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遗忘国度之旅游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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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遗忘国度之旅游团- 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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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说,这些怪物便当真值得让咱家另眼相看。本来我以为,大地精虽说是准军事化生物,却终究有服从强者的习惯,至于普通地精,那更是号称攻击时不动如山,转进中其疾如风的兵法名家,想要从他们嘴里面考问出一点东西。应该不会困难。可谁知这位是怎么调教的,竟然把这些家伙搞得好象吃了过期春药一样,嗷嗷的往上冲,勇敢得。简直不符合种族规律,而且绝对是不死不休,以至整整一天。我们竟然连一个活口都没抓到。
    “不奇怪啦。虽然没有吃过过期春药,不过这个东西的作用也差不多的说。”塔塔晃着从带队的熊地精武士身上搜出来地小瓶子说道,“要不要嗑一粒看看?据说效果可是和现实中地四号差不多,什么k粉之类的东西根本没的比。”
    “……算了,这东西你自己留着吧。”怪物们悍不畏死的原因,就是塔塔手里地小瓶子。瓶子上面的塞尔文字商标都还没有揭下去。想当年,斯巴达三百勇士,为了不让身边的恋人失望,硬撼波斯地几万大军,可比起这种用爱情维系的军队来。貌似这嗑了药的,似乎还更加危险上几分。
    几乎感觉不到疼痛,只有嗑药带来的强烈幻觉。根本不怕什么死亡。甚至比起嗑药以前更加有了一种嗜血的、想要发泄的冲动,难怪他们看到我们马上就跟疯了一样。搞得我还以为这些见了鬼的怪物竟然是一群蛮子。
    很佩服这个盗贼团的指挥官,竟然舍得拿塞尔原装的忘忧散给手下享用。这个东西,可是一点也不便宜的说——至少,根据刚刚拿兔子做地试验,药劲儿比起咱家随手提炼出的麻药来,要大得多。
    天上的机关体忽然有所发现,直接把画面投射在咱家地脑子里面。放下书坐起来:“同学们准备,巨魔一只,食人魔两个,带着四个地精正往这边过来。尽量想办法留活口,等药劲儿过去,地精也还是只地精!”
    嗑药的战士,有优点,缺点可也很明显:悍不畏死是没错,可普遍都会有智力下降地趋势,加上地精之流原本就不聪明,这么一来就更加的缺乏应变了说。
    因为有着侦查上的优势,所以在被发现以前,怪物们已经挨了一颗火球,四个地精当场了账,紧接着就是挂了变巨的肺炎冲过去,一头把当面的食人魔撞翻,顺势,抡起大斧子就往巨魔的绿脑袋上面砍。不过晨曦那边就没那么幸运了,冲锋到一半,脚底下一滑,好不容易才煞住车,最后只能是和另外一个食人魔来了一下硬碰硬。
    怪物堆里,唯一一个从来没有嗑过药的,就是那个绿皮巨魔,因为让这种东西嗑药根本就是浪费。以巨魔超强的再生体值,差不多就等于百毒不侵、百病不扰,除了某种特殊的免疫系统疾病之外,他们简直能把毒药当凉水来喝。想象一下吧,巨魔的血液号称能解百毒,想要让这种东西中毒,又怎么会简单了。
    其实,关于巨魔有很多传说,主要都是针对它那恐怖的再生能力的。比方说,一个游侠带了一条巨魔手臂回营地,结果从背包里跳出一只完整的巨魔,又或者,某只豹子吃掉一块巨魔肉,结果巨魔再生,撑破了它的肚子——这个,绝对是谣传。冒险者们都知道,火和酸,都可以有效的抑制巨魔的再生能力,而胃酸的酸性,可是比起普通的酸液瓶要大得多了。
    话说,什么东西,一旦了解了,也就没什么可怕了。在被赋予了火刃的大剑之下,所谓的再生能力,几乎完全失去了效力,绿色的躯体上眨眼间就已经遍布伤痕。再加上身后一群人张弓用弩的拿火箭狂轰滥炸,几乎就是喘口气的时间,全身都烧了起来,之后,好像是一根火炬一样的倒下了,这个时候,咱家刚刚给倒在地下的家伙身上补了一个定身法。
    倒是晨曦那里稍微有点麻烦。本来他想趁着冲锋的力气来个一斧两断,谁知道脚下打滑变成了硬碰硬。也许那个食人魔在力量方面比不上他,可是,和嗑了药的家伙比拼命,那也不是什么聪明的举动,被人家一阵完全不顾防御的打法砸得简直有点发懵,好在这个时候猫太冲到,食人魔的棍子上被抹了一层滑溜油飞了,之后,发蒙的可就不再是晨曦。
    战斗结束,距离发现敌人,过了还不到两分钟。更重要的是,我们终于有了个俘虏。





    第十卷 第一章 勇闯夺命洞
     更新时间:2007…12…13 20:52:27 本章字数:2178

    要从一个瘾君子的嘴里面套问出什么话,这实在不是工作。什么刑罚问都不需要,只要多耗上一会儿,等到他瘾头上来,鼻涕眼泪止都止不住的时候,随便你问什么,就连他老妈今天穿的底裤是什么颜色,都会老老实实告诉你。
    俘虏很配合,但是结果很让人不满意。难怪怪物的指挥者们丝毫不在意这只嗑药大军一旦被俘会怎样怎样,本来就笨,再加上嗑了药,脑子更加受到影响,明明几句话的事情,偏偏要掰扯半天,结果他越想说明白就越不明白,搞得人一个头两个大。好不容易最后弄明白了,我们连杀人的心都有。
    这位食人魔兄弟的生活实在是简单到爆,他本来就是北方一个盗贼团的成员,整天就是打劫、吃饭,吃饭、打劫。后来有一点,有个霜巨人忽然跑到他们的巢穴里,把整个盗贼团的人都给打服了,于是就成了老大,就把他们带到了这边,依然还是过以前的日子,唯一的变化就是老大给了他们一种吃了会很舒服的药,于是,除了打劫和吃饭之外,吃药也成了每天必做的一项活动。
    他们到底是在给谁做事?不知道。抢劫了的赃物最后卖给谁了?不知道。那个霜巨人老大的药到底是从哪来的?这个问题终于知道了。说是老大的兄弟给的,对方也是个霜巨人,老大每天都要去找他兄弟要大伙当天吃的药。可是这个兄弟又是干什么的?他的药又从哪来,这就又不知道了。
    这支盗贼团地成员,食人魔一口咬定只有四十多个,其中至少有十几个。是刚刚才被霜巨人老大压服的一个巨魔氏族,他们现在所居住的,就是这个氏族原本的住地。这个数字,跟肯德雷克老爷爷几百人的描述完全对不上,看起来,想要找到进一步的资料,只能想办法搞一下那个带头的霜巨人。
    霜巨人本身就不是很好对付的家伙,再加上一大堆地地精、食人魔。还有整整一个氏族地巨魔。话说,难怪人家有恃无恐,光凭眼下这些力量,就算一队正规军拉出来能不能打赢还两说呢。更何况,赖斯特港的居民现在还是那么一副样子。
    “战吧,ao。才四十几个怪,平均到人头上才五个,害怕他什么!”这是激动无比的幻觉,似乎感觉到誓仇弓已经在向自己招收了。
    “师傅,战吧!有什么好犹豫的。前怕狼后怕虎,怎么可能有大地发展了!谨慎点不是坏事,可是该赌的时候便也不能犹豫说!”悟道也同样是一幅紧张的样子。
    不打无准备之仗,这是很多法师们地座右铭。赞家一向的习惯还要更苛刻一点,除非利益十分巨大,否则就算明知胜算不小。可要是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战斗,也一向是能避免则避免,不过这一回。看着悟道和幻觉这两个家伙紧张的样子,还真不太好张嘴。
    这个时间。按照那个俘虏的说法,强盗们还都在外面抢劫,留在洞穴里的,只有那个巨魔氏族的大多数成员,伺候老大起居的几只地精和那位霜巨人老大自己。如果攻击的话,实在是个不错的机会,于是,我最后还是同意了这个有一点鲁莽地进攻计划。
    巨魔氏族的巢穴在一个小土丘的下面。这一带比较好认,一是气味儿不好,二是几乎找不到其他动物地活动踪迹:巨魔从来没有饲养宠物或者兔子不吃窝边草的意识,对它们来说,眼前地饥饿那是远比长远利益重要得多的多的事情。
    不过,这一支巨魔氏族如今被霜巨人打服,洞里面此刻成了某个盗贼团的基地。于是,当我们刚刚走到洞口的时候,就听到里面传来了叽叽喳喳的动静。手按在武器上,还没有抽出来,里面一两只灰皮尖耳猪鼻子的矮个生物已经走了出来。
    可以肯定的是,这两只地精比起我们来,更加对这一次的遭遇感到意外,看看自己手里面拿着的水桶、扁担,似乎实在不是什么趁手的武器,于是,吱的一声,扔在地下转身就跑,众人中,塔塔的反应最快,捏着一把匕首就扔了出去,紧接着,悟道的箭和晨曦的人也都一齐射了出去。
    狗血的事发生了,三种攻击,任何一种都足以让一头小小的地精死到不能再死,可是三个反应最快的人,因为事先没有经过协调,竟然同时选择了一个目标,结果那可怜的家伙,先被一把匕首钉在了脖子上,紧接着就是一支箭穿透了后背,本来这个时候,人就已经死得不能再死,完全是凭着惯性和箭的冲力冲力在运动,这时候,晨曦冲到,自下而上的一斧,当场把这死鬼一分两半,可另一只全没有受到关照的家伙,已经顺利冲到洞里,并且开始尖着嗓子大喊大叫。
    地精的腿短,晨曦的腿长。所以它终究没有跑掉,在大喊大叫几声之后,被冲上的晨曦砍翻,可是,对我们来说,这也并非什么好的结果,因为,两个嘴角上还挂着口水的绿皮大块头,已经从洞的深处跑了出来。
    “来啊,两只大傻瓜,你妈妈是智障吗?生出你这样的口臭白痴,连口水都不知道擦!”本来,看到我们这边人多势众,两只巨魔也是有一点犹豫,可是在晨曦这一嗓子嘲弄喊出去以后,两只家伙再也忍耐不住,举着拳头冲了上来。
    “头脑简单!”晨曦想都不想,顺手提起了地精的尸体,对着领头冲锋过来的巨魔脚下砸去,给他们的冲锋制造上那么一点障碍。
    巨魔的冲锋很猛,结果一脚踩烂了那只可怜的地精,和举着斧子的晨曦正撞在一起,虽然,看到这个家伙来势颇猛,反应很快的晨曦已经直觉的闪开了正面,可那巨大的冲击力,还是带着他连续后退两三步,差一点就没有站稳,更让人吃惊的是,巨魔的手臂和斧子撞击的时候,竟然传出了金属碰撞的声音。





    第十卷 第二章 那就战吧
     更新时间:2007…12…13 20:54:48 本章字数:2124

    炎在侧面挑起的一剑,化解了晨曦被接踵而来的利爪厄运。其实,这倒不是这一剑有多好,二是因为肺炎的剑上冒着火光,使得天性畏火的巨魔不得不退。得此一助,晨曦才算站稳了脚跟,挥斧向上,结果又是当的一声。
    “当心那领头的一只!他身上有东西!”匆忙之间,只能给他们两个喊了一嗓子示警,之后便全心全意的在这两只背后立起了一大片幻术的火焰,一来是断了这两只的退路,二来对它们的援军也是一种威慑。巨魔天性畏火,甚至这种畏惧比很多普通动物还要强烈得多,这也是此等怪物最为致命的一个弱点,如果利用的好,可以收到奇兵的效果。
    当然,弱点虽然明显,优势却也同样让人头疼。最讨厌的,莫过于他们那种比小强还小强的生命力了。除了火和酸,其他种类的伤害他们根本可以无视,即便砍掉了脑袋都能够再生,而且,几乎不知道感染和排异反应为何物,很有一些巨魔战士,会把金币、铁片甚至碎石头、尖骨头之类的东西硬塞到皮下,不然成了一层天然装甲,也使攻击变得更加沉重,很显然,晨曦刚才那两下,所遇到的就是这种情况。
    “嘿,你们两只白痴,每天是不是都只能吃到你们那位女王陛下的便便呀!这种无力的攻击老子连挡都懒得挡呀!”肺炎的火焰剑是战士们的主攻武器,不过,出于对火的恐惧,两只巨魔都尽量闪着这边打。而肺炎地嘲弄似乎起不到什么作用,反而是晨曦,换了一根冒着酸液的长矛在手里,这边扎一下,那边捅一下的,倒取得了不小的成绩。
    洞穴战的不利便在于此,狭窄的空间,很是限制了远程武器的发挥。反倒不像野外。可以利用带火的箭矢来压制巨魔地再生能力,再加上此次遇到地两只,也是真正经过战士训练的家伙,于是战斗起来。不但没有了上一次的轻松,而且花费的时间也多了许多。
    悟道靠在角落里射了一支火箭,几乎是从晨曦地肋条边上擦过去的。伤是没有留下,可身上的皮甲还是烧黑了一块;ao扔过一个祝福以后就祭起了火焰刀,不过威慑作用貌似比真用来砍地时候要少;熊姐变成一头棕熊以后就站在战团的边上准备随时补位,不过貌似一直都还没有出现机会……
    好在,巨魔只是一种肉搏比较厉害的家伙,虽然良好的配合加上强大的再生能力让他们打得有声有色,可是当法术真的背应用于进攻时,它们的强大也就成了纸老虎。
    “doom!”,一个紫色的光环从幻觉手指间飞出。u取晨曦脑袋的巨魔身上。它忽然一愣,紧接着身体哆嗦了一下。虽然,那仅仅是刹那的时间。却也已经足够了,一次成功地夹击过后。肺炎的火焰剑顺利斩下一颗绿色头颅。
    “死吧,你这条绿皮的烧火棍!”两个配合,还有地来战,当同伴已经倒下,剩下的大块头第一个反应就是扭头逃跑,结果也没想到背后地幻火,才刚转过脑袋,就看掉了九条闪闪发光的追魂锁链。
    利用蛛行术跑到巨魔们身后的塔塔,一击建功,之后立刻拿出瓶子来开始收集巨魔的血液。与此同时,咱家也收了幻火,摇头上前:4秒,不行啊同学们,刚刚我的探子通知我,通道的那一头本来有巨魔打算冲过来,看到幻火才跑掉了。”
    “嗯,小密啊,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巨魔实在是太能扛了,这里的环境也不太适合我们施展。不过,最大的问题还是,战士们实在太冲动了呀!话说,猫太呢?”ao眨了眨眼:+|的伤口,一边抱怨说到。
    “他跟上去了,看看那几只巨魔的动向,呃,已经跑回来了。”说这话,就看到猫太蹦蹦跳跳的往回跑,脸色有一点慌张,“不好了喵,前面的大厅里,巨魔和霜巨人已经济和在一起,要决战的说喵!”
    “哦,我讨厌这个结果!”用手揉着太阳穴,忍不住的抱怨。虽然这个结果是早就料到的,毕竟我们在卫兵身上花了那么多时间,又弄出了那么大的动静,如果对方没作出这样的反应,那反而会比较奇怪。
    “已经这样了,那就战吧!”ao耸。|处,至少,大厅算是个比较适合我们大家施展的环境,不像走廊里,空间实在太狭窄了。”
    “那就这样吧!猫太,你缠着那个巨人,没什么问题吧?悟道,你一边射箭,一边保护我,剩下的,大家把压箱底全都掏出来吧。”随口布置一下工作,大家对这个安排并无不满的样子——猫太的最强之处不在于打人,而是让人打不到,有他缠住最强的霜巨人,对我们的战斗绝对有着不小的好处。
    战,首先由召唤来的炮灰打响。这是理所当然的,我们便还没有蠢到一头撞进严阵以待的巨魔大军里去,以逸待劳,是一种永远不会过时的战术,懵懵懂懂闯到人家早就排好了的阵型里,连一群农夫都有机会去屠龙了。
    四个圣光神使是ao叫出来的,两条'|:叫来了四条狼,增加了此次突击的肉搏力量,至于咱家,倒是没有什么强力生物好找,搞了一群隐形仆役出来,重要的不是在攻击,而是要打乱巨魔和地精们的阵型,相信他们能够起到的作用,可能比起别的东西来还要强上一点。
    缺少施法者,是一种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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