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昭彰的强盗?
萧十一郎嫉妒他还差不多。
但如果说,连城璧想要弄清楚谁是真正恶名昭彰的“萧十一郎”,在为江湖除害顺便给一个浪子做个平反大会,再顺便提高一下自己的名声,这是完全有可能的。
而因此摸到恐龙PP惨遭迫害,从而恨屋及乌滴开始讨厌萧十一郎,那再正常不过了。后来他老婆沈璧君出轨,火上浇油恨上加恨,于是变……了态度,这是人之常情。
换了是我,只怕连萧十一郎那些不知道是什么品种的祖宗都要挨个问候过去。
连城璧关切地问:“姐姐,你怎么了?”
“让我想想。”
我垂头想着,万里独行却开了口:“你知道多久了?”
他顿了顿,又问:“你知道他们嫁祸,多久了?”
“三个月。”
我惊叫道:“我入沈府前你就知道了?!那……”
“这事,你是一人调查,还是……”
连城璧默了。
富家公子就是富家公子。
什么事都要大刀阔斧,一声号令全庄探子都出去,想也知道……他肯定告诉别人了。
那么这些人还想去参加沈府的赠刀杀狼大会?
恐怕是连城璧要在会上宣布一些事譬如谁才是真正的“萧十一郎”,所以书上那个沈老太太才会模棱两可地表示她并不相信萧十一郎做下那么多的事。
而伪正太小公子他们,为了阻止连城璧,才放火烧了沈府,绑架沈璧君……
万里独行道:“这些调查之人,只怕个个都想要萧某的脑袋。”
我皱眉道:“所以,相公的意思是说,除了妹夫之外,这些调查之人的脑子都被门挤咧?”
连城璧默。
“萧十一郎才一个人哇!”我甚为夸张地道:“他就一个脑袋两只胳膊两条腿,你弄一百号人一人一口唾沫都淹死他咧……话说他们要他脑袋做什么?又不能当饭吃!”
连城璧道:“他们,不会杀死萧十一郎。”
“咦?”我很好奇。
万里独行淡淡:“萧十一郎死了,还可以有赵钱孙李、周吴郑王。”
11/04/2009
Part 30 英雄也有出处
所以逍遥猴一日不除,江湖一日无法安宁。
万里独行他是为了多少单纯的英雄豪杰正义侠盗蜘蛛蝙蝠侠而努力地活着啊!
这样的内幕如果古龙当年写在了书中,该有多少粉丝前仆后继地表示效忠哇!
韩国的粉丝(疯狂尖叫):萨朗嘿哟!哦巴的祖先萧氏是高丽国的勇士!
美国的粉丝(摩拳擦掌):萧伊来文郎的空夫是天下第一!爱老虎油!!
……
只是,万里独行说的那句,“萧十一郎死了,还可以有赵钱孙李、周吴郑王。”
——我听着怎么像“一个萧十一郎倒下去,千万个萧十一郎站起来”?
于是延伸为雪村经典名作《东北人都是活雷锋》之“萧家儿郎都是活雷锋”。
为了缓和气氛,我干笑了两声:“呵呵,那你要好好保重狼体。你死了,我也不会做寡妇。”
“嗯。”
万里独行面色不变,连城璧却目瞪口呆。
万里独行笑道:“怎么?妹夫不习惯?”
“没,没有。”
“娘子,来上一段。”
我疑惑地瞧着他:“一段?什么?”
“给为夫写段悼文。”
…_…|| 有史以来第一个要听自己的悼文……的男人。
而我……是否古今中外第一个给活着的老公写悼文的女人?
……
写小说那么久,我倒真没写过悼文来着。
我垂头思来想去,想起李金斗一出相声中的一段山东快书,于是改了改:“十一郎,萧家好小伙,可惜你才活咧三十岁,你闭上眼睛别流泪——沈家给了救济金,把你滴婆娘许给一个大财主,大明律法就是好哇,生死病残都不收费,你生滴好你死滴对~你死滴好你死滴美~~”
万里独行被我那山路十八弯的“美”字逗得哈哈大笑。
我一瞪眼:“……你死滴麻利又干脆!”
连城璧哭笑不得。
为什么他连哭笑不得的样子都是这样斯文这样俊秀?
我一本正经地继续:“……你死,我祝愿你一年要死十二回,每年都有救济金,每月都有救济金~”
万里独行一脸阳光得意洋洋地打着节拍,仿佛说的不是他萧十一郎。
或者在他看来,他已经超脱了萧十一郎那个身份。
……
连城璧在这相对来说比较轻松的环境下简单描述了沈家遇到的情况。
沈璧君出走之后,沈老太太放话江湖,说有人劫走了沈家才认祖归宗的大孙女。不久就有人飞簪传书说要沈家用沈璧君交换沈清城。
一枚连童鞋送给璧君的簪子,被钉在了老太太卧室外的门框上。
在此之后,那些人似乎有意要试探捉住的是不是沈璧君,于是慢慢送来她的首饰、耳环、衣物、鞋袜。
连城璧忍不住请了几个德高望重的武林前辈代为寻访“沈清城”。
才短短十天功夫,沈府忽然变成邱府。
无暇山庄忽然变成欧阳山庄。
……
他说之前,沈老太君已经将沈家架空,只剩下一个好看的壳子。只是无暇山庄,恐怕内应太多,是彻底被逍遥猴端去了。
连城璧的样子有些木然。上齿轻咬着下唇。好看的眼睛下微微泛青,想是有些日子没睡好了。
他只说到这里打住了。
我知道他不愿意说那些他受到的委屈。一个富家公子沦落到街头乞讨,这样的经历对于他来说是一种耻辱。
而他丢了祖上传下来的无暇山庄,那更是一种耻辱。
就算将来夺回了山庄,那也已经不是无暇山庄了。
而将来夺回沈璧君,是不是还是他爱的那个无暇的美人?还是……一尸两命?
连城璧会原谅沈璧君的。
沈璧君又会不会原谅自己?
这天夜里的围炉夜话,连城璧没有坚持到最后。
疲惫战胜了他的理智,要没万里独行扶着,这小伙就一头栽进火堆里了。
我想,他应该有很久没有好好休息了。
于是在确定他确实昏睡以后,我又点了他的睡穴。
我撇撇嘴:“逍遥猴抓走了沈璧君,假设他们不知道那个是沈璧君,应该会留下联络方式,比如留字条说,‘某某某,在某年某月某日,要带着美人,到某地与某人交换’,他一定知道。”
“他只是没有说完。”万里独行叹息着:“小城,他只是困得睡着了。他醒了就会告诉你。”
“你确定?”
“嗯。”
“我听你的。”
万里独行靠墙坐着,将我搂在怀中。我们对面是那张简陋的床,床上躺着熟睡的连城璧。
“你点了他睡穴。”万里独行喜欢用肯定句。
“试验品三号,连城璧。实验结果,成功!”我握紧拳头得意万分地乐着。
试验品一号皮糙肉厚,而且狡诈机变,总是点不中。
试验品二号萧四十四狼的经脉穴道,和正常人的经脉穴道不太一样,加上它的哥哥试验品一号不喜欢我用别的生物做点穴实验……
“万……万里独行,你在干嘛?!那个不是鸡胸啦……”
“没经过为夫同意就拿‘憋滴男扔’做试验品,嗯?”
“……要不然你教我点穴干嘛?连城璧刚好很疲惫,刚好睡着,我刚好按了他一下……不不不是隔空的是隔空的!”
“你点他睡穴难道不是想享受一下二人世界?嗯?”
“万……万里独行……你你你确定你是明朝人么?”
“娘子,为夫已经有三天没有……”
“装可怜是没有用的,万里独行!现在危机四伏,随处都有可能埋伏着逍遥猴的探子,还有这个小屋为什么出现在荒野之中你有没有想过,这里可能有机关……喂!听见没!”
“……为夫耳力绝佳,这里四下无人。”
“连城璧他是人!!!”
“他听不见。”
“他很聪明,醒来就会知道的。”
“……那有什么,我们是夫妻。”
……
长夜漫漫。
万里独行被逼供。
“你说江湖那么大,强盗那么多,有名的强盗也多,逍遥猴为什么就瞧上你咧?”
“我行踪飘忽。”
“你告诉我嘛~”
“我武艺高强。”
“……”…_…||
“我比较倒霉。”
他在笑着说,但话中却没有了笑意。
“万里独行,如果你……不想说就算了,虽然强盗名声不好,但……我心里知道就行了。”我轻声道:“这样,万里独行就是我……一个人的大侠。”
奉承话是要说的,保不齐就以退为进了。
沉默良久。
久到我以为自己会被闷死在他怀中。
“我从关外入中原后,交了许多朋友。”他说,“有男的也有女的。”
见他又沉默,我悄声问:“他们都讨厌你了?是不是因为你经常私造臭衣服?”
“我那时候以为快意人生,无非就是和朋友一起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偶尔杀几个山贼肖小。”
“哈?爱吃肉又是酒鬼,难道你以前是一个大胖子?”
“直到他们死的时候我才发现,他们没有问过我姓什名谁,来自哪里……”
“英雄莫问出处。”
他又停了下来,呼吸声有些急促。我心里酸酸的,轻轻揉捏着他的心口。
他的心跳得很快。
“他们都叫我十一弟。”
“他们,是十个人?”
“是十三个。”
“他们都姓萧么?”
“不。”他说:“我一个人在街上走,听到有人唱歌,‘公子王孙逐后尘,绿珠垂泪滴罗巾。侯门一入深似海,从此萧郎是路人。’……从此萧郎是路人,我也是路人,只是路人……”
这是一桩江湖仇杀。
万里独行可能在某个组织跟人合伙干过一些黑吃黑的买卖,所以他们才相互不知道姓名只用数字做代号。
后来那些人死了。
他侥幸活了下来,变成了萧十一郎。
他是路人萧郎,他也是那个十一弟。
“我想,不能死。所以我勤于练武。”
“……”原来他的功夫是这样练下来的。
“我要把他们没见过的都见识过、他们没尝试过的甚至没有听说过的事都经历一遍。”
“……”所以他对那本电子书那样有兴趣。
“一个人要活十三个人的份。”他轻笑了声:“我一直很忙,所以我没有其他朋友。”
“风四娘是例外。”
“四娘是例外。”他重复了一句,道:“她很像八姐。但又不全是八姐。她和八姐最大的区别就是她喜欢收藏别人没有的东西。”
她还喜欢做别人没做过的事,交别人没交过的朋友。
难道这些都与那个八姐一样?
原来……是这样的吗?
萧十一郎真的只拿她当姐姐!
那那那……那风四娘情何以堪啊!!!
“她喜欢交朋友,来者不拒。你若是被她瞧上眼却不与她做朋友,她会想尽办法跟着你直到你点头为止。”他笑道:“我有时候觉得她是他们派来看着我的,所以我对她也很好,常常找她没有的东西送给她……小城,你别在意好么?”
“没有哇,我不在意了。”
“我说那枚戒指。”万里独行将脸埋在我肩头:“我当时只是习惯把稀奇的东西给她。天书上说送戒指是要许终生的,我那时不知晓你家乡的规矩。你说抵押,我不知压下的是终生……若知道,我不会送给四娘……”
12/04/2009
Part 31 一个什么蛋
戒指。
变色戒指。
一枚廉价的变色戒指。
一枚市面售价仅为人民币5元的变色戒指。
……
我在脑海中翻着书——
究竟是哪本书告诉他送戒指是许终身的?
难道,是《魔戒》?
约翰·托尔金:zzz……魔戒不是用来求婚的……】
但是,戒指定终身这种情节放在穿越里是不是有点狗血啊?
可这情节放在我身上就不是狗血那么简单咧。
照万里独行那个误会的方式误会这枚戒指的经历,那应该是这样滴——
冯可瑶对梁清城许了终身,梁清城对万里独行许了终身,万里独行又对风四娘许了终身……
总结一下,冯可瑶童鞋定终身的戒指最终落到了风四娘的手上。
因此我们得出结论——
冯可瑶以一枚戒指,跨越时空定下了风四娘。
这是跨时代滴、华丽丽滴百合。
我囧然颤了颤。
“万……万里独行,戒指的事我……没有介意。”我慢慢道,“我答应要以刀换那枚戒指。既然风四娘想要割鹿刀,那就当我用戒指与她换了这刀吧。”
“可以……这样的么?”万里独行的表情似乎有些不悦。
我心中警铃大作。
我介意,我真的介意啊!全大明朝只有一枚变色戒指啊!!
但是,我介意不是重点吧?
——告诉他变色戒指的市场价值?告诉他是冯可瑶给我的?然后再跟他解释定情戒指与一般戒指的主要区别?
我一个哆嗦。
万里独行是讲道理的。
但很多时候要让他听道理,是需要经过很漫长的过程。
这种漫长的煎熬,我对成为一尾造型优美的鱼骨没有多少兴趣。
还是不告诉他咧,反正嫁都嫁了,戒指是不是重点已经不重要了。
我正色道:“你难道不知,割鹿刀就是你,你就是割鹿刀?”
“我……”
“天底下唯有这割鹿刀和你一样,人人都在肖想。”我轻笑着道:“他们都在肖想用这柄割鹿刀要了你的命,我偏偏要让你的命跟这割鹿刀一样安然地握在你自己的手中。你不觉得,这样很有意思么?”
曾经有一位姓牛的表演艺术家说过——
无理走遍天下。
有理也无理。
无理狡三分。
以前的我可以面不改色地在我的奇幻小说中写出这样有道理的话。
如今的我已分不清我说这话是不是真的在狡辩。
也许我本就不想去解释戒指的事情。
但我说的是事实。
割鹿刀只有在万里独行手中才能绽放光彩。
因为这刀是生来乱世的,这刀何其无辜。
执刀的人,是被迫推上浪尖试刀的,两者何其相似。
万里独行道:“他们都想要我的人头。只有你不是。”
露骨一点说,其实我和“他们”想要的,也就差那么一个字——
我要人,不要人头。
其实也可以是两个字——
我要活人,不要死人头。
“呵呵呵,人头又不能当饭吃。”
“可以当球踢。”
“万里独行,不要告诉我咱家内个藏书阁里连冷笑话都有。”
“一个鸡蛋去茶馆喝茶,结果它变成了茶叶蛋……”
“……”
“……有一个鸡蛋跑去松花江游泳,结果它变成了松花蛋……”
“……”
“……有一个鸡蛋跑到花丛中去了,结果变成了花旦;有一个鸡蛋骑着一匹马拿着一把刀,原来是刀马旦……”
居然真的有……冷笑话……
我于是华丽丽滴囧成呆滞状。
“……有一个鸡蛋无家可归,结果它变成了野鸡蛋;有一个鸡蛋生病了,结果变成了坏蛋;有一个鸡蛋结婚了,结果变成了混蛋……”
我挣扎着伸出爪子掐他的脖子:“你还有完没完,哈?!”
万里独行兴高采烈滴垂头舔着我的手臂道:“从前有个野鸡蛋,江湖中人人都认为这个蛋生病了,其实,他只不过变成混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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