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只能这么说。难道一上来就说:“老大,好久不见”吗?
别逗了!
崔正光跟着添乱,大声道:“你好你好,我是叶梓的高中同学崔正光,今天陪他来报到的。哈哈,我们这就算是认识了,有空去我们学校玩儿啊。”
男生看着伸在自己面前的两只手,有点不知所措。犹豫着分别握了一下叶梓和崔正光的手,这才小声说道:“我叫田集生,湘省宝庆市人。”
男生有双大大的眼睛,不过不太敢正视对方,低着头向下看着。他说的普通话带着浓重的乡音,声音又轻,有点不太好分辨。男生以前可能很少跟陌生人这样子交流,说着话脸都有点红了,好在肤色偏黑,不太明显。
看着面前的男生,叶梓心中感叹。
老大还是这副害羞的样子啊!真不知道嫂子那么漂亮的一朵花儿,怎么就被他给勾搭上了?又想起上一世临近毕业的时候,老大为了叶梓的事情,跟分配工作的老师拍着桌子对骂的情景。
这一切,都让叶梓恍如隔世,心中感慨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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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正寒暄着,宿舍里又进来两个人。这一回,是王吉父子到了。
又是一通寒暄介绍。
叶梓三人婉拒了王吉父亲一起吃午饭的邀请,呆在宿舍里准备收拾行李。
宿舍的面积不大,十七八个平方的样子。南面是窗,三个上下铺靠着东西墙两边放着。西面是紧挨着的两个上下铺,东面的上下铺后面,则是六个直到屋顶的高柜子,每人一个。柜子旁边靠门的地方,放着一个脸盆架,可以放置洗漱用品。宿舍的中间靠窗的位置,是六张写字台拼起来的大书桌,同样是每人一个。
田集生已经挑好了东面靠窗的上铺和书桌,以及最外面靠近房门的柜子。叶梓就挑选了西面的上铺和书桌,还有最靠外侧的柜子。
随意挑选,这是先到者的福利,没什么不好意思下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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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叶梓和崔正光一起出去找房子。
经由居委会的介绍,叶梓在学校后门的居民区,看中了一套两室一厅的出租房。
房东给叶梓开了个高价,每月要150元房租。崔正光拉着房东就是一通砍价,从申城租房均价到本区价格变化等等,跟房东摆事实讲道理,力证房东开价的不合理。房东是真正土生土长的申城本地人,同样也是个老江湖。他操着一口zi/zhi不分的申普,一会儿红脸、一会儿黑脸的跟崔正光扯淡。什么都好说,就是房价不肯轻易松口。
一番唇枪舌剑下来,两人最终以120元的租金达成共识,不过房东需要年交房租。
本来叶梓还想着直接交满四年拉到,省得以后再来麻烦。不过房东不肯,只是一次性收了叶梓两年的房租,估计他心里,还是藏着过两年看看情况再涨价的意思。
由此可见,真正申城本地人的经济意识可是相当超前的!
叶梓也无所谓,两年就两年吧,马上就支付了2880元的现金给房东。
叶梓爽快,房东也在崔正光鄙视的眼神中,乐呵呵的抹去了80元的零头,最后总算是皆大欢喜。
跟房东签完租房协议,又跟房东一起拿着协议去居委会盖了章,拿到钥匙,这租房的事情就算是全部搞定了。
叶梓哥俩又去附近的商店,购买了诸如凉席、蚊帐、锅碗之类的家居用品。待到将新租的房子收拾停当,太阳早已偏西了。
哥俩再次返回宿舍。
叶梓准备先叫上同寝室的室友们,一起出去吃个饭认识一下,联络联络感情。
晚一点,再将合成器之类的工作器材,直接搬运到新租的房子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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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室友们
(今天上传之前,收藏稳定在了61。高音拜谢各位的支持与鼓励!!!鞠躬90度,保持半小时,哈哈!!!)
(写作这件事情,真的是极有意思同时也是极其艰难的!今日下午,高音正好没事,所以,当然是码字存稿咯。可谁知从下午一点写到五点半走人,居然只写出了一千五百字。还好这一段情节自己还是挺满意的,要不然,真的要欲哭无泪了!)
(上传完毕,继续码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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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宿舍还没进门,一阵乱七八糟的吉他敲击声就从324寝室中传了出来。
叶梓心中微微不爽。
推开房门,寝室里热闹得很。七八个人围坐在大书桌旁边,正在热烈的讨论着去哪儿吃饭的问题。
一个壮壮的、戴副黑框眼镜的小伙子抱着叶梓的红棉吉他,正坐在叶梓下铺的床上瞎鼓捣着。吉他弦断了一根,软软的垂在小伙子盘坐的腿上。
kao!就知道是这个家伙手贱!
叶梓心中气恼。
这个正在瞎弹吉他的家伙也是叶梓前世的室友,名叫龙清风,宿舍里排行老三。
龙清风是苏省锡城人,家境富裕。他的父亲是锡城当地名流,无党派人士,政协委员。他父亲原本给他起的名字是龙凤清,取的是“雏凤清于老凤声”的意思,很有点古人取名多用典故的雅趣。
龙凤清初中的时候,有同学拿他的名字取笑,说一个大男人(老龙长得高大壮实,呵呵)名字里带个凤字,像个娘们儿。
这下子龙凤清不干了,回家吵着闹着要改名字,他父亲当然不同意。后来,龙凤清偷偷拿了户口本,自己一个人去当地派出所找了个父亲的熟人,瞎编了一个理由,将名字改成了现在的清风二字。
他父亲知道这件事情后气了个半死,有大半年没怎么跟他说话,两父子为了这个名字闹得不可开交。
直到龙清风拿了全国中学生作文比赛第一名,他父亲觉得这小子替他争气了,脸面上也光彩了,两父子这才和好如初。
不过这名字也就一直没改回去。
当年,龙清风说起这事的时候得意洋洋。那副自矜夸耀的臭屁模样,叶梓至今仍然历历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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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到有人进来,正在讨论着的人们,视线都集中过来。
“呵呵,是叶梓和小崔回来了。”王吉的父亲是认识的。刚才,他和另一个身量极高的中年男子争抢得最凶,两人都想着由自己来请这顿晚饭。
王父笑呵呵的说道:“正好,叶梓你是本地人,你跟叔叔说说,咱学校附近哪家饭馆儿最地道,俺们就去那家。”
“哎,我说老王,饭馆儿定哪家我不管,不过今天这顿肯定是我请,你就别再跟我争了,行不?”高个儿男子一听这话,不等叶梓回答,急急的接话道。
王父一拍大腿,嘿了一声道:“凭什么就你请啊?啊?老古你们父子俩到得最晚,要请也得排到明天才行!长全,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啊?”
高个儿男子身边,一个同样高瘦的年轻人笑着说道:“王叔,这事儿您要问我呀,我听我爸的,今晚就该我们请。”
“哎,这就对喽!还得是我儿子,说话公道!”高个儿男子拍着儿子的肩膀,站起身来说道:“老王你刚才也说了,我们爷儿俩到的最晚,当然得是我们请了。按咱们北方的规矩,请客吃饭,晚到付钱。这不是明明白白的事儿嘛!就这么定了!”
高个儿男子用力一挥手,很有点挥斥方遒的意思。
一转脸看见叶梓,高个儿男子笑道:“这是······这是叶子同学吧?我刚才听老王这么叫你。来,长全,认识一下你的同学。”
高个儿年轻人跟着站起身来,一本正经地伸手说道:“你好叶子,我是古长全,来自黑省。”
叶梓同样伸手,笑道:“长全你好,我是叶梓,树叶的叶,桑梓的梓,申城人,祖籍燕京。”
叶梓知道北方人不怎么待见申城人,特地用纯正的燕京口音说话,同时在自我介绍里加了一句。
果然,古长全一听叶梓的燕京口音,语气马上轻松了许多,跟叶梓握手道:“嘿!原来你是这个叶梓,我还以为是树叶儿呢。哎,叶梓你祖籍燕京,怎么没考燕大呢?”
叶梓还没来得及回答,盘坐在床上玩吉他的龙清风放下吉他,下床走到叶梓身边,扶了扶眼镜,用非常严肃的语气介绍自己:“我叫龙清风,苏省锡城人。叶梓,很高兴认识你!”
说完,龙清风郑重其事的用双手跟叶梓握手,然后板着脸轻轻地点头致意,一副国家领导人的派头。
叶梓被他的语气和动作弄得一愣。
这时,龙清风突然哈哈笑道:“哈哈,被吓住了吧?got/you!又搞定一个!”说着,右手啪的打了一下响指。
崔正光这时又来凑热闹,大声嚷嚷道:“小叶子你过分了啊!怎么不介绍我认识你的同学?”
“唉,我还真把你给忘记了,抱歉抱歉,你说怎么办吧?”
叶梓对着崔正光眨了眨眼,转身对着屋里的人说道:“王叔、古叔、阿姨、各位室友,隆重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高中同学崔正光,也是我的死党,今天他专门陪我来报到的。”
“这还差不多。”崔正光得意的笑道:“叔叔阿姨,各位叶梓的同学,我叫崔正光,大家叫我大头就行了。看看,我的头是很大吧?”
说着话,崔正光摇晃着脑袋,像个锡城大阿福一样,大家都笑了起来。
崔正光白了叶梓一眼,继续说道:“刚才小叶子忘记介绍我,这是绝对不可饶恕的错误!所以我决定,要让他请我吃饭赔罪。叔叔阿姨还有几位哥哥帮我个忙,我们大家狠狠地宰他一顿,让他出出血好不好?”
几个年轻人都是起哄叫好。
王父又是一拍大腿,乐道:“小崔,你在这儿瞎掺和什么呀?哪儿有让你们几个小辈儿请客的道理?!”
“就是!没这个道理吗!你们说个地方就成了!”古父同样立刻否定道。
说到斗嘴皮子,崔正光可不怵任何人,立马儿反击。一时间,但见口沫飞舞,舌灿莲花,两大一小就战在了一处。
叶梓和室友们端坐一旁静静观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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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正光第一个败下阵来。
倒不是他功力不够,实在是敌人老奸巨猾。两位父亲认死了“大人在场没有让小辈儿请客的道理”这个理儿,联手将崔正光斩于马下。
接下来,王父与古父各自施展十八般舌功,再次激烈的交战起来。
战至最后,古父古母联合上阵,凭借着人多的优势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王父也不气馁,笑呵呵的预订了明晚的聚餐。
崔正光就有点垂头丧气了。他不是生气自己竟然在舌战当中输掉,他是哀叹明天就要去学校报到,明晚的这顿聚餐他可就参加不了了,那要少吃多少好东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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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聚餐的气氛非常热烈。
两位父亲都是走南闯北极擅言谈之人,饭桌上谁都不会感觉被冷落了。崔正光是个自来熟,没过五分钟就和叶梓的几位室友打成了一片。叶梓对于这样的场面同样驾轻就熟。
不过剩下的哥儿几个就没那么自在了。大人在场,几位室友多少都有些放不开,尤其是田集生,一晚上也没说几句话。
饭后,大家返回宿舍。
王吉和古长全都跟随父母去住旅店,宿舍里只留下了叶梓他们四个。
崔正光很想住在宿舍里体验一下大学生活,所以极力劝说叶梓明天再搬器材。不过看看叶梓床上堆着的那一大堆东西,也只好同意今晚立刻就搬。
田集生和龙清风听说叶梓在校外租了房子,全都大感惊奇。他们意见一致的要去叶梓的租房参观参观。于是四个人搬着几样器材,趁着校门未关,迅速地向着学校后门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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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梓和崔正光最后还是回的宿舍居住。
崔正光心愿得偿,开开心心的挑选了一张空床睡了下来。
叶梓的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样的滋味,有点温暖、有点惆怅、甚至有点伤感。
重回大学的第一个晚上,叶梓极想在这个曾经度过四年美好时光的宿舍里,慢慢地回味一番当年的情景。
叶梓知道,在今后的岁月里,东大1舍324室这间宿舍,自己——怕是不会再呆太长时间的了。
第二天一早,叶梓晨练完毕,就叫醒了尚在酣睡的崔正光。今天轮到叶梓陪伴崔正光去学校报到,那也是不短的一段距离。
当天晚上,叶梓邀请崔正光和他的室友们一起吃了顿晚饭,随后告别。
回到宿舍的时候,同寝室的最后一位室友,来自粤省港城市的李翱翔,也在父母的陪伴下来到了学校。
至此,东大1舍324室的全体成员,终于到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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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翱翔是个天才!
这不是他自己说的,而是东华师大91级中文系所有师生的共识。
这个天才是连续两年华夏中学生数学、物理奥林匹克知识竞赛的双料冠军。
这个天才在华夏科学院组织的人机对话中,轻易击败了科学院庞大的计算机。
(据说,仅仅是据说。李翱翔与计算机同时开始计算十道艰难无比的微积分方程式,李翱翔准确率100%,同时比计算机快了半分钟。消息的来源不明,准确性有待核实!)
这个天才更拥有常人难以企及的高达187的智商。
(据说,还是据说。华夏科学院曾为李翱翔专门进行了智商测试,发现他的智商随着年龄的增长,仍在缓慢的增长中,将来有望突破200大关。此消息由科学院一位不愿说出姓名的清扫工作人员透露,准确性尚待核实!)
可就是这么一个数理方面的天才少年,却在阅读了一本名为《迷失的小船》的小说之后,疯狂的迷恋上了文学创作。准确的说法应该是迷恋上了先锋小说的创作。他并且因此不顾父母老师的坚决反对,毅然报考了东华师大中文系,因为这里有《迷失的小船》的作者柳勇先生。
(作者按:天才一般都是这样,喜欢在这种类似于脑筋急转弯似的猜谜样的文字组织中,寻找到展现自己剩余才华的另类方式,而非将自己真正的才华,运用在他们觉得不再具有挑战性的地方!这算是一种悲哀吗?)
大学四年,李翱翔不懈的坚持写作,最疯狂的时候,曾创下过连续五天五夜不眠不休持续写作的宿舍记录。不过他的作品始终只能在校刊发表一二,没有专业的出版社愿意将它们正式的刊印发行,文学上的成就自然也就无从谈起。
李翱翔极其无奈,心有不甘却也无计可施。
毕业之后,李翱翔为了自己的文学梦想还是留在了申城,在申城《h·v》杂志社当起了文字编辑,一代少年天才就此埋首于文案书牍之中。
现代方仲永吗?
不,他叫李翱翔。
他还会有新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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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611女生寝室
(五千字大章送上,祝大家周末愉快!!!)
(收藏已经增加到了64,只要始终是在进步,这就足够了!!!高音很高兴!!!)
(感谢所有朋友的支持!特别是“地狱的小恶魔”以及“森海塞尔”两位朋友!!!)
(还有最后十一天的新书期,走过路过的朋友们还请多多支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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