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逆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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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逆风去-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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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湖偷偷靠在门沿,往里看去。
  高屹背对着门外俯身在海澜的病床前,江湖只能看见海澜的一只手紧紧抠着他的背。她的手枯似柳枝,似时刻都会脆断。她的整个身子蜷缩着,应该正承受着莫大的痛苦。
  海澜在喘息,但并不呻吟。高屹没有安慰,却用手紧紧握住她另一只手。
  间或,她微弱地讲:“高屹,你走,我这副死样子很难看。”
  高屹什么都没有说。他这样的性格,在这个时候,不会说什么话,也绝对不会走。
  他们握住的手,十指交缠,都拼尽了全力。
  她捱尽多少痛苦,他就给予多少力量。
  也许这便是不离不弃。
  江湖想,她也许永远都不会懂。
  江湖转过头,远处有医生跟着捧着注射盘的护士一齐匆匆过来,江湖把头一低,也匆匆离开,踉踉跄跄一路跑到楼下,冲到医院外头。
  外头明空朗月,夜色很美。她逼着自己仰着头,月亮可能太亮,能照见白日寻不到的心灵沟壑,月亮也可能太凉,冰冷地敷在面上,会不住眼酸。
  不知是为自己,还是为海澜和高屹。
  江湖静立片刻,才去停车场把自己的车开了出来,驶出医院大门时,路边有车在打灯鸣笛。
  江湖摇下车窗往后看,这辆车她不是太熟悉,因为是普普通通的别克商务车。
  别克的车窗摇下来,徐斯探出头对着她“喂”了一声,讲:“要不要上高架往江那头开一圈来回?”
  江湖说:“我从来不飙车,而且也没人开着别克请别人一起飙车的。”
  徐斯“嗤”地一笑:“谁说要跟你飙车了?如今世博期间,两岸霓虹辉煌,夜景无限美好,请你一起游夜上海。”
  江湖不禁笑了出来,答一声:“好。”

  九

  PS:本章略加修改。
  上海的夜色很美,从浦西到浦东,有霓虹点缀,所以这是一座永不落幕的不夜城。
  江湖把车窗开的很大,她没有把车开得很快,只要用适中的速度,就能看清浦江两岸的美妙江景,也能让夜风像温柔的纱一样抚摸到自己脸上,把泪意擦去,还她明亮双目。
  好像记忆中多年以前跌跤,母亲的手擦掉她的泪,鼓励她继续往前走。
  江湖仰着面孔,心意坚定,只要不疾不徐的速度,原来景致可以如斯美好。
  徐斯的车不疾不徐地跟在她的后头。
  他并不着急,因为江湖不会开的太快,如果她加速了,他也未必追得上。他弹一弹方向盘,对自己现在驾驶的别克老爷车很无奈。
  从江湖家里出来,他去车库拿车,没想到老爷车油门熄火。他很恼火,刚想给拖车公司打电话,就看见江湖匆匆跑进车库,一会儿就把她的红色保时捷开了出来。
  这时候徐斯的老爷车意外发动起来了。
  他不是故意跟着江湖去了她吊水的医院,他仅仅好奇而已,不知道大小姐三更半夜看什么夜风景。
  她进了病房区,他才想起来任冰提过一回,高屹新婚的太太正在住院,似乎就是这间医院。
  事实上,徐斯对那次婚礼的印象深刻得很。
  那日的宾客不少,主婚人是高屹任职的那间百货公司的大中华区的日籍董事长。日本人谦逊和气,坦言婚礼是自己能送给得力员工最好的礼物,所以一定要承办。
  徐斯也听说过坊间的一些秘闻,去年香港中环利都百货物业被澳洲环宇金融以购股及物业换股形式收购案中,高屹提前向香港分部和日本总部的管理层预警,请他们聘用审计公司对澳洲这间金融公司的物业进行审计。虽然为时已晚,但他冷静出色的表现,被日方董事会要员记在心内。后来日方拟向中国大陆投资,头一个考虑到的人选就是高屹。
  徐斯不是没有联想过,江旗胜在这桩收购案中栽的跟头会不会同高屹有关?
  他起码对江旗胜有一个见死不救的责任。
  然则江湖中人,商界浮沉,自当明了功名利禄之中将要承担的风险。既然下了赌注,最后你死你贱,都是你自己的责任。这是徐斯一贯深以为然的,根本无所谓对对错错。
  江旗胜叱咤江湖这么多年,类似的手腕早已耍得出神入化,死伤在其手的没有数十也有十数。听闻早年江旗胜走私起家,他的同伙们先后落网,唯独他安然无恙,这一份能耐和能量就不是常人所能有的了。
  谁又比谁更清白呢?
  可是,徐斯在婚礼上想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也想到了一个关键,他问随他同来的洪姨:“江湖的爸爸也是老江湖了,当年怎么就没看出来澳洲公司的物业会有问题?”
  洪蝶堪堪才同高屹的上司寒暄完毕,对徐斯轻声讲:“我后来听熟人讲,那几栋澳洲物业被国内龙头企业看中要买下来当澳洲分公司的厂房,这个消息是落实的。但是当时澳洲的公司要拿去当做换股的抵押,所以大企业才没得手。当时这个利好消息一出,谁都认为这项投资铁板钉钉,换股收购后,百货公司的股票必得更上一层楼。谁知道出了这样的岔子呢!但对那家国企来讲,倒是因祸得福了。”
  徐斯默想,江旗胜也许真的老了,才会在阴沟洞里翻了船。
  他站在落地玻璃窗前喝酒,冷眼旁观。
  这场婚礼很简单,主婚人致辞,新人致辞,一切匆匆,然后新人就退场了。
  他们俩都没有什么亲人到场,热闹之余,愈发凄凉。
  齐思甜也来参加了婚礼,看到了他,对他轻巧地笑了笑,拿着杯子过来同他干杯。她说:“高屹能给她新娘子的也许只有这场婚礼了,仪式是一种尊重。”
  徐斯对别人的故事没有多少兴趣,聊赖地挑一下眉,齐思甜就知道他的意思。
  这位女子永远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该退下。
  徐斯再回头的时候,就远远看到江湖站在对面的展览馆门口。
  江湖有一种看不破红尘的执拗,总会驱使她做一些傻事。
  徐斯把酒杯放下,就下了楼。
  现在,他还是在想,江湖总是用这种执拗和自己过不去。那也无非是——得不到的东西总是最好的。任性的孩子都有这毛病。
  徐斯撇唇自嘲地笑了笑。
  他跟着她很有默契地一起在浦东滨江大道的停车场找了车位停下来。这里有辽阔的绿地,清新的空气,是欣赏两岸的霓虹夜景最佳观景点。
  他们都很会选地方。
  徐斯下车关门时江湖也在锁车,她对他吆喝:“买几罐啤酒?”
  江风徐徐,很是凉爽。徐斯略一眺望,两岸新旧建筑巍峨参差,江面有船舶缓缓驶过,发出悠长的鸣笛。三五行人嬉笑走过,前头还跑了一条哈士奇,人同狗都是悠闲的。
  徐斯认为江湖出了一个好主意,问她:“要几罐?”
  江湖耸肩:“越多越好。”
  徐斯说:“你等等。”他指了指不远处面对江面的人形条椅,“你坐那儿。”
  这话根本就是命令,江湖瞪了他一眼。
  她是半点的喝令都懒得受,但好在并不坚持任性,最后还是慢吞吞走过去寻好条椅坐了下来。
  徐斯在滨江大道附近没找到便利店,于是就近找了间临江的会所酒店买了四罐啤酒,看到酒店内供应港式小食,便又捎带了份鸭下巴。
  回到江湖身边时,她正用手逗着陌生人牵的哈士奇。哈士奇跟着她摇摆的手左右跳腾,江湖不由“格格”笑的正欢。
  一人一狗,就像两个孩子在嬉闹。
  徐斯远远站了一会儿,等江湖同哈士奇闹够了,狗主人牵走了哈士奇,他才走回她的身旁,把啤酒丢给她。
  江湖剥开啤酒拉环,猛喝了两口。
  徐斯递上鸭下巴,江湖笑纳:“正是我所爱也。”
  两人相对坐下,也不避忌,各自赤手拿了鸭下巴大快朵颐。
  徐斯觉着好笑,好好地同她跑到这处吹江风喝啤酒吃鸭下巴。江湖两手并用,口齿用在吃食上明显也是伶俐而敏捷的,能把骨头啃得干干净净。
  她也不怕脏不怕邋遢。他想。但她吃得他很生起一种食欲,也脱下西服放在一边,卷起了衬衫袖子,同她一块儿把鸭下巴风云残卷。
  等徐斯想起来拿啤酒时,发现江湖已经喝掉了三罐。
  她拿起第四罐啤酒,正要剥开啤酒拉环,他用手搭在她的手上,阻止了她的这个动作。他说:“别再喝了,你一喝多,就会做傻事。”
  这里虽然有辽阔的绿地,但是路灯疏落,不能照到所有角落。
  他们坐在一处暗处,虽然看得见两岸璀璨霓虹,却望不清对方眉眼。江湖不知道徐斯是什么表情,但他搭在她手上的手指,很热。
  江湖没有抽开手:“你放心,我不会再吐你一身。”
  她有微微挑衅的意味,也有微微挑逗的意思。
  徐斯笑:“不错,功夫到家了,真让人不能小觑。”
  江湖答:“那是。”她终于把拉环拔开,啤酒的泡沫溅到他的手背上,还有她的手背上。他们都毫不在意。江湖仰头灌了一口。
  她双手捧住啤酒罐,对着夜空说话:“徐斯,你相信吗?要是我想谈恋爱,全上海的男人可以从浦西排到浦东。”
  徐斯在周围摸了一圈,无奈地发现一罐啤酒都不剩了,他摊手:“我相信,我哪能不相信?”
  江湖又猛喝好几口,再把脸贴在啤酒罐上。脸颊有点发烫,她感觉到了。她的酒量并不是很好,她自己是清楚的,可是喝一点,似乎是微微醉了,但又最清醒不过。
  她对着夜空怔怔:“徐斯,怎么你总是会在这种时候出现?”
  徐斯说:“是我不合时宜了。”
  “也得谢谢你。”江湖忽而笑了笑,颇自嘲地,“还陪我睡过一夜。”
  徐斯先一怔,冷冷地悄无声息地“哼”了一声,继而,又没来由地不好意思起来了。
  江湖并没有注意他的态度,只管自摇摇头:“但那不怪你,是我自己不好。我是个很不好的人。”
  终于,他忍不住还是腾出手来,抱了抱他的肩膀。
  他问她:“你是不是想说什么?”
  江湖转头认真地问他:“你知道我为什么总是要去看高屹吗?明着看,暗着看。”
  徐斯静默地看着她。
  江湖说:“那是因为我对不起他,人这辈子不能对不起别人,对不起别人你就一辈子抬不起头来。”
  这并不是一个好的话头,徐斯想要阻止:“江湖。”
  江湖将易拉罐内的啤酒全部喝完,她把易拉罐捏紧,仿佛下了什么决心。在这撩人夜色里,她心内的梦靥被唤醒,那遥远记忆中锁住的疑点,像蛇一样蜿蜒地爬到心头,开始啃噬她的良知。
  她又问一遍:“你知道为什么吗?”
  徐斯掐了一掐江湖的肩,说:“你可以不说。”
  江湖摇头,接着拼命摇头。
  什么都阻止不了她了,她的急于倾诉,为那些陈年的负担找一个可吐露的方向。
  “我爸爸有一辆和你现在开的车很像的别克,有一天晚上发生了一起很严重的车祸,我爸爸第二天就换了车。”
  短短一句话,江湖的口气跌跌撞撞,仿佛讲了几个世纪。而徐斯心内一触,他不愿意再听下去,及时打断她:“行了,江湖,你没喝几口就醉了。”
  江湖甩开徐斯的手,往事历历,颤栗更大。
  在她记忆深处被埋葬的影像,时隐时现,向她的良知挑战。
  她以为自己会忘记,然而不能。
  她继续往下说:“其实,是我,是我看到高妈妈给爸爸整理文件,所有的文件都要拿到路边的小店去复印。但我知道那些是没用的,没用的。爸爸怎么会把重要的东西放在家里。可是——可是——”她狠狠地捏紧啤酒罐,“有一天放学,我看到她从我家鬼鬼祟祟走出来,走过了好几条马路,在路边公用电话亭打电话,她很低声地说话,但是我听到了,她说她要举报江旗胜。我很害怕,我叫了出租汽车,跑到爸爸的工厂里。”
  江湖举手,把易拉罐远远地扔进黄浦江里。她扭头望住徐斯,眼睛亮得可怕:“你这么聪明,你猜的到这两件事情的关系吗?”
  徐斯伸出手来,摊平,遮住了江湖的眼睛,他说:“你醉了,还把罐子丢到黄浦江里,这比吐在我身上还要糟糕。我不该让你喝酒的,吃一顿鸭下巴就结了。”
  江湖伸手握住他的指尖,并没有推开他的手。她喃喃:“我醉了吗?”
  “是的,你醉了。小醉鬼才老干傻事说醉话。”
  江湖握住徐斯的手,握着,轻轻把他的手移下来,她跟着倒伏下来,卧在他的膝头。她说:“是的,我大约是真的醉了。”
  徐斯调整了一下坐姿,让江湖枕在自己的膝头,伸手捞起西服盖在她的身上。他说:“你眯一会儿,醒醒酒,我送你回去。”
  江湖翻个身,徐斯的呼吸就像黄浦江的微浪,总不会起太大的风浪,而时有宁静的起伏能让她的心情渐渐平静。船舶的鸣笛渐渐地远了,四周忽然平静,她闹不清身在何处了。她嘟囔了一句:“徐斯,你真是好精。”
  徐斯摩挲着她的发,她的发留长了,披散在他的腿上,温顺有如黑缎。他想起了当年的那位娇憨洋娃娃。
  他情不自禁低声笑了一笑:“真不知道是我在泡你,还是你在泡我。”

  一

  那夜江湖只睡了半个钟头,就清醒过来,徐斯开了她的车送她回了家。她迷迷糊糊进的家门,都忘记同他道谢,就关上了门。
  徐斯还以为会有晚安吻,可见是自作多情了。
  他无聊地叫出租车回了浦东的小别墅,清晨起个大早,发现外头下起了暴雨,只好又叫了出租车去滨江大道那头拿了车。来回折腾,竟也不嫌弃繁琐。
  把车开到“腾跃”工厂门口时,恰好眼尖看到莫北的车停在“腾跃”门口。
  他摁两声喇叭,打一个手势,示意莫北开车跟着他去了附近的会所喝早茶。
  两人在会所坐下后,徐斯必然抢先揶揄几句:“雨天管接管送,二十四孝老公。”
  莫北笑着抱怨:“你介绍的好工作,让我每天回家都得做家务。”
  徐斯抱歉:“最近他们是很忙,新产品要上市吧!”
  莫北瞅着他还是笑,徐斯耸肩。
  莫北说:“我明白的。”
  徐斯问:“明白什么?”
  莫北说:“这种问题你自己去考虑。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情,你自己身体的荷尔蒙会告诉你。”
  徐斯嗤笑:“行了行了,大律师整天故弄玄虚地做分析。”
  徐斯态度一贯聊赖,莫北已经习惯,但徐斯不是个习惯回避的人,刚才明确是在回避。莫北微笑:“我已经结婚了,有些道理比你懂的多一些。而且我也一向比你想的少一些,想的少一些未必不好。”
  徐斯只喝茶,不讲话。
  发小年前新婚,夫妻感情如胶似漆,过上单纯家庭生活。他以前觉着这实在是芸芸众生中男女最普通至极的生活,现下却微觉妒忌。
  他想,被江湖这小孤女搅合得自己也寂寥凄清情绪极重。这样不好。
  同莫北的这顿早餐,把他吃成个情绪极乱。
  江湖这一天都没有给他电话。
  昨晚她还睡在他的膝头,睡熟时候,一手环住他的腰。她馨甜气息让他在那半个小时如坐针毡,却又不得不做足正人君子。
  这滋味并不好受,但也极端好受。江湖在情感的收放之间,分寸可以把握得极妙。
  而她还讲了那样的秘密。她清醒以后,一定会后悔一时口快发泄情绪。
  徐斯冷笑,心内跟着蹿起凉意。
  江旗胜黑白曲直好像无底深渊,他竟也不能揣知这位已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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