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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回座位,母子两人立刻操起筷子大肆搜括桌上所剩不多的菜色。看来,拳打脚踢对于这对母子来说,就像基督徒的饭前祷告一样,是个虔诚不可缺的仪式。
真是个怪异的家庭。
好不容易吃饱饭,大家便开始闲聊。
“还吃得习惯吗?”
“嗯,都是我喜欢的家常菜,口味和我妈做的很相近,所以我忍不住比平常多吃了半碗饭量。”沈莎翎笑着轻抚吃得有些太撑的肚皮。
离家也有一段时日了,她的厨艺虽然有些许长进,可是距离美味却还十分遥远。刚才她夹了。一块香喷喷的菜脯蛋,送进嘴里的那一刻,她感动得眼泪差点掉下来,真的很有妈妈的味道——她从小就爱习惯的味道。
不知道爸妈现在怎么样了?一定非常焦急担心吧?不敢相信向来乖巧的女儿竟然会犯下和人私奔的勾当吧?一定很生气、很失望吧?沈莎翎揣测着父母的心思。眼睫也随之低垂下来。想起自己给父母添的麻烦,她就自责愧疚得无地白容。
“你们看起采还很年轻,怎么会想到要结婚呢?”一对稚龄的青少年独自租屋生活在一起,难免吸引众人好奇的注目眼光。
“笨妈妈!一定是因为有小BABY才会结婚嘛!这还用问吗?”小翔专注地继续享受橘子汽水,一面不忘取笑母亲。
小翔超龄的答案让沈莎翎整张脸都红了,她还没来得及开口陈述自己的清白。程日深已经先一步替她回答了。“不,我们才十七岁,还没结婚,也没有打算这么快生小孩,只是因为很想生活在一起,所以就离家搬到这里来。”
“哇!私奔耶!”小翔大叫,还弹了指头一下,发出清脆的声响。“握个手吧,我们是同一国的。”小翔的妈笑容满面地朝沈莎翎伸出手来,让莎翎——时反应不过来。
同一国?什么意思?
“我也是十几岁就带球跑和小翔的爸私奔了:我们约定好一定要过得很幸福,比原本不看好我们、不祝福我们的人都跌破眼镜……真的,我们真的这么约定,刚开始的那几年,我们确实过得很幸福美满,直到四年前的那场车祸发生,他就这么走了,所有的约定都不算数了……”
这个悲伤的故事使得众人都不禁红了眼眶,小翔拉拉母亲的衣袖。“别哭,你答应老爸不哭的,还记得吧?”
强打精神撑起—张笑颜,小翔的母亲坚毅的个性由此可见一斑。“找才不会哭咧!别小看我。”
沈莎翎佩服万分地瞅着眼前这名女子。她的身材细瘦娇小,保养得宜,看来年纪不超过三十,肤色呈健康的小麦色,削得短薄清爽的发式,说起话来中气十足,是一名异常开朗豪爽的奇女子,光看她的外表绝对让人料想不到,她的背后竟还有——段教闻者落泪的辛酸故事。
“老爸看到你那么努力每天开大卡车工作赚钱养活我,他在天上一定会很高兴的哟!”小翔仍然积极地安慰着母亲。
“好了啦,别再嘴甜了,还不是想要一本新的乐谱,对吗?你想要哪—本,我想办法帮你弄到,行了吧?”
小翔闻言,开心地咧嘴笑了。
“这孩子,书念得不怎样,兴趣倒是挺高雅的,弹钢琴耶!也不晓得是学谁的喜好,我们家又没人看得懂乐谱上密密麻麻的豆芽菜,被他缠了好久,刚好有个朋友家里一架钢琴他嫌太破要丢了,我就厚脸皮地跟人家要了回来给他当玩具,现在他还自己拜了老师,我真是服了他。”小翔的妈望着宝贝儿子一听见有新谱的快乐神情,不禁笑着摇头。
“那架钢琴只需要在音色和弱音踏板上面稍微调整一下,就是架不错的琴了,虽然上面的漆有许多剥落,可是无损它的价值。明天我再试着调整看看。”程日深说道,
“谢谢,那就麻烦你了。”
聊得差不多了,也该是回家的时候了。小翔的妈起身送他们走到门口,她拉住沈莎翎的手诚挚说道:
“虽然我的私奔最终是以不幸的结周收场,可是我并不后悔自己当年所作的决定直到现在,我都如此认为哟,因为我相信,坚持的爱恋不一定会有结果,然而中途放弃的初恋却肯定没有希望。”
星期天的早晨,沈莎翎—向睡得较晚,因为只有这一天她不用打工,可以好好休息—下。
然而—大早,她就被猛烈的敲门声给吵醒了,由日深温暖的怀抱里起身,她随手抓起一件衬衫披在肩上,打着呵欠、揉着眼睛去开门。
“不得了!不得了了!”小翔的妈挥舞着手里的报纸,奔进屋里,地疯狂大叫的模样,就好像背后有只恐龙迫着要踏扁她似的。
“什么事不得了了?”被她这么—闹,程日深也醒了。
“你们被刊登在报上了!”小翔的妈翻开报纸一个版面,指着上一则明显的大广告说道。
那上面招摇地刊登着程日深和沈莎翎的近照,不知内情的人说不定还会以为这是哪家厂商为了广告新商品而找来的一对漂亮模特儿咧!
这是一则寻人启事,上面大意是一个十七岁纯真无邪的少年受个某个不良少女的影响,两人相偕私奔了,少年的母亲受不了此一重大打击,不幸病倒了,希望善心人土如遇见照片上这对年轻男女,可以来电通知男方家长。果真寻回爱子,少年的母亲将有重赏酬谢。
“这上面说我是不良少女耶!”沈莎翎读了报之后,忍不住笑出声来。活到这么大了,这还是头一次被人家冠上不良的封号咧!感觉挺新鲜的。
“那个该死的女人,居然登这种颠倒是非的广告!”程日深气得顺手将报纸撕成碎片。
“你们现在打算怎么办?”小翔的妈开口问道。
“如果她以为用这种卑鄙的手段就可以让我乖乖回去的话,那她就想得太美了!”程日深发出轻蔑的冷笑。
“可是这则广告一登出来,我可没脸再去打工了,万一被人认出来,怎么办?”沈莎翎光是想像店长看见这则广告的表情,她就没脸再回去工作了。
“好好想个对策吧!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我和小翔就在隔壁,随时都可以来找我们。”
“谢谢你。”送走了小翔的妈,沈莎翎的心因方才获知的坏消息而沉重了许多。
不明白呀!他们又没做什么坏事,只是想两个人一起生活罢了,为什么会这样难呢?为什么还要被人登在报纸上当作罪无可赦的逃犯一样悬赏呢?是他们将事情想得太容易,或者是社会的眼光太狭隘了呢?
沈莎翎的心理夏的很不好受,她考虑了半天,对程日深说了一句:“我看,我们还是回去吧!”
程日深的错愕不解,全写在一张血色尽失的俊脸上。
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第九章
未来式——
“睡了这么久,我看她根本就是假装的,她一定老早就醒了。演奏会结束的庆功宴已经为了你延迟了两个多小时,你还打算继续在她身旁守多久?”包蔚青焦急地敲着表面,绕着程日深打转。
“取消。”
“嘻?”
“取消庆功宴。今天我不去了,我要守在她身边。”
面对程日深又率性下达任性的指令,包蔚青敢怒却不敢言,他抱着头懊恼地跑了出去,开始忧心取消庆功宴之后所要面临的指责。
“碍事的人已经被我撵走了,你可以醒过来了吧?我的睡美人。”程日深俯首以舌尖轻舐着沈莎翎薄如蝉翼的眼皮。
再继续装睡也不是办法,说不定会被他吃掉呢!沈莎翎只好展开眼睫,鼓起勇气面对这个阔别七年之久的初恋情人。
“好久不见。”沈莎翎实在不晓得该对程日深说什么才好。
“如果我今晚没有将你拦截下来,你是不是预备今生都不和我相见了?”他的唇边勾起一抹嘲讽的笑容。
“要不是我被骗买了一支大得吓人的萤光棒,你根本没机会逮到我。”沈莎翎不服气地回嘴道。
“我一眼就看到你了。不管台下多漆黑,不管你手上拿着什么,我都可以强烈地感觉到你的存在,一旦你出现在我眼前,我就不会让你再有任何消失的机会!像七年前那样忽然消失不见,这样的行为我不允许再有第二次了,你听清楚了吗?”
当年她擅自决定不告而别,只留下一张字条写着:对不起,我回家去了。
天知道,当他一夜醒来独自面对她已飘然而去的残酷事实,他心理是多么难受!他无法相信她就这样离开他了,狠心背弃他们曾经共同许下的誓言。
他曾经找过她,然而她像是消失了一般,非但休了学、搬了家,就连最要好的朋友都不知她的去向,她是存心与他断了来往。在如一只无头苍蝇四处乱碰乱撞仍然一无所获之后,他终于学会了接受她已离开他的事实,跟着程丽蕊离开了台湾。
两年后,借着程丽蕊在乐界的人脉,他重回了音乐的舞台,如平地一声雷般刮起一阵轰动,凭着过人的才华与实力,自此扶摇直上,成为台湾音乐界第一把交椅。
之后跨足流行音乐界也交出了斐然成绩。
然而,午夜梦回,他还是不免梦见沈莎翎那张甜美的巧颜,吻着她的芬芳滋味仿佛还残存在唇畔,穿过她柔软如缎发丝的十指,也还余着一缕幽香……
经过了这么多年,她依然是他此生唯一独钟倾心的最爱。
曾经被狠狠斩断的红线,他誓言将它再度系于她纤细的小指上,不让她再有任何机会自他身旁逃开了。
程日深修长的手指抬起她的下巴,让她的眼睛无法逃避他令人窒息的视线侵略,霸道地强迫她正面迎视他的热情。
“你是属于我的,我只爱你—个人,今后谁也不许说要分开。”他俯首,欲将吻印在她两片粉红翘唇上。
想不到却结结实实地挨了她一记。
“痛!”他捂着遭顿器攻击的后脑勺。
“现在的我,只想远远看着你就好,一点也不奢望重回你的怀抱,所以请你放开我,不要随便就搂搂抱抱。亲嘴?那更是门都没有。”沈莎翎一脸认真地挥舞着手里夸张的萤光棒,一副誓死捍卫贞节的神圣模样。
不会吧?这可是程日深想了七年也想不到的重逢画面,她或许会笑、或许会流泪,但绝对不会如眼前一般冷静漠然,坚持各走各的路,她这是在开玩笑吗?
还是,她对他的爱,已经在七年前离去的那一夜,狠心地丢弃在回家的路上了?
“我们都坚持过了,相信这样的结局虽不令人满意,但也是无悔了。”咬着牙,沈莎翎如此吐露。
“不许挂我电话,”话筒的一端忠实地传来程日深骇人的咆哮怒吼。
他原本以为让她有几天思考时间,也许她就会回心转意,也许她就会同意回到他身边,可是万万没想到,她是铁了心坚持不愿与他携手共度未来。
他无法接受她这样狠心的决定。
“这么多年过去,我们的距离是愈来愈远,再也不如当年了,我有我的世界、你有你的天地,勉强因为过去的感情而兜在一起,很容易产生适应不良、水土不服的情况,毕竟,我们都已不再是当年青涩的十七岁了,能够为了纯粹的爱情而舍弃身边一切、相信真爱能够克服阻碍的可贵年纪了!那股可敬的冲动,这些年,怕都老早磨光了吧。”
她冷静客观地向他解释分析着这段感情如今已呈平行线。当年既然错过,往后也就没有交集的可能了。
如今他已是众人眼中的焦点巨星,而她只是个子凡的大学研究员罢了。为爱而结合,这理由实在脆弱得不足以支撑共同生活所可能带来的强烈考验。
更何况,她十分安于现状,不希望平静的日子突然卷进狗仔队的镁光灯里。原谅她天生缺乏搔首弄姿的本领,所以为了避免献丑蒙羞,她心痛地告诫自己,务必与他保持安全距离。
事实上,若不是在他的告别演唱会上出了纰漏,昏厥在程日深怀中的画面被媒体大肆炒作写成大头条,每天都得靠程日深特别派来的随身保安开路才能杀出门前记者群摄影机的重围安然到研究所工作的话,她人现在老早就在前往欧洲参加学术研讨的路程上了。
都是发生了这种倒楣事,才害得上头以行为不检为由,临肘将她由代表名单上撤换下来。可恶!这个研讨会她从半年前就十分斯待了,竟然会在紧要关头遇到这种事,沈莎翎真是痛到捶心肝。
每次都是这样,当她决心要往正途走的时候,程日深就像个程咬金似的半路杀出来,硬拉着她往歹路狂弃而去,根本不给她说不的机会,真是个不折不扣霸道可恨的浑世大魔王!
当年在她成天以前进台大为终极目标的平静生活里,他却像从外太空掉下来的异类一样出现在她眼前,一伸手便蛮横地强拉着她往台大的反方向加速逃逸。
虽然后来她迷途知返,可是学校里的辈短流长却使得她无法继续留在蓝塔,更何况还存她与程日深之间共有的回忆,也是逼得她不得不选择负笈海外的原因。去国多年,她埋首书堆,疗伤止痛,终于,完成了她最初的心愿——拿了双料硕士学位,光荣归国担任研究工作。
如今,她的研究正进行到一个新的阶段,他却又毫无预警地闯入她的世界,企图用他累积了七年的绵密情感,将她网住。
曾经她狠下心自他身边逃开了,这一次,她十分怀疑自己当初那份勇气决心还在不在——毕竟,这些年来,她的心理始终只有他。
“你是不是不爱我了?或者,你从来就没爱过我?一直都只是我单方面—厢情愿吗?你的爱情其实不过是对我的可悲同情罢了,我说对了吗?”他终于开口问出他心底最坏最糟糕的猜测疑惑。
他始终不明白,当年她为何突然飘然而去。
“你始终没有弄明白,是不?关于我所作的痛苦决定、关于我狠心斩断一切的决心,你还是不明白,是吗?”
她从来不想去多加解释关于她的销声匿迹,她不在乎没有人了解,然而当地真的曲解了她的用意时,她还是无可避免地感受到难以想像的痛楚。
难道他真的不懂吗?关于她非得选择离开的理由。
“我要听你亲口告诉我,起码你得给我一个理由,说你根本没爱过我,说呀!”他低吼。
沈莎翎打颤的五指终于再也握不住冰冷的话筒,她松开了手,任由泪水在她脸上奔流。
天知道,如果她不爱他,她不会选择离开他,她会为他生一窝孩子采绊住他,她会要求他负起责任,努力挣钱养家,她会一辈子缠着他,直到终老……
但是她没有这么做,一切只因为她真的好爱他呀!
虽然他嘴上不说,然而光从他进蓝塔之后还曾经盛装出席普霄特涅夫的钢琴演奏会,以及在他们私奔的那段期间,他虽然身心俱疲,却仍然拄着拐杖,忍着身体的不适每日积极教导小翔钢琴技巧……光由这些小细节,她就轻易瞧出端倪,她完全明白,在他的心底始终还是惦。记挂念着他最不忍割舍的音乐。
他有才华,他还那么年轻,她没道理以情感的枷锁钳制他的大好前程,这太自私了!多少个难眠的夜里,她想了又想,终于在一个月光森冷的午夜,挥洒了一地破碎的泪水,离开了她最初、最真的爱情。
而现在,他竟然质疑起她的真心!
沈莎翎什么也不想多谈了,她现在只想好好哭—场,哀悼她那无辜牺牲的爱情。
自从那一日沈莎翎悲伤地切断程日深的电话之后,她已经连续一个星期没有他的消息了,而围堵在门外守候的八卦狗仔队也退烧似的逐渐散去,只留下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