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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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三思- 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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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这世上真的有一眼的缘份。
  这是我的劫数。
  我可以斩断,我可以不想,我也可以义无反顾。
  我奔跑了一整夜,我想了一整夜。
  我突然看着破空而出的第一缕阳光了悟:
  我为何不能为自己活一次?
  于是,我从妖道,坠入了红尘。
  他不喜欢我,我知道。
  他不讨厌我,我知道。
  他与我并不会有缘,我知道。
  可是这世上,就是有着这一眼。
  只这一眼,我突然明白为何飞蛾为什么要扑火。
  只这一眼,我才知道我也想如飞蛾般扑向那火。
  他不会记得我,我知道。
  他不会看着我,我知道。
  他不会与我有缘,我知道。
  一眼,缘自由我,便可。
  我已为自己活过。
  **********************************************************
  这是我有史以来最短的一个番外,宝印的,与杏儿的。
  记得有朋友说我还是要适当的用华美的词语来修饰一下文章的。于是我突然想写这样一个番外,一个像诗一样,重复的一句一行的行文方式的番外。
  没有偷工,我特意写成了这样一个短小,但用心去组织了字词,用心去表达一个人的一见钟情的心里。
  明知道结局,但也义无反顾了的爱情。也许,不能称之爱情,因为,这样的爱,对方是不晓得的,只有自己,在只有自己知道的世界里苦苦的追着,然后被爱的火烧成灰烬。
  每个人都在有生之年想为自己好好的活一次,而这里,在这里,一眼的情,便让他们终身不悔。
  那么我们呢?在我们的有生之年里,我们会有这一眼的机会么?
  宝印与杏儿是幸运的,他们活了,真正的为自己活了,忠实的为自己活了,然后没有遗憾的死去。
  人生,这样才快意。
  番外二十一 舍得舍不得
  
  
  人生在世,总是有许多舍得与舍不得的东西。
  比如说事、物,或是人。
  可惜我是青松,是道门里连师父都赞叹不已的不世出的天才道士,这些舍得舍不得于我,并没太大区别。
  所有该拿起的,我拿起了。所以该放下的,我也云淡风轻间放下了。悟道并得道时,我不过三十有七。
  于是我承了师父的衣钵,在这三清山里当着日益破败的锦道掌门人。
  师父兵解前,曾说:我们锦道,将有个世间最纯的徒弟,我们锦道,将因这个徒弟而慢慢发展起来。道,不会消失,会因为这个人而存在很多人心里,会一直传承下去。
  这样的命卦,我每年都算。
  算到我四十二岁那年,命卦终于动了。
  我在三清山的最高峰,在清晨升起的阳光里,捡到了青古。
  一个师父和我都算出的,这世上,从最纯的光里出生的孩子。天是父,地是母,而我,则是他的师父。
  我以为这样的小孩应该是很严肃很古板甚至很有些威严的。可惜,这小鬼怎么看都是个天资聪颖人小鬼大什么都尊就是不尊我爱师的朽木。
  然而这孩子偏偏又犟。只要是自己觉得还能支持的地步,不管再苦再痛都会自己忍受着一声不吭。长得不是很帅,个头也不咋地,但这孩子有总世上别人都不会有的高傲的美丽。
  第一次与我去摆摊时,青古说:臭道士,你看,没人理咱们哪。都是你,长得一脸老鼠相,一看就是个江湖骗子。不如去弄点儿假东西戴戴,有点仙风道骨的话,应该就骗得很多人来了。
  那年才五岁,脑瓜子动得很快,对于我让他忍受着别人的冷眼与嘲笑没有生气。
  第一次做菜给我吃,盐多得我都快忍不住流眼泪了。他自己泪汪汪的一边哭一边死命给我夹菜,说:假道士,师父,您可要多吃点,这可是徒儿第一次孝顺您老人家。
  那年才七岁,很轻易就看穿我打算把家务让给他做的用心,然后就这样报复我。
  第一次看到小学一年级的课本,是在垃圾堆里捡到的。他翻了翻,哼一声说:路山小学啊,很远的样子,去年的书了吧?早学过万把年了。然而手上却很小心的抚平了放进破包里,和那些符一样珍宝着。
  那年他八岁,天天夜里看这本书,然而却死也不肯同意我送他进学校读书,因为知道我们穷得打屁都要滤渣渣。
  第一次看电视,在算命摊子的街对面的商店窗里。他一边打哈欠一边说:人世间的感情,可真复杂。算了,跟我没关系。
  那年他十一岁,对电视里的感情情节嗤之以鼻,对人类应有的喜欢与讨厌全都漠然处之。
  第一次收妖,在南方的广州市。被毒牙咬到的同时,亦手下不留情的斩飞了银环蛇的半个头。他一边眉皱都不皱的放着血一边对还在蠕动的蛇精说:我管你是什么妖,害人就收你,不害人就任你去。下辈子,记得做个本份的妖精。
  那年他十三岁,生死就像生来便可以淡然处置般的与己无关。
  第一次看黄色杂志,是我从旧书摊上偷偷“借”的。他一边看一边说:假道士,我第一次知道你原来喜欢看别人的身体过干瘾。
  那年他十四岁,只这一句话就让我颜面无存,还好是在山里头,不怕别人看到。
  第一次学习御剑术,他白天夜里不睡的面着山里的石壁崖整整七天,然后对我说:我饿了,假道士,去打只野物回来祭牙吧。
  那年他二十岁,说话时剑已起身离地三尺高,然后慢慢飞向丈外的老松树,砍了几下才掉到地上。
  第一次做好事送个昏倒的老太进医院,她家人却硬赖他是肇事者,要求赔偿七八万块。
  那年他二十有三,一句话也不说便用了神行遁地术回来,然后跟我说:人,是世上最不可理解的东西。
  第一次重伤,是我疏忽大意让他独自去收妖。他一边咳着血一边说:“假道士,你他妈念的不是还魂咒,是往生咒啊——”
  那年他二十七,只是这样一句话,让我自己知道竟慌乱得生平第一次犯了错,不可弥补的错,第一次知道,自己竟待他,有了无法割舍的痛与爱。
  青古,我是你的师父,但我自己却觉得自己已经入了世,是你的父亲了。
  所以,我怎么可以让我的孩子这样死去?因为自己的过失?
  我对这个男人一点好感也没有。
  第一次看到青古的眼里有着小小的羞涩有着喜悦,是因为这个完全化成真魔的男人。
  他已不叫青古,跟这个男人姓,姓伍,名三思。
  他一如既往的叫我:假道士,师父。
  我一如既往的叫他:青古。
  想到我的孩子心里我不是第一了,我便有种酸楚的感觉。怎么能轻易就让他得到我的孩子去?
  嗯,腰酸背疼,让自己的徒弟捶个背什么的不为过罢?
  嗯,拿些妖丹什么的以助修为不为过罢?
  嗯,我欠人家命,叫徒弟还个人情总不为过罢?
  嗯,突然想叙叙旧,半夜来叫青古与自己一同喝酒聊天不为过罢?
  嗯,突然想帮那几个小鬼头妖怪,徒弟出出力不为过罢?
  嗯,修道讲业找徒弟来帮忙授课总不为过罢?
  嗯,风寒渐重,老骨头受不得风,叫徒弟来煎药煮饭个几天不为过罢?
  嗯,种菜锄草,叫徒弟来打援手不为过罢?
  嗯,看在他心疼我这宝贝的徒弟把以上的事都抢了去做,做得还勉强过关的份上,算了,我还是有点自知之明,不做棒打鸳鸯的天谴之人算了……
  嗯,至于聘礼嘛,我们都是得道之人,有的是时间,就慢慢想吧,想到一件再要一件了。
  大红的喜字,大红的烛花,大红的新衣,我第一次高高在上看着青古茫然的表情,然后行礼,然后成为了别人的人。
  青古,我的徒弟,我的儿子。
  我第一次喝世上最甜亦最酸的酒,我第一次知道,自己还有眼泪。我第一次发现,自己竟然舍得与舍不得。
  原来,我还在道中。
  原来,我舍不得的舍得了。
  原来,凡人是这样的痛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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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写的是假道士的番外。一个父亲的儿子被抢走的心里。呵呵,我很喜欢的一个人物之一。
  再有两个番外,伍三思的这个文,就要结束了。虽然不舍得,但有时候,我们得学会舍得。不过还好,正因为舍不得,才会写出《明器》那样另一种风格另一种幸福的文章来。
  很重要的通知各位一声:我是五一都要天天加班,因此更新不能如往常那样一天一更了,而是不定期的,只能尽量,过了五一便能恢复正常了。
  很抱歉让各位看官不便,在此,赫连道歉了。

  番外二十二 活着

  
  
  我生来就是一个天妖。
  什么叫天妖?这个问题其实我活了两百多年后才从一个道士的嘴里听到解释。
  这个道士说:天妖,是与生俱来吸收了天地灵气因此超脱了兽身而先天便拥有了法力与头脑的生命,可是他们本身却还是动物的原形,因为这样的存在,只能叫做天妖。
  不过三天授业与阿尔格汗,我亦小心匿了气息偷听了三天。
  这三天,我明白了天妖并不是最大,这世上还有魔,还有高人,有道士有佛家和尚。
  这三天,让我一直浑浑噩噩每天只知无趣之极的我如醍醐灌顶。
  直到这道士离去,我业亦觉得自己已经脱了胎换了骨。
  人类,实在是个有趣的东西。
  这三天,我亦明白,自己不是最厉害,世上还有比我更厉害的魔或妖。
  我要成为这世上最强大的。
  这三天的过去,我这样告诉自己。亦为了这个发现而浑身血液沸腾不已。
  我要成为这世上最强大的,我要统领这世上所有妖、魔、人类,我要站在这世上的最顶端。
  于是我去了人类的世界。
  怎么变强大?三天的听道,我明白一个道理,便是学,学习自己不知道的一切,就这样慢慢充实自己让自己强大。
  人类的世界很有趣,看着不同地方不同衣着的人类与不同语言的各种表情的样子,我为自己做的决定的正确感到兴奋。人类的世界,果然是个学习的好地方。
  无论是自相残杀,无论是热情待客,人的心,是那么的难以琢磨,欲望是那么的复杂与深沉,难怪人类可以占据着世上最繁华的地方,繁衍得比妖、魔、鬼、怪都要快。
  越与人类相处,我越感叹这没有任何力量,遇到最低下的妖怪都会轻易散失生命的人类却竟有着这般的顽强而且灵活的头脑。即使剖开了成百上千的人想看看他们的脑子里为何装着这么多的想法与欲望,我却都只是失望。
  于是我努力学习人类的一切,不管是喜,是怒,还是算计还是言语,甚至是人类的爱。
  然后我给自己起了一个名字:郎青。
  因为我是狼,是将要睥睨天下众生的浑身墨黑的狼妖,所以我叫郎青。
  我是高级的妖,我是天妖,所以我轻易的便弄懂了人类的勾心斗角以及口蜜腹剑,也明白了笑的各种含义。然而爱,我却一点感觉也没有。尽管有众多的女子对我说爱我,为我生,为我死,为我不顾一切的毅然决然,我却还是不懂爱。
  这样就是爱?
  真是可笑的肤浅。若真有爱,这世上,我最爱的,便是我自己罢。
  这世上,我最爱的,除了自己,便是站在天下所有生灵的最顶端接受他们的朝拜罢。
  几百年的时间,在我就好像花开与花谢般的瞬间而过。
  我已五百岁。
  我将面临我的劫难。
  天劫算得什么?何足惧也?我是郎青,是将要站在世上最顶端号令天下的最强大的妖,我相信自己的命。
  五百岁的那天,劫来了。
  因为力量过快的增长反而被自身所抑制,因此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天上的怒雷与电剑直直向我劈来。
  我躲过了好几次的雷,地面亦也被炸出了几个很大很深的坑。
  然而躲避于我,竟变成了从前从未感觉到过的艰辛,浑身像是在缩小,力量在体内四处乱窜却始终集中不起来回不了魂魄深处。
  我这才发现自己竟是小看了天劫。天劫,其实是在自己最软弱最没有力量的时候突然而来的袭击。
  也许,这一劫过不了罢?
  险险躲过了一个雷劈,然而身体的过度奔跑亦使得自己慢了半拍,被地面爆炸的余波震得飞了起来。
  我知道身后是个大大的急湍的山涧,然后不远便垂直落下去个十来米高的深得见不着底的小潭。
  我怎可以就这样死去?我要成为这世上最强大的妖怪,我要成为这世上所有生灵都敬仰的王!
  尽量蜷起了身体,我选择落入水里然后被冲到那个小潭里去。
  这样做,也许只能避开一下子,但总是个空隙,说不定,下面的山里,有其实可以避开天劫的地方。
  水里是翠绿的,温柔,像那些情人轻轻抚摸我的身体的感觉。然后我看到了她,一个美得像是天上的月亮般的水妖。
  她的身上没有穿一点儿东西,就那么赤祼祼的挺着高耸的美丽莹润的胸站在飘动的幽灵般的水草中,头发扬成了流动的水波,睁着星星一样清冷的双眼看着我。
  若是过得天劫,我定要你。
  我这般想着,身上突然被万只蚂蚁狠狠一咬似的剧痛,眼前的那张似水似月般的容颜慢慢变黑,慢慢消失了。
  待醒来,头顶,是一片碧绿的水波,些许银白的鱼儿成串成串的忽的游到这里,忽的又游到了那边。我侧过头,果不其然的看到了那张美丽的脸。
  我给她起名叫水见月。
  我带着她回到了人类的世界,每天教她我想要她理解的东西。
  能够自天劫里救下我,水见月的妖力是很厉害的,所以我需要这样的手下。自然我也不能让她背叛。于是我教她爱,用着人类的计谋让她慢慢的对我死心塌地。
  又是几百年,我觉得我的力量已经成熟,这世上的妖,这世上的道士和尚,这世上的人,已经没有什么比我更强大了。我,是时候起身去站在世上的最高处了。
  然而腥风,血雨,突然从天而降。
  伴随而来的,竟是一种我这几百年里头次产生的恐惧的害怕的感觉。
  只不过是感觉,只是用感觉,我的心里,自然而然的浮现了一个字:魔。
  我第一次愤怒,愤怒得想把让我有这种感觉的家伙找出来撕成碎片,愤怒得想怒吼出全身力量把这天地都翻转过来。
  我郎青定不信这世上,魔能比我更高更厉害。我才是这世上最强的强者!
  我带着水见月去寻找那魔的踪迹。
  然后揭了榜去做了这个叫伍文武的魔的手下。
  笑得很温柔的三十岁的人类模样的这个魔的身边,我第一次见到了他,伍文武的孩子:伍三思。
  静静的站在那里,好像笑着,却又好像眼神在遥远的地方。比水见月让我着迷的眼睛竟然像是容纳的天下的广阔,然而再看,看到的,是自己。是自己在更广更深的世界的最高处被世界轻柔的包围着。
  我自青青那个愚蠢的人类那里便已知道这个孩子,是伍文武极爱的人。我看着他,他的眼就像看着远方般极轻极淡的从我身上扫过,然后回到了自己的脚下。
  这是第一个世上未正眼看我的人。虽然已经算不得人,已经是妖身。但为何不看我?这让我发现自己竟有些小小的怒气。
  直到水见月突然推开我,突然咬着嘴流着晶莹的眼泪指责我的疏离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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