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着眼前的男人,她无法移开视线,不论是眼里,还是心里,满满都是他的存在。
今年他就二十一岁了,她亲眼瞧见,他在练武场里练武时,藏在长衫高袍下,虎背熊腰的结实男性身躯,不比同堂里的镖师们逊色。
他原本己经练成精湛的剑法,却因为她而废了。她深深记得,他为她挡刀的神情,没有丝毫的犹豫,为了不让她担忧,神情不露半点痛楚,反倒还先探看她是否受伤。
虽然,无法再施展剑法,可是他不曾因此荒废武功,比起大风堂内所有人,他练武总练得比谁都勤。
勤能补拙。
他利用为她守夜时,修习内功,将内家功法练到了,超乎他这个年龄该有的境界,爹爹说他是练武奇才,唯有她知道,他是花费了多少心力。
就因为如此,她才不想让他在这儿吹风,要他进门歇歇,但是他却顽固得像颗石头般,教她好生气恼。
原本,罗梦想仗着堂主千金的身分,对他下令。可是,当她走到他面前,瞧着那张熟悉的脸庞,气却又莫名的消了。
唉,其实啊其实,她该气该恼的是自己。
他哪有什么错呢?
打从一开始,就是她不愿意,让他卸下职务。
明明她就是可以,要求爹爹换人轮替,让他休息的。可是,只要一夜没有他在门外守着,她就难以成眠,任何人都不行,非得是他不可……
“小姐,夜深了,你该早些歇息。”罔顾她的注视,他面无表情,好整以暇的说着。
她动也不动,不肯听劝,软软的娇声说道:“我睡不着,你陪我坐一会儿,好不好?”
表面上是问话,但是不等他回答,她己经回身,敛裙在门前的石阶上坐下,仰望着前方在月下绽放的白梅。
梅花的时序己近尾声,朵朵的花儿几乎落了一地。
夜风又来,吹落几朵白梅,扬起她的长发,她单薄的衣衫,抵挡不住春寒,白嫩的小手拉紧外衣,娇小的身子瑟缩着。
沈飞鹰还是不动如山。
望着不断落下枝头的小花,罗梦只觉得心头莫名难受,一时之间,吹来的寒风好似又变得更冷了。她不自觉伸手,接住飘转到身前的花办。
小手接着了花,却让寒风灌进衣襟,她冷得直打哆嗦。然而,下一瞬间,一股热气从旁而来,替她挡住半边的风。
罗梦心中欣喜,转头看着,终于愿意坐下的沈飞鹰。他还是没有瞧她,黑眸望着茫茫夜色,脸部线条比先前更冷硬。
只是,他的动作,不但暖了她的身,也暖了她的心。
她将手中的梅花,送到他面前。“喏,帮我拿着。”
毫不迟疑的,沈飞鹰伸手,任她小心翼翼的,将娇柔的小小花儿,放进他的手中。
盈白的梅花,在他黝黑的掌心里,显得好小好小,衬得他掌中的伤疤,更加丑陋。
她心头一紧,不自觉以指尖,轻抚着那道几乎撕裂手掌的伤。
“现在,还会疼吗?”她悄悄的问。
“不。”他吐出一个字,又将手缩了回去。“多谢小姐关心。”
那木然的神情,教她顿时黯然。她自小聪明过人,总能猜透旁人的心思,却无法拿捏他的一丁点儿思绪。
爹爹说,他自称属下,是因为要来报恩。但是,他已经报过恩了,老早救过她与爹爹无数回,根本不欠什么了。
她应该要告诉他的。
可是,她没有说,甚至还想着,反正他己无家可回,大风堂也算是他这只飞鹰的落脚处,就这么永远待下来最好。
这念头,好任性。
但是她无法遏止,希望他留在这儿久一些、希望他待在身边多一点。这种渴望,愈来愈深切,让她仅是这样瞧着他、靠近他,也会心儿狂跳……
“今晚的月色真美。”她说着,言不由衷,想引他说话。
沈飞鹰却保持沈默,没有答话,但是也没有起身。
梅花的花季己尽,粉色的桃花却准备开了,枝头上已有些许花苞。她知道言语无用,于是拉紧披在身上的外衫,在花前月下,轻轻靠上他的肩头。
他微微一僵,可是她没有退开,也没有靠得更近,只是轻轻打了个呵欠,悄声的低语。“我累了,你借我歇一歇。”
这小小的要求,带着心机,却也透着真心,教人难以推拒。他身体僵硬,瞧着前方月色,薄唇轻抿,剑眉微拧。
沈飞鹰太明白,不该让她这般靠着,可是她在床上辗转了大半夜,如今枕着他的肩头,不过才一会儿,竟还真的睡着了。
这一回,她不是装的。
他能够感觉得到,她变得深而绵长的气息、感觉她软绵的娇躯万分放松,不带任何心机的偎靠着。
早些年,他还能摸清她的思绪,可是这阵子,他却愈来愈难以辨明她的想法。
她说的话,总假假真真,真中带假、真中有假,教人捉摸不定。
现在,还会疼吗?
担忧的语气,在脑海中回荡不去,扰得他心情难静。
人人只知道,她是大风堂里头,被娇宠的一朵绝世之花,却没有人看见她的聪慧,更不知道她有意无意的,替爹爹打理镖局事务,程鹤之事就是最好的例子。
这一切,只有他看在眼里。
轻而又轻的,他拢住掌中白梅,心绪难静也难明,某些无法分辨的情绪,就在胸臆中翻搅,即使理智如他,却也难以厘清。
第4章(2)
确认她睡得深沈后,沈飞鹰才小心的抱着她起身,送回温暖的床榻,先替卸下了披着的外衫,再盖上了丝被。
她在睡梦中,拧起了秀丽的眉,好似不依,让他不自觉的伸手,将柳眉间的结抚平,她却像猫儿般,再自然不过的,顺势将小脸偎进大掌里,还发出满足的喟叹。
昏黄的灯光下,那张睡颜如此纯真,简直跟八岁时没有不同。
他垂下眼,不自禁缓了表情,不再维持僵冷,甚至轻轻抚着那张小脸,温柔的将她颊上的发轻拂开。
她醒着的时候,他从不允许自己这么放肆。
因为,她是主、他是仆。而她年方十三,前来提亲的人已经多到,可以从玄武大街头,排到玄武大街尾了。堂主多的是时间与机会,可以在那些人之中,好好的挑、慢慢的选,选一个最适合她、会疼她的男人。
一时之间,他不禁羡慕且嫉妒起,能拥有她的男人。
不!
不行!
她是主,而他是仆!
他警醒过来,迅速缩回手,远远退开。
床上小小的人儿,睡得依旧香甜,但是那张原先看来纯真的睡脸,却不再像个娃儿,而是个女人。
光滑丰润的黑发,圈着娇嫩小脸,他能看见她微启的红唇,是那么的柔嫩,诱人……
他踉跄的再退一步,拉开视线,用最快的速度转身离开,退出房外,紧紧关上房门。但是,她诱人的睡颜,仍在脑海里,不肯消散。
只是,门虽然关上了,但是掌心之中,她脸儿偎靠的余温,依然残存着,像是烙了印一般,久久都不消散。
春阳高照。
城外草原在几日的暖阳下,早己欣欣向荣,春草蔓延遍地,像绿色的毯,一下子从眼前,绵延到了天边。
春一暖,花就开。
花一开,人们也相偕出游。
罗梦一早就收到邀约,是龙无双派人来,邀她到龙门客栈,去吃最新弄到手的珍贵美食。她欣然赴约,沈飞鹰当然也亦步亦趋的跟上。
可是,久违的晴天,让街上处处是人,有马车的官商之家,可说是多不胜数,罗梦乘的马车,没一会儿便被塞在了街上。
“是堵住了吗?”她掀开轿帘,问着驾车的徐厚。
“是啊。”徐厚回头,大脸上满是歉意。“小姐,我瞧前头这样,这一时片刻,怕是动不了了。”
“要不,我下车用走的。”这会儿,塞的是车与銮轿,但一旁路边行人却不塞,有许多人顺着运河走呢。
“不成不成,小姐,要走到龙门客栈,得花个把时辰,那还是一般人的脚程,这么远的距离,你还没走到,腿就软啦!”徐厚摇着蒲扇般的大手,脑袋瓜也同时摇得像波浪鼓。
“真有那么远吗?”她嘴角弯弯,看向沈飞鹰。
直到这时,他才回过头来,开口回答:“是有那么远。”
眼看美人露面,人们停下脚步,围观争睹她的美貌。他心中不快,剑眉微拧,俐活跃下车驾,卸下拉车的其中一匹马,和徐厚交代着。
“我先带小姐骑马过去……”
“唉啊,这个主意好!”徐厚一拍大掌,跟着跳下车,帮着拆卸马具。
沈飞鹰翻身上马,虽然马上无鞍,依然安坐自如。只是,怕坚实的马背,会让她坐得不舒适,他先让徐厚拿来厚毯铺上,才朝她伸手。
罗梦瞧着他,露出笑容。
这笑啊,比春风还暖、比路边树头绽放的木莲还盛,看得围观的众人,浑身骨头都要酥了,幸福得也跟着傻笑。
她掀开轿帘,跨出马车,站在前头驾车的位置上,把小手搁到他掌心里。
他握住了嫩软的小手,从马背上弯身,揽住她的腰,将她一下子抱到了身前毛毯上,侧身安坐妥当。
罗梦信任的坐在他身前,也不怕跌下去,只看着周围的人们,再嫣然一笑,迷得众人神魂颠倒。
“抱歉,各位,能不能让让?”娇嫩客气的话语一出,围观的人潮,全都乖乖退开,没有半个舍得违逆她。
知道她的魅力,向来最是管用,沈飞鹰趁此机会,轻扯手中缰绳,策马从旁离开拥挤的商街,来到宽敞数倍的玄武大街,不久后已经抵达龙门客栈。
骑马,果然比行车来得快。
罗梦在心中暗想,没有欣喜,反倒觉得遗憾。
太快了。
快得不够让她,能有再多些时间,依偎在他怀中,那幸福的时光,似乎眨眼就过去了,短得让她惆怅不己。
“小姐,到了。”沈飞鹰说。
是啊,到了。
龙门客栈的扁额,就在眼前呢,让她想不承认都不行。而身后的他己经翻身下马,还将她抱下,确定她双足稳稳踏在地上后,才收回双手。
一个念头闪过,她红润的唇上,再度漾出笑意。
“骑马好方便哪,比搭车快多了。”她望着他,笑意盈盈,轻言软语的说道。“鹰,你明儿个就教我怎么骑吧。”
说完,也不等他回答,罗梦袅袅转过身,走进龙门客栈赴约了。
沈飞鹰心里有数,她决定的事情,绝对不会善罢干休。但是,他没有料到,当天傍晚回到大风堂,她打铁趁热,不浪费任何时间,立刻就向堂主提起了。
罗岳的反应,是一阵呆然,大手猛搔脑袋。
他从没想过,要让宝贝女儿学骑马。一来她出门有车可搭、有软轿可乘,二来他根本也舍不得,女儿在马背上颠簸。
罗梦静静吸着茶,依稀记得,很小的时候,爹爹曾抱着她在马背上奔驰,那己经是好久好久以前的事了,久到她几乎都己记不清。
但是,今日她却发现,与沈飞鹰共乘一骑,是光明正大贴着他的最好机会。
他将她抱在怀中,小心的护着,就像爹爹一般,却又跟爹爹不同。她喜欢他宽厚的胸膛,如墙如山一般,护在她身后,让她不用担心、不需害怕的感觉;喜欢他的手环着她;喜欢他的体温,暖烫着她。
“梦儿,骑马很辛苦的,你确定吗?一会儿就会腰酸背疼,还是算了吧?”罗岳在女儿身边,踱步绕着圈子,苦口婆心的劝。“你不需要学骑马啊。”
“没关系,我想学。”她看着忧心忡忡的爹爹,笑得灿美胜花。“再说,身为您的女儿,连马都不会骑,不是教人笑话吗?”
此话一出,罗岳怒发冲冠,恼怒的大叫起来。
“谁敢说你不会骑马是笑话?是谁?是哪个杀千刀的?你跟爹说,我现在就去缝了他的嘴!”他激动不己,最最听不得,有人说女儿的坏话,恨不得要去找对方拚命。
“爹爹,别生气,小心气坏身子。”罗梦弯唇再笑,安抚爹爹的怒气,但说出口的温言软语,却是万分坚定。“没人说,是我自个儿想的。”
罗岳的怒气,瞬间烟消云散。
这……这……他可不能,缝了宝贝女儿的嘴……
名震天下的豪侠,只能呐呐几声,把先前说的话当作放屁,脸上尽是藏不住的担忧,苦恼的问着。
“可是,要是你摔下马,那该怎办?”
“沈飞鹰不会让我摔下马的。”她终于望向一旁沈默不语的他,还笑笑的又问:“你会吗?”
他抬起黑眸,深深看着她,看穿她的心机。
罗梦拿他来堵堂主,又用话回头逼他。他若说会,就是扯谎,也是拒绝,可是罗岳极疼女儿,最终还是会答应她的要求,到了最后,教她骑马的事终究会落到他头上。
别无选择,他只能回话。
“不会。”
简单两个字,就是他的承诺与保证。
沈飞鹰的话,千金不换,他会用命来守诺。
罗岳知道,罗梦当然也知道。
既然,沈飞鹰都这么说了,罗岳的不安就去了一半。再者,他向来拿这宝贝心肝的要求没办法,只能心不甘、情不愿的同意。
真要说起来,唯一能让他放心,教导女儿骑马的,除了沈飞鹰之外,还真的没有别的人选了。
他无奈的叹气,看着美丽的女儿,终于让步。
“好吧,事情就这么定了。”
第5章(1)
第二天,沈飞鹰带着罗梦出城。
城外不远处,有着大风堂自个儿的马场。
开设镖局,除了护货的镖师外,最为重要的,就是运货拉车的马匹。所以,大风堂从好几年前,就设立马场,从塞外买回上好的骏马回来配种。
自家养的骏马,有的能跑飞快,一个昼夜跑上数百里,更多的是耐走耐重,不易受惊奔窜,肌力与耐力都极好的大马。
那些专门用来运货的马,每一匹都比寻常的马儿,高壮上许多。
除了挑选极为温驯、不易受惊的品种外,马儿们更从小加以特别训练,不怕刀光剑影、不畏敌人喝叱。
如此的大费周章,所得的回报极佳。数年来,大风堂的镖运,几乎从来没有过,因为有盗贼来袭而走失的马货。
要学骑马,这种不易受惊、性子温驯的马儿当然是最好。
一听到罗梦要学骑马的消息,马场的马师们早在昨儿个,就在第一时间忙得团团转,经过层层精挑细选,才找出几匹最温驯小马,大伙儿伸长了脖子,就等着她到来。
只是,罗梦一到了马场,看见那些马匹,却全没了主意。
“我该选哪一匹?”她露出无助的眼神,望向同行而来的沈飞鹰,知道他肯定有答案。
果然,他踏前一步,说道:“请让属下代劳。”
“当然好。”她全心信赖他。
其实就算她不发问,他也会主动提议,为她挑选适合的马匹。因为,她不懂马的性情,而他不但懂,还打从心里头,就不容许她有丝毫的风险。
才看了几眼,他就有了决定,挑出的那匹马儿,虽然年轻又是公马,但是性子很温驯,比母马还不易受惊,再者极聪慧,一双大眼炯炯,对人带着警戒,就算旁边突然有巨响,也不会因此奔跳。
“小姐,请过来这里。”他缓声说着,语音平稳坚定,将一根新鲜带泥的胡萝卜,递进她的手心。“在骑马之前,你得先喂食它,之后再拿鬃刷替它刷毛。”
马师们围成一圈,几个年轻的听见,全都舍不得罗梦脏了手,只是嘴巴刚刚张开,就被老师傅们瞪得乖乖闭嘴,一声也不敢吭。
娇小的罗梦,走到马匹前头,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