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慕涵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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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慕涵雪-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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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难道你是故意的!
  “没错,我的确是故意的。”慕涵雪笑道,“惹火我的人,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而背叛我的人,就要有勇气承担背叛的后果!”她顿了一下,“对了,我看你最近额头好象有些轻微破皮,要不要我把雪蓉膏给你擦擦?”
  我突然间一阵心慌。
  “易容的痕迹,我早就看出来了,只是陪你们玩了场游戏,没想到这么快就结束了,真是让人大失所望。”慕涵雪面露遗憾,“我忘了告诉你,霍玄镜是我看上的男人,任何人都别想抢走属于我的东西!”
  我直到现在才发现,这个女人真的好可怕,她的心机隐藏的极深!她把所有的人都玩弄在了自己的手掌心中!她看着我们自导自演,自己却在一旁冷眼旁观!我自大的以为那一个月,多少都对她有点了解,现在看来,就算是十年,恐怕我都琢磨不透她!我也终于有点明白殿主为什么会爱上她,因为他们本质都属于黑暗!
  “孤冥,给我抓住她。”慕涵雪突然说道,“转告霍玄镜,就说这是我送给他的礼物。”
  一个蓝色身影闪出。
  孤冥?孤冥!他怎么会在这里?
  慕涵雪闲闲的开口:“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现在才是真正的结束。”
  原来真正愚蠢的人不是火烈,也不是火凤,而是我自己!我输的一败涂地,还自鸣得意、沾沾自喜!却是从一开始就已经跳进了别人挖好的坑,心甘情愿的自投罗网!
  我猛然咬下了自己的舌头,口中顿时一片浓浓的血腥味。我不要去见殿主!不要在殿主面前出丑!我宁愿选择死,屈辱的死在慕涵雪面前,也不想面对殿主那冰冷的厌恶的表情!那表情让我痛不欲生!只可惜无法再见殿主最后一面……
  我的意识开始逐渐散失,脑海中却清晰的浮现出两个人的身影。
  师父,你那双饱含着复杂情感、透露着无尽的苍凉的眼睛,可曾会倒映出那个自己教导了十三年的徒儿的身影?
  玄镜,请允许我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这样叫你,你在挽回自己深爱的女子的心时,会不会记得这个曾陷害过她的亦是深深爱着你的我?
   
                  第十三章 抢劫的和被抢的
  尧国四十一年九月二十三,我离开江南涌洲,准备继续南下去柳州。
  我很不负责任的丢下个烂摊子给霍玄镜,自己逍遥快活、游山玩水去了。可这也不能怪我不是?我好心好意的帮银月解毒,却被诬陷为欲擒故纵;以德抱怨的帮魔殿度过难关,他本来就应该帮我收拾余留问题;况且他是男人,难道不应该为他心爱的女人做这点小事?我现在是先去打点好一切,等着他来找我,相反,他还应该感谢我的体谅!
  霍玄镜当然不可能知道雪儿早已原谅了他,沉默寡言的孤冥也很不凑巧的(其实就是故意)没有说出某人早已洞晓一切。于是,年轻的魔殿殿主白天不仅要解决冥煞门的残部和魔殿的防范问题,夜晚还要独自面对空空的床榻黯然神伤,不久,整个人就瘦了一大圈。
  果然陷入情网中的男人都是笨蛋!霍玄镜根本就没想到雪儿并没有把他给她的玉佩还给他!等他想通并解决完所有的事情,再次见到雪儿的时候,已经是深秋——两人错过了近一个月时间!而这,都是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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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天后,我来到柳州城外的葫陇坡。
  秋天,我的印象中不仅有“高楼目尽欲黄昏,梧桐叶上萧萧雨”的秋雨、“睡起秋声无觅处,满阶梧叶日明中”的秋夜、“月光浸水水浸天,一派空明互回荡”的秋月、“夜深风竹敲秋韵,万叶千声皆是恨”的秋叶,还有“雨侵坏瓮新苔绿,秋入横林数叶红”的秋色、“人人解说悲秋事,不似诗人彻底知”的秋悟、“蟋蟀独知秋令早,芭蕉下得雨声多”的秋味,“未觉池塘春草梦,阶前梧叶已秋声”的秋声等等。
  所谓一叶知秋,我并不觉得秋天是凋零的季节。好比眼前这葫陇坡,翩翩梧桐落叶飘落,徐徐秋风温柔吹过,都荡漾的是一股细腻的别样情怀,渗透的是一种震人心弦的美丽。我似乎可以听见落叶的低语和秋风的浅吟,它们仿佛就在我的耳边细细的述说着这秋意绵绵的感思。
  我心情愉快的漫步在这树林中,一切美好的让我再次坚定的认为能够再生为人真是一件最幸福的事情!
  “站住!”一个高昂的声音突然响起,
  我置若罔闻的继续向前走着。
  “前面的,给我站住!”声音中有一丝的起伏。
  我左边看了下,右边看了下,四周就只有我一个人,难到是要我站住?你要我站住就站住,岂不是很没有面子?我依旧旁若无人的继续向前走着。
  “大哥,她怎么不理咱们?”一个怯弱的声音。
  “难道是没听见?”一个人疑惑的说,“要不再叫叫?”声音有些低沉。
  “恩,那咱们再叫声。前……”高昂的声音还没说完就被打断。
  “可是,大哥,她万一又不理咱们怎么办?”
  “难道她是聋子,听不见?好可怜啊!”低沉的声音。
  “大哥,难道我们要抢一个聋子的钱?她比我们还可怜。是吧,二哥?”
  “是啊,大哥,要不咱们换个人?看那姑娘瘦瘦弱弱的,肯定也好不到哪去,要不换个人?”
  “恩,恩,大哥,换个吧,那姑娘好可怜。”怯怯的说。
  高昂的声音终于说了一句决定性的话语,“好吧,那就换个好了。”
  “姑娘,打扰了!”高昂的声音再次响起。
  “大哥,你忘了那姑娘是聋子,她听不见你说话的。”
  “……”
  “是啊,大哥。你记性总这么不好。”低沉的声音继续说道,“上次回家,明明走左边的路,你走右边,结果我们绕了整坐山才回到家;上上次你出去打劫,把钱输给了赌坊,回来却说钱在我们身上,是我们弄掉了;还有上上上次……”
  “二哥说的对!上上上次大哥你……”
  “够了,你们两个给我闭嘴!”高昂的声音中有很大的愤怒,“有本事,你们俩来试试!”
  “哦,大哥。”两个委屈的声音。
  我的脑海中现在只有一个感觉,那就是脱线,这简直就是脱线强盗三人组!我怀疑这种人是怎么生存下来的,完全比古人还古人!我装作没听见就一相情愿的认为我是聋子,天生就应该听不见?抢劫的反而自己争执了起来,他是哪里看出我瘦瘦弱弱,好不到哪去?我这是标准魔鬼身材!抢劫就抢劫,还挑三拣四挑肥拣瘦,活该吃了那多苦头,三个笨蛋!
  我忍不住回头,好奇特的三人组合!眼前是三个男人,一个个子偏高,一个个子很矮,一个个子中等;个子高的很瘦,个子矮的很胖,中等的不胖也不瘦;很瘦的偏白,很矮的偏黑,中等的偏黄。看来,矮的是老大,高的是老二,长的最象人的那个是老三。
  我走到三个争吵的人面前,“你们叫我?”
  “我们叫你了吗?”老大说道。
  “我们叫你做什么?”老二接着说道。
  “你从哪跑出来的?”老三总结。
  我满头黑线,好心的提醒他们,“那你们为啥争吵?”真是三个笨蛋!
  “是哦。”三人沉思,然后互看一眼,同时起身,异口同声说道:“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
  “不对呀,大哥!”老二惊奇的说,“她不是聋子,听不见咱们说话吗?”
  “是啊,聋子怎么可能听见咱们说话?”
  “那么,最有可能的就是?”老大说。
  三人同时说道:“刚才没人说话!恩,就是这样!”
  我上前给了三个人一人一个暴栗,“你们才是聋子呢,有你们这么抢劫的吗?”
  三人疑惑,“抢劫不都这个样子吗?我们都这样好几年了!”
  我和他们之间绝对有无法跨越的代沟!“你们三个是不是饥一餐饱一餐,有了上顿没下顿?是不是小半个月才打劫到一个人的一小点钱财?是不是每次都在荒郊野岭偏远的山沟守株待兔?是不是每次被抢的人都是直接晕倒?”我越说越激动,最后吼道:“你们三个告诉我,到底是不是这样?”
  老大可怜兮兮的答道:“姑娘,你有所不知啊。我们……”
  “停!”没见过废话这么多的人,“你姑奶奶我今天心情好,就教教你们什么才叫真正的打劫!”
  “告诉你们,抢劫也是一门技术活!”我说,“第一,荒郊野岭鬼影都没一个,除了你们,傻子才往那走,所以,打劫要守在大道上!第二,打劫要看人,还要看情形。根本没有财不外露这种说法,要不怎么显得自己有钱?惹得起的就打,打不起的就躲,躲不过就装死!第三,要运用策略。装疯卖傻、死死纠缠、逞强斗狠、狐假虎威等等,反正就是怎么样能成功就怎么样!”
  都说理论要联系实际,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走走,今天我好人做到底,我们去柳州城外的大道,我亲自给你们演示!”
  镜头一
  时间:巳时。
  地点:柳州城外,通往柳州的唯一一条大道上。
  被抢对象:一个风度翩翩温文尔雅貌似潘安堪比宋玉的男子。
  事情经过如下:
  看着逐渐走进的人影,我诡异的一笑,这个男子不一般!
  除去非凡的外貌和不菲的衣着,他步伐平稳、呼吸均匀,太阳高照下却无一丝的汗水,可见内力深厚。而且在暗处,还有一个人跟着他,似乎是他的暗卫,一般来说这种人非富既贵,肯定有不小的背景。
  这样的人才有钱,而我,抢的就是这种人!
  我平静的走到他面前,伸出右手,摊开手掌。对付这种人就要用强,明显的他是漠视别人的贫困,就是说哭贫告穷是没用的。第一招,他主动配合交出钱,我拿钱闪人;第二招,他装傻,我直接打晕拿钱闪人;第三招,他反抗,拒不交钱出来,我只好采用非常手段。虽然明显前两种是不可能的,但我总得先礼后兵不是?
  楚无邪眯着勾魂的单风眼,眼睛是看着身前的女子,脑袋里却转的飞快。女子是干什么的,她的目的是什么,她为什么会在在这里,他不仅思考了个遍,最后连是不是因为仰慕自己而专门守在这等他都列入了思考的范围。
  我提醒的咳嗽了一下,虽然一个大帅哥直勾勾的看着我满足了我的虚荣心,但是我又不是没见过长的帅的,师兄和玄的相貌和眼前的人不分伯仲,就连师父都可以轻易看出年轻时的风采。况且我站他面前半天,手也举了半天,他怎么就没反映呢?不给钱,至少吱个声吧?
  楚无邪回神,暗骂自己沉溺在美人的幽深眼睛里,“姑娘,这是?”
  “钱。”乖乖把钱拿出来。
  “恩?”楚无邪一楞,什么时候自己的魅力连钱都比不上了?
  “看来你是不准备拿出来了。”我以为他装傻,“原谅我。”
  楚无邪还没反映过来,就被我点了穴道。手伸进他衣襟内,上下其手摸了个遍,最后,掂掂手中收刮来的银票,全部都是千两的票子,大概有几万两之多。我暗自得意,果然是肥羊,看来自己真的适合做强盗,简直就是得来全不费工夫!
  身后三兄弟两眼发光的看着我手中的银子。
  我走到三兄弟面前,递给他们几张银票,“看见没?这才叫抢劫!人都吓的不敢动(被点了穴道),也不敢出声(呆住了)。都告诉你们了,打劫要看人看情形,还要讲究策略,怎么样,我说的没错吧?”
  三人连忙点头,颤抖着接过银票。
  一旁的楚无邪是目瞪口呆的看着一切的发生。
   
                  第十四章 煽风点火
  镜头二
  时间:巳时一刻。
  地点:同上——柳州城外,通往柳州的唯一一条大道上。
  被抢对象:一个自称是柳州知府独子的猥琐好色之徒。
  事情经过如下:
  亲眼所见,事实证明——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也不一定是唐僧,而有极大的可能是一个脸朝天、眼高过天的满脸长满痘的好色之徒!
  这种人我一般是不想打交道的,高傲、自大、愚蠢、好色……简直就是草包一个,全身上下就没一个优点!但是,我深知有舍才有得、有得就有失的道理,为了钱,为了树立抢劫的优秀典范,我也只好牺牲下自己了!
  “哎呀!”我摔倒在路边,露出了面纱下的小半张脸。
  那家伙有色的眼神利马飘了过来!“姑娘,你没事吧?”说完,还虚情假意的赶忙过来搀扶我,其实就是想吃我的豆腐!
  “多谢公子。”恶!
  那厮殷勤的说道:“姑娘怎么独自一个人在这?不知姑娘家住哪,我好送姑娘回家?”
  我凄惨的说:“我无父无母,孤苦伶仃。本打算卖身为奴,谁知还没到柳州城,盘缠就用完了,只好等在路边看有没有象公子这样的人来,幸亏公子来了。”我两眼汪汪的看着他,“公子不会见死不救吧?”
  那厮拍着胸脯保证道:“那当然!没有什么事是我柳州知府公子办不到的!”
  我惊奇,“公子就是知府公子?奴家也正好想去柳州知府为奴!”
  “放心,一切包在我身上!”得意的声音。
  “那多谢公子了!公子……奴家有个不情之请。”我为难,低垂的眼眸掩住邪恶的目光。
  “好说!”
  我犹豫,“奴家的夫君也在这。”
  “你嫁人了?”那厮慌忙说道。
  “公子且听我说。”我眼挂泪滴,“奴家和他是从小定亲,可是我不喜欢他,他却死缠着奴家。硬说我爹生前治病时借了他家二十两银子,现在如果我要解除婚约,利滚利就要还他家二万两,他这不是坑人吗?我怎么就这么命苦啊!”我说到最后竟然哭了起来,“我怎么就这么命苦啊!”
  那厮满不在乎的说“我以为什么大事,放心,这点小钱我还不在乎!”说完,从怀中掏出一叠银票,“这是两万五千两,你以后就和他两清了!”
  我作势欲跪下,“多谢公子救命之恩,奴家愿为奴为俾贴身照顾公子!”说完,还有意朝他怀里靠了靠。
  那厮顿时心花怒放,“应该的,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把钱给他,我们走吧!”
  “稍等,公子。”我崇拜的看着他,“看公子身强体壮,想必拳脚功夫不错吧?”
  “那当然!”
  大言不惭!“我那男人以前总无故打我,希望今天公子能为我出这口气!”我恨恨的说。
  那厮怒道:“他人在哪?我要打的他满地找牙,让他知道本公子的厉害!”
  敢情他到现在都还没注意到几丈外的人!我指指楚无邪,顺便以剑气解了他的穴道,远远的朝楚无邪灿烂一笑,回头向那知府公子使了个眼色,那笨蛋就不顾一切,雄赳赳气昂昂的冲了过去!
  两万五千两?真是个二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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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趁乱溜走的我,内心是狂笑不已!运气还真不是一般的好,半个时辰不到的时间,就连抢两个有钱的大款,最后略施小计就让他们徒生纠纷!自己真是太聪明了!
  只是可怜了那知府公子,不仅赔了钱还赔上了自己,成了替罪的羔羊,肯定被修理的很凄惨!但他那是活该,自作自受也怨不得别人!我的豆腐岂是那么好吃的?吃了我的豆腐就要付出应有的代价!况且,我最讨厌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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