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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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声-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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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一些。但,全家都叫它美美,我也只得跟着叫了。
  美美十分了解我对它的恨意,所以,它从不给我机会接触它,而且,它还常常来撩拨我。经常在我的习题本上留下梅花印子,把鱼骨头放在我打开的书页里,逗得我火来了,对它乱骂一通,它就斯斯文文的舔舔爪子,说一声“妙!”然后,爸爸必定要教训我一顿,因为他最恨我说什么死鬼啦,要命啦,下地狱啦,滚蛋啦……这些粗话,他认为男孩子说这些话都十分不雅,何况我是女孩子!因此,自从美美进门,我几乎三天两天就要挨一次训。这还罢了,没多久,我就发现美美有一个习惯,一定要在我的枕头上睡觉,我看到了就要打它,但从来打不到它,逼得我只好换枕头套。有一天,我竟看到它站在我的桌上,从我的茶杯里喝茶,这一气非同小可,我立刻向全家警告,如果赶不走美美,我就要离家出走了。妈妈听了笑笑说:“为了一只猫要走吗?小瑜,别孩子气了!”
  小瑜!我猛然有个大发现,这名字听起来多像“小鱼”,怪不得我拿美美没办法呢,从没听说过鱼斗得过猫的。我看,总有一天,它会把我吃掉呢!从此,我只得在美美面前低头,认栽认定了!
  我终于跨进了大学之门,别提我有多高兴,多自满了!那几天,美美一见我,就斜着眼睛说“妙!”我总会瞪它一眼说:“当然妙啦!”
  一进大学,麻烦跟着来了,没多久,我和班上一位男同学相交得颇为不恶。他有一对朦胧的大眼睛,一个挺直的希腊鼻子。身材高高的,皮肤白白的,是全班最漂亮的一个男孩子,他喜欢作诗,同学们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做“诗人”,他也拿了许多他作的诗给我看,我对诗是外行,他那些诗也不过是些风花雪月的东西。但我能够背诵的几首名诗,如“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和“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以及什么“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也不外乎“风”“花”“雪”“月”,所以,我也认为他的天才不减于李白杜甫了。
  我和“诗人”的交情日深,爸爸妈妈也略闻一二,于是,爸爸表示要见见这位“诗人”。那真是个大日子,我约定了“诗人”到我们家来,这还是“诗人”第一次到我们家来拜见爸爸妈妈哩!从一清早,妈妈就把家里收拾得特别干净,自己也换了件新衣服,整日笑吟吟的,大有“看女婿”的劲儿。
  晚上准八点,“诗人”来了,他也穿了件十分漂亮的米色西装,头发梳得光光的,显得更英俊了。进门后,大家一阵介绍,“伯伯”“伯母”的客套了一番,然后分宾主坐定。我倒了杯茶出来,他刚伸手来接,突然,美美不知从那个角落里直窜了过来,茶泼了他一手一身,茶杯也掉到地下了。美美,真是和我作对定了!气得我拚命瞪眼睛,诗人也顾不得收拾地下的茶杯破片,只慌慌忙忙的用手帕擦衣服上的水渍。这一下足足乱了五分钟才弄清楚。然后,爸爸问诗人:“您和小女是同班同学吧?”
  “是,是。”诗人说。
  “听说您很会作诗呢!”
  “那里,那里,随便写写而已。”诗人说。
  “妙。”美美插进来说,自从茶杯打翻之后,它就一直蹲在诗人的面前,用它那只独眼把诗人从上到下,从下到上的仔细研究着。
  “很希望能听到您念一首您的诗呢!”爸爸说,带着种考察的意味。
  “不敢当,还请老伯多多指教!”诗人说,但脸上却有种骄傲的神情,对于他的诗,他向来是颇自负的。于是,他正了正身子,美美却歪歪头,继续盯着他看。他望了美美一眼,显然被这只小猫弄得有点不安。然后,他开始朗诵一首他的近作:“呜─呜─呜─”美美的独眼眨了眨,又歪了歪头。
  “呼呼的风,吹啊,吹啊……”诗人一本正经的念着。
  “妙!”美美大声说,出其不意的对诗人身上扑过去,一下子纵到他的肩膀上,平举着尾巴,在他的脸上扫着。诗人张惶失措的站起来,诗也被打断了,狼狈的说:“这……这……这……”
  “美美,下去!”我叫。
  美美充耳不闻,开始在他肩膀上踱起方步来,在一边看的小弟忍不住大笑了起来。爸爸也要笑,好不容易忍住了,我冲过去,想抓住它,它立刻跳上了诗人的头顶,又从诗人的头顶跃上了柜顶,在那儿轻蔑的望着诗人,还高高兴兴的说:“妙!”
  可怜的诗人,他那梳得光光的头发已经被弄得乱七八糟,念了一半的风也吹不起来了。站在那儿,一脸的尴尬和不自然,扎煞着两只手也不知往那儿放好,看起来活像个大傻瓜。
  这次伟大的会面就在美美的破坏下不欢而散,等诗人告辞之后,爸爸就板着脸对我说:“你的眼光真不错!”
  听口气不大妙,偏偏美美还在一边说妙,我恶狠狠的盯了它一眼,爸爸继续说:“你这个朋友,我对他有几个字的批评:油头粉面,浮而不实,外加三分脂粉气和七分俗气!小瑜,选择朋友要留心,不要胡乱和男朋友一起玩,要知道: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谨慎!谨慎!”
  糟糕!爸爸把诗经都搬出来了!然后,爸爸看了美美一眼,美美这时已跳到爸爸身上,正在爸爸的长衫上迈着步子,选择一个好地方睡觉。爸爸摸摸美美的头说:“如果不是美美把他的诗打断了的话,我想我的每根汗毛都快被他呼呼的风吹得站起来了!”
  美美歪歪头,颇为得意的说:“妙!”
  我和诗人的交情,从这次会面后就算完蛋了!一年后,诗人因品性不良而遭校方退学,连我都奇怪美美是不是真的“独”具“慧眼”了!
  诗人事件之后不久我又有了好几个男朋友。其中一个,同学们称他做书呆子,整天架着副近视眼镜,除了埋头读书之外,什么都不管,倒是功课蛮好的。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和他常常在一起研究功课。说老实话,我一点都不喜欢他,他是那种最让人乏味的男孩子,整天只会往书堆里钻,既不风趣又不潇洒,一天到晚死死板板,正正经经的。当他第一次到我家的时候,我告诉他:“我家里有一只很可爱的小猫。”
  “是吗?”他问。他进门后,我一直希望美美能有点恶作剧施出来,但,那天,美美只是怀疑的打量着他,始终没有做出什么来。他很正经的望了美美一阵,说:“真的,是一只很可爱的猫。”
  “是吗?”这次是我问了,我实在看不出美美的“可爱”在什么地方,但,他说得倒挺诚恳的。
  书呆子常常到我家里来了,最奇怪的是,他和美美迅速的建立起友谊来。每次他一来,美美一定跑到他身边去,用脑袋在他身上左擦右擦。他也十分怜惜的抚摩它,亲热的叫它,拍它的头,抓它的脖子底下。使我诧异的发现,这个只知钻书本的书呆子,原来也有情感,也会有温柔的时候。他除了和美美交朋友之外,他和爸爸也马上成了谈学问的最佳良伴。他们在一起,一老一少,两副近视眼,两个书呆子,谈诗经、楚辞、唐朝的诗、宋朝的词、元人百种、清代小说……
  以至于近代文艺的趋向,小说的新潮流,什么欧亨利、斯坦达尔……等一大堆,两人谈得头头是道,我在一边连插嘴的余地都没有,倒是美美还能经常点点头加一句:“妙!”
  书呆子到我们家越来越勤了,但,他决不是因我而来,主要的是他喜欢我们家的气氛,更喜欢和爸爸谈天,和美美交朋友。爸爸常在背地里称赞他,说什么“此子大有可为啦”,“将来一定能成功啦”,但,这些与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我是越来越讨厌他了,我叫他书蛀虫,叫他四眼田鸡,叫他大木瓜,他对这些一概不注意。事实上,他对我根本就不注意,他的注意力全在爸爸和美美的身上。
  那天,书呆子又来了,我打趣的说:“书蛀虫,昨天又蛀了几本书?”
  “哦,老伯呢?我昨晚看了一本好书,正要和老伯谈一谈!”
  他迫不及待的说。
  “我爸爸不在家!”我没好气的说。
  “哦!”他大失所望,在椅子里坐下来,问:“他什么时候回来呢?”
  “我怎么知道!”我说,看他那股失望的劲儿,好象除了和爸爸谈学问以外,到我们家来就没事可做的样子。
  “妙!”
  美美跳上了他的膝头,他大为高兴,连忙抱住它,细心抚摩着它的毛。我笑笑说:“还好,美美在家,要不然,你今天可不是白来了!”
  他看了我一眼,一语不发,只仔仔细细的顺着美美的毛,一面为它捉跳蚤。我赌气的在他对面坐下,拿起一张报纸,慢慢的研究着分类广告。看了半天,实在看不出所以然来,而他仍然在顺着美美的毛。我站起身来,把报纸丢在沙发椅子里,说:“对不起,书蛀虫,你在这儿和美美玩吧,我要出去一会儿。”
  “你到那里去?”他问,似乎有点惊异。
  “去看电影,我对于坐着发呆没兴趣!”我说,一面向门外走去。
  “有好电影吗?”他傻不愣登的问。
  “有呀,”我说:“有一部好片子,片名叫作什么傻瓜与小猫!”
  “有这样的片名吗?”他怀疑的问,傻气十足。
  “当然啦!”
  “妙!”美美说。
  “真的,妙!”书呆子笑嘻嘻的说:“如果有这样的电影,我倒也想去看看,一定十分幽默,十分好玩的,如果能把美美带去,更妙了!”
  “算了吧,你还是在家里陪美美吧!”我说,走到玄关去穿鞋子。
  “喂,等一等,一起去吧!”书呆子居然跟了过来。
  “别了,”我说:“你留在家里蛀书吧,我到电影院去蛀电影,再见!”
  我对他挥挥手,刚想跨到玄关下的水泥地上去,突然,美美对我脚下冲了过来,我正一只脚站在地板上,被它的突然发难,弄得立脚不稳,立即对水泥地上栽了过去。书呆子出于本能,就抓住我死命一拉,我被这一拉,虽没摔下去,却拉进了他的怀里,我惊魂甫定,不禁对美美发出一连串的诅咒:“见鬼的死猫!要命的臭猫!滚下地狱去吧!”
  话一出口,才发觉十分不雅,尤其,又发现自己正靠在书呆子的怀里,而书呆子呢,正从眼镜片后面,用一种既欣赏又新奇的眼光看着我。我脸上一阵发热,想挣出他的怀抱,他却把我拉得更紧了一点,在我耳边说:“别跑!等一等,你那个傻瓜与小猫几点钟开演?我想,傻瓜未见得一直是傻的,猫呢,应该是一只十分聪明的猫,对吗?”
  我涨红了脸,不知该如何置答,他那眼镜片后的一对眼睛,正灼灼逼人的盯着我,看样子,可一点也不呆呀!
  “妙!”美美说,一溜烟的跑开了。
  一颗星
  晚上,从珍的婚礼宴会上退了席,踏着月色漫步回家,多喝了两杯酒,步履就免不得有些蹒跚。带着三分醉意和七分寂寞,推开小屋的门,迎接着我的,是凉凉的空气和冷冷的夜色。
  开亮了小台灯,把皮包摔在桌上,又褪下了那件淡绿色的旗袍。倚窗而立,那份醉意袭了上来。望着窗外的月色,嗅着园里的花香,心情恍惚,醉眼朦胧。于是,席间芸和绮的话又荡漾在我的耳边:“好了,我们这四颗星现在就只剩下最后一颗了!”
  四颗星,这是我们读大学的时候,那些男同学对我、芸、绮和珍四个人的称号。这称号的由来,大概因为我们四人形影不离,又都同样对男孩子冷淡疏远,他们认为我们是有星星的光芒,并和星星一样可望而不可即。因而,四颗星在当时也是颇被人注意的。但是,毕业之后,绮首先和她儿时的游伴──她的表哥结了婚。接着,芸下嫁给一个中年丧偶的商业巨子。今晚,珍又和大学里追求她历四年之久的同学小杨结了婚。如今,剩下的只有我一个了!依然是一颗星,一颗寒夜的孤星,孤独的、寂寞的挂在那漠漠无边的黑夜里。
  “小秋,你也该放弃你那小姐的头衔了吧?”席间,芸曾含笑问我。
  “小秋,我们一直以为你会是第一个结婚的,怎么你偏偏走在我们后面?”绮说。
  “小秋,我给你介绍一个男朋友,怎么样?”芸故意神秘的压低了嗓音。
  “小秋,别做那唯一的一颗星吧,我们到底不是星星啊!”
  绮说。
  “小秋……”
  小秋这个,小秋那个……都是些搔不着痒处的话,徒然使人心烦。于是,不待席终,我便先退了。
  离开窗子,我到橱里取出一瓶啤酒,倒了一杯,加上两块冰块,又回到窗前来。斜倚窗子,握着酒杯,我凝视着无边的那弯眉月,依稀觉得一个男人的声音在我耳边轻轻的说:“是不是想学李白,要举杯邀明月?”
  那是键。是的,键,这个男人!谁能知道,我也尝试希望结婚,但是,键悄悄的退走了,只把我留在天边。
  那是三年前,我刚从大学毕业。
  跨出大学之门,一半兴奋,一半迷茫。兴奋的是结束了读书的生活,而急于想学以致用,谋求发展。迷茫的是人海辽阔,四顾茫茫,简直不知该如何着手。在四处谋事全碰了钉子之后,我泄了气。开始明白,一张大学文凭和满怀壮志都等于零,人浮于事,这个世界并不太欢迎我。
  就在这种心灰意冷的情况下,我开始在报纸的人事栏里去谋发展。一天,当我发现一个征求英文秘书的广告时,我又捧出了我那张外文系毕业的大学文凭,几乎是不抱希望的前去应征。
  于是,我遇到了键。
  他在一百多个应征者里选聘了我。
  他是个三十七八岁的男人,个子魁梧,长得并不英俊,额角太宽,鼻子太大,但却有一对深沉而若有所思的眼睛,带着点哲人的气息。我想,他只有这么一点点地方吸引我,可是,若干时间之后,这点点的吸引竟变成了狂澜般的力量,卷住了我,淹没了我。
  一开始,我在他所属的部门工作,他是个严肃而不苟言笑的上司,除了交代我工作之外,便几乎不和我说一句闲话。
  将近半年的时间,我好象没有看到他笑过。然后,那有纪念性的一天来临了。那天,因为我写出去的一封信,弄错了一个数目字,造成了一个十分严重的错误。信是他签的字,当初并没有发现我在那数目字上疏忽的多圈了一个圈,把一笔万元的交易弄成了十万元。我的信被外国公司退回,同时来了一个急电询问,使整个公司都陷进混乱里。好不容易,又发电报,又是长途电话,才更正了这个大错误。到下午,他把我叫进他的办公厅,把那封写错的信丢到我面前,板着脸孔说:“吴小姐,你是怎么弄的?”
  这一整天,懊恼和惭愧已经使我十分难堪了。他的严厉和冷峻更使我无法下台,我涨红了脸,讷讷的不知该说些什么好。他又愤怒的说:“我们公司里从没有出过这种乱子!我请你来,就是因为我自己忙不过来,假如你写信如此不负责任,我怎能信托你?”
  我的脸更红了,难堪得想哭。他继续暴怒的对我毫不留情:“你们这些年轻的女孩子,做事就是不肯专心,弄出这样的大错来,使我都丢尽了脸!像你这种女孩子,就只配找个金龟婿,做什么事呢?”
  他骂得未免太出了格,我勉强压制着怒火,听他发泄完毕。然后一声不响回到办公室,坐在桌前,立即拟了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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