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荆襄国泰民安,人物俊秀,诚为文化圣地;西川刘牧……保境安民,却也偏安一时。公孙瓒、吕布、袁术、刘备、孙策等人皆为当世豪杰。不过,以小弟我的看法,北地袁公,已拥有冀青幽并四州,人才济济,兵粮优足;中原曹公,挟天子以令诸侯,屯田练兵,雄才大略,这两位,实乃当世首屈一指的大……枭雄。当然,诸位刚才说的极好,曹操粗暴好色而无谋,袁绍自负四世三公,根本目无天子。说的再对不过了!然则以小弟之见,他们有个最大的优势,就是足够能打。天下大势,分久必合,歼灭其它群雄的,必定是当中最能打的。再过个十年八年的,中原一统,诸位口中好色无谋目无天子的这些位当中的一个,提兵百万,狩猎江汉,请问诸位,何以当之?也效法张绣送上婶娘,等他筋酥骨软了再去偷袭么?”
肆中一时寂静,诸生都有东风袭面,遍体生寒的感觉。
董允撇撇嘴,这小子是被士元逼急了,临了要走,扇大家一耳刮子。这一招乱射,够狠!
徐庶和诸葛亮对视一眼,面色凝重,均想此等情景,实在大有可能;连本已想了许多条理由欲要驳斥的庞统,脸色数变之后,竟也微微低下头去,默默消化覃钰的演讲内容。
覃钰这一番话,已是化繁为简,鞭辟入里,将十余年后的场景提前预告,这是天下的滔滔大势,虽然细微枝节暂不清晰,但大的格局却必定如此。
最重要的是,荆州文治虽然鼎盛,武功方面却相当糟糕,而且刘表年岁渐高,小富即安的心理日益可见,也确实缺乏继续扩张的雄心壮志,果如覃钰所讲,未来某一天袁绍或曹操的百战大军当真杀将过来,恐怕荆襄诸郡……真的无法抵挡。
这等条理清晰、高深莫测的超远眼光,实乃穿越人士必备的大杀器。
“时不我待,为了我大荆襄的繁荣富强,诸君切要努力啊!我已醉了,告辞!”
覃钰微一拱手,自去柜台取了装满美酒的大葫芦,收好熟肉羹饼,扬长而去。
诸人瞠目结舌。只有诸葛均,感激小钰哥哥的棒棒糖,蹦蹦跳跳送到门口,看着小钰哥哥一根长棍挑着酒葫芦摇摇摆摆远去,招手许久方恋恋不舍而回。
“哥哥,哥哥,小钰哥哥走了!”
正在沉思的诸葛亮醒悟过来,叹道:“山野自有麒麟在啊!”
他想了一想,转口问道:“说说正事吧……国山兄,如今师尊教授学问,正当关口,你为何非要此时便返?”不可能凭一些流言就吓跑了你吧?
座中悠然一声长叹,王甫说道:“……唉,愚兄确有隐情,一时无状,未予说明,累得诸友关心。家母月前在故乡患病,托了乡党带口信过来,那位乡亲走了近半个月,才找到我这里。想我王国山,为求天下学问至理,不惜跋山涉水,拜在恩师门下数年,受教良多。然老父早逝,如今老母亦年迈贫弱,昨夜吾扪心思之良久,愧疚深深,无法安枕。故此决定返乡,以奉养老母为先。吾岂不知刘璋绝非明主……”
众人全都愣住。
忽听啪的一声,却是庞统重重在自己脸上扇了一记,胖脸顿时更显肿胀。
“国山,是我犯浑了。你打我吧!”
王甫忙道:“士元,你我相交许多年,我知你是舍不得我离去,休要如此自伤。”
啪!庞统反手又给了自己一耳光。
众人正待再劝,却听庞统笑道:“这下平衡了!是不是,小诸葛?”
诸葛均睁着两眼盯住他脸,过了好一会儿,才迟疑说道:“左边似乎肿的高些。”
庞统愣怔一下,见诸葛均小眼乱转,隐含狡黠,忽然明白过来,破口大骂:“好你个小兔崽子!看我不打死你……”
众人哈哈大笑。
徐庶忽然问:“这位覃钰兄弟,到底是何许人也?”
诸葛亮细想一下那少年面容身材言谈举止,忽然若有所悟,手指向天,指了一指。
“若我所料不差,他应该和那一位有关。”
众人都没听明白,愣愣看向诸葛亮。
“哪一位?”
诸葛亮淡淡一笑,摇一摇头,却不再言。
徐庶和庞统对视一眼。
……
ps:亲爱的读者,不要被我温柔的序言迷惑,这一章只是怀旧,多年之后重燃三国梦,无比兴奋,也无比自豪!生活如此艰难,我们依旧三国!这个角色寄托着我的巨大向往,多少老朋友支持着我,请大家一起来,和我一起燃梦!支持我!
ps2:其实,下面的章节会很快狂暴的。
一、灭门(上)
孟冬的雪天黑的极快,不过下午四五点左右,天色已经非常阴沉黯淡了。
雪刚刚停了,北风却更加凄厉。
天地间无穷无尽的白。
其中一点点的黑色,自襄阳西门慢慢向西南方向延伸而去。
“奶奶的,出了城就成了荒野,刘表被他们吹得这么好,也不修下路。”覃钰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嘴里呼出白花花的气息,低声抱怨着。
少年的脸上带着几丝擦伤痕迹,左手提着一只雪白的兔子,右手扛着一条黑色长棍,棍子顶端,挑着那个硕大的酒葫芦。
他手指关节上全是冻疮老茧,但精神却很振奋。
没想到顺路一脚能踩出一只肥壮的野兔子,沾了野外又软又厚的大雪的光,平时迅捷无比的跳跃健将根本蹦跶不起来,没跑多远就被他飞身扑上,一棍打昏在地。
冬天野味难寻,但一旦捉到,却都是难得的美味。
这只野兔子如此肥美,正适合给月子里的舅妈补补身体,舅舅脸上也好看一点。
舅妈现在刚生了小表弟,性情大变,天天指桑骂槐,就差指着鼻子说自己白吃闲饭。还好有大表哥覃信时时帮衬,覃钰才勉强过得下去。
但是,这样的日子,何时是个头呢?
是可忍,孰不可忍!覃钰想,将养了五六年,现在身体也好得差不多了,这一年多天天在山中打猎,偶尔帮舅舅进城采购,生活好生无味。舅舅表哥纵然不以为意,可是自己却真是不想这么继续混下去了。是时候该出去闯荡一回。那诸葛亮比自己也大不了两岁,都从山东跑到湖北来了。
可是,我应该去哪里呢?投刘表?
想起刘表,覃钰皱起眉头,心里就觉得一阵怪异。如果他的猜测没错,荆州牧刘表刘景升,应该就是他的便宜老爹。可惜老妈在他附体覃钰之前就已经挂了,这事就没办法确认了。他也侧面旁敲侧击地问过舅舅,却被舅舅突然的一顿怒火打得落荒而逃,从此再不敢追问一个字。
“如今这个乱世,当那人的儿子也没啥好结果,土地金银啥的,迟早都是人家曹操的。只有这功夫,才是咱自己的。”覃钰自我安慰着,脑子里开始温习起自己的百花缭乱枪。
这门枪法是覃钰的本门武艺,并非传自刘表,似乎是覃钰大约五六岁的时候母亲就让他强行记住的,要求他每日背诵温习一百遍,反复强化,在挨过几次皮鞭之后,小孩子强化了这个强化记忆的要求,尽管可能有些机械,但确实很有效——直至强化到某一天虽然换了个灵魂,但是所有相关的心法记忆却依然全都顽固地留存下来的程度。
因为苦练这门枪法,大约是不得其法,覃钰十岁那年就因经脉破碎而死。被舅舅救回来就换了人。
作为现代人,虽然只是很普通的工薪,但策划编辑的知识结构和理解知识的综合能力也不是汉末的十岁毛孩能够媲美的。覃钰反复吟诵那篇心法,很快就发现了前身几个练功的绝大误区,这些误区只要有一个就至少是半身不遂的下场。他能练了三四年才挂掉已经是极大的幸运了。
**虚弱似度冬的夏虫,经脉碎裂如破烂的渔网。
覃钰穿越后的五年时间里,大半时间都躺在床上,耐心而无奈地修补着身体的各种内伤外伤。好在舅母虽然时有怨言,舅舅却全力支撑着外甥的自救活动。
《百花缭乱枪》秘笈虽然从名字上看只是一门枪法,却有非常完善的整体传承,里面包含的内容丰富之极,并非仅仅一套枪法那么简单。
仅仅是配套的内功心法,就有四大类:根基、提升、维持、回复。
直到去年,覃钰完成了第一个大周天的心法运转,证实自己真的自学成才,终于初步练成了百花缭乱枪的根基心法,他才敢公开下床,继续自己的枪法训练。
随即,他就结束了悠然的“残疾儿童”生涯,被舅母每天派去山中,收割猎取各种山珍野货。
他成了一个猎人。
如今这周围的望楚山、万山直至大荆山等诸多山脉,都是他最熟悉的猎场。
覃钰这么胡思乱想的时候,他已经来到了山下。
“先不想那么多了。如今这乱世道,出门大不安全。只有练好这身功夫,才是安身立命之本。”覃钰眼见到了熟悉的山脚,心念习惯性地一收,杂思皆去,随即鼻中轻轻吸纳一口气,直通丹田。
我x,好凉!一直凉到了肚脐眼。
覃钰忍住喷嚏冷颤的**,跨出半步,白雾弥漫,一口粗壮的浊气微微一吐,顿时感觉浑身的血气经络一阵活泛,似乎刚洗了个热水澡一般,舒爽之极。
覃钰在心底里微微呻吟一声,思绪却丝毫不敢集中,仍然勉强保持在发散的无知无觉之中。
再度迈出半步,其间一吐一纳,自然形成。
这就是百花缭乱枪的内家心法:半步吐纳术。
虽然很浅显,却是他每天必修的上山功,一日上下山至少十趟来回。若非如此勤奋,也不能五六年里,就把“前任”搞的几乎完全破碎的经脉完全修复过来,气血更是壮盛无比。
覃钰的家,便在襄阳城西南十里外的岘首山顶上。其实那是他舅舅覃雄的庄园,虽然不大,胜在山中清幽,闲杂人少。
覃钰之所以和左老板很熟,就是因为左兴酒肆便在城西,平日里覃钰偶尔需要进城购买什么吃食酒水,最多走上两刻钟,就很顺路地可以到达左兴酒肆,即使酒肆偶尔缺货,他们也会让伙计到其他饭馆酒店一并购齐,总之会让覃钰满意。
一来二去,覃钰和左氏酒肆的左老板就有了交情,而且很快就深了,主要原因是:酒肆许多设施手段,包括冬天用的大炭炉,让左娘子为客人弹琴助兴,都是覃钰的随口建议,而且事后看效果相当不错。
如今大雪倾盖,步履不稳,更是修炼的好机会。
这么一步一坑,兜兜转转,渐渐行至半山腰。覃钰刚刚结束了又一个大周天的气息运转,脚步稍停。
四周静得出奇,令他感觉有些奇怪。纵然是如此寒冷的大雪天气,也不应如此。
猛然间,一道晶亮的光芒自山侧剧闪而出,斜肩砍背,刀势奇准,要趁覃钰出其不意,一刀将他斩为两截。
覃钰大吃一惊,脑子还没反应过来,左臂猛地一甩,手里的兔子已经扔了过去。
刀光血气,瞬时交织在一起。
突然袭击的黑衣刀客一呆,什么状况?反手又是一刀,气势稍衰。
覃钰身体向后猛仰,半个铁板桥施展出来,堪堪闪开袭面的金风,脸上鼻尖依然溅落好几滴血水。
肩头长棍一顺,“嘿!”地一声喝,覃钰右臂向前一甩,黑棍已顺着甩动的力道向前方电射而去,粗大的棍尾恰到好处地挡开了敌人的环首直刀,随即重重撞上那人的咽喉。
同一时刻,硕大的酒葫芦已滚落路旁。
恐怖的炸裂、开缝的闷响,硬是压倒了辽阔山野的泼天风声。
“呕!”暗算的黑衣刀客撒手扔刀,双手捂住咽喉,从伏击的大石后面滚了出来。
覃钰一身冷汗,他苦修五年秘传心法,精炼枪法,现在身体的敏锐程度远超大脑,刚才若非身体自动反应过来,使出熟极而流的一招回马追风枪,等他再过一道脑子,估计已经身首异处了。
不过经历过一次惊吓,精神一下子全集中起来,尽力和身体协调配合,同步运转。
还没来得及站直身体,双耳一耸,察觉脑后风声又起。
虽然山腰风劲,覃钰依然听得清清楚楚,又有人偷袭暗算。
脑子转动判断的同时,右臂已径直向后一抻,这一式如同船夫撑篙,竭尽全力,所以名为“逆水行舟”,同样是他日夜苦修的秘传枪法。
一篙撑出,“叮”的一声响,棍尖似乎戳中了什么沉厚坚固之器,覃钰借这一撞之力,上体已经完全树立起来。
他也不及转身,右手单臂运棍,一搅、一缠、一崩,背后的敌人惊喝一声,厚背长刀已脱手飞出。
随即右臂气血急速一凝,力量瞬间提升数倍,顺势一刺出手,直从前心透到后心。
搅、缠、崩、刺,四记组合枪势!
仗着秘传的枪法和心法,覃钰的长棍虽然没有枪头,却一样击杀了背后的刺客。
横棍一抖,长棍脱离敌人尸体,已收了回来。
“大爷的,一群鼠辈!想暗算我?回去多练几年吧!”覃钰低声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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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灭门(中)
猛然左腿一紧,被一股力量拖拽住。覃钰低头一看,却是那被枪柄击中咽喉的黑衣刀客未死,不知如何爬了过来,双手死命拽住自己的小腿,满嘴吐出血沫,嗬嗬乱叫。
覃钰左脚一抬,脚尖已顶在对方胸口大穴上,黑衣刀客拖拽的劲力顿时全失。
“赔我兔子!”覃钰咬牙切齿道,一脚将对方直踢了出去。
那刀客半空中就已经丧生。
这厮刀法其实甚好,刚才只一刀,就将那只兔子完整地剖成了两半。
覃钰轻轻吁了口气,右臂的精气耗费不少,微微有些颤抖,但略一吐纳调节,气血立时补充进来,充溢全身。
近一年山林捕猎的生涯,早已使他锻炼出来,既不惧杀生,更不怕见血,但是,杀人毕竟还是第一次。
左右看去,周围再无其他刀客。
怎么回事?自己家门口,怎么会有这么多陌生的刀客来袭?
家里到底出了什么事?
覃钰右手长棍在雪地里反复搅插两下,污浊的血迹全都洗去。
左手自怀里扽出一个狗皮做的小皮囊,二尺长,一掌宽,急乱一抖,十来根棒棒糖掉了出去,最后,露出一抹铮亮的黑光。
反手捉住这抹光亮,狗皮囊也扔落雪地。
左手伸出,右手配合,双手一拧一转,咔嘣一声,完全嵌合牢固。
再放开左手时,长棍较细的那个顶端,忽然多出一截微微闪光的黑色枪头,近二尺长。枪颈处,还有一簇黑色的丝制枪缨。
这便是覃钰自制的配枪,缭乱黑锋枪!
缭乱,取自他继承的秘传枪法:百花缭乱枪;黑锋,则是因为这根一尺半的玄铁枪头,除了两侧的锋利枪刃略带微芒之外,绝大部分都是黑沉沉的,在这阴湿渐晚的天色之中,更是透着那么丝丝缕缕的黑暗气息。
旺盛的气血源源不断自身体各处游向两腿,传入脚下,覃钰倒提着九尺的黑枪,极快地悄悄掩上山去。
……
山顶也没有多远,不用五分钟,全神戒备的覃钰便遥遥看到了熟悉的庄门。
忽至山顶,无遮五拦,尖利的山风猛然就锐利许多,很容易耳目堵塞,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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