佑。为此,他本想动手杀了红袍女,可连出身学城的学士都力有未逮,他又怎么可能成功?他不过是出身跳蚤窝的走私者戴佛斯,被拔擢至高位的洋葱骑士啊。
燃烧中的诸神彷佛穿着颜色多变的烈焰长袍,由红转橙再变黄,放射出漂亮的光芒。巴尔修士曾对戴佛斯说,神像都是用船桅雕刻而成,而这些船乃是坦格利安一族的先祖从瓦雷利亚渡海逃来时搭乘的工具。几世纪来,它们被涂上层层彩漆、镀金、烫银、镶嵌珠宝。“它们越是美丽,便越能讨拉赫洛欢心。”梅丽珊卓嘱咐史坦尼斯拉倒神像,并将之拖到城堡大门时,曾这么说。
少女张开双臂,横躺于战士之上,彷佛是和他拥抱。烈焰舔舐着圣母的面颊,她彷佛为之颤抖,一把长剑将她穿心而过,皮革握把上火焰跃动。天父头一个被推倒,所以压在最底层。戴佛斯看着陌客的手指纠结缠绕,逐渐焦黑,终至剥落,成了亮红的炭火。赛提加伯爵离火堆较近,正剧烈咳嗽,拿着一条绣有红蟹的亚麻方巾,遮掩布满皱纹的脸庞;密尔人一边在火边取暖,一边谈笑风生;年轻的巴尔艾蒙伯爵却是面如死灰;瓦列利安伯爵则是眼看国王,不瞧那堆熊熊烈焰。
戴佛斯很想知道他心里在盘算什么。但瓦列利安这样身份地位的人,怎么会对他吐露心声?瓦列利安家族别号“潮汐之王”,身负古老瓦雷利亚血统,并曾三度与坦格利安家结亲,而戴佛斯·席渥斯呢?浑身都是鱼腥和洋葱味。其他贵族对他也是一样态度,他无法信任他们,他们也绝不会与他推心置腹,甚至连他的孩子都瞧不起。将来我的孙子们会在比武大会上与他们的后代相互较劲,有朝一日,说不定他们的后代会和我的子孙结亲。总有一天,我的小黑船旗会如瓦列利安家的海马旗或赛提加家的红蟹旗一般高高飘扬……
一切的前提,都是史坦尼斯赢得王位。否则……
我所拥有的一切,都是他赐予的。史坦尼封他为骑士,让他与其他贵族并肩而坐,令他放弃走私小艇、指挥战船。到如今,戴尔和阿拉德也已各有船舰,马利克当上了“怒火号”的桨官,马索斯在“黑贝莎号”上为父亲效力,国王更将戴冯收作王家侍从,有朝一日定能受封骑士,他的两个小儿子将来也会走上同样的道路。妻子玛瑞亚成了位于风怒角的小城堡的女主人,仆人都得称她为“夫人”,戴佛斯还可以在属于自己的森林里猎红鹿。这些全拜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所赐,他付出的代价仅是几个指节。他对我的惩罚很公正,我过去一向蔑视王法,而他却赢得了我的忠诚。戴佛斯摸摸悬挂颈间的小皮袋,被砍下的指节是他的幸运符,而他眼下正需要好运。是啊,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好运,尤其是史坦尼斯大人。
黯淡的火焰舐着灰暗的天空,黑烟升起,翻腾扭动。风向转变,观者纷纷眨眼、流泪、揉眼。阿拉德转过头去,一边咳嗽,一边咒骂。这是后事的先兆,戴佛斯暗想,在这场战争中,还会有更多、更多的东西付之一炬吧。
梅丽珊卓一身绯红锦缎,披着血色天鹅绒长袍,眼睛和她喉际的大宝石一样红艳,彷佛起火燃烧。“据亚夏古书预言,长夏之后,星辰泣血,冰冷的黑暗将笼罩世界,在这个恐怖的时刻,将有一位战士自烈火中拔出燃烧之剑,那把剑是‘光明使者’,英雄之红剑,持有该剑者便是亚梭尔·亚亥转世,而他将驱离黑暗。”她提高音量,使在场群众都能听见,“受拉赫洛宠爱的亚梭尔·亚亥啊!光明的战士!圣焰之子!来吧!你的剑正等着你!拔起属于你的剑吧!”
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像士兵上战场一样大步前进,他的两位侍从连忙跟随。戴佛斯看着儿子戴冯为国王右手戴上一只又长又厚的手套。男孩穿着乳白色上衣,胸前绣了一颗烈焰红心。拜兰·法林的衣着与之相仿,他为陛下在颈间围上一袭僵硬的皮革斗篷。戴佛斯听见身后隐约传来铃声叮当。“海底下,冒烟就是冒泡泡,火有绿有蓝还有黑!”补丁脸的歌声从远方传来,“我知道!我知道!噢噢噢!”
国王咬紧牙关,举起皮革斗篷阻挡烈焰,大跨步冲进火堆。他直接走向圣母,用戴了手套的右手握住宝剑,用力一拔,将之从燃烧中的木雕上抽出,接着便快步退开。他将宝剑高举,剑身樱红,周围缠绕着碧绿如玉的火舌。卫士急忙上前,拍去国王衣上的火星。
“燃烧之剑!”赛丽丝王后高叫,亚赛尔·佛罗伦爵士等后党人士也跟着呐喊,“燃烧之剑!燃烧啊!燃烧啊!燃烧之剑!”
梅丽珊卓将双手高举过头,“看!许诺之兆,今已实现!看,那就是光明使者!亚梭尔·亚亥已经重临人世!欢呼吧!为光明的战士!欢呼吧!为圣焰之子!”
一阵杂乱的喝彩此起彼落,此时史坦尼斯的手套却烧了起来。国王咒骂一声,把剑朝湿泥地里一插,朝大腿拍手,以熄灭火焰。
“真主啊,请将您的光明赐给我们!”梅丽珊卓高喊。
“因为长夜黑暗,处处险恶!”赛丽丝和她那一党应道。我该不该跟着喊?戴佛斯暗想,我真的欠史坦尼斯这么多?难道这个火神真成了他的信仰?他削短的手指不禁抽搐。
史坦尼斯脱去手套,任其掉落地面。火堆上的神像已经模糊难辨,铁匠的头在一阵灰烬和火星中断裂纷飞。梅丽珊卓用亚夏语高声吟唱,声音如海潮般高低起伏。史坦尼斯解开灼烧的皮斗篷,静立聆听。“光明使者”插在地上,依旧闪着红光,但缠绕剑身的火舌正迅速减灭。
待咒语唱完,诸神只余焦炭,而国王的耐性也完全耗尽。他抓住王后的手肘,送她回龙石城堡,把光明使者留在原地。红袍女留了下来,监督戴冯和拜兰·法林拿起国王的皮革斗篷,跪地包住那柄早已焦黑的长剑。好个英雄之红剑,看起来可真是一块废铁,戴佛斯心想。
只有几位贵族逗留了片刻,站在火堆的上风处低声交谈。他们一见戴佛斯望向自己,便都保持沉默。倘若史坦尼斯失势,他们势必立刻把我推翻。从另一方面讲,他与后党那群野心勃勃的骑士和小贵族也格格不入,他们皈依了光之王,因而获得赛丽丝夫人——不,是王后,你忘了吗?——的宠信和保护。
等梅丽珊卓和侍从带着宝剑离去,火堆已几乎焚尽。戴佛斯和儿子加入人群,朝海岸和船队走去。“戴冯表现不错,”他边走边说。
“没错,他取手套时很沉着,没把它弄掉。”戴尔说。
阿拉德点头,“戴冯衣服上的徽章是怎么回事?就是那个冒火的心。拜拉席恩家的标志不是宝冠雄鹿吗?”
“领主有权使用多种徽章。”戴佛斯说。
戴尔微微一笑,“父亲,就像一艘黑船和一颗洋葱?”
阿拉德则踢踢卵石,“管他洋葱还是红心……都叫异鬼给抓去吧!把七神这样烧掉是大不敬啊。”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虔诚?”戴佛斯说,“走私者之子懂什么敬神之事?”
“父亲,我是骑士之子。这点假如您都不在意,其他人又怎么会在意呢?”
“你爹是骑士,你却不是。”戴佛斯说,“你要是继续多管闲事,就一辈子都当不成骑士。史坦尼斯是咱们合法的国王,他做什么决策,轮不到我们来指手画脚。我们帮他驾船,照他的命令行事,这样就够了。”
“说起这个,父亲,”戴尔说,“我不喜欢他们为‘海灵号’准备的水桶,都是未经干燥的松木,一出海就会泄漏。”
“我的‘玛瑞亚夫人号’也一样,”阿拉德道,“后党的人搜去了所有干燥木料。”
“这事我会跟陛下谈。”戴佛斯安抚他们。话由他说,总比让阿拉德去讲好。他的儿子都是优秀的战士,出色的水手,却不懂得与贵族沟通之道。他们和我一样出身低贱,只是他们刻意不愿去想。在他们眼里,我们的旗帜只有一艘随风飞扬的大黑船,他们装作看不到那颗洋葱。
戴佛斯从未见港口如此拥挤过,每座码头均有大批水手在搬运补给,每间酒店都挤满了士兵,赌骰子、喝酒或搜寻妓女……可惜是白费功夫,因为史坦尼斯禁止在岛上嫖妓。战舰、渔船、结实的武装商船和宽底的货船排列岸边,最好的泊位被大型舰艇所占据:史坦尼斯的旗舰“怒火号”在“史蒂芬公爵号”和“海鹿号”之间摇晃,旁边有瓦列利安伯爵银色船壳的“潮头岛之荣光号”和她的三艘姐妹舰,赛提加伯爵装饰华丽的“红钳号”和有着长长铁撞锤、笨重的“剑鱼号”。在外海下锚的是萨拉多·桑恩的巨型旗舰“瓦雷利亚人号”及其他二十多艘体型较小,船身彩绘的里斯舰艇。
在“黑贝莎号”、“海灵号”、“玛瑞亚夫人号”以及其他五六艘百桨等级船舰所停泊的石码头尽处,有一间饱经风霜的小酒馆。戴佛斯略感口渴,便支开儿子,独自走向酒馆。酒馆门外蹲着一只及腰高的石像鬼,由于长年受风雨海水侵蚀,容貌早已不复辨认。它和戴佛斯是老朋友。他拍拍石像的头,喃喃自语:“好运”,方才步入酒馆。
众声喧哗的厅堂尽头,萨拉多·桑恩坐着吃盛在木碗里的葡萄。他一见到戴佛斯,便挥手示意对方过去。“骑士先生,来跟我坐坐,吃几颗葡萄如何?甜得很哟。”这名里斯人向来油嘴滑舌,笑容满面,他的服饰更是夸张特异,闻名狭海两岸。今天他穿着银线织成的亮丽外衣,悬袖子长得拖地,钮扣则用翡翠雕成猴子形状。在他一头纤细亮白的卷发上,戴了顶扇形的漂亮绿帽,上面饰着孔雀羽毛。
戴佛斯穿过桌凳,拉了张椅子坐下。他未封骑士之前,常跟萨拉多·桑恩打交道。里斯人自己也走私,同时他也经商、放贷,还是个恶名昭彰的海盗,自诩为“狭海亲王”。海盗只要有钱有势,照样被捧为亲王。后来正是戴佛斯亲自前往里斯,才将这个老滑头招来为史坦尼斯公爵效力。
“大人,您没去看他们烧神像?”他问。
“红袍僧在里斯就有座大神庙,成天烧个没完,嘴里唱着那个拉赫洛。他们的火我早看腻啦,希望咱们史坦尼斯陛下没多久也会深有同感。”他彷佛完全不关心被人听到,只自顾自地吃葡萄,把子吐唇上,再用指头弹掉。“亲爱的爵士先生,我的‘千色鸟号’昨儿个进港啦,她可不是战舰哦,呵呵,是商船呢,而且才应召去了君临一趟。你真不尝尝这葡萄?听说城里的小孩都在饿肚子哪。”他拿起葡萄串,在戴佛斯面前晃了晃,微笑着说。
“我要的是麦酒,还有新闻。”
“我说你们维斯特洛人啊,就是性子急。”萨拉多·桑恩抱怨,“你倒是告诉我,干吗非得这么急?越是急着过日子,就是越早进坟墓哟。”他打个嗝,“凯岩城的头子派他侏儒儿子到君临管事啦。弄不好他想利用那张丑脸吓走敌人,嗄?或者想让‘小恶魔’在城墙上跳舞,害咱们活活笑死,谁知道呢?不过哪,记得吗,金袍子的头头原本是个大老粗,侏儒把他赶跑了,换了个铁手骑士。”他拔起一颗葡萄,用拇指和食指捏破果皮,把果肉送进嘴里,汁液溅了一手。
一名女侍推开人群走过来,边走边掴开偷摸的手。戴佛斯点了杯麦酒,转身追问桑恩:“城里防御怎样?”
对方耸耸肩,“城墙嘛,又高又厚,但是谁来守呢?他们正忙着建造投石机和喷火弩,噢,可是金袍子人少又都是菜鸟,除了他们又没别人了。只要迅速出击,像老鹰俯冲兔子一样,伟大的都城就是咱们的啦。如果风势顺畅,你们家国王明儿傍晚就可以坐上铁王座。咱们还可以把那侏儒打扮成小丑,拿枪戳他屁股,叫他替我们跳舞呢,说不定你们好心的国王还会恩准我跟美丽的瑟曦太后共度春宵哟!为了他,我可是抛下家里的妻子们好久了哪。”
“海盗,”戴佛斯说,“你哪有什么妻子,通通是姘妇,何况你出的每一分力气都有重酬。”
“我得到的只有承诺,”萨拉多·桑恩哀怨地说,“亲爱的爵士先生,我想要的是金子,并非白纸黑字啊。”他又丢颗葡萄进嘴巴。
“等我们夺下君临的国库,你就会拿到金子。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是七国上下最讲信用的人,他会履行诺言。”戴佛斯一边说,心里一边想:这个世界真是颠倒失序了,竟要出身低贱的走私者来为国王的信用作保。
“这话我听他说过好多次啦,所以我跟他讲:咱们干脆马上就来大干一场。我的老友啊,时机已经成熟,比这葡萄还成熟呢。”
女侍把麦酒送了过来,戴佛斯给她一枚铜板。“就算如你所言,我们拿下君临,”他边说边举起酒杯,“又能守多久呢?泰温·兰尼斯特大人手握重兵,驻守在赫伦堡,而蓝礼大人……”
“噢,对了,说起这个弟弟嘛,”萨拉多·桑恩道,“可就不太妙喽,我的朋友。蓝礼陛下他已经动身,噢,不,在这里要说蓝礼‘大人’,真对不住,这年头国王一堆,连我的舌头都讲累了。总之这个蓝礼弟弟呢,已经带着他年轻貌美的王后,那群花草诸侯和闪亮骑士,以及大批步兵,从高庭出发啦。他正沿着玫瑰大道朝咱们刚说的这座大城而去呢。”
“他带着他的新娘一起?”
桑恩耸耸肩,“他没跟我解释原因,或许他一夜也舍不得她两腿间温暖的小穴吧,又或者他认为自己胜券在握。”
“这事一定要让陛下知道。”
“我的好爵士,我早报上去啦。虽然陛下他每次见了我就皱眉头,害我想起要见他,就忍不住发愁。如果我改穿乞丐帮的粗衣,脸上不带笑容,你觉得他会不会喜欢我?算啦,反正我也不会那么做,我这个人言行一致,恐怕他得忍受我这身绫罗绸缎啰,否则我就带着船跑到我比较受欢迎的地方去。我的朋友,那把剑可不是‘光明使者’。”
突如其来的话题转变令戴佛斯觉得不适,“什么剑?”
“噢,就是从火里面拔出来的那把剑啰。我向来笑容可掬,所以人人都愿意把事情告诉我。我说一把烧烂的剑,对史坦尼斯有什么用呢?”
“那是燃烧之剑。”戴佛斯纠正。
“烧烂的剑,”萨拉多·桑恩说,“我的朋友,对此你该感到庆幸才对。你可知真正的‘光明使者’如何铸成?让我来说给你听。那是一个黑暗笼罩世界的时代,为了抵抗黑暗,英雄自然要有一把英雄专用的武器,噢,而且要是前所未见。于是呢,亚梭尔·亚亥在神殿里不眠不休地劳动了三十天三十夜,用圣火锻造宝剑,加热、敲打、叠层,加热、敲打、叠层,噢,直到宝剑铸造完毕。可当他把剑插入水中冷却时,剑却轰地一声碎了。”
“身为英雄,他当然不能和我一样,耸耸肩膀,去找这种甜葡萄吃,所以他重头再来。这次他花了五十天五十夜,最后的成品比上次更精良。亚梭尔·亚亥抓了一头雄狮,准备把剑插进野兽的红心,藉此冷却剑身,没想到剑还是断裂粉碎。他不仅难过,更加悲伤,因为他终于知道该怎么做了。”
“第三次,他总共花了百日百夜铸剑,最后当圣火洗涤下,剑身成白热状时,他唤来了妻子。‘妮莎·妮莎,’他对她说,‘敞开你的胸膛,记住,世上我最爱的就是你。’我不知道她为什么那么听话,总之她照办了,然后亚梭尔·亚亥将冒烟的剑插进了她仍在跳动的心脏。据说就是她混杂痛楚和狂喜的呐喊,使月亮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