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二楼,每一间雅阁的门楣上都刻着金陵的一处名胜,两旁的对联则是古人吟诵的诗句。领路的小二把我们带到左手尽头的第一间“秦淮河”,左右题的则的王阮亭《秦淮杂诗》中的一句
“傅寿清歌沙嫩箫,红牙紫玉夜相邀。②此处既有美酒佳人,看来今夜真是要不醉无归了。”身前的十三突然回过头看了我一眼,有些不怀好意的嘻笑着。
我白了他一眼,冷着脸吩咐小二:“是呀,我们这位大爷有的是钱,心情又好得很,尽管把你们这最贵的酒菜全都端上来,千万别替他省钱。”
小二忍住笑意,然后又看看我,有些犹豫地说:“那两位爷是否还要些…”
“什么!红牙紫玉的统统不要!”
那伙计似乎被我突如其来的话语吓到了,忙不迭的从我们的视线中退了出去。
十三瞪大了眼睛看着我道:“真是奇了,你怎么知道他要说什么?”
我没好气地哼了一声道:“十里秦淮,笙歌人家。就算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
他无奈的笑了笑,推开门把我让了进去。
这件雅阁正位于廊亦舫的一角,两面皆是窗子。屋子一侧的条案上方挂着唐伯虎的《落霞孤鹜图》,虽是赝品,却也有几分风韵。而墙角的另一侧,桃叶临渡③的屏风后面,映着昏黄的灯影,却见一个浅色的人影长身而立,背对着门口,说不出的寂寥落寞。
呼吸一滞,仿佛心跳也漏掉了半拍,回首呆望着十三道:“你,你不是说只有我们两个?”
十三眸色一亮,冲着屏风里面的人道:“你倒来得早,不过惊了贵客,还不赶紧来赔个不是?”
“你!”我立时后悔了起来,那哥俩本就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看如今这情形,自然是把我匡出来跟他相见。转身要走,却被十三高大的身形挡在了门口,脚步一顿,心中涌起点点的酸楚,难道我就真的不想再见他吗?
“格格怎么刚来就要走呀?”背后传来的一个声音把我吓了一跳。迷茫的转回身,却是孙太医一脸温和的笑容。
竟然是他!以前每次见面都是一丝不苟的朝服打扮,从没见过他便装的样子。可眼前这一身白衣皂靴,竟是像极了那个人。一丝苦涩的笑意划过嘴角,原来我的心,竟是从来没有真的去忘记。抬头看了看十三,依旧沉着脸道:“不是说好了请我喝酒,难不成要请我看病?”
“格格定是有所不知,这酒楼正是贱内娘家的产业。”又是孙太医不紧不慢的声音,俨然一幅大老板的态度。
“是呀,是呀,听说雍王府的玉格格大驾光临,孙老板当然要亲自迎接了。”十三也在一旁敲着边鼓。
看着他们俩一唱一和的,我自然没了离开的理由,只好象征性的福了福道:“是吗,劳二位如此费心,小女子真是感激不尽呢。”
“这不算什么,费心的还在…”十三突然吞了半句话,有些神秘的眨了眨眼睛。
刚想要追问,孙太医淡淡的声音再次响起:“格格客气了。既是如此,下官就先告退了。”说完看了十三一眼,便走了出去。我有些不舍的回望了过去,怎么以前从没发现,他们的背影竟会是如此的相似呢?
蟹粉狮子头、烩竹荪、椒盐猪手、贵妃滑豆腐…很久以前就喜欢淮扬菜,可当时还在上学,只能站在豪华饭店的门口,很阿Q地说:等咱有了钱,开两个包间,吃一桌,倒一桌。可如今这一道一道精致的菜式摆满了桌子,却似根本没有动过。
窗外的明月如水银泻地,照见桌上空空如也的酒坛。我和十三相视一笑,似乎都有了些醉意。
“对了,你还记不记得那一年的中秋,在你屋子里吃螃蟹?”他用胳膊肘碰了碰我问。
“当然记得,堂堂十三阿哥,为了一个螃蟹,还非要和我争!”我眯着眼睛嘲弄的笑了笑。
“那是谁说这吃螃蟹,奴婢就喜欢这种手嘴并用风卷残云的方式,然后看着剥下的壳堆起一座小山,就会很有成就感。”十三并不示弱,竟然伸手刮了刮我的鼻子。
我抬手推开了他,理直气壮地问:“哪里不妥?难道女人就该扭扭捏捏的,就算有多喜欢,也不敢开口说出来?”
“你呀!自己倒是明白。”十三的样子有些漫不经心,举起手里的酒杯,一口灌了下去,悠悠的道,“既然放不下,那为何偏偏要说已经忘记?”
手腕一抖,那琥珀色的液体便快速的溢了出来。忘记!难道是我真的愿意?只是伤心了太久,不愿意再去面对。
顺着他的眼神望向窗外,银白色的月亮通透明亮,一如那个中秋的晚上,一道锐利的目光直直的射入我的眼底。
“咱们就在这汾水岸边,席地而坐,举杯怀古,夫人意下如何?”
“这样好,陪着你一块疼,我心里也舒坦些。”
“玉儿,给我生个孩子吧,我想跟你一起看着他长大。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天申,你说好不好?”
……
搁浅了很久的记忆顷刻间如潮水一般奔涌而来,卷着一波波的钝痛,袭上了心头。我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可泪水却依旧毫无征兆的下落。
“你知道的,我有多爱他,你知道的。”我终于不能自已,抱住十三的胳膊痛哭起来。
“我知道,我知道。这世上,没人比我知道得更清楚…”十三的声音遥远得有如月亮的背后。
清晨的阳光透过柔暖的窗纱,照在了我的脸上,仿佛还带着几分清冽的香气。拍了拍额头,感觉有些昏沉的大脑还残留着昨夜酒醉后的微痛。廊亦舫,所有的记忆似乎还停留在那月空如水的雅阁里,只是后来,后来,好像什么都不记得了。
伸出手去撩窗幔,可却扑了个空。睁开眼一看,啊?!怎么会是这样?屋子里香樟木的大床,花梨木的书案,竟全都不见了。更确切的说,是房间里所有的日常摆设全都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只有花,各种各样的鲜花,如灿烂的朝霞,围绕在我的四周。
我的心里有些混乱,仿佛当初刚刚降落在清朝的时候,无从知晓自己到底又碰到了怎样的际遇。于是再一次闭上眼,默默的祈祷。
一百年之后的格林先生,让沉睡的阿芙罗拉公主得到了亲吻她的王子,而我只希望,希望睁开眼睛的时候,可以知道自己到底是在那里。
一丝熟悉的气息掠过我的面颊,让我不由自主地又想起那个中秋的晚上,我曾经紧张的闭上眼睛,悄悄的垫起脚尖,等待着梦中的那个吻。只是如今,还未等我从回忆中醒来,闭紧的双唇已经毫无防备的失陷了。冰冷的唇,火热地吻,从下颌一直蔓延到脖颈。我还来不及反应,就已跌入了这措手不及的激情中…
推开他,这是我最初的想法,可双手却为何舍不得从他的背上挪开?这个冷漠的男人,为何伤了我的心,却让我依旧迷恋他坚实的怀抱?
一滴残存的泪水顺着脸颊无声的滑落,他的身子一颤,抬起头,脸上的表情似乎有些迷乱。
我负气的偏过头,避开了他的视线。
良久,一个低沉的声音响起:“暮云收处染秋霜,相思似梦长。愁怅此情无寄处,徒共落花黄。人尽寐,独忧伤。清歌枉断肠。与君别时泪千行,红尘莫相忘。”
我一怔,万分惊愕的看了过去。当初随意涂抹的句子,怎么会到了他的手里?正想开口,对面的男子却伸出手指轻放在我的唇上,一字一顿地说:“不要问为什么,也不要解释,我只想你告诉我,你真的—可曾忘记吗?”
毫无商量的语气,咄咄逼人的气势,一切的一切都是老样子,我很想毫不犹豫的给他一个肯定的答复。可我的唇,为何又会闭得紧紧地?我的心,为何又会使劲的左右摇摆?难道…
一个冰凉的东西突然套上了我的手指,低头一看,竟然是那枚羊脂玉的扳指,正在我左手的无名指上打转。我本能的想要摘掉,却被他一把攥住了,“这玉最通人性,你若是一直带着它,自然就不会这么冷冰冰的。”
撇了撇嘴,仿佛挑衅似的对上他的目光道:“这算什么,拿我的东西收买我,王爷也太小气了吧?”
“很好,你还知道到这东西是你的。”他的口气倒是轻松,俄而,脸上突然蹿出一个很狡猾的笑容,“那就是说,什么不认识、记不得,都是你变出来骗我的鬼话!”
“嗯…”这下我的舌头当真有些不听使唤了,虽说当初当初的话并没指望他相信,但被他如此认真地当面拆穿,还真是让人觉得别扭。只好低着头轻声嗫嚅,“我只说东西是我的,又不是人…”
“那也无妨。”他似乎早有准备,拉起我走到屋角的一架百花洋镜前面。
平滑的镜面里映出一个亭亭玉立的女子,披散的长发随意的倾泻在肩头,仿佛一溪蜿蜒的流水。雪白的婚纱衬着她玫瑰色的肌肤,把她修长的身材勾勒得恰到好处,微微卷曲的睫毛,略带忧郁的眼神,仿佛匆匆而逝的时光在青春的河流里悄悄沉积。如果,能把那双眸子里的沉郁一甩而掉,再注满天真的随意,我会认得出,那是二十一岁的小雨,正站在婚纱店的橱窗前,憧憬而甜蜜的笑着。
“玉儿,嫁给我,作我的女人。我无法保证你是我唯一的妻子,但至少,我会一辈子爱你,保护你。”眼前的男子依旧一副笃定的神色,只是那至诚至深的话语,发自肺腑,竟让我毫无招架之力。我知道自己的心已经彻底的被俘虏了,即使前途凶险,孤苦无依,也不愿再与他分离。
垂着头走到他的跟前,拈起他的一丝发辫,与自己的长发仔细的系在一起,低声道:“侬既剪云鬟,郎亦分丝发。觅向无人处,绾作同心结。”
他一把把我搂在怀里,轻啮着我的耳垂说:“始知结衣裳,不如结心肠。坐结行亦结,结尽百年月。”
①廊亦舫:上海的一家饭馆,在黄浦江边上。
②傅寿清歌沙嫩箫,红牙紫玉夜相邀:出自清代王士禛的《秦淮杂诗》第十首,后两句是:而今明月空如水,不见青溪长板桥。诗中感叹昔时繁华之消失。其中傅寿、沙嫩皆为明末秦淮旧院名妓。傅寿能弦索,喜登台演剧。沙嫩,名宛在,字嫩儿,善吹箫,为曲中第一。红牙:红牙拍板,唱曲用以整饬节奏。紫玉:箫。箫多用紫竹制成,故多称“紫玉箫”。
③桃叶渡:渡口名,地在江苏省南京市秦淮河畔,为“十里秦淮”的一个古渡口,曾是六朝时期金陵一处著名的送别点。桃叶渡之名的由来,要追溯到六朝东晋时代,大书法家王羲之的七子王献之,他常在这里迎接他的爱妾桃叶渡河。那时内秦淮河水面阔,遇有风浪,若摆渡不慎,常会翻船。桃叶每次摆渡心里害怕,回此王献之为她写了一首《桃叶歌》:“桃仙复桃叶,渡江不用楫,但渡无所苦,我自迎接汝。”后人为了纪念王献之,遂把他当年迎接桃叶的渡口命名为桃叶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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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五十年十月二十日,徽音阁中那株忧郁的萱草终于永远的凋谢了。宫里传出来的说法是良妃娘娘久病不治,可没过几天,延禧宫里所有的宫女太监却也都无声无息的消失了。
也许,她也是厌倦了这里的一切,只想回到来时的地方?如果是这样,我倒希望她真的可以心含谖草,忘掉所有的忧伤,包括那个令她心痗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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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五十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随着一声嘹亮的啼哭,我和阿禛的孩子终于出生了。没想到他还记得当初说过的话,一边拍着这个淘气小子的屁股,一边笑着说“五阿哥就叫天申吧”。
假乐君子,显显令德。宜民宜人,受禄于天。保右命之,自天申之。我没有问他为什么会想到这个名字,只在心里默念着诗经大雅中的这一段。“自天申之”,是天命之意,意喻帝王受命于天。呵呵,宝宝虽然当不了皇帝,但至少可以过过嘴瘾。
几个月之后,内务府送来了老康同志亲自给雍亲王府的新出生的小阿哥赐的名字:弘昼。
世宗第五子和恭亲王弘昼,康熙五十年辛卯十一月二十七日未时生,母纯悫皇贵妃耿氏。
难道,我竟是那个一直活了九十几岁的长寿老人?看着眼前明黄色的圣旨,我的心不知道该喜悦还是悲哀。原来命运早已为每个人铺就了前方的路,如果,我注定要看着一个个我爱的人先我而去,我又该用什么样的方式去面对生活?
第 45 章
偷拍到的镜头:
如玉和四四并排坐在一株粗壮的合欢树下,一缕缕的阳光散落在身旁、脚下,寂静的空气里似乎有什么东西正破茧而出。
“啧,啧,这些西洋人还真是怪得很,给女人穿这样的衣服,美是美,不过也太…”四四微皱着眉头,伸开的手指却很享受的抚过玉儿凝脂一般的脖颈。
“太什么?”如玉转过头追问道。
“自然是,太诱人了!”四四一顿,顺势在她的脸上亲了一口。
“衣服又不是我自己穿上的,怎么说也算是你自己有计划的诱惑自己!”小女生仿佛很不服气的样子。
“歪理!还不是你自己巴巴的叫小乔来告诉我,说什么穿不上这件婚纱,就是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害得我只好跑去问郎世宁,这衣服到底是干什么的。” 四四做出一副很委屈的样子,“难为我还给所有的下人们放了假,生怕他们窥见你这副样子。这下可好,诺大的园子,连个伺候的人也没有。”
“嘻嘻嘻…”如玉坏坏的一笑,忽然好像想到了什么,开口问道,“那这是哪个园子呀?”
身边的男人似乎有些失神,脸上显出几分淡淡的迷恋,低声道:“圆明园。”
如玉轻叫了一声,腾得站起身,向前走了出去。良久,不知是被早春的阳光灼伤了眼睛,还是有飞来的尘埃掉落进心房,她缓缓的垂下头,道:“真美。”
“你记得吗?我答应过你,等开了春,就带你到园子里来,就我们两个。”不知何时,那坚实而有力的臂膀已经搭在了她的肩头。
花开花谢春几许?亏他倒还记的起这么久远的事情。如玉没有答话,只呆呆的望着脚下,仿佛在细数着地上的小草新长出的嫩芽。
牡丹台,上下天光,杏花春馆,万方安和,九洲清晏…一个个耳熟能详却又被刻意忽略的名字如交错的列车般从如玉的眼前呼啸而过。圆明园,这并不是如玉喜欢的地方,她仿佛看见眼前英挺的面容渐渐变得苍老而黯淡,那一向修长而有力的手指竟会握着笔衰弱而无力地颤抖。人,终归是无法摆脱宿命的,就像有一天他会成为华夏的主宰,而他也终将在这座神秘的园子里,结束自己五十八岁的生命。
指甲不自觉地陷入了肉里,手心一痛,玉儿才从刚才的幻想中跳了出来。原来,幻想于痛苦或者沉溺于悲哀都是对生命的一种浪费。
也许,我所能做的,我真正需要做的,只是希望生命的每一天多一点阳光照亮天空,多一点鲜花盛开在路旁,多一点爱给自己所爱的人,多一点被爱温暖自己的心房。
身边的人似乎没有注意到她变幻的情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