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法律与混乱(九)
日常管理 在整个民国时代,妓女与老鸨的争端一般都是以法庭诉讼、新闻报道以及革新派的文字形式公诸世,它们都把妓女描写成受害者。而街头拉客妓女的活动与上海当局逐步采取的管理措施之间的冲突,又形成了另一条文字通道,一条把妓女描写成产生危险和混乱的文字通道——尽管妓女们的活动是老鸨们强迫的。然而,有关老鸨和妓女日常生活的报道所占的篇幅,则比上述两者中的任何一项,甚至比两项相加的总和还要大。民国法律和社会通行准则都不对老鸨和妓女加以非难,即使她们的某些行为受到指责或被认为有罪,也不把她们择出视为另类。妓女的身影出现在争取自由的戏剧性诉讼中,出现在要求改革的呼声中,出现在整肃城市秩序的运动中,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老鸨和妓女们其实仍同其他城市居民一样过着她们自己的日子。妓院与其他公用事业的用户一样,也会因为拨弄电表偷电而被抓住。因客人在房间里抽烟或因烧纸钱讨好财神乞求生意兴隆,结果酿成火灾,则她们也会被罚款。妓女和妓院女佣也经常到捕房报案,说她们的首饰和衣物被人偷了。妓女也有因殴打女佣、借女佣的钱不还或因没有给自己的宠物狗买执照等而被指控的。与上海棚户区的其他居民一样,碰上锅炉爆炸、房屋倒塌一类的灾祸,她们的名字也会上受灾者的名单;她们的亲属也会加入到诉讼中,参与决定这些死亡事故的责任问题。当她们积攒了一定的私房钱自己却死了,她们仍会出现在亲属们为分她们的财产而打官司的庭审报道中。总之,妓女们并不总是被描写成有罪的,也不总是被描写成需要救援的对象。所谓受害人形象的妓女及其反面——危险的妓女,是一种非常强大、然而说到底却又非常贫乏无力的文字表述形式。法律话语和改革派话语就在力求管理她们和援救她们的时候,构造出了这样两种形象。但实际情况是,妓女总是越出某一种或多种试图再现她的话语或话语群。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九章 性病(一)
在指南书和警方记录文字中,妓女被斥责为法律和秩序的颠覆力量,她们从男人的腰包里掏钱,并让他们显示城市大男人能耐的种种努力告吹。而在有关性传播疾病(花柳病,性病)①的讨论中,她们甚至变得更加邪恶。性病是在19世纪和20世纪中国许多相互交叉的讨论中的一个话题。欧美国家在上海等城市中的代表机构,都设法使他们的国民避免在“肮脏的”中国人口环境中受到卫生方面的威胁。教会医院中的西方医生和中国医生也一道致力于确立西医的权威和体制,并对中国的传统医学竭尽打压之能事,使之不得抬头。指南书上就有这样的告诫,要人们在危险的城市活动和交往中注意防范,不要得病。中国形形色色的革新派作家——基督教的、民族主义的、女权主义的——都把花柳病视为对于中华“民族”和对妇女的一种威胁。在所有这些讨论中,妓女被描述为引发这种疾病的最致命的渠道。但是,这一渠道所指的方向却因讨论的不同而不同,正如花柳病作为一种征兆,它所反映出的更大的社会问题也是不断变化的。
第九章 性病(二)
殖民权威和体检问题 早在19世纪70年代,在上海的一些外国人文书中就已经有对于性病的警告,到了20世纪20年代,西方信息资源中这样的警告已很常见,它是殖民主义总体关怀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即对于被管辖地区和民众所谓的“文化卫生状况”的关注。爱德华·亨德森是1870年至1898年期间派驻上海的医务卫生官员和警医②,他承认,性病或许并不始于中国妓女,而是与上海这样一个“繁忙的商埠”的地位有关。花柳病往往来自日本,而一旦登陆上海,227它就会侵入外籍人口,“这些人大部分是没有结婚的年轻人,他们很容易被传染上这样的恶疾”。但是,即使说妓女不是这些传染病的根源,那么,在亨德森看来,她们却是主要的传播途径。③ 危险性病与其他外国人一样,亨德森把性服务的买卖也划入了会对外国殖民者产生威胁的本地污垢疾病类,它是政府有责任予以荡涤的一股浊水:“对于妓女的监管问题……需要分管旅居上海外国人的利益和健康的官员们认真地加以考虑。”他反复提到本地的妓女中卫生条件的匮乏;他的评语与外国人对中国和中国人的描述是一致的——肮脏,疾病缠身,对于欧洲人来说是一种潜在的危险。在他看来,由于中国人的医药知识十分低下,因此这个问题还会恶化: 麇集于租界的当地女人,她们是外国人的主要危险,她们几乎完全在中医郎中的照管之下,而中医对于传染病的认识是非常模糊的,他们对于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根本就不能让人相信。 而且,他继续说道,极少数的中国妓女倒是懂得要到外国医生那里求诊,但即使是这些人,她们“一般都不按时就诊,还没等到疾病痊愈,她们往往就不再继续就诊了”。总之,中医和中国人的个人卫生习惯都缺乏科学性、精确性,缺乏一个现代国家和国民所应有的决断。 亨德森关于脏的说法不仅限于中国人,而且延及其他的有色人种;他谴责上海那些“主要由马来人、黑人等等光顾的妓院”,认为它们在“所有各个方面都是最糟糕的”。亨德森在一定程度上是受了1866年英国传染病法的启发,因此他提议妓女应该定期体检,并颁发健康证书。④但是,试图说服妓女自愿去做体检的努力却失败了,因为整个计划缺少资助,而妓女们也反对这样做。⑤ 1877年,一所性病医院(具备了对性病进行检查和治疗条件的医院)开业,对为外国水手服务的广州妓女(“咸水妹”)进行体检和颁发健康证明。⑥(亨德森建议,他的体检计划仅限于为外国人服务的62家妓院中的223名妓女,因为他觉得,要把另外1385名接中国客人的在册妓女也包括进来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样做不明智”。)有效的体检需要一套复杂的程序,妓女需要在上海工部局登记注册,要发给她们带有自己照片的名卡,还要每个星期去体检,228并由医生在她们的名卡上盖章认可。妓女需要自己付名卡和照片的工本费。染病妓女的名卡要注销,直至她们被医治痊愈才许重新工作。治疗是自愿的,但如果妓女不报到,警方则要上门与其所在的妓院联系。如果妓女拒绝治疗,会审公廨将关闭该妓院。外国妓女可以豁免,因为她们被认为在询医问诊方面比较自觉,因此比她们的中国姐妹们要干净一些。⑦ 妓女们一开始不太愿意体检,但后来她们反而把注册登记卡当作招揽生意的招牌去获得商业上的好处,这就略微越出了这样一种新的注册控制办法的本意。⑧亨德森于1886年称性病医院是个失败,因为医院根本不能满足日益增多的本地妓女的需要,他建议要么扩大改进,要么干脆关门大吉。1900年,医院果然关门,体检转到一所新的性病医院,但体检的内容大减。⑨尽管医院运作的费用一部分是由从妓院老板们那里征收的捐税和罚款支付,但这笔钱仅占医院开销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余部分在1920年就让工部局开销了近5000两银子。对一部分妓女的注册和体检一直延续到20年代,而有关体检能否帮助消灭性病的争论也一直在继续。 但这并不是殖民当局对花柳病关注的结束。1921年,设在伦敦的国家消除性病委员会东方总部向上海工部局提交了一份报告,促请工部局提供“对性病进行免费诊断和治疗的设施”。主要出于实用的目的,所建议的一些设施都是特别针对中国病人的: 考虑到外国人与中国人的联系日益密切,如果能保证外国人和水手中感染花柳病的人数持续下降,那么对中国人中感染者的治疗则也可以尽量地扩大。 报告还提倡进一步加强对全民的教育,包括在公共场所张贴告示,在报纸上刊登广告,放映《被毁的货品》、《路的尽头》以及《生的能力》等电影,还要在外国人中散发《如何战胜花柳病》一类的小册子。水手被认为是高危人群,他们应得到免费的治疗,应教他们在上岸期间如何健康地生活。委员会说,要警告他们“城里花柳病的感染率很高,229即使有执照的妓女也丝毫不能保证他们就能完全免于感染上性病”。最后,该报告建议,应完全废止娼妓业的存在。 此时的工部局正为颁发执照和禁娼运动的难以推行而一筹莫展,因此它对上述有关公共卫生方面的诸项建议,也只能就涉及外国人的部分作出回应。它回复说无法对每一个人都实施免费治疗,只能指派一名在性病领域有资历的医生作为卫生局长的助手,并开办了一个为已经感染性病的外国水手和穷外国人服务的免费诊所。至少是到1940年为止,工部局在总医院里一直设立了一个性病诊室,为外国水手和穷俄国人免费治疗,以使欧洲人避免在中国妓女那里受到传染。而这些措施均不涉及被中国嫖客包下的中国妓女。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第九章 性病(三)
医学权威和专业性问题 对于在中国城市的传教团医院中工作的少量外国医生和在外国培训过的中国医生来说,花柳病是涉及公共卫生的一个主要问题。在这些医生中,许多人都在《中华医学杂志》上发表关于他们的工作的文章,该杂志的读者有医学方面的传教士、在华其他西方人以及在西方国家中资助这些医院的教会的成员。在通常情况下,该刊物每年都要刊登好几篇关于性病的文章,但在20世纪20年代和1929至1930年期间,由于禁娼运动的呼声较高而给了这个话题以较多的关注。尽管许多作者都是传教士,但作为专业医生,他们的主要兴趣并不在于谴责造成性病流行的社会道德环境。相反,他们所关注的是梅毒病例的数量(淋病较少)和描述治疗的进步。 晚清和民国时期在上海医院中进行的研究表明,入院病人中梅毒患者的比例较低,但在做梅毒血清检查的人中比例却较高。据《中华医学杂志》的材料,C·亨利厄特估计中国城市居民中的10%至15%患有梅毒,淋病患者的比例更高,但具体的百分比不清楚。(1935年,一医生说,淋病患者一般都不太当回事,往往不去医院,尤其在当时还没有特效药的情况下。女性病人往往还意识不到自己得病。)亨利厄特的结论与战后的估计是吻合的,后者估计上海梅毒患者占人口的比例为10%到15%,患淋病人口比例为50%。这就意味着,约50万的上海居民患有梅毒,另有200万患有其他种类的花柳病。 有些行业的感染率还要高。2301927年在苏州、北京和上海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军队和警察中的性病感染率超过了35%,商人的感染率为,而一般人中感染率为。军人和商人中性病感染率高,据说与他们直接同妓女接触有关。在女性病人中,这些研究报告中涉及的大多为已婚妇女,她们都是被丈夫传染,而她们的丈夫则是从妓女那里传染上的。 妓女据说是所有人中感染率最高的人群,她们在传染链上起着最为邪恶的作用。1920年,王吉民在《中华医学杂志》发表了一篇题为《中国社会的罪恶》的文章。他在文章中指出,“所有的医生都知道,这一类(花柳病)病人人数多得惊人,而且还在迅速增长。”他以一种医学杂志中罕见的道德化语言补充道,“家长和监护人不仅不知道他们的女儿和监护区域正被道德风化方面的危险所包围,而且往往还不以为然地为这种危险开脱。”妓女不仅被认为发病率很高,而且她们的性病据说还比其他人群都更加顽固。有一份材料说,对52名患有淋病的妇女进行某种特别的治疗,只有两人无效,而其中一人是妓女。实际上,到1941年为止,《申报》上曾有一系列的文章提到,按当地专家的说法,上海至少有一半人口患有性病;其中的90%最初都是由妓女传染的;而90%的中国下等妓女和80%的外国妓女都患有性病。新形式的变相卖淫方式据说也不安全: 向导社中80%的向导据说都染了病,而按摩小姐不仅有病,她们穿的衣服也很脏。只有在极少数的高等妓院里,那里的中外妓女据说是采用了某些“现代卫生措施”,或一旦染病就停止接客。(该文的作者或许是想起了上海某英文报纸上发表的一系列文章,因而对高等妓院中外国妓女的清洁程度显得很乐观:“她们的卫生知识非常充分,因此传染给客人的可能性很小。”)医生们写道,大多数的妓女,无论她们的地位高低,在她们开始卖淫的一两年内都将会染上性病。低等妓女据说是最危险的,因为她们的性伙伴更多,分布也广,而她们和她们的嫖客都缺乏抵御性病的知识和经济能力。 关于治疗,西方医生也往往会提到古老的中医治疗方法。有的还强调中西医互补——例如,231关于汞的使用。但是,大多数文章都贬斥这种土办法,并把它视为异域的无稽之谈: 治疗梅毒溃疡贴上一块碾碎了的蝎子制成的膏药,或者用一些蛇蜕,和上一种黏土。癞蛤蟆干剁碎了,浸泡在开水里熬成蛤蟆汤,据说对溃疡和久治不愈的疮口也十分有效。梅毒造成的新生儿眼疾则用有毒性的膏药糊上,本来是单一的虹膜炎,由于误诊和忽视,结果造成了多例全眼炎症和完全失明。扎针是一种更为常见的治疗角膜炎的办法(“让光进来”),并用于各种各样眼的炎症。……江湖郎中经常与妓院配合,向妓女建议她的淋病包能治好。除了用这种办法或用膏药来“吸干分泌物”以外,淋病一般都不被重视,认为患淋病是不可避免的,过一段时间自己就会好。 《中华医学杂志》上发表的文章也讨论西医的治疗办法。民国时期,西医对于梅毒的标准治疗方案是注射洒尔佛散(人们一般都只知道它的商标名六六),其中的有效成分为砷。另一种做法是汞的肌肉注射。后来,新洒尔佛散(九一四)取代了老的制剂,成为治疗的首选药,但六六和九一四都非常昂贵,因而仍然普遍用汞。这种治疗的过程很长,病人也非常痛苦。甚至到二战以后,用青霉素和磺胺类药物已能迅速有效地治愈梅毒了,但由于它们价格昂贵,大多数中国人还是用不起这些药品;上海市政府在其20世纪40年代末的禁娼运动中当然也不能用它们来为妓女治病。西医对于淋病的治疗方法较多一些: 把脱脂奶煮了以后作臀部注射来治淋病造成的眼疾,或每天一次用红汞水或吖啶黄素搽洗阴道和子宫颈,搽上一个月。这些在现代人看来,其奇特程度比起蝎子膏药和癞蛤蟆汤来,恐也相差无几。 关于花柳病的“传统的”和西医的疗法,都是通过主流媒体上的广告传播给读者大众的。有时候,某种疗法还被涂上一点西方现代色彩,如下面这一则20世纪初的广告即是这样: 新到外洋保险小衣 此真花柳中保身要物。妓家每多湿毒,兼之常服泻药,染之受累非浅,悔之莫及。此衣系外洋机器制造,用之胜常,一切秽毒之气不能渗入,价亦颇廉,每副售洋一元五角,远处信力自给。贵客欲办,至英大马路新衙门西转弯北逢吉里一衙第三石库门内,至晚不售。
第九章 性病(四)
黄克武在他1988年的一项研究中发现,从1912年到1926年,医药广告占了《申报》全部广告篇幅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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