙了,她什么时候死的?她怎么不知道?

    可这会儿,明雅同样留意到卓丽清清明的眼神,黑溜溜的泛着水光,哪还有点醉意的模样。

    意识到她被这个小丫头给耍了,她顿时瞪圆了一双大眼:

    “原来你一早就醒了?”

    “是……是又怎么样?”卓丽清在大方承认之余,清秀的脸上隐含惧意,“方明雅,你到底是人是鬼。”

    明雅没动,抽回自己被抓住的衣摆,挑起眉毛平静的说:“你不是巴不得我去死吗?既然如此……就当我死了吧。”

    今日一别她们两人不会再有机会见面,是生是死又有什么关系。

    卓丽清看着她咬咬牙,突然一把抓住她的手,在感受到脉搏的跳动的同时惊诧道:“你知道不知道哥哥在找你,他为了你已经好几天没合眼了,你这女人还有没有良心,要死你就死远一点,为什么还回来,冤魂不散的好玩吗?”

    她说完掏出手机,因为酒气未散的缘故两只手抖得不像话,明明调出了电话薄,却好几次没碰上卓然的名字。

    明雅抢走她的手机,眯起眼:“你是不是喝酒喝傻了,给卓然打电话告诉他我在这,然后让他过来找我,咱两再做一辈子的姑嫂?”

    一句话把卓丽清吓得不轻,她不停的摇头,眼角还挂着点泪光,可怜兮兮的模样如果让不知情的看到,说不定会认为自己在欺负她。

    明雅忍着一口气把手机递回去,可随后她却跟接到什么烫手山芋似的扔开,后退两步张嘴赶人:“方明雅,你走,赶紧走,别再让我哥找到,你配不上他,永远也不!”

    明雅冷笑两声,果真转身就走,可刚才还在大声嚷嚷的卓丽清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又一次扣住她的手臂。

    别看卓丽清瘦,力气可真不小,五根手指扣在她腕上,她试了试竟挣脱不开。

    “等等!”

    明雅转过身脸色不太好,心想这丫头如果再出言不逊,哪怕打不过她也得揍她一顿不可。

    可卓丽清倒是没说话,她越过她往房间里跑,随着里面传出抽屉拉开又关上的响声,没多时人很快又出现在她面前。

    她喘着气,把一叠厚厚的现金塞进她手里,紧抿着唇说:“今晚的事我不想欠你,这些就当你送我回来的路费,如果不够,明天……明天等天亮了我给你取。”

    明雅静静的看着她,眼前的卓丽清不知不觉便于十几年前的小女孩重叠,其实她本性不坏,只不过心眼太直白,容易被人唆摆。

    半晌,她叹了口气,没有真正接过:“丽清,我到底做了什么让你如此厌恶我,而一再拿钱羞辱我。”

    出狱的那天是,今天也是,总在她最落魄的时候,用她曾经最不屑的东西敲毁她的自尊。

    卓丽清变了脸色,她死死的咬着下唇,忍了许久才一字一句的说:“没错,我确实讨厌你,恨透了你,你以为你是谁,救世主吗?你知不知道这十几年我们两兄妹是怎么过来的,如果不是你,哥哥也不会被人耻笑,我更不会因为被同学指指点点而抬不起头,说什么靠你才有今天,放屁,你就是个癞蛤蟆,假如没有那场车祸,你觉得我哥哥会瞧得上你吗,你连给他提鞋都不配!”

    明雅心里一紧,忍了忍却说不出话。

    从前她不知道,可如今细想她明了卓丽清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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