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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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风暴- 第1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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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与混世王交手也不只一次,此人奸猾悍勇,虽然不算是十三家大头目,却也是贼寇中的一个巨寇,射死此人,功劳非小!

    既然前面已经杀良冒功,那么再弄颗人头来冒充贼渠,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好,好,好,本官……总理与本官必将联名上奏,为你家副使请功!”听得射杀一名贼渠,而且是孙临亲自射死,史可法更是兴奋,他连声说道。

    卢象升见他这模样,心中暗暗叹息了声。

    早闻史道邻气节刚直不逊于其师,但眼光智慧,却逊其师不只一筹,如今看来,果然如此。

    竟然给一刁民和一庸官耍得团团转,将对方谎报之绩当真!

    他不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批评史可法,因此只能咳嗽一声:“道邻,待我们验看过之后,若是属实,自当禀报天子,论功行赏。”

    他说得委婉,史可法却没有听出来,连连点头道:“是,是,咱们这就前去验看!”

    “还用验看?自是杀良冒功!”祖宽早就忍不住,咆哮着道:“好大的狗胆,竟然杀戮无辜,假充军功,这等鼠辈,当斩,当斩!”…;

    史可法仍旧没有出声,潘可大却不干了,他原本是一游击,如今升到副将,靠的就是年初与张献忠战时,俞国振让出的军功。他心中明白,俞国振对升官不感兴趣,对发财才有兴趣,而他潘可大还指望着这一次,俞国振仍然分润些功劳给他!

    因此他冷笑道:“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你说谁是小人!”

    “自然不是孙副使,他乃名家之后,他之兄长孙明卿,乃是工部给事中,他之岳丈方潜夫,乃是南都尚宝卿,岂是那种谎报军功的小人?”史可法终于忍不住,他为文官,对着武将有着天生的心理优势,因此捻须道:“只因他喜好武事,又有志报国,我才将他请来,屈就监军副使之职。”

    他说这话,却是对着卢象升。卢象升一听就明白,这位监军副使孙克咸,竟然是他们东林一脉,原来也是文人!

    卢象升心中,向来以东林自居,在他看来,东林的正人君子们显然是高于一切的。因此,他眉头竖起,手抚腰间之剑,对着祖宽喝斥道:“祖宽,你若是再敢胡言乱语,便回关外去!”

    祖宽虽然不是非常惧怕他,但比起去关外苦寒之地与凶残无比的东虏交战,在这边打打流寇简直就是轻松无比的活儿,他哪里舍得!当下嘿嘿笑了笑,不再说什么,只是脸上不服气的神情,却比什么都清楚。

    虽然喝斥了祖宽,卢象升却还是觉得,孙临可能在谎报军功。他心中已经在想,当如何为孙临转圜,想到与孙临一起去的,还有一个和东林关系说不清道不明的俞国振,他心中一动。

    或许……可以将事情扣在俞国振头上,反正他只是一介百姓,最多就是训斥一番,不至于要军法从事。

    他打着这样的主意,自然是要与史可法商议的,但如今酒宴之上,当着这么多人,却是没法子说话。因此他道:“既然前方传来战报,道邻,咱们就一起去看看,也接应一下这位孙副使,你觉得如何?”

    “正当如此。”史可法见他喝斥祖宽,心里已经极是欢喜,忙不迭地道。

    “我也去,末将也愿同往!”祖宽闻言道。

    “你要去做什么?”卢象升当然知道他的心思:“留守大营!”

    “贼未远遁,末将要去护卫总理!”祖宽理直气壮地道。

    史可法再迟钝,此时也明白祖宽的意思了,他嘴角噙起一丝冷笑,若是别人,他倒还真怕谎报军功,可是俞国振,他一向只有少报甚至推让军功的,用得着谎报么?

    “既是祖总兵一番好意,那就来吧。”史可法淡淡地道。

    他仿佛看到,俞国振曾经抽在他脸上无数次的巴掌,这一次要狠狠抽在祖宽的脸上,将这个令人生恶的骄悍武将,打得抬不起头来!

二六九、筑尸为堰塞柘皋(二)

    (汗,又多欠一章了……)

    柘皋河是流入巢湖的一条支河,此时冬季,水势尚平,因此绕道循水浅处过河,并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

    风从水面拂过来时,还是带着股冷意。

    贾甄用随身带的毛巾将腿上的水擦干,再套上棉袜子,穿好长裤,用绑腿将裤腿绑好来。

    在他旁边,刘翎啧啧了两声:“你们倒是会保养。”

    说这话的时候,刘翎脸上满是羡慕。

    他自然要羡慕的,贾甄作为俞国振的家卫,他是第四期中的一员,因此已经被提拔为棚正。但在俞国振的家卫中,无论是身有职守的,还是普通白身,装备都是极齐全。比如说,每个人随身的五件套:水壶、毛巾、绑腿、跨包、搪瓷碗,极为方便,其余四样倒还罢了,那搪瓷碗是特制的,除了可以用来饮水之外,还可以用来煮水和熬粥。

    搪瓷的发明,倒是一个偶然,为俞国振研究玻璃制造工艺的工匠中,有一位原先学过制造景泰蓝,他有一次出于好玩儿,在坩锅炉中放入了他自己做的一个小玩意,只不过景泰蓝原先用的是铜胎,而他在新襄能弄到的只是铸铁成而的铁胎。最后烧出的东西虽然有些不伦不类,却因为有了一层玻璃瓷釉的原故不易生锈。在潮湿高温的新襄,这可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发明,因此很快在窑匠中便流行起来。俞国振回新襄后发现了这个,当时真是大喜,便重赏了那名工匠,而新襄的物产中,便多了搪瓷器。

    首先装备的,就是家卫,原先家卫们使用的葫芦和铁碗,全部被搪瓷水壶与搪瓷碗代替。这搪瓷碗底部还有铁片做的活动把手,既方便家卫将之架上火堆加温煮热,又可以防止温度太高烫着人手。

    贾甄笑着道:“我们小官人说了,还望着我们为他效力一辈子,当然都得活长些。刚趟的水可真冷,若是不擦干了,今后便是风湿。”

    架在火上的搪瓷碗里传来水开的沸腾声,一股香味传来,让刘翎忍不住深吸了一口。贾甄见他这模样,爽快地将那搪瓷碗拿下来,推到他面前:“吃吧。”

    “这如何好意思?”刘翎有些窘。

    “有何不好意思的,不过是一餐之食罢了,我们虎卫,随身都带有五日之粮,若是到无法补给之处,也不惧会饿肚子。”贾甄一边说,一边拍了拍肩上斜套着的粮袋,颇有些自豪地说道。

    随意折了两根树枝充作筷子,刘翎接过了搪瓷碗,打开之后,喷香的米饭味传来,除了米饭之外,里面还有大约七八块咸鱼干。刘翎只吃米饭,小去碰那咸鱼,贾甄见了笑道:“你只管吃就是,我都说了,我们身上可是带了五日的储粮。”

    闻得此语,刘翎这才去吃咸鱼,一尝便觉味道不一样:“这是什么鱼?”

    “谁知道,反正是海里捞起来的,腌渍好来,再用冲压机压出水,就变成这玩意儿,若不煮开,简直就是树皮,咬都咬不动!”

    “有鱼吃就是极好了,你还抱怨……啧啧,俞公子当真是仁主,待你们这般好,若是我有这运气,能为俞公子效力就好了!”

    刘翎不是在瞎恭维,他说的是心理话。他不过是应募而来的官兵,今年也只是十九岁,与贾甄是一般的年纪,可是贾甄的身上什么都有,而他身上却是什么都没有!…;俞国振身边,只有五百人,两百家卫,再加上孙临分给他的三百官兵。过河之后,他便让众人先择地休息,吃了一顿饱饭,又小睡一觉。

    他自己却举在望远镜,在高处向渡河过来的地方张望。

    “小官人,为何要在此停留?”田伯光有些不解。

    “咱们击破了那个什么乱世王,夺了被裹挟的百姓,但贼人并未全部擒住,还有一些人逃过了河。他们是知道咱们人数并不多,必然会禀报给河那边的贼渠。”俞国振道:“方才审贼时你也听到了,这边殿后的贼渠是横天王王子顺,此人凶残狡诈,性喜杀戮,他奉高闯之命来殿后,原本就是极不情愿,现在还出了事情,裹挟的百姓被我夺来,你说他会如何选择?”

    “若我是他,有两个,一是立刻脱离,与闯贼会合,二是伺机反扑,重新夺回人口。”

    “对,故此我在这查看,他现在应当知道,我可不是那些蠢人,而且他人力比我多。因此,他最有可能还是夜袭,在那边我没有断浮桥,表面上是为了方便我军渡河,其实是方便他夜袭呢。”

    “可我们到这里……”

    “吃过一次亏,我想王子顺会谨慎一些,他要夜袭,应当会兵分两路,一路自浮桥杀回,另一路则是择地趟水过河。”俞国振指了指自己过河之处:“既然要趟水,自然也要派人来探察,看哪里河浅水缓,你看,他的人来了。”

    田伯光也举起了望远镜,这东西即使是新襄也是稀罕物什,但田伯光如今已经是团副,配有一架望远镜。

    一小队,大约是十三四名流寇正牵马来到这里,此地离浮桥已经是十余里远,而且俞国振他们过河时留下的痕迹也已经被处理干净了,因此那些流寇并未生起疑心。

    他们小心翼翼地趟过河,然后又迅速回来,从他们的神情来看,都变得轻松起来。在河边上又不知说了什么话,然后转身离去,一个人都没有留下。

    田伯光咽了一下口水,他也是心机灵动的:“小官人如何知道他们必然从下游过河?”

    “从上游的话,必要污水,浑水下流,便会泄密啊。”俞国振道:“当然,如果贼渠没有这么聪明,想不到这一点,也无所谓,我来时已经叮嘱过克咸,小心戒备。营垒扎得也不错,能守一时,这样我们再自后袭击,何惧之有?”

    他说得有些散,因为他的心思不在这件事情上,而是考虑高迎祥会有什么应对。在他看来,这一战是必胜的,流寇的举动到现在都没有出乎他意料。但是,他面对的并不是高迎祥,而是横天王王子顺,无论是王子顺自己,还是他手中的兵,都不足以与高迎祥相提并论。

    这一战即使大获全胜,也只能说断了高迎祥一指,还不能说是断高迎祥一臂。自己手中只有两百堪用之人,其余官兵,守守城尚可,方才一战已经证明,他们还不足以同流寇野战。

    刚才那战中,俞国振带领的家卫,因为有嵌甲护体,虽然有些轻伤,却无一人伤亡,而官兵只是追亡逐北打顺风仗,竟然还被贼人杀了数十,伤者更是近百。这样的折损,在俞国振看来是难以接受的。

    田伯光却听得仔细,他琢磨了一下:“那么,贼人会乘夜过河?”

    “对,到时你觉得该如何做?”…;“小官人将我们拉到这里,自然是准备突袭贼人过河的部队了。”

    “呵呵,你这厮又取巧,我为何会挑过河偷袭的贼人突袭,而不是攻击贼人的本部?”

    “那是因为……本部贼人会多些,而且他们要过浮桥袭击,更好防守,而这边的贼人则不然,他们人数会少,又可以从任何一方向偷袭孙副使,所以咱们要打掉这边。”

    俞国振点了点头:“然后呢?”

    “然后派人回渡口,让孙副使做出遇袭假象,诱桥这边的贼人袭击……”说到这,田伯光的眼中闪亮起来。

    贾甄又煮了一碗米饭咸鱼,嗷呜嗷呜地吃着,或许是因为看到刘翎吃得香甜,他也觉得今日的饭非常好吃,便是那平时他不喜欢的咸鱼块,现在也分外鲜美。扒完饭之后,他又将自己的搪瓷碗洗了洗,见刘翎一脸羡慕的模样,失笑道:“有啥好羡慕的,你若知道这搪瓷碗的另一个用处,保证就不羡慕了。”

    刘翎奇道:“这碗还有什么用处?”

    只见贾甄将那碗翻了过来,扣在自己的头上,再用一根带子系起,又把开始充当把手的铁片拉下,顿时,那搪瓷碗变成了一只头盔,甚至还带着面甲,除了样式丑了些外,倒象模象样。

    只是想到方才是个锅、充当碗,现在就变成了头盔,刘翎感觉多少有些怪怪的。

    “这玩意儿……是哪位心有九窍的想出来的啊!”他有些哭笑不得地道。

    “可不是,奶奶‘的,据说他们还在研究,是否可以将头盔边缘磨出刃来,必要时可以当小铲子刨土。我们私底下玩笑,说终有一日,吃喝拉撒都靠着这头盔了,没准还可以用它来生个孩儿什么的。”贾甄低声忍着笑道,又指了指那边的田伯光:“这话可不是我说的,呐,是田团副说的。”

    刘翎也大笑起来,不过想头这可以当头盔的碗,或者说可以当碗的头盔,他心中还是颇为羡慕:“啧啧,你帮我问一下你们官长,这玩意儿卖不卖,我倒是想买一个。”

    他知道俞国振家卫的东西都是制式,每人一样,损坏了才能拿去换新的,因此倒不好意思向贾甄索要。

    贾甄点了点头,正要答应,突然间身边传来了一声呼声,他顿时闭嘴抬头,向着俞国振那里望去,神态也变得严肃专注起来。

    俞国振做了一个家卫们都很熟悉的手势,那是让他们在一分钟之内整理好装备,进入战备状态。

    便是官兵们,如今也跟着俞国振打了一仗,算是熟悉他的风格了,也没有谁敢怠慢,一个个爬起,用不着军官的喝斥,便自觉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有些人就有这种感染力,如司马迁评李广一般,桃李无言,下自成蹊。

二七零、筑尸为堰塞柘皋(三)

    之所以做出手势,是因为俞国振已经看到了流寇的身影。

    有望远镜在,这让俞国振逢战便可抢得先机,在对方尚未见到自己时就做出反应。这种信息的不对称,让他占据了极大的优势。

    开山虎驱着一千人绕道而来,为了避免被河对岸的官兵发现,他特意绕了远路。

    “大当家的,就在前面,可以过河。”在开山虎身边,流寇的斥侯指着先前探过的地方道。

    开山虎嘿嘿笑了一声:“贼他娘,混世王这厮竟然被官兵杀了,要咱老子去替他报仇!他个蠢货,一日不弄娘儿们,便一日头昏昏,给个假的红衣娘儿们便骗了。狗官倒是奸猾,兄弟们,都打起精神,咱老子可不想象混世王一般模样!”

    “大当家的,兄弟觉得,咱们干脆走了算了,虽说到河边的官失只有不到两千,但是没准后续就有大队官兵到来,何必去为了横天王卖命?闯王是吩咐他殿后,你只是协理,有什么挂落,也是他吃……”

    “叭!”

    开山虎一鞭抽了过去,将身边另一个喋喋不休的人满嘴的胡言乱语抽了回去。

    “你这厮,便是那读书人说的,什么鼠目寸光!”他翻着凶目咆哮:“方才与横天王一起劫掠村落,见着娘儿们便上的,就有你一个,好嘛,刚爽完了就不讲义气了?”

    他口中这般说,心里却在大骂这厮蠢蛋,他们若就这样回去,肯定是要吃闯王挂落的,但横天王王子顺实力强,闯王便是挂落,也会找他这个软柿子捏。便是王子顺,回去之后,第一大责任自然是推到死鬼混世王身上,而他开山虎也少不得第二责任。

    而且,他知道官兵数量不会很多,在他看来,来的可能还是关宁军的一支,除此之外别无他人,他们的数量不会很多,就是一两千罢了,既是如此,还有一半以上的胜机。

    关宁军的军纪,比起他们这些流寇也好不到哪儿去,他们战斗力确实强,但自己这边人数战优!

    “过河,过河,都利落些,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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