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路过我的倾城时光 出书版》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是你路过我的倾城时光 出书版- 第2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顾忆笙心跳得飞快,她不知道自己曾经以那样的方式向林朗倾吐过自己心底最大的秘密。总觉得这一刻不太真实,如同梦境一样轻飘飘的。
  “我一直以为你是喜欢我的,即使那个雨夜,你那么残忍地拒绝我,我仍是觉得你是喜欢我的……可是现在我想,也许我错了……是我自我感觉太过良好,自作多情……”
  眼泪顺着顾忆笙的脸颊大颗大颗地掉下来。她想自己怎么能够这么残忍,让林朗遭受这样的痛苦。林朗的样子在她的眼睛虚幻成一个模糊的影子,她伸出手去摸,以为又会像以前的无数次一样扑了空,可是这一次,她的手指真实地落在某一片温暖的皮肤上,指尖传来的真实的皮肤的触感让她的眼泪流得更凶。
  “对不起……对不起……我从来没讨厌过你,我怎么舍得讨厌你……”她放任自己的感情像洪水一样倾泻而出,“都是我不好,我配不上你,我不配被你喜欢……”有温暖的液体不停地从身体深处涌上来,五年来的思念与等待,以及更长时间里慢慢叠加与积累起来的爱恋,似乎在寻找一个突破的出口,顾忆笙有些分不清真实与梦境,整个人昏昏的,只想向眼前这个真实地幻影诉说自己多年来的心情时,突然响起的手机铃声打破这一片梦境。
  有没有那么一朵玫瑰
  永远不凋谢
  永远骄傲和完美
  永远不妥协
  为何人生最后会像一张纸屑
  还不如一片花瓣
  曾经鲜艳……
  是五月天的《如烟》,主唱阿信的声音让人闻到旧日阳光的气味,以及飞舞其中的细小尘埃。
  是赵一芒的号码。顾忆笙收拾了下情绪,打开电话:“嗯,我是。”声音里是浓浓的鼻音。
  林朗一直望着她,她突然惊颤地瞪大眼睛,握着手机的手指忍不住颤抖起来。
  “你说什么?能在重复一遍吗……好的,我马上过来。”顾忆笙合上电话,缩起身体想要强迫自己镇定,可是仍是无法阻止自己的身体不合常理的颤抖,车内的温度很适宜,不会让人冷到发抖,那震动来自内心深处。
  她抬起头来看着林朗,声音清晰地说:“送我去市一院好吗?赵主编进医院了,突然晕倒,我得过去看看。”
  林朗没有多问什么,随即发动了汽车。银色的尼桑轻捷地像一头银豹,飞驰在安静的夜路上。

第十一章  {恒星的恒心} 恒星的恒心等你等你
  【一】他的笑容在白色的被单映衬下显得格外璀璨。
  灯光苍白的医院,空荡荡的走廊,穿白大褂的医护人员脚步匆匆。
  顾忆笙赶到医院的时候赵一芒还在手术,苏紫杉发丝凌乱,披着一件暗紫花纹的披肩坐在手术室门口,整个人看起来单薄得像一张纸。怕是没有人见过超级巨星苏紫杉这般惊慌失措的模样,苍白素净的脸上因为事发突然,没有丝毫的修饰。
  “小姑。”林朗看到苏紫杉,恭恭敬敬地问好,但眉宇间神情生疏。
  苏紫杉朝他微微点了点头,然后拉过顾忆笙,低声道:“赵一芒现在还在手术室里,我不能在这里继续待着,你替我看着。有什么事情和我随时联系,需要帮忙就打这个电话。”
  “苏小姐你放心。”这原本就在顾忆笙的工作范围内。
  苏紫杉拍了拍顾忆笙的手,像是把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情托付给了她,然后和她的助手急匆匆地离开。如果因此招来记者,怕会给赵一芒带来更多麻烦。
  “你……”她望着林朗。
  “我留下来陪你。”顾忆笙怕影响林朗明天的工作,原本想叫他先回家,被他干脆地拒绝。
  两人肩并肩地坐在手术室门口的长椅上,顾忆笙望着红色的手术灯发了会儿呆,突然想起什么。
  “啊,对了,你为什么叫苏紫杉小姑?”她问。
  林朗眨了眨眼睛:“因为她就是我小姑。”
  “可是她姓苏你姓林……”
  “你以为言承旭真的姓言啊。”林朗白了她一眼,顿了一顿,望着前方道,“虽然我叫她小姑,但是其实并不熟。听家里其他人说,小姑从小就与其他的小孩不同,长得漂亮,能歌善舞,桀骜不驯,又喜欢出风头。十几岁的时候离家出走,十九岁时打着肚子和一个男生一起回家,被爷爷赶出家门。后来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和那个男生怎么样了,只是等我们再看到她的时候,她就变成了国际巨星苏紫杉。”
  顾忆笙不知道会是这样的故事:“对不起,我不知道是这样……”
  “没关系。”上一辈的事情,到林朗这里已经冲淡了大部分的感情色彩,唯一的影响是造成了苏紫杉和林家所有人的不亲近。
  过了不知道多久,顾忆笙靠着林朗的肩头睡眼朦胧的时候,手术灯灭了,手术室随即打开。赵一芒戴着氧气罩被推了出来。
  “医生他怎么样?”顾忆笙着急地站起身问。
  “他暂时没事……不过……”医生摘下口罩,疲惫的脸上充满遗憾,“你们是他家人吗?好好照顾他吧,癌细胞扩散得很快。”
  “什么?”顾忆笙一开始以为自己听错,随即又以为是医生弄错了对象,”医生,我是问赵一芒的病人病情怎么样。“
  医生奇怪地看了她一眼:”我说的就是他,晚上被急送进来的,在家里突然昏厥。“
  顾忆笙觉得自己的脑袋像是一团糨糊一般搅不动:”赵一芒?癌细胞?“
  ”你们是不是他家人啊?他有脑癌的事你们家人不知道吗?他一年前就查出来了啊。“
  顾忆笙坐在赵一芒的病床前,望着他苍白的睡颜痴痴地想,平时看起来那么健康的赵一芒怎么会有脑癌呢?脑癌,听起来好可怕,像是脑袋里长虫了一样。他平时那么活蹦乱跳,生龙活虎的样子都是装的吗?他还那么年轻,上天怎么对他这么残忍……
  顾忆笙照医生的吩咐想通知赵一芒的家人,这才发现问遍公司上下,没人知道他家里还有什么人。只有总编不确定地说:”赵一芒?好像是孤儿吧……“她也给苏紫杉打了电话,告诉她赵一芒的病情,她似乎对他得脑癌的事并不惊奇,知道他目前状况稳定就放了心。
  赵一芒,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以前顾忆笙觉得她比其他人都要了解赵一芒,因为她是他的贴身助理,可是现在她也困惑了。原来赵一芒还有那么多事是她所不知道的。
  苏紫杉送赵一芒来医院的新闻最终还是被狗仔踢爆。原因是赵一芒昏倒的地方就在她的香闺,她一时慌了手脚,跟着担架上救护车时被守在她家楼下的狗仔队拍了个够。
  狗仔的标题下得无比香艳,当然著名时装编辑在国际巨星的香闺晕倒需出动救护车,这事件本身就充满了话题性。
  赵一芒动了动眼皮,皱了皱眉头,然后缓缓地张开眼睛:“我怎么在这儿?”
  “你昏倒了,苏小姐送你来的。动了一个小手术。”顾忆笙帮赵一芒垫高枕头,让他半躺半坐更舒服一点。
  “你哭过?”顾忆笙竭力掩饰,可是眼睛红肿,骗不了人。赵一芒随即明了,“医生是个大嘴巴。”
  “以前我觉得你像是‘八婆训练营’出来的,怎么有男人嘴巴可以这么贱。现在才知道,原来你是保密局的人。”
  赵一芒斜睨她一眼:“你胆子越来越大,太不把我放在眼里了吧?可别仗着我喜欢你就这么嚣张。”
  或许是因为知道他生了病,所以气势就弱了很多,顾忆笙敢和他明刀明枪地斗嘴:‘’你还有力气开玩笑我就放心了。“
  ”谁开玩笑了?我知道,这就是你的拒绝……“赵一芒半真半假地说道。
  顾忆笙不想继续这个话题:”饿了吗?想吃什么?“
  “粥吧,你煮的。上次的美味我还难以忘怀。”
  “先吃点别的垫肚子,粥我晚上给你带,等下还要回去上班。公司给你请了看护。对了,你家里还有什么人?医生说最后通知家人。”
  “我快死了吗,要人给我准备后事了?我没家人。”赵一芒讥诮得笑了一下,他根本不把自己的性命看在眼里。“工作怎么安排的?我这一病,公司里应该乱了套吧?”
  “有点。不过你放心,总编会安排新的人过来暂时接替你的工作。你病好后随时欢迎你回去。这是他的原话。”顾忆笙说。
  “回去?”赵一芒笑了一下,“我还有命回去吗?”见顾忆笙脸色一僵,连忙岔开话题,“你不陪着我吗?”或许是因为生病,他看起来颇为软弱。
  “虽然你请假了,可是我还是要上班啊。不过我每天下班会来看你的。主编,没事我先走了,快迟到了。”
  “顾忆笙!”
  顾忆笙匆匆忙忙走到门口,突然又被赵一芒叫住,她转过身,看到他望着她,眼神柔软得像朵棉花糖。“从今天起,你已经不是我的助理了,可以不用叫我主编了。你能叫我的名字吗?赵一芒。”
  顾忆笙想了想,点点头说:“好的,赵一芒,再见。”
  “等你的粥,顾忆笙。”他的笑容在白色的被单映衬下显得格外璀璨。
  【二】其实他一直向往这种小家庭的温馨,因为从未感受到过。
  因为想着要去大卖场买食材然后赶回家熬粥,顾忆笙走出办公大楼的时候很匆忙,林朗摁了好几声喇叭她才看到停在路边的车。
  “我送你回家。”林朗穿了一件深蓝格子的衬衫,牛仔裤,站在车边的样子像一个大学还未毕业的男孩。
  怕赵一芒在医院等得不耐烦,顾忆笙不客气地坐进林朗的车里。
  在附近的大卖场采购了足够熬一个月粥的食材后,顾忆笙和林朗提着大包小包,爬了六层楼梯回顾忆笙租来的小公寓。
  “地方又小又乱的……”顾忆笙没有想过邀请林朗上楼,他一直跟着,她也不好拒绝。
  九十年代中期的旧公寓,三四十平方米的一室一卫的小户型,到处堆满了时尚杂志和各种娱乐期刊。厕所和厨房都小得可怜,几乎挤不下第二个人。林朗就坐在顾忆笙睡的床边,看着她穿着围裙在厨房洗洗、切切忙碌的身影。
  她给他开了电视,偶尔会抬头望他,发现他也在看她,就不好意思地笑笑,找些话题和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
  林朗闭上眼睛,问道空气里有隐隐的食物香气。他突然觉得心里踏实极了。虽然从小成长的环境优于大多数人,住大房子,坐好车子,穿剪裁最好的衣服,家里有佣人保姆照顾着,可是其实他一直向往这种小家庭的温馨。因为从未感受到过。
  顾忆笙原本想先给赵一芒送粥,可是因为林朗也在,她便趁熬粥的间隙做了简单的二菜一汤。
  “没有什么好招待你的……希望你吃得惯。”顾忆笙从门后拿出一张折叠的小桌子摆好,将饭菜端了出来。
  林朗觉得她像个温柔的魔术师。他看着热气腾腾的二菜一汤,说:“我以前不知道你还会做饭。”
  顾忆笙羞涩地笑笑说:“先尝尝,也许只是样子能看。”
  “就算味道不怎么样,我也喜欢能吃一辈子。”林朗吃了一口西红柿炒鸡蛋,眼睛突然发了光,“好好儿吃。”
  顾忆笙故意忽略林朗充满想象的话语。“有那么好吃吗?”她狐疑地也吃一口菜,就是平时的家常口味,能吃,但也没到惊艳的地步。
  “我几乎没吃过家常菜。要么是在外面吃,要么是李阿姨或者厨师做的。”林朗解释道。顾忆笙的菜确实不算精致,但是有家的感觉,温馨的、平实的。
  顾忆笙低着头默默扒饭,有些心疼他,突然说:“你以后想吃饭,就给我打个电话,我做给你吃啊。”
  顾忆笙到医院的时候已经将近八点,赵一芒正在发脾气,地上丢翻了医院的饭菜,护士小姐要给他打针他很不配合。看到顾忆笙立刻大叫:“你骗人!你没有一下班就过来!”
  “对不起,我来晚了。不过我没有骗你,给你熬了粥。”顾忆笙把保温桶放在床头。赵一芒伸手去拿,被她挡住:“先打针。”
  赵一芒看了她一眼,讪讪地拉起袖子,很不乐意的样子。
  他生病后越发像个小孩。其实他以前也像个小孩吧,因为只有小孩才可以活得像他这样肆无忌惮,想发脾气就发脾气,只是同时他也拥有让人仰视的才华和过人的聪慧。后来顾忆笙也发现,赵一芒其实很少对外人发脾气,他只有对公司里的人有点凶,而许小曼和她则是“重灾区”。想起他曾说“不喜欢的人我理也不理”,是不是能说明其实公司里他最喜欢的人就是许小曼和她?顾忆笙不由得望着他笑起来。
  赵一芒白她一眼,边喝粥边道:“我知道自己很帅,你也别望着我发花痴好吗?……我明天想吃红烧排骨,你继续给我带吧。医院的饭菜简直是给猪吃的。”
  顾忆笙看到正在例行病房检查的护士小姐突然手抖了一下。她应该是每天都吃医院的饭菜吧……同情地望了她一眼,然后问道:“你能吃那么油腻的食物吗?”
  “吃了不会早死,不吃也不会晚死。再说,”赵一芒不在乎地撇撇嘴角,抬起头来看顾忆笙,“你以为我还能吃多久?”
  她被他噎地说不出话,又恨他对自己的生命那么满不在乎,见他喝完了粥,过去收拾桌子。但是全程黑脸,也不望赵一芒一眼。因为生气,所以动作有点粗鲁,把保温瓶的盖子盖上时非常用力。
  “你对‘小保’温柔点,它明天还要来看我呢。”赵一芒抗议。
  “谁是‘小保’?”
  “它呀。”赵一芒指指顾忆笙手里的保温瓶,然后看着它小声说,“明天你还要来看我,带着红烧排骨一起。”
  顾忆笙被他彻底打败。
  生活变得比从前更加忙碌,因为除了上班,顾忆笙每天下班后都要赶回家做饭,然后横跨小半座城市带给赵一芒。林朗每天都会来接她下班,有时候也会在她那里吃饭,但是大多时候不,因为知道她急着去看赵一芒。
  他们的关系变得融洽,舒缓起来,像默契的旧友。只是有时候顾忆笙一个人的时候,躺在床上怔怔地望着来不及收拾的餐桌,林朗吃过的碗筷整整齐齐地放在一起,心里会涌起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心情。她知道薄薄的平静之下其实是汹涌的暗流,只是在这样的时刻,他们谁都不敢再去轻易触碰那个话题。如果不是赵一芒突然入院的那个电话,在那个恍恍惚惚的时刻,在林朗的车上,她差点说出她对他这些年来一直未曾改变过的爱恋。只有在梦境和现实交叉的边界,她才敢说出自己心里的感情。
  只是就是那么巧,赵一芒入院的电话突如其来地掐灭了那一簇小小的火苗。
  【三】他突然皱皱眉头想笑又不敢笑,怕是梦一场。
  因为公司医院两头跑,顾忆笙忙起来就忘了给顾天一打电话。刚好有朋友来A市看儿子,他便和朋友结伴一起坐火车到A城看顾忆笙,事先也没和她打招呼。
  顾天一下了火车,按照之前顾忆笙给他写的地址,到街对面坐13路公交车,到中山公园下,再沿着中和街走了几百米便出现一个三岔路口,字条上没写清楚再怎么走,他犯了难。在公用电话亭拨打顾忆笙的手机,结果发现她的手机停机了。
  林朗看到顾天一的时候他正问路,可是因为普通话很蹩脚,又不会说A城的方言,沟通困难。因为他说一口安城的方言,林朗不由得多看了他两眼,觉得面熟,似乎在哪里见过。
  “大叔你想去哪儿?找不到路了吗?”他主动上前询问。
  “你也是安城的?太好了,我来看我女儿,找不到这个地址,你能帮我看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