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我轻笑一声,呼吸吐纳,右手一拍剑鞘,长剑瞬间弹飞出来,剑尖从地面撩过,由下往上削去,没有任何花俏,划出一条诡异的银光,接下他这由上至下劈来的惊天一刀。
他的弯刀往下一压,刀剑相碰,发出“当”的一声巨响,火花四溅。
那男人的身子如被抛射一般飞向空中,我也被这强大的力道震退好几步。
“喝!”这一次对抗,令我手臂发麻,连呼吸都有些紊乱了。但我迅速便稳住了身子,调匀真气,清啸一声,举剑攻去。
剑气破空而响,我只一剑便抢到了先机,他虽然以刀抵住,却也被逼得颓然地向后倒退几步,吐出一口鲜血。
我毫不手软,第二剑、第三剑……一气呵成,源源不绝地发出,每一剑都是又狠又快,有进无退,招招都是进攻,剑尖始终不离他的要害。我只觉得浑身热血沸腾,一股前所未有的杀意随着体内真气的提升迅速流遍全身,瞅准一个空隙,我猛地飞身冲出,一剑刺向他的喉头。
“明!手下留情!”身后忽然传来一声惊呼。
我也不回头看,右手轻轻一抬,一点即收,剑锋只轻轻地抹过男人的脖子,留下一道淡淡的血痕。
“啊……”那人逃过一劫,大难不死,便停了下来,满脸惊恐,呆站着望向我。
方才出声阻止我的人正是突利,他冲那男人喝道:“你还不快走!”
“是……”男子自然不敢多做逗留,转身拔腿飞奔而去。
“呼……”我缓缓收剑,一边平复着体内乱窜的真气,一边抑制着心中那奔流不息的杀气。
这一刻,我真正领悟到何为杀气,它就是一种可怕的精神力量或者是一种极度接近死亡的气息。
“好剑法……”突利徐徐走上前,他拍掌叫好,“骤然而起,嘎然而止,一如雄鹰般急升急落,这是真正的杀人剑……”
我绽出轻冷的笑意:“这不是王子乐意看见的么?”
“未必,此刻我反而有些担忧,自己是否真的是养虎为患。”突利恢复了往常那淡漠、慵懒的神情,“我确实乐意见你逐渐成长,将来好助我一臂之力,但,万一某一日,你投入了敌方阵营,那绝对就是一个可怕的敌人了。”
“王子是对自己没有信心么?”我抿唇淡笑,充满挑衅地横视着突利,“放心,我没有觊觎天下的野心,也不想为任何一个争夺江山的人卖命。”
“是么?”突利也不反驳,只挑了挑眉,“宴会还在继续,明,回去吧。”
我没有异意,将红儿交托给随后赶来的萧然与欧阳炎,命他们将她送回穹庐好生照看着,自己便和突利又回到了宴会上。
“明,三日后,颉利便要发兵攻打西突厥了。”突利抽出佩刀割下一块烤好的羊肉递给我。
“哦?如此迅速?”我伸手接过羊肉,犹豫着是否要吃,倒不是我娇气,实在是我的肠胃不争气,一吃这半生不熟的肉,准闹肚子。
“放心吃吧,这肉我已烤得很熟了。”突利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补充说道,“我料想颉利此战大概要经过两、三月才会落败,趁这段时间我好厉兵秣马。”
“而后呢?你是想等颉利战败,你再发兵去救?”我一闭眼,将羊肉放进嘴中慢慢地咀嚼起来,味道居然很鲜美,没有那种可怕羊膻味,“如此也好,颉利此战兵败,声名必定一落千丈,而你发兵去解了他的危机,既可以获得民众的拥护,也能卖他一个大人情,确实是一箭双雕的好计。”
“明,你能将我看得如此透彻,恐怕我是更不能放开你了。”突利凑近我,唇角绽浮出一抹撩人的笑意。
“呵……王子,我去或留,不是取决于你放或不放,而是我走或不走。”我侧过头去,迎上他眸中那道褐色深潭般锐利的光,耸了耸肩。
“哦?好,很好,确实是羽翼渐丰……”突利挑眉,学我耸耸肩,忽然古怪地笑了起来,而后不着边际地说道,“明,你有大麻烦了。”
“恩?大麻烦?”我一愣,一头雾水,不明所以。
歌舞仍在继续,鼓声伴着胡琴、羌笛的旋律响起 ,一个身裹绿色披巾,面纱半掩的妙龄女郎如一袭清风飘然而至,她猛一转身甩掉面纱和披巾。只见她身着粉色饰有彩色亮片的突厥舞装,身材高挑,面容姣好。
我暗暗吃了一惊,因为这个女子正是阿史那燕,这个骄横美艳的公主习惯了骑马狩猎,平日总是一身利落的红衣短装,今夜不知为何如此费劲心思的装扮,还不惜屈尊降贵,当着众人的面跳舞。
随着鼓点和音乐,她张开双臂,舒展腰肢,颤抖肚腹,动作轻松活泼,笑容明艳动人,随着音乐旋律加快,鼓点趋于粗犷,她的腰、腹和双臂的颤动和扭摆随之加速,腰间的彩色腰带如一团彩云漂浮。
“好啊!好啊!再来一曲!”众人欢呼的声浪此起彼伏,阿史那燕飞舞的衣裙,绚丽的舞蹈,明艳的笑容,妖娆的身段无一不吸引着周遭众人的目光,我也看到许多男子看向她的目光中透着赤裸裸的欲望,因为如果能得到她,不仅是得到一个美丽的女子,同时还意味着到手的权利和财富。
阿史那燕不知何时端起了一杯酒,仰头喝下,嫣红的樱唇沾了红色的酒液,更添一种撩拨的诱惑。
她端着酒杯,轻旋着舞步一点一点朝我这个方向移动。
我心中暗暗叫苦,果然是大麻烦,不由伸手拉了拉突利的衣袖,他却不管不理,只是脸上的笑意更浓了,他端起面前的酒杯,轻松自在地喝着。
“该死的突利,居然见死不救……”我低头喃喃说着,即使面对刀光剑影我也没有一丝害怕,但这样的场面却让我瞬间慌了手脚。
阿史那燕的舞步由奔放到缓慢,她踏着明快的节奏,以一种轻巧的步伐,仿佛是在试探着什么,她扭摆着柳腰,柔软的身躯如嫩柳迎风舒展,引人遐思无限。
可我此时哪有心情去欣赏她曼妙的舞姿,我急得一头汗,最后索性握紧拳头,猛地站起身,想一走了之。
阿史那燕却在这时一个旋身来到我面前,她的眼眸里闪耀着勾魂夺魄的光华,死死地锁在我的身上,她举起手中的酒杯,缓缓递到我的唇边,那隐含的意思就是瞎子也能感觉得到。
“明,突厥人有个习俗,倘若女子主动向男方示爱遭拒后就成了贱物,不管她原本的身份是如何高贵,”突利迅速起身,他牢牢地抓住我的手,脸色凝重,在我耳边轻声说道,“她仍旧会沦落为奴隶,任何一个男子都有权利奴役她。明,燕儿确实太任性了,但无论如何,请你先撑过这一刻……”
什么?!我大吃一惊,此情此景,我已骑虎难下,真不知该如何拒绝。
“公,公主,我,我不会饮酒……”我结结巴巴地说着,笨拙地摆了摆手。
“这不是酒,这是马奶。”阿史那燕媚笑地盯着我。
“我……”我这欲哭无泪,终于明白什么是自作孽不可活了,这杯我喝了是死,不喝也是死,唯一的能选择的就是死亡来得快或慢。
“多谢公主。”大不了明日就收拾包袱走人,我把心一横,接过牛角杯,一仰而尽。
浓烈的奶味与入口绵长火热的发酵酒气,令我的全身迅速发热起来。
四周传来一阵狂烈的欢呼声,我的头有些晕沉,身躯一个个踉跄,双腿软的几乎不能支撑这个沉重的身体。
“呃?这不是马奶么?”我恍惚地问道,“为什么,为什么我的头会这样晕……”
“明,你不知道么?这确是马奶没错,是突厥特有的发酵马奶,”突利伸手扶住我,“但它比最强劲的白干都要更为浓烈、醇厚。”
“什么……王子,公主,我,我还有要事,先,先走了。”这下完了,我在心里哀叫一声,立刻向众人告辞。再不走,酒精一发作,我恐怕就要当众出丑了。
说罢,我也顾不上众人的反应,转身强撑着往前走去。
“恩……”才没走几步,我便立足不稳,赶紧扶住身边的一棵大树撑住身躯,我使劲甩了甩晕乎乎的脑袋,继续向前移动着僵硬的步伐,又晃了二三步,身体便使不出一点力气,软软地向旁倒去。
迷迷迷糊中,感觉好像有人伸出有力的手臂圈住我的身躯,牢牢攫住了我下滑的身子。
“是谁……”我使劲睁开眼,只见一双浅棕色的眼瞳,在昏暗的光线中晶炯慑人,“你……”酒劲再次上涌,我无法支撑,眼前一阵天旋地转,意识便坠入无边的黑暗中。
正文 第七十七章 危机与杀机(上)
“唔……”清晨,我头痛欲裂地醒来,轻轻地呻吟了声,抬手揉了揉抽痛的太阳穴,慢慢抬眼望去,却发现了一件不太妙的事情,眼前深蓝镶金边的帐篷顶根本就不是我的穹庐该有的,且这里只有一个人的蓬顶是这样的。搁在腰上的大手提醒了我,转头一看,竟然有个男人躺在我身边,他的双手紧紧地搂着我,而这个男人正是突利!
我还在做梦么?可是我的头却传来阵阵抽痛,粉碎我天真的想法。
糟了!我赶忙用力推开他的胸膛.翻身朝旁滚去。
突利应该是早在我睡醒之前就醒来,因为他的精神很好,一点也不像刚醒来的样子,他半撑起身子,慵懒地朝我露出笑容:“早啊,我的醉美人……”
“你……” 我的头仍是一阵抽痛,像是被人狠狠地打了一拳,我努力回想着,拇指用力地压着太阳穴,想让自己更清醒,“我……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在你的穹庐里?”我下意识地低头瞄了一眼,衣服虽然有些零乱褶皱,但仍完整地穿在身上。我不由松了口气,抬头一看,突利却露出古怪的笑容,那双棕色的眼眸正暧昧地盯着我。
“它们能证明我没碰过你么?”他轻松一笑,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齿。
“你不用说这话来激我,”此时我已完全清醒,皱起眉头望着他,“我知道你没有碰过我。”
突利饶有兴趣地望着我:“哦?何以见得?”
没有经验并不代表没有知识,生活在信息知识发达的21世纪,男女之间的关系我多少也知道些。若我真和突利发生了什么,此刻我就会感觉到身体的异常,所以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问道:“我为何在此?”
突利煞有其事地解释着:“昨晚你了那杯马潼后就醉得不醒人事,所以我只好抱你回来……”
我打断了他的话:“为何你不送将我送回我的穹庐?”
“因为你睡着时的模样又美又纯真,所以我根本舍不得放开你……”
“而后呢……”我咬牙切齿地追问道,这个混蛋就不能一次说完么?
“那时我就忍不住亲了你……”
我冷冷地看着他:“堂堂突厥王子,竟然趁人之危,这可不是君子的所为。”
“我一点也不想当君子,我只要你。”突利逐渐漾深眼眸牢牢地锁住我,“明,面对你,我想没有一个男人愿意当君子。”
“在我昏迷的时候得到我?”我也没有别开视线,语带讥诮地问道,“莫非王子只能以这种强迫的方式?”
“你还有什么更好的方法么?若非怕你醒来恨我,我想做的可不止是亲吻这么简单,我是个正常的男人,”突利灼灼地望着我,他的眼神透露出更多讯息,“明,你要知道,没有几个男人能做到拥着你同眠,而不碰你分毫。我没有趁此机会占有你,已可算是君子了。”
我垂目不语,这事怪得了谁呢?要怪只能怪自己太大意,喝下了那杯烈酒,这才陷入了危险中,若我能再警觉些,突利便不会有机可趁。
“王子若无要事,那我便先告辞了。”想到这,我稍稍整理了下长袍,漠然起身。
“明,站住!”有别于我的冷淡,突利却异常的激动,他一个健步,由身后圈住我的腰,我才想挣扎,他已经不费吹灰之力地将我压在毛毡上,强而有力的手臂困住我整个身躯,“为何你能如此冷静?就算昨晚与你同眠一夜的是其他男人,你也能这般冷漠么?!”
“冷漠?王子以为我该有怎样的反应呢?高声尖叫,寻死觅活么?”我冷笑,突利的脸就俯在我的上方,他炽热的气息就在我的唇畔,“且不说我与你之间什么事也没发生,就算你真的占有了我,我也不会自寻短见或是从此委身于你,我的选择只有两个:一是杀了你,二是让你从此不能人道。”
“是这样么?”突利阴森森地笑着,他的唇随后压了下来,狠狠地盖上我的。
知道自己不是他的对手,我也不想做无谓的挣扎,只是木然地看着他,任他吻着,没有任何反应。
“真是个倔强的女孩,无论我怎么吻你,你都不启开唇,也不闭上眼……唉……”突利忽然停了下来,他半起撑起身子俯视着我,“明,我不要一个全身僵硬如死人的女子,我要的是鲜活的你,心甘情愿投入我怀抱的你,我要的是你的心啊……”
我淡淡地说道:“王子,我的心早已死了,你永远不可能得到。”
“你的心已经给了别人,是么?是你放弃了他,还是他放弃了你?究竟是怎样的过去,才能造就如今这样的你?”突利挑起眉,轻抚着我的脸,“就好比水中的火,你的心太冷太硬,性子又太过倔强,你才多大年纪,十八?十九?这不是一个妙龄少女该有的特质。无论我用什么手段,都冲不破你心中的那层防御……”
我不语,仍是怔怔地看着他,忽然记起,今天是十二月二十二日,是我与李世民的生日。
来到这个时空已有三年多了,我,十九岁了。
突利说得很对,我的心已经给了李世民,他是我第一个真真正正爱上的男人。就像孩童时,我喜欢的第一个糖人,从那以后,我就是喜欢不了第二个。人对第一个喜欢的人多少都有些糖人的情结,尤其是在自己苦求不得的时候,更是痴傻着不愿放手,那是一种孩子气的迷恋,是一种本能。我已将与李世民这段记忆放在心里,将这个男人永永远远地放在心底,不是心里,而是心底——心的最里面、最隐蔽、最柔软的地方。无论今后我遇见多少个男人,不管他们是多么的优秀,我也不可能再去爱了,因为我清楚地知道,自己最爱的是谁。
我与李世民的种种纠葛,其实也不过是男女间的一场战争。东风西风都有强弱,或是东风压倒西风,或是西风压倒东风。男女也是一样,不是夫唱妇随,就是妇唱夫随,总有一方是强势的,就像平均主义从来都是可笑的空中楼阁一样。我与李世民之若想要长久厮守在一起,势必要有一个人做出巨大的迁就。李世民一代帝王、雄心万丈,他当然不可能放下一切,携我归隐,我也不可能傻得放弃自尊与自由,和众多女人共侍一夫。所以我们的幸福只能与那和氏壁一样,不可能无瑕可指,它有着清晰的起始,却也有着始终无法逾越残缺。
一个女人等待或者遗忘一个男人,往往要花掉漫长的一生。那等待分明就是无望的、漫长的等待,因为最后的结果其实早已明晰,就如同一片可怕沼泽地,荒芜、未知,深不可测,我却饮鸠止渴地想像那是一片美丽的草原,最终踏入、陷落、万劫不复。
眼角忽然流下一滴眼泪,似乎只要一滴,就可以救活在千层地狱下,受尽苦难将死的我。
正文 第七十八章 危机与杀机(下)
三日后,颉利果然发兵去征讨西突厥,而对突利来说,颉利前往西突厥的这段日子,是千载难逢的机会,也是唯一能打败颉利的机会。
于是突利每日都秘密地不厌其烦地在各个部落间游说,因为只要一个部族的首领同意帮助突利,那些长久以来对颉利不满的各方力量,就会群起响应,成为突利的势力了。
可惜众人大都忌惮颉利的势力,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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