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屋不再是咖啡屋,而是一家小型的酒吧。我去过的那间餐厅成为一间便利超市,旁边根本就没有小型电影院。还有其它很多地方,我一一去过,都不是我以前看过的地方。
如果这是萧朗和史密斯跟我开的一个玩笑,会不会玩得太大了?
我垂头丧气地回到城堡,只有这里,还维持原来的样子。还好,我有家可回。
所有人都告诉我,我经历的萧朗,只是我做的一个梦,他们以为我是傻子?
就算以前我被人这样骗过一次,上了当,这一次我绝不会再上当!
恍觉自己想到了什么,我以前也上过这种当,什么时候,什么地点的事?
躺在大厅的沙发胡思乱想,直到饿得前俯后仰,我还是不想起来做饭。
也许我饿到极致,萧朗不忍看我遭罪,他就会出来煮饭给我吃。他蒸的鱼,很鲜很嫩,率先会挑鱼眼给我吃。他炒的青菜,色泽鲜艳,味道更是鲜美,他煮的甜汤,味道一极棒,鲜鲜甜甜的,沁入心脾……
那种美味至今我还能回味,萧朗怎么可能只是我的一个梦?!
那些人见鬼去,想骗我,没那么容易!
第二天还是等不到萧朗,我必须自给自足。冰箱里塞满了各式各样的菜,最多的就是鱼。
萧朗每次要我多吃鱼,挑鱼眼给我,因为鱼眼能增强记忆力。
我愤怒地扒饭,吃着自己蒸的鱼,感觉就是没有萧朗的厨艺好,缺了那一点味道。
该死的男人,让我抓到他,他死定了!
这天开始,我不再守株待兔。每天天亮时分便往外跑,在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寻找萧朗的身影。
我后知后觉地发现,这座小城,是普罗旺斯的一个小镇,它并不大,从街头到街尾,只有那么一段距离。不需要多长时间,我就把这个小镇摸得熟透。
“萧朗,你骗我,还说要跟我在这里跳第一支舞,骗我的人,我诅咒他掉茅坑!”我坐在昏黄的街下,看着这座露天舞场,一片漆黑,连蚊子也不曾从这里飞过。
寂寞的夜,清冷的场外,只有我这个怨念重重的可怜人,可悲至极。不知坐了多长时间,直到有了睡意,我才站起来。
双腿发麻,我差点栽倒在地。
勉强提起精神,我拦截一辆计程车,困倦至极:“到了,叫我吧。”说着,我就这样坐在后车座睡去。
又在做那个很长的梦,他们在我梦中来去自由,一张张脸闪得飞快,我却记不住他们。
他们的唇,张张合合,对我说话,我却半个字都听不到。又有一个孩子朝我飞奔过来,我朝他迎上前,就在要碰到他小手的一瞬,突然惊醒!
我这是在哪里?待看清楚所处的位置,我站起来,张大嘴忘了呼吸。
好大的一片熏衣草田,正值熏衣草盛放的时节,一眼望不到见边的紫色花蕾迎风招展,向世人展示它怒放的生命。
好美的熏衣草田,好像有什么画面自我恼海飞逝而过。
而我,就在这片熏衣草田之上,处身花海,仿佛自己在随之摇摆。
我费力地穿过花海,熏衣草有腰身那么高,这么美的花,居然被我一脚一脚地踩死。
待我站在花海之下,自上而下看到这片熏衣草田,我惊愕地看向草田下那座城堡。那里的城堡,和小镇的城堡很相似。
有什么东西自我脑海闪过,一瞬,已杳不可及。
是啊,这里,我来过。
我一定曾站在这个同样的位置,感叹熏衣草的美丽与壮观。
当时我的身边站着某个人,他和我并肩看向山脚下的那座城堡,也曾这样,牵着我的手,或背着我,一步一步拾阶而下。
那个人,是谁,萧朗吗?
我走到那座城堡前,伸出颤抖的手,推开虚掩的门。
也许,我在这里推开了自己的人生。
说是城堡,不如说它是一个温暖的家。
古木家具摆设,从中到西的设置,没有视觉矛盾。纯白色的窗帘随风翩飞,那样的柔美,在窗帘掀起的瞬间,能看到外面的熏衣草田,浓郁的紫色。
我摸着扶梯上二楼,知道自己曾在这座楼梯由下至上,再由上至下。
“姒姒……”
似有一道声音在叫我,我看向那个地方,那里没人,没有声音,只是我的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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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就是姒朗的最后结局了,终于要写完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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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浓今生:等你到岁月的尽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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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文学 。dawenxue) 我想,有一个男人曾经温柔地呼唤我,虽然我不记得那人是谁。大文学。dawenxue
在我恍惚的当下,有一首老歌自楼梯右转的第二间卧室响起,那里流泄了一室的光华,温暖的光芒似在向我召唤。
侧耳倾听,好熟悉的一声歌曲,很熟悉的歌词,很熟悉的歌声:“记得那一年,我们用暂别换更好的明天,距离却将情缘绕成句点……”懒
心,微一动,仿佛有人在身后叫我:“姒……”我恍惚间听到那声音在说:“这么多年,我一直后悔……”
我紧闭了双眼,心在微颤,说话人的声音为什么跟唱歌的声音那么相似,他是,萧朗?
他说后悔,为什么后悔?他可不可以回答我?
“萧朗,你来了……”我的话顿住,身后没有萧朗的声音,刚才只是我的幻觉。
萧朗没来,他也没有对我说话。
那首歌曲兀自静静地播放,我深吸一口气,感觉自己就要找回一些东西,除了激动,还有忐忑。
原来接近事实,我如此忐忑不安,只怕那些往事,有我不能承受的重量。
我轻巧地举步,去到室内,那里的家居摆设,令我蹙了蹙眉。
感觉这里的设置不应该是这样,就是,不对劲。
只是感觉这种家居摆设应该放在另一个地方,而不是放在这座城堡之中,好像是有人故意做了改变,也许只为了唤醒我蜇伏的记忆。虫
歌声自一部手提电脑传出。
看外型,手提电脑已经有一段岁月,只不过,保持得很好,我爱不释手地摸上它,感觉它曾经属于我。正在屏幕保护,我握上鼠标,电脑居然需要输入密码。
我看着那东西傻了眼,如果需要密码,我怎么进这部电脑?
只是片刻犹豫,闭上眼,我心随意动,随便摸上几个数字,居然,进去了?!
其实,我也不知自己输入了什么数字,不知自己为什么轻易进入电脑。
桌面上很简单,有一封文档放在最显眼的位置,题名为:《等你到岁月的尽头》
我会心一笑,觉得写这封信的人,一定是一个浪漫的人。
不论前缘因果,我能打开这封信,就是我的幸运。
我需要勇气,心跳得厉害,很快,我就能找回我那丢失的过往了吗?
双击鼠标,信件应声而开。
入眼的,是一个身着白色礼服的小少年。他脸上没有一点笑容,看起来很严肃,小时候的他,已经吸引人的目光,正是小时候的萧朗。
照片下注明了几个大字:白马王子。
这是?我写的?
鼠标往下滑,有了第二幅照片。
照片上相依相偎的男人和女人,是萧朗和我,时间是去年的春天。
我头倚在他的肩膀,笑得憨傻。
男人深情款款地看着我,我却没看他,没有焦距的眸子定格在某个地方。照片下有一行注解:秦姒是萧朗的唯一。
我握鼠标的手,有些颤抖。
去年的春天,我的病情据说很严重,反应很迟钝,就连生活的自理能力也没有。
看到这张照片我就知道,情况确实很糟,我呆滞的目光,还有傻傻的样子,就知道已经到了半傻的程度。
我不知在那个时候,萧朗就在我身边,还跟我照了这张照片。
有了这张照片,可以知道,萧朗这个傻子他爱我。
接下来,是一个孩子和另一个女人的照片,他们相拥而笑,看起来很幸福。那个孩子,和我梦中那个孩子渐渐合成一体,我的手,抚上他灿笑的小脸,他和萧朗一个模子刻出,却比萧朗可爱。
下面注释了一行字:萧盈和萧默。
萧盈,盈盈,萧默,默默……
我继续往下翻,又一张照片,是一个女人灿烂明媚的笑脸。
我看向注解,上面写着:凌雅。也就是,小雅。
接下来,还有熟悉而陌生的人名,苏城,花媚,最后一个,我见过,是小情。他是,对我很好的燕情。
照片翻阅到最后,是一个女人的冗沉的日记,那个罗嗦的女人,名叫秦姒,她把一个女人暗恋男人多年的秘密尽数记在了日记之上。
我看得认真,一字不落,仿佛在重温多年前的情景,走过那些被时间尘封的光阴,走过,一个女人深刻爱一个男人的心情。
接下来,是男人对这段情事的独白:
姒,等你回来的那天,我把欠你的眼泪,还你!
看到这里,我的眼前浮现那年我回到西城,并在宴会场遇到萧朗的情景。我倚在另一个男人身旁,他站在人群中央,看到我的那一刻,泪流满面,仓惶而逃……
萧朗正式的日记,从我那一年离开他的第一天说起:
第一天,整个世界很安静,没有风,我在她卧室坐了一天一夜,脑中一片空白。
第二天,我抱着她睡过的枕头,也许她就站在不远处浅笑着看我。
第三天,我从卧室走到客厅,从客厅走到卧室,到处都是她的身影,她的声音。无意中我摸到杯子底下纹刻的花骨朵,才知那里有她刻下的心意。
第四天,我从早上睡到天黑,发现她走了,一切都变得虚无。
第五天,拉开窗帘,发现,天空下起了雨,就像是她流泪时的眼。我查出,杯底刻下的花纹,是桔梗,那是她对我欲说却不能明言的爱意,对这个家倾注的全部感情。
第六天,天放晴,我却看不到她明媚的笑脸。
第七天,假设有如果,我可不可以重新选择?可不可以在她刻下“从此萧朗是路人”之前,许她一生无忧?
……
六十一天,我终于知道一个事实,在不知不觉的某个时候,秦姒走进了萧朗的心,划下重重的一笔。大文学。dawenxue可是,萧朗不知道,他用他混沌的双眼将那一笔遮掩。她走了,于是萧朗知道,他爱她。原来,萧朗爱秦姒!
六十二天,我知道,她还在这个世界,她只是被人带走。她只是厌倦了再对我用心,有一天她不再厌倦那样的自己,她会回来。从今天开始,我要为我们的重逢做好准备。我要将萧云天的一切夺走,这样他就会把他手中最后的筹码拿出。
……
今天,是她和我的结婚纪念日。那两年的结婚纪念日她一人渡过,今年换我一人过。我深刻体会到她的感觉,在意的人不在身旁,即便拥有全世界,又有何意义?
眨眼间,她离开西城一年,等待的煎熬让我度日如年。突然间害怕等待,怕我这一生,都必须等待。
……
听说,她回来了,和燕情一起;听说,他们要订婚了,感情很好;听说,今晚我就能见到她……
终于见到她,兑现了多年前自己对她的诺言,发现男人流泪虽然不好看,心里却痛快!可是,她瘦了,变美了,这是不是证明,那个只爱萧朗的秦姒,一去不回头?
我知道,有些东西错过,也许是一生。可我,相信世间有奇迹。
……
很长很长的日记,在那四年的每一天,萧朗都写下了自己的心情。
在那里,我看到他对秦姒的用心。
四年后,他偶然也有写日记,虽然断断续续,后期是一些迷惘和无奈。
而重中之重,是在我丢失记忆后的那段时间。
那之后,萧朗只写了一篇日记,日记的名称为——《等你到世界的尽头》。
说是日记,不如说是一篇纪事,或是他的心情。
文章有开始,没有结局。适当的时候他会添加新的内容,每一点内容,都是关于我的一切。
鼠标往下,是大大的一行字,萧朗的手写字——《等你到世界的尽头》:
我一直不知自己真正错过了什么,当我知道的时候,她已经病发。
我想,终我一生,我都必须为自己所错过的东西买单。她走了,被某人带走。我给自己一个月时间,交待所有的一切,把默默交给盈盈照顾,开始寻找姒的下落。
走出西城,发现这个世界,很大很大。人海茫茫,我不知该去哪里找那个女人!我走遍很多地方,想象她可能停留的地方。
一个月后,我停止盲目寻找。姒很有交待,即便有一天不得不离开,一定是去一个她喜欢的地方。
她不能留在西城,那么,她最可能去的地方,只有一个。
两天后,我证明了自己的想法是对的。
在燕情和她曾居住四年的那座小小城堡,我看到了姒。她就坐在太阳下,安静而恬适,丝毫不察我的来到。
这一幕情景,和我当年初遇小女孩的那幕重叠,冲击感如此强烈,几乎让我崩溃。
她径自沉浸在她的世界,即便我凑到她跟前,她的眼里
依然没有我。
那一刻,我几乎落荒而逃,跑得不见踪影。
曾经想过,有一天她不记得萧朗,不记得默默,不记得在她生命中那些最重要的人和事,我想,最坏的情况不过如此。
可真正面对这种情形时,才发现事实有多残忍。
她早知情况会这么糟,于是选择离开。已经做足了心理准备的我,经历过大风大浪的萧朗,还是落一个仓惶逃离的下场。
足足有两天时间,我才从重新做好心理准备。
这一次,无论发生什么事,我不会再退缩,更不会逃避。
再次走到她跟前,我对自己充满了信心,对姒充满信心。
她的眼中,依然看不到我。
径自安静地坐着,痴痴呆呆地看着某一个地方,一看,就是一上午。
待到给她注射之后,她开始安睡,这一睡,下午的时间静静地流逝。
如此这般,陪了她三天,她没有开口说半个字。
我问史密斯,她有没有机会回复正常,史密斯回答,除非有奇迹出现。他还说说,我可以早点离开,看着自己爱的女人生命走向枯败而无能为力,那是世间最残忍的酷刑。
我说,如果有幸能陪她走过这一程,何尝不是我的幸运。
史密斯曾说,姒遇上我,也许就是奇迹的一个开始,因为多年前的我,就把她从命运的魔咒中救出过一次。
姒第一次发病,我在医院里遇见她。看她安静地坐在阳光下,莫明就喜欢上了她安静恬适的样子。我上前邀她跳舞,她很信任地把手放在我手心。不需要我教,她能跟随我的舞步一起,好像我们曾演练了千百遍。
离开医院的时候我对她说,如果她好起来,等她长大我要娶她为妻,她当时回答了一个字:好。
多年后,凌雅接近我,含糊地误导我,让我以为她就是当年的那个小女孩。
而我,居然没认出姒就是我曾许诺过的那个女孩,从来没想过自己的妻子就是自己要娶的女人。
即便如此,老天还是给我机会,让我和姒纠缠不清,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命运。
史密斯从来报忧不报喜,他总让我作最坏的打算。
有一天,姒睡着了,昏睡不醒,史密斯说,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