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光 同人)不朽的青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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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光 同人)不朽的青春期-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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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了,没必要讨好他,浪费时间。我继续演算,渐渐地,忘了时间忘了我。
  
  写完最后一个单位,我长舒了一口气,看了看表,离交卷时间还有十五分钟,够检查一遍了。
  
  我甩了甩紧绷的手腕,赫然发现,爱德华依然保持着浏览平铺在桌上的卷子的姿势,只是这一次,卷子上密密麻麻的铺满字迹。
  
  全都答完了?这么快?这家伙,莫非是个狠角儿?
  




华丽大家族

  我喜欢称呼我的爸爸,老伊。
  
  每天大约五点半,老伊都会回家为我准备好晚饭。但很少陪我一起吃,因为七点他又要出门。
  
  他的工作性质决定这一切,他是市公安局的刑侦处处长,并且,尽职尽责。
  
  我们的家庭,目前只有我们两个人。在我刚上小学的时候,爸妈就离婚了。
  
  懵懂的我依稀记得,某一天吃过晚饭,我在房间翻看那本新买回来的《折纸艺术》,突然被爸爸妈妈叫去客厅,说有重要的话对我说。
  
  “贝拉,你喜欢和妈妈在一起住还是爸爸?”
  
  妈妈一脸慈祥的看着我,露出前所未有温柔的笑容,等待我的答案。而我,只是想着刚刚翻过的一页那朵玫瑰花的折法,根本没有理解问题背后有着怎样里程碑式的意义。
  
  “……”
  
  这是我的答案。
  
  妈妈见我一脸茫然,眼里闪过一丝灰暗,转头对爸爸说:“还是跟着你吧,毕竟,你有能力让她过得更好。”
  
  爸爸沉默,一口接一口狠狠地吸着烟,点了点头。
  
  “好了,贝拉,回去玩吧。”
  
  我乖乖回去,依稀听到身后传来呜咽声。
  
  那天之后,妈妈搬出了这个家。一开始我还以为,她又去演出了。她是舞蹈演员,为了应对分布各地的演出活动,经常东奔西跑。爸爸也一样,很少有时间在家。从小我便习惯了独自一人,所以那个问题即使我给出了答案,那么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是:随便。
  
  很长时间以后的现在,妈妈已经改嫁,继父是个商人,和我关系还算和谐。爸爸依旧忙于工作,我也更加习惯的自己打理一切。
  
  这样其实也挺好。
  
  晚饭时,老伊总是喜欢坐在我的对面看着我吃,有时也会和我聊一聊他工作遇到的问题。他喜欢在陈述一件事之后问上一句:“你说,这可怎么办啊?”
  
  但是他问这一句绝不是想让我给出任何提示或者建设性意见,这不过是一句类似口头禅的问句,该做什么怎么做,爸爸心里早有自己的打算。
  
  老伊是个遇事沉着冷静的人,偶尔发点牢骚也只对我一个人而已,因为他知道,即使和我倾诉等同于对牛弹琴,但至少无论他做出任何决定和行动,我永远不会嘲笑或者鄙弃他。更何况,他很少失误。
  
  有时我也会把学校里发生的一些事情有选择性地讲给他听,理由同上。
  
  有其父必有其女。
  
  “今天我们班转来了新同学,好像是混血儿。”
  
  我低头扒拉着米饭说。
  
  “我知道。”
  
  奇怪。我抬头不解地看着老伊。
  
  老伊笑了,“今天碰见你李叔叔,他告诉我的。他们科前几天为这几个孩子办了户籍手续,因为每个孩子都长得很漂亮,所以他特别留意了一下。后来看到他们要上育才中学,就问问我有没有和你分到一个班。”
  
  原来如此。 
  
  “转到你们班的那个叫什么名字啊?”
  
  “爱德华。”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爱德华脱口而出的时候,我总是觉得相当具有喜感。
  
  我是英语课代表,让我这样念一个英文常见姓名的中译版还真是别扭。
  
  “哦,对对对,我记得有一个叫爱德华的。这五个孩子的名字都很特别,我记不太清了,不过都是一些爱呀斯呀的。”
  
  我更想笑了,只好更加勤快地往嘴里塞食物。
  
  “你李叔叔还为这几个名字伤脑筋呢,跟普通人差别太大,但是他又不好意思让人家改名字,后来想想他们也算是特殊的一群了,就勉为其难破了个例。”
  
  果然,长的漂亮的人走到哪里都占便宜,甭管是小便宜还是大便宜。
  
  “爱德华现在是我同桌,老师让他坐许嘉伦的座位。”
  
  “哦。他对国内还是很不熟悉的吧,那你多帮助他,同学之间一定要团结互助。”
  
  很经典的教导话语,即使是平日不苟言笑的老伊,也对这一套路了如指掌。
  
  我点点头,拌着汤汁吃完最后一点米饭。其实我心里很想补充一句,爱德华对我很不友好,而且莫名其妙。
  
  第二天,我终于见到了这个大家族。
  
  每逢英语早自习,我便要比其他同学早一些来到学校,往黑板上写语法规则和短语积累。
  
  在我写完了所有内容出门去洗手的时候,迎面走来六个美人。
  
  在这样一个普通而严谨的省重点高中,这样的出场阵容着实华丽异常。
  
  冯校医走在第一个,一贯的白色西服外套搭配黑色衬衫,头发理的一丝不苟却没有八十年代那种油头粉面的气质,若不是冯校医已经结婚了,恐怕不少女老师甚至女学生都会觊觎他。
  
  冯校医的后面,跟着两对男女。走在前面的一对,男生高大威猛,比爱德华还要高些,结实的手臂辨得出强壮的肱二头肌。他留着褐色短发,神情严肃,一看便知道,是个“纯爷们儿”。走在他旁边的,是我至此见过最美的女生。及腰金色波浪卷发,比起《麦琪的礼物》里面德拉的“瀑布”也毫不逊色,眼睛大而深邃,像极了风靡日韩的SD娃娃。她穿了一件黑色的小礼服裙,身材高挑婀娜,气质成熟性感。对比之下,我看着自己的T恤仔裤球鞋,还有沾满粉笔灰的手,真想找个地缝藏起来。
  
  他们后面跟着的一对男女,看上去要平易近人的多。女生和我差不多高,俏皮的紫红短发,小巧的五官,一身运动装扮,面带微笑,挎着身边的男生。男生的表情很木然,让我惊喜的是他的天然卷儿,除了《银魂》里面的坂田银时,我还没有对其他天然卷拥有者产生过这样的好感。他的嘴唇薄薄的,微微张开,显得大智若愚。不记得谁和我说过,嘴唇薄的人不容易接近,我下意识地抿了抿嘴唇。
  
  这两对男女,即使没有过多的亲密动作,也看得出来,他们的关系的亲密程度绝对不只是普通朋友。哦,对,他们互相之间是亲戚,那么,这样也不算出格。
  
  不过他们不是养子养女,没有血缘关系的吗?
  
  爱德华走在最后面,显得骄傲而孤僻,他的脊背挺直,头微微低下,下巴露出好看的弧度。如果不是性格古怪,他拥有一切我欣赏的男生的外貌特征。
  
  不,应该说,他这样的外形,是个女生都会心动的吧。
  
  看到我,冯校医亲切地招招手。
  
  虽然冯校医来学校工作才两个月而已,可我和他已经非常熟悉了。
  
  在冯校医就任这段期间,我来过校医室四次。两次因为血糖低眩晕,躺了两个下午。一次是体育课篮球考试三步上篮,我带球跑的过程中摔倒,两个膝盖磨破流了血。还有一次,是我看球赛时被飞来的篮球击中头部,当时就昏厥了。
  
  我不仅体质虚弱,还经常倒霉出状况。
  
  我向他挥了挥,拳头。我不想让这个华丽大家族看到我脏兮兮的手,不过,挥拳似乎更加失败。
  
  冯校医停下向我介绍大家。“贝拉,我给你介绍一下我的孩子们,这个大块头是埃米特,他旁边是罗莎莉。后面的小女生是爱丽丝,她旁边是贾斯珀。最后面的爱德华你认识的吧,和你同班。”转而对大家说,“这是伊贝拉。”
  
  看来爸爸说的没错,都是一些爱呀斯呀的。我理解了李叔叔为什么会因为这些名字伤脑筋,好在我是英语课代表,理顺这些名字对我来说并不困难。
  
  冯校医叫什么来着?对,冯库伦。
  
  思考的间隙,我抬眼又撞上了爱德华的瞳仁,今天的黑比昨天浅些,不知道是不是换了一副美瞳。
  
  我讨厌应对爱德华这样的目光,于是我对一直保持微笑的冯校医说:“刚写完板书,一手粉笔灰,我先去洗手了。”
  
  与爱德华擦身而过的瞬间,空气冷的要凝成冰晶。
  
  第一堂课是高老师的课,我洗手回来,看见他抱着昨天的考试卷子站在门口,爱德华在和他讲话。
  
  “我要换座。”
  
  我听见爱德华这样说。
  
  真泄气。至于吗?我究竟哪里不对他胃口了?
  
  “为什么呢?”高老师不解地问,随即又说:“换座可以,但是现在还没有多余的桌椅,如果和别人调换……我们班其实是根据每个人特点特别安排的座位,有利于学习上互相取长补短……”
  
  “算了。”爱德华摆摆手,转身回了座位。
  
  我想他是因为看到我怕我面子上挂不住所以才妥协了吧。
  
  我的内心燃起一股无名火。拜托,你以为我很想和你同桌吗?笑话。我第一次发自心底的祈祷,许嘉伦你水痘快点痊愈吧。
  
  第一节课,高老师发下了昨天的物理试卷。
  
  98分,我还是很满意的。唯一的错误是那道不定项选择,我少选了一项,于是扣掉2分。
  
  应该是最高分吧,我心里有些暗爽。许嘉伦不在,物理成绩第一名或许可以侥幸拿到了。
  
  我本想偷瞄一下爱德华的卷子,想知道他斤两几何。而这个家伙,把椅子拉的比昨天还远——他干脆坐到过道去罢。我伸长脖子,向他的方向看,高老师声音传来:“第七单元机械能是重难点,这张卷子难度不小,能上90分的同学都提出表扬。尤其是爱德华同学,拿到100分很不容易啊。”
  
  100分?
  
  我不顾爱德华的感受,拉过他的卷子看,那个大大的100红的耀目。
  
  爱德华转头用一种怪异的眼光看我,深黑的瞳仁底层,竟然漾出微微的棕黄。
  
  “你……好厉害。”
  
  这句话我是发自内心的赞叹,我从小就佩服物理学得好的人,因为我了解自身物理思维非常差劲,能考出好成绩完全是题海战术逼迫出来的。
  
  “一般吧。这些我以前学过。”
  
  他对我说这句话的时候,竟然……在笑。微微上扬的嘴角弯成绝妙的弧度,眼底的棕黄晕染开来,瞳仁的深黑逐渐在消失。
  
  我揉了揉眼睛,是眼花了吗?
  




恩人

  不出所料,爱德华那个表情维持了不到一分钟,又变成了一尊侧面石像。
  
  我很想像肥皂剧里面的逼问桥段一样揪住他的衣领责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我哪里惹到他了,但终究还是拿着笔在演算纸上默默涂鸦。
  
  很多时候我想做出一些泼辣的行为,但从来只是停留在想想罢了。
  
  那天下午,爱德华请假回家。
  
  连着两天,爱德华都没有来上学,据说是因为水土不服。
  
  他不在的这两天,似乎是这个夏季最热的两天。教室天花板上吊着的风扇从早到晚一刻不停地转动,而燥热的状况依旧得不到缓解。
  
  窗外老杨树上的知了没完没了地叽咕,给燥热平添更多的烦扰。
  
  天气热,人就不想动也吃不下东西。我几乎没吃午饭,就在座位上一套一套写着练习卷。
  
  这两天八卦特别多,即使一心只读圣贤书也随时随地听得到关于华丽家族的议论。后来我才知道,不只爱德华,五个人都没有来上课。水土不服竟然也可以同步进行。我在想,说不定是一大家子出门休假旅行考察城市风貌去了,然后编造这样一个无可争议的理由掩饰。
  
  埃米特和罗莎莉同班,爱丽丝和贾斯珀同班,不知道这样的安排是不是故意的。八卦里议论最多的便是出现这两对拉风疑似情侣学校为什么会不闻不问?还有,爱德华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
  
  我认为,爱德华如果知道自己这样受欢迎并不会表现出多大的兴奋。像他这样有资质并且对自己的资质了如指掌的人,一定是骄傲的,眼里不容人的吧。
  
  星期五,下起了小雨。我一进教室,便发现爱德华已经坐在那里,桌子上练习本摊开放着,而第一时间他却和我四目交接。
  
  好像他早早坐在那里,是为了迎接我的到来似的。
  
  我很快否认了自作多情的想法,低头走到座位上,放好书包,拿出笔盒,这时听到爱德华的声音:
  
  “嗨,这两天过得还好吧?”
  
  转头看他,他微笑着,金棕色的眼睛,暖如琥珀。
  
  不得不说,我吓了一跳。原本还在思考怎样继续应对他石像一般的冷漠态度,他竟然主动做出让步,还是一百八十度的转变。
  
  “挺好的。听说你病了?”
  
  爱德华表情有些吃惊,但很快又变得从容不迫。“呵呵,算是吧。一到大晴天我就浑身不舒服。”
  
  阴天乐的症状,我最初的猜测不是没有根据。
  
  “这两天讲了什么?”他又问。
  
  “数学物理化学生物都讲了新课,英语测验一次,卷子我给你留了,语文写了一篇作文。”
  
  爱德华满意的点点头。
  
  “那些新课内容你应该都会的吧。”我说。
  
  “应该吧。呵呵”
  
  今天的爱德华特别爱笑。
  
  “你怎么看菲尔普斯吸毒的问题?”
  
  我感觉头顶轰隆作响,爱德华转移话题也未免不着边际了点。
  
  “呃,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力和责任,权力越大,责任越大……”
  
  也许爱德华也受不了我信口胡诌的答案,不等我说完,他就笑着摆摆手说:“还是不说这么严肃的问题了,那么你觉得,我们校长长得像不像邓布利多?”
  
  我嘴角不禁抽搐了一下,爱德华很有能耐,从严肃过渡到无厘头,尽管不那么圆滑。
  
  “你也发现了?呵呵。不过,我对校长的喜爱远远比不上对邓布利多。” 
  
  “你平时喜欢做些什么?有什么特长吗?比如唱歌跳舞绘画或者运动。你为什么会选择理科?还有,你……哦,我的问题好像太多了。”
  
  对于爱德华查户口一般的发问,我一时不知道该先答哪一个。
  
  “我……我是个很无趣的人。很多事都是随性而为。至于特长,如果发呆算特长的话,我最擅长。”
  
  “其实,我就是想多了解一下你。” 
  
  爱德华笑着,那个角度的笑容煞是好看,我无法不被他的笑容吸引,盯着他的脸庞入迷地看。
  
  “你戴了美瞳,对吧?”我冒出一个傻乎乎的问题。
  
  “我不戴那个。”
  
  他竟然否认。
  
  “可是,上一次你的眼睛明明是黑色的,今天却是金棕色。还有,刚来班里的时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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