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仕诚下巴绷紧,眼中危险的风暴呼之欲出,尚未抽完的烟被紧握的五指捏熄,即使烟蒂灼烫了掌心也不在乎。
黑眸深不见底,除了那两个人,什么都看不到。
过去交往过的女人,就算分手了,他也可以平心静气地祝福对方,潇洒放手。然而,亲眼见到千寻投入其它男人怀抱,他内心的震撼几乎要撕裂他向来自傲的冷静。
他打过无数官司、见过各种大场面,面对任何艰难的挑战,他总能轻松摆平;但现在,他只感到内心的护火正侵噬着他的理智。
他对她的在乎,比自己想象的更多。
Sammy终于找着她的包包,掉在座椅的下方。
“拿去,迷糊蛋!”
“嘻嘻,不好意思,谢啦!”
“别忘了后天要拍照。”
“放心,我写在行事历上了,哪敢忘啊!也会记得睡前敷脸,每天二十四小时勤做保养,行了吧?”
“很好,走了,掰。”
她离开车窗,在路旁对他挥手,目送车子远去,才一边在包包里找钥匙,一边走向大门,完全没注意到附近有人。
站在门前,正打算拿磁条卡刷开大门时,一只大掌握住她纤细的皓腕,吓得她抬起头来,张大的嘴正要高分贝地尖叫,幸好及时看清来人,才将到喉准备高喊的叫声,化为长叹,松了一口气。
“原来是你。”
“走!”不由分说,他霸气地拉着她,离开大门。
“去哪?”
他没回答,脸色难看得仿佛吃了十斤炸药。
“慢点——仕诚,我脚会痛哪——”穿了一整天的高跟鞋,她的脚早不胜负荷,发酸又发痛,被他这样快速的拉走,更是扯疼,害她走得跌跌撞撞,光保持不跌倒就已经很吃力。
他在气什么呢?她又没惹他,想起他白天时的冷漠,加上现在莫名的怒气,一股委屈涌上心口,心酸酸。
唐仕诚无视于她的抗议,大掌钳制着那皓腕,打开车门,让她坐进前座,自己则上了驾驶座,关上门,按下中控锁。
“仕诚,你到底在——”气什么?这三个字还来不及问出口,就被他拉向前,教火舌给吞噬。
他的吻,充满了占有、霸道和激情,这一刻,他终于确定了自己的心意,承认自己一直不肯承认的事实。
他无法放开她!
家里少了她,什么都不对劲!
回家不再是快乐的事!
吃东西也变得索然无味!
工作上的努力没人分享!
对未来也少了份期待!
总之,没了她在身边,他做什么事都不起劲!而且情况有越加严重的趋势,这不得不让他面对现实,千寻跟从前那些女人不同。
他无法控制地受她摆布,因为她征服了他的心。
他已经习惯她的陪伴,再也无法接受一个人的日子。
这女人成功地让他尝到甜头,上了瘾,舍不得放手。
千寻几乎要喘不过气来,太多的疑惑,她没机会问,他激情的吻着她,仿佛要烙下什么证明,像脱了轨在发泄什么,对于向来理性的他而言,是一次难得的失控。
她晕了,全身软绵绵、晕陶陶的,虽然很想知道他怒气来自何处,但无妨,这一吻,让她一整天的郁卒得以解套。
他……还是在乎她的……
直到久旱的欲望受到甘霖滋润得到满足,唐仕诚才结束了这个冗长又火热的舌吻,盯着她,眸里的欲火未熄,确认那鲜红欲醉的唇瓣红肿未消,留下他的烙印,这才甘心放过她。
“为何这么晚回来?”他的语调又回复了冷静自制,和前几分钟的他完全大相迳庭,让人错愕也猜不透,怀疑刚才那个失序的人会是他?
“嗯……和朋友一块吃饭。”她轻轻喘着气,刚才的热吻所带来的冲击,还令她脑袋空空,心律不整呢!
“那一定是很好的朋友,才会吃到这么晚。”他眼里妒火狂燃,但表情没泄漏半分情绪,语调越是温和轻柔,越让听的人毫无防备,低哑中带着催眠似的柔情,让人不自觉地松懈,这是他套话的一贯伎俩。
“还好,很谈得来就是了,会这么晚,是因为后来又去唱KTV,才会现在才回来。”
“一群人去唱,会弄到这么晚也是很正常的。”
“没啦,就两个人而已。”
黑眸深处的火苗在风暴中闪着犀利的光芒,孤男寡女独处一室,很难让人不怀疑发生了什么事?
“就两个人?不会太无聊吗?”
“大部分都是我朋友在唱,我负责点歌,因为他心情不好,我只是陪他而已,反正我也抢不到麦克风,只好当听众了,况且那儿的卤味不错,很好吃。”她老实地叙述今天的行程,整副心思全绕在他刚才狂野的行为上。
她有感觉,仕诚今晚不太一样,仿佛有什么事要发生。
他……是否有什么事要对她说?一颗心期待地小鹿乱撞。
唐仕诚仔细观察千寻的表情,语气正常,表情也不心虚,如果和那男人真发生什么暧昧的事,她瞒不过他,因为她不擅说谎,一说谎眼珠子会飘来飘去,还会不自主地捏着手指头,这个秘密,只有他知道。
她还是那个他最喜爱的小女人,不要心机,不擅说谎,这也是为什么他会如此依恋她的原因,律师的生活用“脑”过多,跟她在一起,他可以完全放松。
心头沉重的担忧,刹那间解除,他放宽心了,但这并不表示完全不设防。
“你为什么这么晚还在这里?”她忍不住问,语气流露出试探的意味。
“我想见你。”
“那你也不能一见面,就不由分说拉着我上车,还吻人家,我现在不是你的女朋友,你不可以对我任意妄为。”她收回被他握住的手,表示得很明白,她的所有权可不归他。
“你不是也很喜欢”。“虽然是在盛怒下吻她,但他可清楚地记得,她毫无反抗,还很陶醉。
她双颊羞愤地染红,禁不住负气道:“我喜不喜欢不关你的事,还有,请你解释,中午在餐厅时你干么像陌生人那样严肃?还有刚才你为何生气?”
“生气?这话从何说起?”
“睁眼说瞎话,明明就有。”
“我没生气,只是很担心,因为你一直没回来,所以看到你时,才忍不住用太大力,我吻疼你了?”
每当他以深情温柔的眼神望着她时,她就会心软,吵架也要有对象,不然也吵不起来。她避开他灼热的目光,提醒自己要坚持原则,否则努力都白费了。
她想听的,可不是这些柔情蜜意的表面话,她要的是他的承诺,在他愿意给承诺之前,她不会屈服的。
“千寻,搬回来好吗?”
她惊讶地抬眼,目光期待地凝视他。“你是说……”
“我承认没有你的日子,生活少了乐趣;清晨没喝到你煮的咖啡,我一整天都浑身不对劲;晚上回家,没有你的微笑迎接,屋里一点生气也没有,我想念有你的日子,我要你回来。”
嘿,他终于知道她的重要性了!
她心跳加快,但努力克制着不要太过兴奋,故意嘟着嘴,看似不在乎,没让心头的得意表现在脸上。
“回去?我又不是你的谁,凭什么回‘你家’啊?”
“你是我的女人。”
女人?不是老婆?
“我不要没名没分。”她迎上他的眼,再次声明。
“我爱你,千寻,除了婚姻,我什么都可以给你,就算没结婚,也不代表我对你的疼爱会少一分。”大掌轻轻覆盖在她手背上。
她无法置信地看着他。“你既然什么都可以给我,为何唯独不能给我一个名分,难道你认为我不会是个好妻子?”
“这跟你是不是好妻子无关,我们住在一起那么愉快,你又为何执着于名分问题?现在离婚率那么高,我同事天天都在处理离婚案件,我看太多了,结婚只会让两人的生活变得更复杂,其实就算没婚姻,我们也可以过着像夫妻般的生活,不是吗?”
律师的身分,让他看太多社会的现实面和人性的丑陋,事先避开风险,是他的生活态度,也是他事业成功的不二法门,这已是他最大的让步了,这辈子从没对女人做出这样的承诺过,千寻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
“难道……你就这么对我没信心?”
“不是针对你,今天换了任何女人,我不结婚的心意不会改变,如果你怕没保障,我可以把房子过户到你名下。”
是了,这就是问题的所在,他们两人对婚姻的看法完全不同。
她憧憬夫妻生活,他只想同居一辈子。
这男人根本不懂,婚姻不光是一张结婚证书而已,它是一种誓言的表征,表示愿意摊在阳光下,让众人晓得,他们选择了彼此作为人生伴侣,会爱对方一辈子,照顾对方一辈子,不离不弃,人生路上风雨再大,也会牵着对方的手走完一生。
这才是婚姻的真谛,这男人根本不懂!
她不是想把婚姻当成锁炼绑住他,倘若相爱了几年,他厌倦了,决定结束婚姻生活,她绝不会缠着他,当然,以他的个性,必然会馈赠她可观的钱财,当作陪他生活的代价。
但这些,她根本不在乎,也不屑,她真正害怕的是,他不了解两人一起生活的意义在哪。当缘分走到尽头,那时她一颗破碎的心,要如何收拾?
“千寻?”他怔住,只因那双明眸毫无预警地掉下泪珠,令他一时之间措手不及。
他伸出手,想抚摸她的脸,不料被她不领情地甩开。
千寻深吸一口气,瞪着他。
“我现在郑重警告你,我的唇和我的身体,只留给会娶我的男人,你不准再碰我!”
打开车门,她走下车,没有回头,也不给他机会抓住她的手,毅然决然地走进大门,在他面前,关上那一扇门。
唐仕诚站在门外,呆了好一会儿,关上的门差点没二度撞痛他的鼻子。
他说错了什么?
他给她舒适的豪宅、高级的生活品味、浪漫的情感,有时候,还给她惊喜。
这样不好吗?她有什么好不满的?
他从没有追回分手女友的经验,已经为她破了例,死皮赖脸地缠着她,被塞进桌子底下,像个小偷鬼鬼祟祟,还被踢出门呢!
他可是颇有名气的名律师,这些事若传出去,他那堆同行肯定笑掉大牙。
他还开口求她回来,连爱你这种很少放在嘴上的肉麻话都用上了,不过就是没跟她求婚罢了,但有差吗?
除了名分,该给她的,他一点都不吝啬。
双拳紧握,他也生气了,因为实情是,当他在餐厅瞧见她和另一名男子用餐,她的手盖在对方的手上时,他就乱了分寸。
不可思议地抛下中午的重要饭局,他丢下大客户中途离席,只因为想搞清楚那个男人跟她是什么关系。走出包厢,却发现他们不在了,他心急地跑出餐厅追寻她的身影,并打了一整晚接不通的电话,最后,在这里苦苦守了一个晚上。
他这么做是为了什么?
竟然像在警告色狼一般地警告他不准再碰她,并拒之于门外?
够了!
他转身,大步走回车上,气恼地用力关上门,他的耐心也是有限度的,既然这是她的决定,基于尊重女性的绅士风度,他不会再“骚扰”她,也不会再用热脸去贴冰屁股。
女人不能太宠,宠坏了便开始任性。等时间久了,当她发现他不再搭理她时,慢慢就会沉不住气跑回来找他,他有把握,因为千寻还深深爱着他,刚才的那一吻,就是明确的证据。
推动排档,发动引擎,他踩下油门,高速驾车离去。
他相信只要耐心等待,她会妥协的,只不过脑海里怎么也挥不去,她离去前眼睛里的泪光。
穿上白纱,梳上高髻,服装很梦幻,脸上的妆也完美,唯一不对的,是模特儿脸上的表情。
透过镜头,安宓儿的目光变得犀利而专业,能够抓到正确的感觉,是优秀的摄影师必备的条件,同样的,模特儿的情绪和表现,也是摄影师必须适时掌控和引导的。
“停!”
她举起手发号施令,突然叫现场工作人员暂停一下,并对千寻勾勾手,示意她过来。
撩起婚纱,千寻踩着镶假钻的白色高跟鞋,走向宓儿。
“怎么了?”
“感觉不对。”
“耶?”
“你心不在焉。”
千寻忙喊冤:“哪有,我很认真的。”她是真的真的很努力地要做好自己的工作。
宓儿挑了挑眉。“是呀,很认真的强颜欢笑。”
千寻一时语塞,宓儿不只目光犀利,就连说话也一针见血,让她无法反驳,脸上的微笑再也装不出来了。
宓儿吩咐大家先休息十分钟,把千寻拉到化妆室去,只剩她们两个了,才问清楚个中缘由。
“好,现在告诉我怎么回事,什么事惹你不开心?”
“没事。”她避而不谈。
不说?好!
“那我通知大伙儿,今天不拍了。”
“啊……为什么?我又没怎样。”
“没怎样?”宓儿一对锐目横来,不客气地点出问题所在。“你表情僵硬,眼睛无神,拍出来的东西叫我如何拿去见人,虽然你没受过正规的训练,但我就是看上你未经训练的自然和单纯,在我的镜头下,只能呈现最好的一面,拍照并不是摆摆pose、装装样子而已就好,否则谁来都可以。”
千寻哑口无言,还被教训得很心虚。
“我的表情……真的很僵硬?”
“比麦可杰克森的假脸还做作。”
这批评还真是一针见血得不留情面,千寻轻咬着下唇,低头。“对不起,我……的确心情不好……”
宓儿叹了口气,千寻天生就感情丰富,没受过训练,不懂得把感情和工作分割开来。
“是唐仕诚的事?”
她别开脸。“别提那个人。”
安宓儿颇为意外,好难得看见千寻这么有个性,以往每次提到唐仕诚,她不是像小媳妇,就是小女人,虽然不晓得千寻和他怎么了,但这是好现象,说不定因此有机会接受其它好男人,其实已有不少异性向她打听千寻的事了。
“好,不提就不提,但你可以暂时忘却他,好好专心拍照吗?”
“可以!”
想到那个男人嘴巴说爱她,却死不肯娶她,她就生气。她也是有骨气的,并非没了他就什么事都做不成,若再不振作,就太对不起自己,化气愤为力量,她当场斗志狂燃,蓄势待发。
宓儿双臂横在胸前,提醒他。“不是嘴巴说说就行了,要做得到才可以。”
“放心,这次我一定可以,不然不收工钱,走,开工吧!”说完拉起两边的花裙子,迳自往摄影棚大步定去。
她决定了,要靠忙碌来忘掉不愉快的事,最好忙到脑袋瓜子没有空去想那个臭男人,把他的身影从心中赶走。
说到忙,就是不能太闲,而说到闲,她就想到Sammy。每次拍照,Sammy都会来监工,毕竟他是婚纱设计者,来关心他的服装拍出的效果,同时不忘找她吐槽兼消遣,让她休息时也不得闲是他的乐趣之一,但今天却没见到他的影子。
明明是他提醒她别忘记今天要拍照,自己却偷懒没来。
“Sammy没来?”她问宓儿。
“他今天不会来。”
“喔……”她禁不住心中有些失望。
“你该不会是对他有好感吧?”
“耶?”千寻一开始还不懂宓儿的问题,不一会儿意会了,连忙见鬼地大喊冤枉。“才不会呢,我和他只是谈得来,就是像哥儿们那种感觉,虽然他很英俊,但我们不来电啦,你别乱想!”
宓儿放下了心。“那就好。”
千寻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