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女鬼点了点头,对我说:“是的,我那晚就是陪他吃饭,才喝多了酒的。他的名字叫由夕,你能帮我见见他么?”
由夕??
他大爷的,我震惊了,这是什么情况?我的脑子里想起了白天时的确在这里见过那杂碎,感情他们认识啊,但是由夕不是和董珊珊在一起么?怎么又是这女鬼的男朋友呢?
我去他大爷的,这孙子不会是脚踩两只船吧!!??
想到这里,我的火‘蹭’一下的就冒出来了,看来这小白脸儿还真挺有道啊,竟然能干这么高端的技术活儿,他大爷的,看来我还是揍他揍的少啊,虽然这跟我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但是一想到董珊珊如果是跟这种杂碎在一起的话,我的心里还是会控制不住的愤怒。
于是我忙问那女鬼:“你俩之间的事儿,能跟我说说么?越详细越好,看看我能不能帮到你,还有,你叫什么?”
那女鬼见我好像有要帮它的意思了,就对我说:“我叫李筱,我是一年前认识由夕的。”
一年前?他大爷的,这么说那个杂碎真的是脚踩两只船了?
我强压着心中的怒火,听着李筱讲出了它的故事。
第三卷 第一百一十四章 保媒计划
那是一年前的夏天,她遇到了由夕,李筱说,由夕是个浪漫的人,他不像其他的男人一样死缠烂打的追求自己,因为他是那样的独特,有自己的一套方法,仿佛就像一个了解女人的学者,知道我最喜欢的是什么,所以自己就这么深陷进去了。
由夕先前是李公公司里的一个小部门的主管,由于喝李筱确定了关系后,便直接提了好几级,而李公竟然也挺喜欢这杂碎的。分房分车好不痛快,可是每当李筱提出要和他结婚的时候,这杂碎却总是找说辞,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的,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准确的答复。
要知道李筱是何许人也,这千金大小姐哪能吃一丁点儿的亏?由夕怕惹恼了这位女祖宗,便在前天请她吃饭,然后向她求婚,李筱由于十分高兴,就多喝了两杯,谁知道那天的酒劲儿竟然那么大,自己喝完后竟然迷迷糊糊的就被由夕扶上车了。貌似回家的路上酒劲上涌,竟然把车直接停在高速公路上,自己下车透气了。结果直接撞上了一辆大平头,香消玉殒了。
听李筱说完后,我差点儿没气蹦起来,他浪漫他大爷!这他姥姥的由夕,真不是个东西,简直就是小白脸界的霸主啊,他这左右逢源吃软饭没够的技能可算是练到顶级了,有可能小白脸也是一种生活,他大爷的,这些女人的眼睛怎么都跟瞎了似的呢,他不就长的精神点儿么,除了他那张脸,他还有啥?
不得不说,这孙子还真挺有道的,脚踏两只船还能做到滴水不漏,这他大爷的简直就是2006年的最佳网络游戏《问道》啊。
这女鬼和我讲起由夕的时候,就像是梦呓一样,望着这女鬼此时这副痴情的表情,我不知怎么的就想起了我大学时候遇到的那个黄衣女鬼了,那个黄衣女鬼给我讲故事的时候不也是这种表情么?我去他大二爷的。我望着它这副神情,实在不忍心把由夕脚踏两只船的真相告诉它,毕竟它现在已经死了,就尽量让它还能有一个美好的希望吧。
我心想这个杂碎由夕已经完全可以和那个杂碎董思哲拜把子了,只要他哥俩手牵手肩并肩,一定可以走向美好的明天。
但是,这可能么?那个董思哲已经遭到了报应,现在估计还病怏怏的和那女鬼过日子呢,你的小白脸前辈遇到了我都落得如此下场,更何况你个娘娘腔的由夕了!
此时的我已经被怒气冲昏了头脑,如果放在别人身上,也许我还会劝这女鬼不要执着了,但是放在那个杂碎的身上嘛,嘿嘿,抱歉,这媒人,我还真就当定了!!
老易见我刚开始好像很生气,但是后来竟然发出了冷笑,便问我怎么了。
我对老易说:“一时解释不清楚,等会儿我再和你说吧。”
说完后,我转身又对那李筱讲:“好,我答应你,一定帮你了却心愿,不过你也得帮我一个忙。”
李筱见我答应了它,十分感激的对我说:“谢谢你!!谢谢,你要我帮你什么,你说吧。”
我苦笑的指了指地上它那具尸体说:“你先把自己的样貌变回去吧,要不然明天被你父亲见到你尸体这副模样的话,他一定会弄死我的。”
确实,现在这也算是一件大事,因为那尸体已经没有人形了,双脚扭曲成奇怪的形状,一张俏脸儿刚才已经被打了鸡血的老易给揍的像榴莲一样,外加上鸡血已经凝固,真是要多惨有多惨。
要是现在不补救的话,明天心疼女儿的李公一回家,发现自己女儿竟然变成了这副模样,财大气粗的他不抓我和文叔给他女儿陪葬都是万幸了,唉,人就是这样,即使再狂再牛逼也斗不过钱啊。
李筱听我这么一说,也点了点头,毕竟谁都不愿意看见自己这般尊荣,它问我:“让我来?我有这个本事么?”
我点了点头,大姐,如果你没这个本事的话,那估计我和老易都得扑街了。于是我对它说:“你当然有了,虽然你只是游魂,但是应该也是有点能力的。你现在看着自己的尸体,然后脑子里用力的想着把它变回之前的样子试试。”
话虽然这么说,但是它到底能不能做到,其实我心里也没有底,只好听天由命了,那李筱听了我的话后,全神贯注的看着自己的尸体,幸好,让我猜中了,不一会儿的功夫,尸体的脸上的鸡血便已经没了,又变回了之前的模样。
我心中长出了一口气,看来应该是能平安无事了,我看老易现在也应该有站起来的力气了,便和他说:“谈妥了,咱俩先把那大姐的尸体抬进去吧。”
老易点了点头,有些虚弱的站起身。和我一起将那尸体又重新放进了棺材里,都是‘死沉’这个词,现在我真的理解到了,这大姐被看这么瘦,但是还真是死沉死沉的,我和老易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它抬进了棺材。
把它平放在棺材里后,为了再次的防止抬头煞的发生,我便找了些没用的东西垫在了那枕头下,一切都弄利索了之后,我抬起那可怜的右手,轻轻的把它的眼睛给合上了,整个一锻炼身体。
都弄好后,我和老易又回到了火盆前,老易确实累坏了,我就让他坐在椅子上,然后自己开始收拾刚才打斗时弄乱的屋子,好在那个李筱也并未是啥不长眼睛的鬼,有它帮我,很快便收拾的很干净了。
屋子里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我抬头看了看,现在是两点零六分,他大爷的,这个夜晚怎么就这么长呢?
现在该计算一下怎么才能暂时的保住这个女鬼了,于是我到餐厅拿起了那个五粮液的空瓶子,想不到文叔这老东西还真帮上了一点儿忙,起码给了我一个可以收留女鬼的物件儿,于是我拿着那酒瓶对李筱说:“你先进这里面吧,我尽快帮你准备婚事。你在里面什么都不要想,等你出来的时候,就是你结婚的时候了。”
李筱见我说的如此真诚,便感激的对我说:“阿宾,谢谢你。”然后就化成了一股烟,钻进了这酒瓶。
我扣上瓶盖儿后,苦笑的想,我要是有阿宾那两下子还真就好了,他大爷的,我还用像现在这样的愁找不到媳妇儿么?
摇了摇头,我叫老易过来,毕竟折腾了一晚上了,体力消耗太大,现在餐厅的大桌子上下午吃剩的冷盘之类还有很多。而且一码归一码,我也要像老易赔酒认错。毕竟是我把他卷进来的。
还好老易明白我是什么人,他听完了我解释以后,损了我两句,又问候了我两句全家后,便原谅了我,这就是哥们儿。
经过一场恶仗,我和老易都有点饿了,也就不装假了,开始大吃特吃了起来,我边吃边告诉老易刚才和女鬼李筱的对话。
由于老易也知道我的故事,当他听到了那个由夕竟然脚踏两只船的时候,也气坏了,他嘴里满是鸡肉,对我咬牙切齿的说:“这孙子也太不是人了吧!!你说这不是造孽呢么?这两个女的也是傻,竟然都没发现?他大爷的,真是周瑜打老黄,一个愿意打一个愿意上啊!”
我苦笑的对他说:“可不是么?给我气坏了,他大爷的,你说这如果再不给他点儿教训的话,那哪儿还有王法了?”
老易从嘴里吐出了一块儿鸡骨头,气嘟嘟的说:“对,上次揍那杂碎揍的还是轻,咱俩这回想个办法直接让那女鬼跟他过得了!”
我心里又一阵苦笑,听他这么一说,我忽然觉得很熟悉,没有错,那个董思哲就是这下场。你说这老天爷,怎么能这么玩儿我呢?为啥都要和董珊珊扯上关系啊,我是不是上辈子真的欠她的啊。
想到董珊珊,我又是一阵心痛,经过上次的事情,在家里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其实已经想清楚了,我和她真的是有缘无份。就连我当初爱上她,恐怕也只多半是因为我感激她,因为当时只有她一个人安慰我。
想想现在如果要弄那由夕,如果董珊珊知道了的话,不明真相的她,一定会更加的恨我吧。看到这里,我想大家应该都有一个疑问,那就是我为什么不跟董珊珊解释清楚呢?
其实这个问题我已经说过不少遍了,要我怎么解释?跟他说这都是鬼干的么?她听我这么说以后会怎么想?她一定会把我当成神经病的,然后这误会会越来越深,与其这样,还不如不告诉她来的简单。
京剧里有人唱白脸,就要有人唱黑脸,尽管他也许并不想唱,但是他没得选择,先天的条件在那摆着呢。
而我,注定就是要唱黑脸的人吧。
他大爷的,不管了,我这也是为你好!要知道你跟那种小白脸在一起,根本就没有啥好结果!而且现在的我,可不是大学时候的那么单纯了,即使是我弄了由夕,也不可能让你董珊珊知道!!这几年的经历告诉我,明枪易躲,暗箭难防的道理,背后下黑手才是王道。
尽管我知道由夕是人,而这样对一个人,确实很不公平。确实不应该是白派先生的做法。
但是他大爷的,我就要这么做!再经过了夜狐事件后,我发现这世上本来就没有善恶而言,有些人,真的比鬼还要可恶,那我为什么还要有所顾忌?我要用自己的想法来活!!去他大爷的狗屁约束吧!而且只是要他拜天地而已,又拜不死人。
干丫的!其实我的心地应该算是很善良了,要不然我就不考虑怎么让他跟女鬼拜天地了,而是考虑怎么才能让老谢带他发财去了!
怎么才能把由夕引出来,然后让他和这女鬼拜天地呢,我点着了一根烟,脑子里不停的想着。不多时,我便有了一个主意。
于是,我露出了坏坏的笑容,对老易说出了我这保阴媒的计划。
第三卷 第一百一十五章 出殡
记得看王家卫的电影里有一句话挺经典,尽管是出自佛经,那就是:旗未动,风也未吹,是人的心自己在动。尽管当时我看的时候年纪还小,就是看个热闹,但是却记住了这一句牛逼哄哄的话。
确实,外界本无事,事皆动摇于心,现在的我总算想明白这个道理了,这恐怕是我第一次害人吧。因为我跟老易说出我的计划的时候,心中竟然一丝的愧疚都没有,想反的,我觉得我这完完全全就是为民除害。
想当初九叔要我学《三清书》的目的是什么?无非就是要我维护世界的和平和社会的安定嘛,而现在,我要做的就是对付由夕这个社会的毒瘤,我管他是人还是鬼,老爷爷曾经说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他大爷的是耍流氓。
毛爷爷曾经下令打倒一切牛鬼蛇神,他说的话就是真理,枪杆子里出政权,哥们儿就和由夕没完!
虽然我和老易的身份都是白派的先生,但是我俩同样是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年轻人,虽然说我俩做事总是求无愧于心,但是要那那套老掉牙的规矩来约束我俩已经是不可能的了,社会在发展,如果不进步的话就一定会被淘汰,这就是现在社会的法则。为什么白派没落了而蓝道却变的风生水起的呢?一句话,不会变通,只能成为历史。
我对老易说:“明天照常,后天晚上我想办法把那杂碎引出来,咱俩先把他敲迷糊了,然后就找个地方帮他俩完婚吧。”
老易听完后点了点头,他问我:“可是你要怎么找他啊?再说了,他怎么会乖乖的出来呢?”
我嘿嘿的坏笑了几下后,对他说:“这你就不用管了,到时候我保证百分之八十他会来,咱俩得找个地方摆东西,要知道这结阴婚可是挺费事的,要挺多东西,明天咱俩分头准备吧,地方就选在上次跟夜狐干仗的那野外,现在的晚上应该不怎么冷了。”
老易点了点头,也没多说什么,吃饱喝足后,也已经快凌晨四点了,文叔说今天是李筱出殡的日子,看来一会儿得让老易先走了,要不然的话可就解释不清了。
老易吃完饭,貌似已经恢复了体力一样,他点着了根烟抽了一口,忽然一拍大腿,和我说:“坏了,猫还在外面呢,不得冻死啊!”
于是他慌忙跑了出去,把那兜子拿了进来,好在动物本身就没有人这么娇贵,况且猫有九命,这小猫依然活蹦乱跳的,老易拿着兜子对我说:“我先走了,往下走一段就是街道了,你不用送我了,到时候电话联系吧。”
我点了点头,心存感激的把老易送出了门,同时把那个装着女鬼的酒瓶递给了他,让他帮我先保管这。送走了老易后,偌大的屋子里又只剩下我一个人了,还有那个棺材里的女尸,只不过我现在却一点都不害怕了,因为那只是一具臭皮囊,和一扇死猪肉没有什么分别。
长明灯还在有气无力的亮着,长寿香却快烧完了,我把香换过后,便坐在了椅子上,开始检查伤口,我的左手已经完全没事了,不得不说我这黑指甲还真管用,确实能帮我省去了不少看病买药钱。
只是我这右手比较头疼,他大爷的,被李筱尸变的时候抓了好几个大口子,虽然已经不再流血了,但是还是酸胀胀的疼,最可气的是这是我的小指甲无法碰到的地方,只能眼巴巴的看着,真憋气。
就这样坐着,心里盘算着要怎么祸害由夕才能解气,这一愣神的功夫,天竟然就慢慢的亮了起来,我见已经快五点了,要知道今天是出殡的日子,等会李公他们一定回来的很早,于是我便上楼找文叔去了,我在楼上的一个房间里发现了睡个跟死猪一般的文叔,我叹了口气,你说这人啊,如果是没心没肺的话,怎么就活的这么滋润?
于是我摇醒了他,这老家伙估计是宿醉了,脸色相当的不好,他问我几点了,我告诉了他,他打了个哈欠跟我说:“这有钱人家的高级床咱还真是睡的不习惯,竟做噩梦了,梦见一个女鬼鬼哭狼嚎的,这把我给吵的。”
我暗暗的捏了把冷汗,他大爷的,这哪儿是梦啊,这是比珍珠还要真的真事儿。幸亏这老家伙喝完酒以后就睡的死,要不然还真就坏事儿了。
这老家伙骂骂咧咧的起床,然后问我:“昨晚怎么样啊,没啥事儿吧,有没有按我说的做。诚心烧纸磕头?”
我苦笑的点了点头,心想你这老家伙,如果我真光是按你说的做的话,现在早扑街了,不过你这老家伙倒是挺有主见的,因为要是李公那一家昨晚没有离开的话,还真就出事儿了,我就想问候一声他大爷的,到底是谁买的那个破枕头。
文叔洗漱完毕后,已是六点多了,这时李公打来了电话,问文叔可以了么,文叔对着电话朗朗的吹牛逼,他跟李公说:“李公你放心,昨晚我整夜未令嫒诵经超度,Qī。shū。ωǎng。今天出殡入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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