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头撞了几下船壁,除了下午磕出来的那个包更疼以外,一点想要晕过去的意思都没有,倒是那个看守我的人见我到我的举动,骂了我几句,让我老实待着,不然就丢到江里去。
我只好尽量的抱成团,保持温度,一边想等我出去了吃什么,饿死我了。又过了很久,大概是半夜了吧,我被吵骂声惊醒,伸头一看,看守我的人已经不见了,外面乱哄哄的,而且寨子里很多房子都着火了,人影乱窜,火舌吞吐,浓烟已经向我这边飘过来。
难道是王怜花来了?我满怀欣喜,拱啊拱的拱了出去,在船头坐着,希望王怜花能看到我。火势越来越大,已经开始蔓延到江上的船,我心想不好,万一我这船也着火了我可怎么办?可是现在四处都是黑烟,我什么都看不清,也不敢贸然呼救,只好学那些电视剧里的情节,找个木茬来割绑我的绳子。
我割了半天,绳子也一点都没破,倒是我的手被木茬划坏很多地方,还有小木刺扎了进去。“我靠……”我忍住不嘀咕一句,“这绳子质量也太好了吧。”
烟越来越浓,我怎么也避不开,终究还是吸了很多进去,脑袋马上就开始晕了。就我这样掉到水里没个活。又快死了,这种濒临死亡的感觉我太熟悉了。
谁让我衰。
如果我醒来回到宿舍,起床第一件事就是把电脑里的这个破电视剧给删了。
我慢慢闭上眼睛。
“朱七七!”凄厉的女声喊着我的名字从天而降。
我怕她一下子砸死我。
那死相可太惨了。
绿衣女子不像初见时那么英气了,她的头发乱成一团,绿衣服被血染了大半,看着我眼中不再是怨恨而是滔天的愤怒和狠毒。“今天要你一起陪葬。”她伸手死死抓住我的喉咙,“我要你为我们陪葬……”
我没有闭上眼睛而是死死的盯着她,她也瞪大了眼睛盯着我,然后带着不可思议的表情缓缓的倒了下去,她的脸上出现一道长长的血痕,在她倒入水中之后她也瞪着眼睛看着我。
那么怨毒,那么恨。
我不禁心神一动,说不出的难过。
本来都是和我无关的,凭什么让我遭遇这些。
“七七,你没事吧。”王怜花用刚刚劈死绿衣女子的剑将绑住我的绳子挑断,“这次是我连累了你。”
他一点都不像刚刚放过火,杀过人,红色的衣衫上甚至没有半点灰烬半点血痕。
他的背后是冲入云霄的火焰和无数的哀嚎。他微微笑着弯下腰,对我伸出手:“七七,我来晚了。”
我的脚被绑了太久根本站不起来,我看着他想了很久终于还是缓缓的将手放入他的手心。
“王怜花。”
“嗯?”
“我想吐。”
朱四九的乘法表
那天夜里,滔天的烈焰,悲惨的哀嚎以及倒入江中绿衣女子至死不肯合上的眼睛一直徘徊在我心里。
我还不知道她的名字呢。
我摸了摸脖子上的淤青,这大概是她留在世界上最后的痕迹,而时间慢慢过去,这淤青也最终会消失不见。
被王怜花救出来之后,我有缠上了一身的纱布。胳膊被门划破了,手腕被木茬划破了,脑袋磕破皮了,嗓子也肿了,王怜花很后悔的和我道歉,如果那天他不离开就好了。
“没事没事,我都习惯了。”我对他笑了笑。他眼神一下子黯淡下去,我笑嘻嘻的拍拍他肩膀,“我是说,我都习惯了危险的时候有你相救。至于我被抓走也不是你的错,你别内疚了,不过你要是实在内疚不过来……那咱们商量商量初一那件碧绿碧绿的小坎肩呗。”
王怜花揉揉我的脑袋,“对了,我帮你把初一找过来了。”
“真的!”我眼睛一亮,“太好了,他在哪呢?”
“就在后院呢。你去看看吧。”他对我摆摆手,“我就不打扰你们久别重逢了。”
“嘻嘻。谢谢了。”我跑到后院,果然看到初一被拴在门廊那,他还挺悠闲自得的,甩甩尾巴东看看西看看。
“初一!”我大叫一声扑过去,他嗯昂嗯昂的过来蹭我。
我抱住他的头,使劲儿的揉了几下,“哇,还挺香的,是不是他们刚才给你洗澡了。”
初一使劲儿的噌我,我和他说了会儿话,“我带你去溜达溜达吧。”解开他的缰绳,我牵着他离开客栈,我猜王怜花一定是知道的,可是我也没看见他。
和初一顺着城墙溜达了一小会,买了点萝卜犒劳他,我们又慢悠悠的回到客栈。一进门就能看到王怜花坐在大厅那独自喝茶。见到我们回来,他也只是点头一笑。
晚上,我和王怜花商量:“洛阳该玩的也玩了,咱们走吧,我还想去泰山,黄山,桂林,四川。”
“好。”他笑的比春风还和煦,“只要是七七想去的地方,我们都去。”
自从那天起,我一直乖乖的,虽然偶尔还是忍不住语言攻击一下王怜花,不过行动上绝对和组织保持一致。
“爬山的时候如果我爬不动,你可要体现哥哥的价值。”我牵着初一和王怜花一起站在泰山脚下,这时候还没兴起旅游热呢,泰山是帝王祭祀时候常来的地方,严肃的禁。要不是王怜花神通广大,能找到这么个可以上山的山脚,我们就算白来了。
不过……此时泰山还没开发,山上也没有砌好的石台阶给我,我掂量掂量自己的能耐,很诚恳的向王怜花打了声招呼。
废柴什么的,不就是我么。
登山的艰辛无法简单的描述,幸好王怜花提出把初一寄存在山脚下的猎户家里,不然我可能要做出弃驴这种无耻的行为了。比起我一脸泥,一身土,走走歇歇的往上爬,王怜花却仿佛在他家后花园散步一般,闲庭信步,悠然自得,还是那句老话,衣服上连个土星儿都没有。
最后,我深刻的鄙视了自己,向王怜花求救:“那啥……背我呗……”
让我欣慰的是,王怜花既没有背我也没有公主抱。公子微微一笑,仿佛云中仙鹤,伸手一拎,嗖的一下子就窜出好远,然后他就跟加了油的泰山一样,脚尖点地一下便向前窜出好远,没多久就到了山顶。
“这个……”比我预计的时间早太多了,我们现在上来那不是看日出,那是看星星看月亮看云彩然后才能看到日出。
还有,忘了说了,我以前没死的时候……呸呸……什么破习惯,是没穿的时候,爬过泰山,那山顶上……老冷了……所以我提前穿了【……那么……】厚的衣服,而王怜花却依旧是潇洒的一件薄衫。
关于内力和取暖的辩证关系我就不说了,地球人都知道。
只不过现在的风景很好笑,一个灰突突圆滚滚的我,一个玉树临风潇洒的他。俩人在山顶上大眼瞪小眼,天还黑着,树林还存在着,野兽还咆哮着。
“哥,咱俩都对视半天了,你难道还没看出来我其实是想让你点堆火吗?”我掏出手帕擦擦脸,手帕马上蒙上一层灰。我刚才那山爬的太凄惨了点吧。
王怜花很快的生起一堆火,周围低喃着的野兽没有再靠近。
这里虽然不是世界最高点,不过对我来说够了。
足够空旷,足够孤独,足够思绪横生。
我暖和了身子,站起来,一点点的往山崖边移动,然后站好,小心翼翼的探头向下看。
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到。
我慢慢的撤回脚,远离崖边。“如果我跳下去,一定摔个稀巴烂。”
王怜花早在我走过去的时候就飘过来,一直盯着我,此时才松口气:“看你刚才的神色,我还以为你要跳下去。”
“我?”我失声而笑,“怎么可能,我是最怕死的。”
他笑了笑,过来挽着我坐到火堆边,“离天亮还有段时间,累了就靠着我睡睡,到时候我叫你。决不让你错过美景。”他还刮了我鼻子一下。
我笑笑,也不客气,躺在他大腿上睡了。
仿佛刚刚闭上眼睛,马上就被他叫醒一样,王怜花叫我起来的时候我比没睡之前更累,而且又饿又困。我迷迷糊糊的揉揉眼睛,他拿出水倒在手帕上给我擦擦脸,“看,日出。”
我清醒了一下,顺着他的手看过去。
红色的云团在天空翻滚,金色的火球慢慢的出现。太阳身边蒸发的热气丝丝缕缕慢慢消散。火堆不知道什么时候熄灭,我褪去了几件厚衣服,全身都轻快了许多。
“啊~以前听别人说看日出会很感动很激励什么的果然不可信~”我伸了伸懒腰,意气风发,“比起刚才那一刻壮丽的景色,还是昨天夜里山崖下无边际的黑暗更让我刻骨铭心。”我转过头,看着枕边的王怜花,“谢谢你。”
他错愕的看着我。
我笑了笑,“总之有很多事应该谢谢你,这次是我真心的感谢。”
他还是有些疑惑的站着。
我不以为意,握住他的手上下摇晃,“我决定重新读取进度,再来一次。你好,我叫朱七七。七七四十九的七七。是你同父异母的妹妹。”
他终于笑了笑,艳光压过身后的红云,“王怜花。怜香惜玉的怜……”
“辣手摧花的花。”我接过话茬,“那么花花哥,咱们下山吧,我饿的能吃下一头初一。”
朱四九的面具
吃初一什么的,当然是形容词,我就是吃王怜花也不能吃初一啊。
到了山脚,牵回初一,王怜花带我们去了最近的小镇,简单的吃点饭我就进屋去睡觉了。
真累,真困。
等我再醒来已经是下午了,王怜花不知道什么时候来的我房间,背对着我喝茶呢。
我也懒得抗议了,抗议也没用,洗洗脸,坐到他对面,“行,咱们向下一站出发吧。先去哪?其实我想边走边玩,慢慢悠悠的去桂林,反正也不着急,说不定能遇到什么美丽的地方。”
王怜花许久都没出声,我疑惑的看着他,他才缓过神一样:“还是先去长安吧,那里最近会举行一个花灯节,挺有意思的。”
“那也行。”我都无所谓,“那咱们走吧,这没什么意思,哎,你不许骑马啊,我家初一会自卑的。”
“那到无妨,只不过此去长安,最起码也要七八日,如果途中错过宿头,荒郊野外蚂蚁老鼠蚊子蚊子蚊子蚊子……”
“还是弄个马车吧,主要是放干粮和水什么的,我家初一心理承受能力老强了,那是驴中龙凤!”
…………
…………
最后王怜花还是买了辆马车,我在里面坐着,他赶车,我家初一撒欢的在旁边跟着。其实我也提议过不如让初一也上车吧。但是没人理我,就不了了之了。
其实去长安的旅途没王怜花说的那么夸张,我们又不赶时间,走走停停,看哪里好玩就多停几天。据我的保守估计,初一至少胖了五斤,至于我么……看什么看,打死我也不告诉你!
终于到了长安。
***
待到秋来九月八,
我花开后百花杀。
冲天香阵透长安,
满城尽带黄金甲。
我能记住的和长安有关的诗句不多,就这个还是因为看了周某人的电影之后记住的。虽然我对那个电影无感,不过那黄扑扑金灿灿的场景给我留下很深刻的印象。
此时的长安,虽然比不上电影夸张奢华的装饰,不过也一看就能让人看出是在筹备什么大活动。古代的节日繁多,可是每一个都很被人重视。而现在这个花灯节似乎也是个不小的节日。整座城市都张灯结彩的,吸引了不少像我一样的游人。
“哇,太夸张了吧!”我们入住的客栈,居然在整个三层楼外面都扎上竹子蒙上彩纸做成了一个巨大的彩灯。
客栈的店小二秉承了所有店小二一向替人排忧解难的特点,在上茶的时候解决了我的困惑。
“诶,客官,这你可就有所不知了……”巴拉巴拉巴拉……
切,我撇撇嘴,最没创意的又来了。这个花灯会除了是传统的祈福活动,祝愿明年丰收谢神的,还是青年男女定情的节日。
我控制自己不去看王怜花,我怕我揪住他的脖领子问,你到底要干毛干毛干毛!我是你妹妹,没空跟你暧昧!但是我已经决定重新做人了,所以我只是淡然一笑,品着根本喝不出名堂的茶水。
“花灯会就在这几天吧。”王怜花问。
“花神大赛是七天后开始,不过现在晚上您出去走走,也很热闹。”小二离开了,王怜花问我:“七七,晚上有没有兴趣去逛逛。”
“好。”我点点头,花灯什么的,最讨厌了……我试试能不能找人给我扎个葫芦娃福娃哈哈娃什么的……
晚上,我答应初一给他带一个胡萝卜的花灯回来,和王怜花一起去溜达。因为节日的缘故,这里的晚上反而更热闹,好多人都是全家出来溜达的,夫妻俩牵个孩子抱个孩子,和乐融融的。我一开始也没注意,后来却发现王怜花的眼神总在这样的人家上停留。
似乎发现我在看他,他回过神笑了笑,“七七,有没有什么喜欢的花灯,我们买来放了吧。”
我摇摇头,“要看到喜欢的也用不着你买啊,我自己早买了。再看看。”
好吧,我知道如果我在内心偷偷感叹原来王怜花平日吊儿郎当的杀人不眨眼的其实也是个内心脆弱需要呵护的单亲家庭的孩子他真的很不容易很可怜我好感动好可怜他我要好好对他你们一定会觉得很俗的。
事实上我也不那么觉得。
我觉得王怜花现在活的很自在很潇洒很成功很牛B,他那种性格也许是他的遭遇造成的,如果他没了那种遭遇就会变成熊猫那样的人了。
当一个美艳妖孽的男人对你哈哈大笑露出牙床子说,走啊,哥们,喝酒去,看美女去!
你还会迷恋他吗!
也许吧。
可我相信更多的人不会了。
再说王怜花,我看他也不需要别人的怜惜和同情。要是让他知道了你可怜他,死的最快的就是你。
一个人有一个人的活法。
他也许羡慕那些欢乐的家庭,可是他妈对他也挺好的,不是你想的那么凄惨。
“喂。”我碰碰他,“今天我累了,回去吧,明天接着来,一定要买到我喜欢的花灯。”
“那你准备在上面写什么呢?”他眨眨眼。
我白了他一眼,“我才不放河里呢,最喜欢的那个我要留着,带回家去挂门口天天看着。笨蛋。”
“如果心不诚,愿望是不会实现的。”他的声音有些低沉。
“傻瓜才会相信看不见的神灵。我只相信我自己。免费送你一句话,”我快走几步登上台阶居高临下的看着他:“我们并不是生活在一个只要付出就会有回报的世界。”
“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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