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茶香之天价医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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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茶香之天价医妃- 第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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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属下参见副统领。”
  陆金瑶知道有很多中官都是隐的属下,倒也不怎么惊讶,而是笑道:“宋公公好演技。”
  “还请副统领原谅属下无礼。”宋公公不肯起来。
  “我知道你们身份隐蔽,不能给外人发现,当然不会往心里去。”陆金瑶笑着道,“只是……算了,咱们边吃边说,可是我那师兄有什么事情交代我的?”
  宋公公显得有些忐忑。
  陆金瑶一摆手:“吃吧,连皇宫大内都吃不到呢。”
  “副统领洒脱豪爽,果然是山东人。”宋公公拍马屁道。
  “……我说宋公公,这词来形容一个小姑娘,不太好吧?”陆金瑶似笑非笑,随后道,“别的先不说,我先问问,这商部是怎么回事?我开始还以为特区建设的前十年,都是我来负责呢,怎么突然多了一个商部?然后一下子给我连升三级,居然成了二品的尚书。本来那些世家文官就看我不顺眼,现在他们只怕更是恨得我要死了吧。”
  也是烤肉的味道实在太香,宋公公也是人,抵挡不住美食的诱惑,先吃了几口,脸上露出惊艳的神情。
  陆金瑶看他实在是饿了,于是道:“无妨,你先吃,吃完再说。”
  待宋公公吃的差不多了,也是觉得不好意思,这才说道:“副统领方才的几句话,正问在点儿上了。这商部的设立,还真是有内情。”
  “别着急,慢慢说。”陆金瑶双眼微眯。看来,这次好像还真没什么好事呢。
  要说商部为什么设立,自然是陆金瑶治理特区的成效出来了。
  封建小农时代生产力低下,经济水平就不高,税收主要来源于农业,但那能有几个钱?
  特区第二年的收益基本就跟国库去年的收入持平了。
  当然了,一方面是天启的国库收入太坑,另一方面也是商业繁荣真的很赚钱。
  结果这高额的收益自然就引起了一大批人的注意。
  于是一群世家文官又跳出来,在早朝上群魔乱舞,主要目的就是想要得到这个富得流油的职位--特区税收是特区自行支配的。
  吵得相当厉害,而且是他们自己人吵,因为世家有很多,但是职位只有一个。
  不过倒还是有正常的官员提出了正常的意见,说既然特区这么有成果,干脆全国推广之类的。
  可毕竟是以农业为主的社会,很快就有反对意见说都去搞商业了谁去种地啊,大家吃什么啊。
  但是呢,经商赚钱这是有目共睹的,现在国家正缺钱呢,怎么办呢?
  最后一商议,干脆设立一个商部,专门管着商业这一块。
  那谁来做尚书呢?
  这一群世家文官立刻吵开了,要求皇帝从世家里选一个人做尚书。
  结果连丞相冷笑一声:“就你们这几块料,连算盘都不会打,还想做商部尚书?”
  皇帝直接是懒得理会那些世家了,要不是他们在天下文人中还有些虚名,早就让他们全都滚蛋。
  于是这个商部尚书的人选又争论了半天,最后是君不语慢悠悠的提议道:“我有个人选,最适合不过了,就是年纪小了些。不过这也无所谓,古甘罗十二拜相,也差不多少。”
  “君大人说的是……”
  “就是特区负责人的陆大人啊。”君不语道。
  众官员一想,纷纷点头道:“不错,陆大人年纪虽小,但最合适不过。”
  “下官听闻,特区的农事陆大人也没忽视,现在土地的产量极高。”
  “陆大人为官清廉,作风正派,是最好的人选。”
  因为实在找不到其他合适的人来担任这个职务,也因为陆金瑶实在是太合适,于是这事就这么定下来了。
  宋公公把前因后果这么一说,陆金瑶听得是无比的郁闷啊,可是还偏偏不能说什么。
  --谁让她自己非要表现得很有经商和管理天赋的?
  就听宋公公继续道:“属下此次前来,还带着统领赋予的重要任务。副统领对京城的形式不是十分了解,接下来,下官就来帮您介绍一下京城的各种势力和现在的形式,以及一些重大的事件。”
  “好,你快快讲来。”
  ------题外话------
  QWQ看到评论好感动,好爱你们
  已经好很多了可以写一些了,不要担心哦,么么哒~

  ☆、3、宁王

  京城的势力错综复杂,宋公公也只是说了个大概,然后拿出一大个卷轴给陆金瑶,说剩下的内容都在里面。
  陆金瑶一脸无语的接过卷轴,交给粟昕保管。
  从刚才宋公公简单的描述里,陆金瑶就感觉到京城绝对不是什么和平的好地方,这个尚书也不是那么好当的。
  她前世就是过劳死的,这一世可不想劳心劳力,处理一大堆麻烦--尤其这麻烦还是皇帝给她找的。
  也许刺杀皇帝是个好主意?
  怀抱着这种不靠谱的想法,陆金瑶回到自己的房间,闪身进了空间。
  “唉……”
  “姐姐,你怎么总是叹气?”双生精灵在她身边担心道。
  “没什么,只是……”陆金瑶心道,虽然现在发展商业很有前途,但以后呢?没有工业基础,再怎么发展也是有瓶颈的,生产也跟不上,到一定程度之后这个弊端就会暴露出来。
  可是工业科技方面的东西,陆金瑶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实际上,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的程度之后,雇佣制和作坊都会自然而然的产生。
  她所担心的,是生产力低下这个问题。
  “……虽然这也很重要,不过我还是先把这事放一放吧。”陆金瑶把这件事记在一个本子上,然后拿出那个卷轴开始研究上面的内容。
  看过之后,她深深觉得去做什么尚书实在是太难为她了。
  为官一道,可不是那么轻松的。陆金瑶充其量只是一个出谋划策的企业家,要她玩政治家的那一套,她宁愿回乡下种地。
  在草地上翻了个身,陆金瑶摇摇头:圣旨都已经下了,她也不能抗旨不尊,带着全家逃跑吧?
  其实她前世也是女强人一类,要冲劲儿有冲劲儿,要能力有能力,要手腕有手腕,要不然也不可能那么年轻就成为整个中国区域的经理,也不可能穿越过来做出这一番事业。
  也许是前世的体验让她更加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不能透支自己的健康来工作,所以才会有跟前世截然不同的想法,想要过上悠然自得的生活。
  “不过,爹爹也升官要进京了,去也没什么关系,就是奶奶好像不怎么高兴的样子……”
  陆金瑶摸着糯米的尾巴跟双生精灵说道,“所以这几天咱们就好好歇一歇,等把店里的事情交接一下,回头把总店挪到京城去。云泽宇那边也要通知一声……”
  双生精灵连连点头,很期待能看到更多不同的景色。
  小蝶自从得知要去往京城,就一个人默默的去闭关努力修炼,让陆金瑶也说不出什么安慰的话来。
  樱桃和龙一成了好基友,每天在空间里吃、睡、修炼,高兴了就打一架增加战斗经验。
  说起来,樱桃就是当年把华山派上下偷了个干净的妖怪,后来被上官风给抓住,封印在华山上,后来封印效力减弱才跑了出来,被华山派的人用难吃的烤肉就收买了。
  不过,她现在已经彻底成为了陆金瑶的死忠,连嘴都养叼了。
  而樱桃当年从华山派上下搜刮来的财物,也进了陆金瑶的腰包。
  陆金瑶对笑纳华山派财物的事情完全没有心理压力,谁让华山派的人不干好事来着?这笔小钱正好填补了她一笔资金的空子,高兴还来不及呢。
  闲言少叙,什么店铺生意的交接,衙门事务的交接,这些都不必细说。
  陆炳文也接到了圣旨,让他去工部任职,官拜员外郎,从五品,给一个月假期让他准备准备去京城上任。
  这三年陆炳文在农业和水利上的成果是有目共睹的,这要搁在陆金瑶前世,也是全能型的人才。
  陆炳文兴冲冲回到家里,得知陆金瑶被任命为新设立的商部尚书,先是高兴,随后是担心。
  他这三年虽然一心扑在农业和水利上,但是对官场的黑暗也有了很深刻的认识,陆金瑶年纪这么小,还未及笄,就担任这样重要的职务,会不会捧杀了她?
  原本的特区负责人毕竟远离京城,不会在那些人的视野里,危险也就小很多。
  “瑶妮子,要不然,你辞官吧。”陆炳文纠结再三,还是决定让陆金瑶辞官不做。女孩子嘛,就应该在家里绣绣花,看看书,这些复杂的事情根本不适合她一个小孩子。
  陆金瑶叹口气,无奈的笑道:“爹,女儿知道您是为了女儿好,其实奶奶也曾经提过,但是这事,实在是骑虎难下了。”
  陆炳文也叹气。他的女儿这样聪明,能想到许多前所未有的东西,他早就知道陆金瑶不会是池中之物。但他还是希望陆金瑶能像这个年纪的孩子一样去玩耍,不要去想这些复杂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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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城这几日发生了几件大事,把商部的成立这一系列事情的风头全都盖了下去,也让众人把目光从陆金瑶的身上给挪开,甚至从把她视为眼中钉,转变为认为她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
  要说这转变也实在是太快了一点,只能证明发生的这几件事实在太令人震惊。
  头一件大事,北方草原大胜,王朝的军队长驱直入,直取乌兰堆,令人惊异的是伤亡甚至不超过一百人。收缴的战利品和抓获的战俘不计其数。
  这可是多少年没有过的事情,王朝上下无不激动、欣喜。
  而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场战役的指挥者是一个不过十五岁的少年。
  少年的名字叫做墨青炎,据说是去世多年的宁王遗失在外的儿子。他的身份已经得到了王朝皇室的认可,就算有人心里怀疑,也不会说出来。
  墨青炎的前十几年人生就是一个迷,从他出现在王朝上层的视线中时,他已经是战无不胜的一员大将了,而且深得属下的信赖和爱戴。
  自从他出现,匈奴人节节败退,连匈奴人自豪的几个部族首领也接连被墨青炎或是生擒,或是杀死。
  匈奴人无比憎恨墨青炎,派出杀手刺杀他,没有一次是成功的。
  墨青炎的军队军纪严明,战斗力极强,他被人们看做是小军神。
  而第二件大事,就是墨青炎率军还朝,已经回到了京城。
  先前他在北方草原打仗,鲜有人见过他,只知道是个冷冽的少年。
  这一次他正式出现在王朝上层们的面前,怎么能不引人注目呢?
  哪知道在军队凯旋当天,一见到墨青炎本人,所有人都大吃一惊,还有些失望。
  墨青炎的脸上罩着一张黑色的面具,上面的花纹如同火焰在燃烧,只露出一双漆黑如墨,深不可测的眸子。
  连长什么样都看不见,这怎么能不让人失望呢?
  于是关于墨青炎长得丑陋不堪,不能见人之类的传言四起,可也有跟墨青炎同在军中的人说,他是因为长相太俊美,曾经把一群敌人迷得晕头转向为了他大打出手,那之后才不得已戴上面具防止再次出现这种事故。
  总之,是流言纷纷。
  本来这两件事也算不得什么,他的风头跟陆金瑶倒也是并驾齐驱,可这墨青炎回到京城后不过五天,刚刚继承了宁王的位子,就把礼部尚书给当街揍了一顿。
  礼部尚书吴庸是个不学无术、胸无点墨的胖子,如果不是有个好家族在背后给他支撑着,哪里能做得到尚书之位。
  这家伙,一天到晚不干好事,收受贿赂买卖官职,君不语早就盯着他,只等到一个机会就把他跟吴家一起拿下。
  且说这天吴庸又去青楼闲逛,王朝官员其实是明令禁止去花街柳巷的,可他要是偷偷摸摸的去呢,只要不被御史参一本,也没什么大事。
  殊不知,隐在暗地里早就记下这件事。
  有那么句话,想要让敌人灭亡,就要先让他疯狂,所以君不语也懒得为这点小事上奏,就等着积少成多一起爆发。
  这吴庸在青楼喝了不少酒,晃晃悠悠的就坐着马车回府。第二天还有早朝,他倒是没胆子住在青楼里。
  可是走在朱雀大街的路口,正好一阵风把车帘给吹起来,吴庸的眼神就落在了车外。
  这一眼不要紧,就在对面,居然有一个从来没有见过的,绝世美女男装打扮骑着马经过,身边没有侍卫。
  吴庸也是色迷心窍昏了头了,就没好好想一想,大晚上的,哪有可能一个女孩自己骑着马,连侍卫都不带就到处乱跑的?
  他命人停住马车,把那“绝世美女”给包围了起来,上去就用不三不四的语言调戏她。
  哪知道这绝世美女不是旁人,正是没戴面具的墨青炎。
  结果,吴庸就被墨青炎给一顿胖揍,打的他胖了三圈--肿起来了。
  第二天还得去上早朝啊,于是吴庸就“哎呦,哎呦”的拄着拐杖上朝,一上去就把墨青炎给告了,说他当街殴打大臣。
  所以说他没脑子,皇帝一调查,说宁王为什么打人?一看原因是吴庸醉酒当街调戏宁王,满朝文武都乐得肚子疼,都说他活该,老眼昏花,把个少年看成女娃。
  结果,吴庸被罚了三个月的俸禄,回家思过一个月。
  而皇帝也不得不下令让墨青炎以后在外都要戴上面具--这几天京城里出现了十几次交通堵塞,都是因为他把面具摘了的缘故。
  这事过去一个月后,陆金瑶终于来到了京城。

  ☆、4、擦肩

  天启王朝的首都燕京城彷佛一尊神像一样,矗立在广阔的平原之中,出现在陆金瑶的面前。外围的城墙高耸,让人感觉它几乎要穿透云端。凭着陆金瑶的眼力,她清楚的看到城头上有一队队身穿铁甲的雄兵往来游走,哪怕隔着隔着十几里地,也能敏锐的感觉到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那冲天的杀气。
  一队铁骑正好从一座城门内冲了出来,绕着城墙缓缓的奔走。马上的骑士面容肃定,身体在马上丝毫没有晃动,彷佛钢铁浇铸的一般。
  这是一支铁甲军,这样的军队不打胜仗是没有道理的。
  陆金瑶这样想着,马车已经驶入了城门。
  一家人自离开山东,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半个月,终于到了京城。
  这一路上倒是平平安安的没什么事情,陆银玲和陆立群两个孩子最是兴奋,让陆金瑶没少羡慕他们的无忧无虑。
  云氏开始不想跟来,但终究还是被劝的一起来了。
  陆朝东一家要暂时处理一些快递方面的事情,走不开,等陆金瑶他们安顿下来之后才会来。
  马车缓缓的在路上行驶着,赶车的是老王,马是灵马,走得很是平稳。
  燕京城不愧是王朝的首都,呈现出的完全是不同于之前陆金瑶所见过的所有城市的景致和气势。
  真正身处这个时代,这个地点,才知道前世去过的景点,看过的电视剧,所呈现的京城完全就是玩具一般。
  燕京,就是陆金瑶前世的北京。
  在前世现代化的国际大都市里感受不到空气中厚重的历史感,也感受不到皇权的极致。
  这里的天空是那么的晶莹深蓝,护城河的河水是那么的清澈透亮,而远处有紫色的西山耸立于云端。
  燕京城四季分明,每一个季节都有各自不同的美。天气、地理、历史、民风、建筑、艺术,众美俱备,人们生活平静安闲,却又不失繁华,简直就是理想的城市之一。
  在这里,无数的思想碰撞使得头脑接受刺激变得灵敏、睿智,心灵情绪却又在闲适的生活中得到无比的宁静。
  然而陆金瑶却没什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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