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新痕迹,和同事关系融洽,被上司批评了还是会显得很无措,可是不再像以前被老师骂时窜红了脸,好像随时会爆掉一样,走路的时候抬头挺胸,不再是学生时含胸驼背的样子……
有时候想想真觉得奇妙,他竟然会因为一场乌龙的告白而丢掉了自己的心,而这一丢,竟然横跨了他整段青春。顾忆笙是林朗整段青春岁月里唯一喜欢过的女生,因为她醉酒后糊里糊涂的告白,竟让他瞎了眼一般,再也看不到其他女生的好。
弱水三千,他只独取她这一瓢饮。可是她却始终都不是他的。
林朗下意识地捏紧拳头,手里的玻璃杯砰的一声碎裂开来。幸好包厢里很吵,那小小的声音顷刻就被赵飞鹏的大嗓门给淹没了。
赵飞鹏正带头起哄,要顾忆笙和黎睿喝交杯酒,大有撮合他们之意。黎睿替顾忆笙挡了不少酒,喝得微醺,脸上一片绯红,端着酒杯不安地站在一旁,嘴里念叨着:“不好吧。不要这样。”可是眼底却隐隐有欢喜,并不抗拒赵飞鹏将他们送作堆的做法。
在场的女生一半抱着看好戏的心情,跟着附和几句,一般则露出不屑或鄙夷的神情,看不惯顾忆笙第一次参加聚会,就如此抢尽风头。只有夏茹投入在这场闹剧里,不时帮助赵飞鹏起哄。她组织这场同学会的目的原本也不过是想让顾忆笙明白自己的分量,别缠着林朗。如今有人将她和其他人送作堆,她也乐见其成。
顾忆笙仍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拿着筷子,目光下垂看着自己的指尖,不说好也不说不好。
赵飞鹏以为她是害羞,上去拉她的手臂,被顾忆笙挣掉。她抬起头看着赵飞鹏说:“你找别人吧,我不要。”是那种既不想驳人面子,可是亦不想自己委屈的压抑的平静。她说话的时候,眼睛虽然是看着赵飞鹏的,可是余光却能感觉到对面的林朗正毫不掩饰地望着她。他的两道眼神几乎要在她的皮肤上留下两个深深的烙印,让她无地自容。
黎睿觉察出顾忆笙的不悦,拉着赵飞鹏的手说:“算了算了,我自罚三杯,你就不要为难我们了。”
赵飞鹏借着酒劲,脾气也上来了,甩开黎睿的手,眼一瞪说:“今天这酒,你还非喝了不可!”
顾忆笙向来温顺,这一刻却倔犟地微微仰着头,不肯露出一丝服软的神色,似是怒极,反而眯着眼睛开始微笑,一字一句地说:“这酒,我就是不喝。”
林朗突然站起身,椅子背撞地向后倒去,摔在地上发出不小的声音。所有人扭头看着他,他大步走到顾忆笙的面前,旁若无人地拉起她的手臂直接拖人。
“喂,喂——”顾忆笙面对赵飞鹏的坦然自若顿时消失无踪,惊颤到瞪大双眼,听到他在她耳旁飞快地说:“别像笨蛋一样站在这里被人耍。”
事情发生得太过突然,顾忆笙无法反应,只地步履踉跄地跟着,留下一屋子满脸错愕的“老同学”。在惊讶中他们经过赵飞鹏时,他甚至还错过身体让他们过去。
【四】他离得她很近,不知什么时候他们就靠得那般近了。
林朗在电梯前突然放开手,顾忆笙重心不稳地往前跌,反射性地抓住她所能抓住的物体阻止她接近地面的趋势。她手忙脚乱地重新站好之后,她发现自己的手正死死抓着林朗的腰部的衣料,从第三者的角度看来,状态极其暧昧。
林朗微垂这眼睫,凝视着她的眼睛问:“抓够了吗?”嘴角隐着若有似无的笑容。
顾忆笙飞快地放开手,眼睛转向一旁,红着脸,假装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电梯门慢慢地合上了。望着一个一个往下掉的数字,她终于如释重负地吐出一口气。
那群错愕的人里,夏茹是第一个反应过来的。她追出去的时候,顾忆笙和林朗坐的那部电梯刚好合上门。她突然像被抽光了全身的力气,瘫坐在地上。
这是她第一次见林朗这样,为了一个女人义无反顾,旁若无人地向她走去,眼睛里全部是她——可是那个“她”,却不是她。
从七岁到二十四岁,十七年了,夏茹一直陪在林朗的身边,和他一起欢喜一起悲伤,为了他,不停地逼迫自己学习各种技能,看各种不喜欢的书籍,为的是想要变成更好的人站在他身边,怕平凡无知的自己配不上天资过人的他。
林朗待夏茹彬彬有礼,甚至近乎温柔,却从未逾越“好友”的界限半分。她也难过也沮丧,但是在这之前,她以为她只要一直一直等下去,一直一直陪伴在他身边,林朗总有一天会看到她的好的,她总有苦尽甘来的一天。可是现在顾忆笙出现了,夏茹突然发现也许林朗的脚本里早就有了其他女主角,她说白了也就是一个红颜知己,一个首席女配角。
她实在是不甘心。输给别人也就算了,输给顾忆笙这样档次的女生,她真的不甘心啊。
初秋时分的夜风已经有了薄薄的凉意,顾忆笙走出海王宫时,被迎面吹来的风吹得打了个哆嗦,手臂上起来一层鸡皮疙瘩。顾忆笙原本以为两人就此分道扬镳,因为不久之前林朗才对她失望得好像永远不想再见到她的样子。
“谢谢你,又给你添麻烦了。”陈恳道谢,然后识趣地准备闪人,却被他又拽住手腕。
“我就这么让你讨厌,让你恨不得立刻摆脱我?”他的薄唇吐出讥讽,眼底微微的受伤被薄薄的恨意所掩盖,那眼神像是要吃了她。
“不……当然不……”顾忆笙不知道自己要怎么做才能让林朗明白,在这个世界上她最没可能讨厌的人就是他。
林朗甩开顾忆笙的手,并不说话,也不回头,只是径直往停车场的方向走,顾忆笙犹豫了一下,跟了上去。
停车场里的灯很亮,顾忆笙突然发现自己手臂上有血迹,自言自语道:“咦,我怎么出血了?”而后才反应过来那不是自己的血,是林朗刚才拖她手臂时沾染上去的。
“你的手……”她小跑步跟着快步走的林朗,下意识地去拉他的手,果然是触目惊心的红。大部分血液已经凝结,只有一道伤口,因为碎片扎得有点深,仍在渗血出来。
“你怎么……你怎么……”她想要说“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可是却舌头大战,拼凑不出一句完整的话。顾忆笙知道这样的伤不会伤筋动骨,可是一想到林朗是设计师,他要用手握画笔设计图,她就气得不知怎么办才好——她气林朗这么漫不经心地对待自己的才华,不在乎自己的身体。
顾忆笙用手帕给林朗包扎伤口,她的动作很轻柔仔细,可是手工却实在不怎么样。林朗望着她低垂的脸,心里又微微地一软。这世上就是有这样的人,无论她曾带给他怎样的伤痛,只要她对他露出一点点温柔的表情,他心上的寒冰就会慢慢融化。
“我只是简单处理一下,你最好还是去医院处理一下伤口。”
“不要。”建议被无情地拒绝,“我饿了。”
“什么?”她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饿了,我想吃小馄饨,哪里最好吃?”林朗发动了汽车。
顾忆笙没辙,可是实在不放心他的伤,讨价还价道:“你先去弄伤口,然后我带你去吃好吃的小馄饨好不好?我知道一家很好吃的。”
“成交。”林朗打方向盘转换。他顺手打开音乐,是蔡琴的老歌。“是谁,在敲打我心……”顾忆笙第一次听到这首歌还是在《无间道》的电影里,一下子就被这干净醇厚的女声给吸引住了,她像是能攥住人的灵魂一般,隐隐有一种无可奈何的悲伤。
窗外夜色如水,迷离的城市夜景和璀璨的灯光不停向后逝去。飞驰的汽车像一栋移动的小房子,身边的林朗在专心地开着车。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有那么多烦心的事,有那么多困惑,可是只要待在林朗身边,顾忆笙就觉得踏实极了,心里安静极了。她的眼皮渐渐沉重起来。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猛地惊醒,发现车停了,音乐与关了,林朗还是坐在她的身边,正一眨不眨地望着,眼眸如墨色一般深浓。
”我睡了多久?“顾忆笙哑着嗓子问,她瞥到林朗的手已经经过专业处理,绷带绑得非常漂亮。
”不久,三个小时。“他答。
顾忆笙咋舌,看了看手表,时针果然已经指向了十一点:”你怎么不叫醒我?“
林朗沉思了一下,无比认真地说:”我觉得你睡着的时候比较可爱。“她睡着的时候像一种懵懂的小动物,不会说伤害他的话,露出讨厌他的表情。
顾忆笙有点无措:”走吧,去吃馄饨。“
”你指路。“林朗发动汽车,银色的尼桑在夜色中像一尾深色大海中银色的游鱼,流畅地游了出去。
顾忆笙带林朗去的那家小铺子,最先是许小曼带她的,后来她独自又去过几次。她给林朗指路,七拐八拐,无数仅够一个车身通过的小斜街之间兜来转去。
林朗很怀疑她到底记不记得路的时候,顾忆笙突然拉他的手臂说:”就这里就这里,濑水狗弄。“这名字可够文艺。
濑水狗弄太窄了,车根本开不进去,林朗先找了块停车。他下车后狐疑地张望,小小的弄堂里只有一盏路灯,还有些微弱地从两旁人家里泄出来的几丝昏黄的光线,并不像有店铺的样子。
”快走,不知道八爷的馄饨卖光了没。卖光了我们就白走一趟了。“顾忆笙走在前头,林朗跟在她身后,摸着黑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弄堂内走。走了有三四分钟,灯光才渐渐明亮起来。
远远地,林朗终于看到一个就设在路灯下的馄饨摊,小板车改装的橱柜和煤炉,几张矮矮的木桌,几张塑料小板凳,一对头发花白、弯腰驼背的老人。他们的动作像电影里的慢镜头,时间在他们身上如同被拉长了一倍。馄饨摊上的客人不多,但是都很有耐性,没有人催促,自顾自地和朋友聊着天,有的还会和老人聊聊几句。
顾忆笙热络地和老人打了招呼,点了两份燕皮小馄饨,然后拉着林朗坐下来。”这里挺难找的,我前几次过来的时候每次都要找很久。八爷和八婆一天会准备八十八碗小馄饨,如果来晚了就吃不到了。“
”八婆?“
”很妙吧?“顾忆笙双手插兜里,微微仰着脸,目光没什么焦点地望着前方,脸上露出美好的如同那月色的皎洁笑容说,“因为爷爷排行老八,所以是八爷,八爷的老婆就叫‘八婆’。”
林朗回头望了一眼那对忙碌着的八爷和八婆,他们之间对话不多。八爷负责炉火和煮馄饨,八婆负责将煮好的馄饨上撒点葱花和一小勺猪油,然后放在一个木盘子里,端给客人,将客人用过的碗筷收回来放进洗碗桶里。
没一会儿,林朗和顾忆笙点的小馄饨就上来了。猪油和葱末的香气扑入鼻腔,让人只闻其香便食指大动。在微弱的灯光下,一只只白色的小馄饨像一尾尾白色的金鱼,摇摆着飘逸婀娜的尾翼,在汤水中漂游。燕皮馄饨的皮儿也是肉做的,所以燕皮馄饨也有“肉包肉”的做法,而能把肉皮压得那么薄的,市面上还真不多见。咬一口下去,鲜香的肉汁占满舌腔,肉馅和外皮一个脆一个薄透滑爽,形成一种奇妙的口感。
林朗说想吃小馄饨不过是一时兴起,他没想到顾忆笙真的能找到这么好吃的小馄饨。“你真是会吃,这里都能被你找到。”他看着埋头大吃的顾忆笙,脸上不自觉地露出温柔的笑容,“你知道吗,这里的燕皮馄饨有我奶奶做的味道。”
林朗的奶奶是闽南人,但凡事叫得出名字的南方小吃她都都会做。上中学之前,林朗每年暑假都有几个星期是在奶奶家度过的。位于郊区的农家小院,院子整理得很干净,种满了各种各样的植物,四季都会有花朵盛开。春夏十分是植物最繁盛的时候,院子里就显得拥挤起来。篱笆上爬满了牵牛花,墙角的蔷薇一丛丛盛开得像一小团一小团的火焰,洁白的茉莉花在黄昏的空气中像毒药一样弥漫,还有各种不知名的花朵,热热闹闹地挤满了一个院子。
林朗的爷爷和奶奶性格太过想像了,在一起时争吵,分开了却想念。在他们三十几岁的时候离婚了。女人从三十二岁那年开始独居,五十岁时退休,在郊区买下这座农家小院,每日打理打理花草、散步、看书,最开心的便是孙子放假时在她那住的几个星期。
那时候每天清晨,林朗的奶奶都会变着法子给他做早点吃。林朗最喜欢的还是她做的燕皮馄饨,一口气能吃掉三十只馄饨,喝光一大碗汤。
“说起来,我也有两年多没去看她了。”
顾忆笙低头看看空碗,碗底还躺着几颗葱花,她低声说:“我都没有见过我的奶奶,她很早便去世了……趁着还有机会,你多抽空去看看她吧。老人很容易寂寞的。”
林朗没说话,他没告诉她,在爷爷去世后没多久,奶奶也撒手西归了。他们分开了大半辈子,但是心却始终是连在一起的,一个走了,另一个也不会独活太久。林朗对于爱情最初模样的认知,便是来自他的爷爷的奶奶。两个固执而寂寞的人,心里始终牵挂着对方。
“我们走吧,八爷和八婆的馄饨好像也卖完了。”顾忆笙站起身准备付钱,被林朗拉住了手腕。“我来。”他说。
“贵的我请不起,小馄饨的我还是请得起的。”顾忆笙冲他眯眼一笑,跑过去付了钱,顺手帮八婆把桌椅都叠起来放上小板车。林朗也过去帮忙,到车上的时候才发现袖口蹭到了一大块油渍。
顾忆笙很仔细地查看那块污渍,有点懊恼地说:“衣服很贵吧,油渍很难洗,不知道能不能洗干净。你回家之后,先在这里涂点洗衣液,泡一两个小时……”她边说边抬起头,然后后面的话都哽在喉咙里,说不出来,咽不回去。
他离她很近。
不知什么时候他们就靠得那般近了,她抬起头才发现他的鼻尖几乎要蹭到她的脸上,眨眼睛时眼睫毛扇起来的微小气流,像极小极小的蝴蝶一般,擦着她的皮肤飞向车外。
【五】五年来的思念与等待,似乎在寻找一个突破的出口。
“你那时候真的那么讨厌我吗?”林朗轻声问道,声音里有竭力克制的忐忑和沮丧。他一直以为顾忆笙是喜欢他的,因为她曾借着醉意向他那么热烈的告白。可是那个暴雨夜的话语又怎么解释呢?他们分开这么多年,她也似乎从未曾找过他……她喜欢赵一芒都似乎多过他。
顾忆笙不敢直视林朗的眼睛。一直都是她对不起他,该被讨厌的人应该是她才对……
“我不讨厌你……”从没讨厌过你,“对不起。”那个秘密仍然只能是秘密,哪怕五年过去了,她仍是没有勇气告诉林朗,曾经企图绑架他的凶徒之一是她的父亲顾天一。
“你还记得那次音乐剧的演出吗?”林朗忽然问。
“记得。”那是顾忆笙第一次觉得自己会发光的时刻。
“庆功会上你喝了酒,然后醉了,我送你回家。在回家的路上,你曾醉醺醺地对我告白……”
听到这儿,顾忆笙猛地抬起头,满脸通红。
“你说你喜欢我,很喜欢很喜欢我……非常非常喜欢我……喜欢我打球的样子,流汗的样子……”林朗的声音忽远忽近的,像是梦一场,怎么都睡不醒,又好像醒了,可是怎么都看不清眼前的人。
顾忆笙心跳得飞快,她不知道自己曾经以那样的方式向林朗倾吐过自己心底最大的秘密。总觉得这一刻不太真实,如同梦境一样轻飘飘的。
“我一直以为你是喜欢我的,即使那个雨夜,你那么残忍地拒绝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