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下一座城关了所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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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下一座城关了所有灯-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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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老板,我们之前与伯希顿公司签署过广告合约,如果单方面毁约的话,会赔偿一笔巨大的……”

    傅云起没等她说完就转移了话题,“你去调查一下伯希顿的财务与税务问题。”

    lily心下一惊,是啊,只要有心查,伯希顿根本无处可逃,牵一发而动全身,到时候握着这个把柄,赔款自然一笔勾销,届时,与伯希顿的合作即便是云氏单方面毁约,也不会造成什么后果了。

    “老板睿智,我这就去办。”

    傅云起果断挂掉电话。

    他到医院的天台,点一支烟,深吸一口,吐出一个漂亮的眼圈,烟雾缭绕,攀上他俊朗的眉眼。

    她周抱玉到底有什么魅力让他冲冠一怒?难道仅仅是因为她像嘉妮?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或许就像她那日在秀场对裴斯宇说的那样,她就是她,独一无二。

    胡兰成说,这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它是对的,它是好的,只因它是这样的。

    抱玉于他,或许也正是这样的存在。

    三年前,周怀景的案子,他胜诉,打赢官司之后,助理帮他躲开一些媒体的追问,他才得以上了回公司的车。

    然而行驶了没多少路程,车子就一个急刹,惊醒了在后座打盹的他。

    他摇下车窗,司机正不住的咒骂前面胡乱横穿马路的人,他循着目光看过去,看到一个纤薄身影缓缓站起,穿的是黑色机车外套,头发被风吹的凌乱,样子惊魂未定,看得出刚刚被吓得脸色苍白,正呆呆的望着他。

    那眼神未经雕琢天然纯净,但他能看得出,刚才这场差点发生的车祸,她是故意的。

    傅云起在车内看着,起初觉得她眼熟,再细想时,那人已经不在了。

    现在想来,那时只有二十岁的周抱玉,估计正是想撞在他车轮下寻死,以此来报复他。那么小的年纪,心气就如此高傲,满心只为复仇而来,却在司机踩了刹车的瞬间吓得脸色苍白,胆怯退后。

    那么现在呢,现在她靠近他又是为了得到什么呢?

    他不寒而栗。

    潮水般的黑暗从他的双眸里流泻出来。

    也许女人终其一生也不过是想得遇“爱江山更爱美人”的男人,但周抱玉不想。

    傅云起的嘴角噙了笑,轻轻将烟头掐灭。

    是啊,她是无比明确的周抱玉,是女人公敌,她只想坐拥万里江山。

第九章 女人公敌(6)

    小的时候,有一段时间,男孩子喜欢放一种叫做“春雷”的炮。

    声音很大,他们点着了就往后躲,唯独周抱玉不怕。拉着许尽欢逞强似的在一众男生面前放。线被点燃,尽欢却有些胆怯了,抱玉眼疾手快的将她拉过来,一手捂着耳朵,一手伸出来挡着她,尽欢就把手盖在自己耳朵上。

    玩的灰头土脸的回家,许尽欢的母亲便总会数落她:“谁家的丫头有像你这么野的?”这个时候,抱玉就会站出来笑得无比甜美的说:“您别怪尽欢了阿姨,是我带她去的。”

    许母总会爱怜的摸着抱玉的头说:“你就不要替她说话了。”

    她们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好姐妹,一直都是。

    从回忆里将自己拉回来,许尽欢小心翼翼问病床上坐着的抱玉,“你,有没有想过,泄露你们公司肺结核工人去世的消息。是谁干的?”心情稍稍有些怔忪,跟着才像是害怕知道些什么,心里垮下去一片。乱七八糟。

    交融着那个问题问出去的害怕,以及不问的时候的忐忑,想要抱玉听到后会亲口告诉她肯定的答案,却又不想知道那个答案。矛盾的针线飞快而混乱,在无法目测的时候已经织成一整个莫测的茧,包裹着被无奈和发泄所筑就的心脏,使之永远不会在压抑下沉默消失,就这样持续漂浮着。

    “想过。”抱玉泛白的嘴唇一张一合。

    “是……是吗?那你觉得,会是谁啊?”

    她直直地看着她:“还能有谁?”

    许尽欢揉揉酸涩的眼睛,眼泪啪嗒啪嗒的掉了下来,“对不起。”

    “其实我想过好多次了,所有可疑的人都一一想过,最后我觉得,是你又怎样呢?不重要了。”

    最后不过空有四个字不重要了。

    “抱玉,你知道裴斯宇很喜欢你。”许尽欢压抑着自己心底翻江倒海的乱糟糟的情绪,从肚子里最想说的那堆句子中挑出这么一句话。

    “他那是喜欢那个叫顾嘉妮的。不是我,你搞清楚。”虽然还在病着。但许尽欢能听得出她口气里的不容置喙。

    “你不喜欢他?”

    “废话。”她皱了皱眉。

    “可是那天晚上我明明看见……”刚要理直气壮正儿八经,话还没出口就已经退缩后悔。

    “我说许尽欢。”抱玉打断她,忍着胃痛轻轻翻过身来,那件蓝色的消毒大褂让她看起来有些孱弱和滑稽,她抬头看了看吊瓶里的药水,说,“你是喜欢裴斯宇的吧,那么按照你的逻辑,喜欢就跟他说,说完能行就在一起不能行就散,直接了当就这两种结果,有什么好紧张,大不了以后光明正大用朋友的方式来往啊。”

    许尽欢擦着自己的眼泪,口齿不清地继续问,“那要是以后连朋友都做不成了怎么办啊!”

    “那大不了不再来往。至少伤心伤得大方。没必要大清早的跑到我这里来旁敲侧击,我胃不好,经不起你闹腾。”说完迅速滑进被子里,又开始闭目养神。斤豆反圾。

    记得很久前抱玉就说过,喜欢一个事物光有自己的勇气是不行的,一定要让别人觉得你喜欢的东西是世界上最好的,而且要大声说,大胆地说,理直气壮地说。

    许尽欢站起身,打开门就往楼下跑,根本等不得电梯,期间撞到了提着早餐回来的傅云起,也来不及道歉,径直快速走出医院大门,伸手拦了辆出租车,对司机说,“师傅,到绿水花园高级公寓。”

    不管了,她坐在副驾上看着窗外,心里想,我若不喜欢你,怎会和你做朋友,我若喜欢你,又怎会甘心仅仅与你做朋友?

    是了,她就是喜欢他,她现在就要过去找到他,然后表白,然后正大光明在一起。

    本来不就该是这样吗?

    她是这部小说里的女配,他是男配,那么按照作者的逻辑,一个故事里的男配和女配不就是应该在一起的吗?他们经历许许多多的大悲大喜大沉大浮,兜兜转转在原地打转,然后幡然醒悟原来眼前那个人才是自己的真命天使,于是喜极而泣的欢喜冤家最后终结连理,过着快乐幸福的日子。

    她脑海中开始闪过无数从最开始相遇到现在的画面,酒店发生火灾,他们在烟雾中逃出来,分享同一条浴巾,场面壮观唯美,像是美国大片中恋人为了躲避汽车最后的爆炸而相拥着快步跑出去最后纵身一跃。

    车里的广播电台响起容祖儿的声音,是这首歌开头的部分,却恰如其分的应景:

    发现每次碰到你的目光越来越要胆量

    聊天都不再流畅

    怎么办眼看着率性的我不再坦荡

    连自信都走样

    爱要开开心心快乐得那么辛苦早晚会受伤

    不能让你继续冷眼旁观

    就算是我不自量

    傅云起一脸疑惑看着许尽欢坐上出租车远去的身影,摇了摇头,然后提着早餐上楼,推开抱玉病房的门,看见她还在睡,整个瘦削的身板都陷在软绵绵的白色被子里,只露出一个小脑袋瓜。

    脸色苍白,异常消瘦,呼吸很慢,胸口持续地起伏着,眉毛轻轻皱在一起,不知道是在做梦,还是在经受痛苦。

    他将早餐放在桌上,烧麦是糯米馅,粥是熬了粘稠浓厚的桂圆红枣,加了芝麻与花生同煮,一勺下去,口齿生香。

    “别装了,我知道你醒了。”热气腾腾的早餐传到抱玉的鼻尖,她不情愿地睁开眼,发现傅云起正看着她。

    他把衬衣的袖口卷起一半,小手臂上的绒毛在阳光的照耀下泛着软软的金色,指甲修理的整齐,没有烟灼的痕迹。

    抱玉闭上眼,转过头去,用被子蒙上脑袋,瓮声瓮气地说,“你走,我不想见到你。”

    傅云起脸色一变,声音冷了几分,“周抱玉,你还装,不就拉走了几个你们的客户,你用得着这么锱铢必较?”

    抱玉疲惫地闭上了眼睛,轻说,“我挺累的,我们不要再争论这个话题了好吗?”

    傅云起嘴唇动了动,没再逼她。

    他不说话,她也不开口,室内陷入持久的沉默,唯有输液管里药水流动的声音滴答滴答。

    抱玉闭上眼睛假寐。

    “以后不准再喝酒。”他忽然开口,带着不容置疑的语气。

    她刚想反驳,却怕再次争吵,只能继续装睡,毕竟沉默是金。

    他也似乎没有想要答复,继续说,“按时吃饭睡觉。”

    她仍旧不吭声。

    “少熬夜,即便熬夜也不要喝咖啡。”他得寸进尺。

    她眉头微蹙。

    “按时到医院做胃部的健康检查。”

    周抱玉终于睁开眼,偏头瞪他,“我说你……”

    佯装凶狠的眼神被傅云起更冷的目光弹回来,她只得闭嘴,嘴唇紧抿,不怒而威的样子,却终究忍不住瑟缩了一下。接着肚子不争气的冒出“咕噜”一声,很响,傅云起尽力抑制着自己嘴边越拉越大的笑意。这时护士小姐走进来,抱玉松一口气。

    “今天在医院里住一天,明天就可以出院了。”护士望着吊瓶说。

    “今天不能出?”抱玉惊呼。

    护士瞪她一眼,“你是急性胃溃疡和胃炎,打吊瓶都要一个礼拜,你还嫌住院时间长?”

    抱玉苦着一张脸,“可我着急回公司啊,一大堆事儿等着我做呢!”

    “你当自己的胃是铁打的吗?都病成这样了还要上班,告你们老板剥削!”护士看着吊瓶输完了最后一滴,上前就要拔针头,抱玉缩了缩手。

    她向来无所畏惧,号称百毒不侵,但从小到大,她最害怕的就是打针,每次感冒能扛过去就扛,中药太慢,西药太伤身体,所以她总选择自然好,实在不行才肯吃药。

    护士见状,忍不住笑,“这么大的人了还怕疼,你放心,我很轻的。”抓过她的手,迅速拔掉了针头,将棉球递给她揉揉,余光瞥见桌上的烧麦热粥,“哟,还有爱心早餐啊。”说着笑眼看向一旁站着的傅云起。然后拿着托盘起身,走出了病房。

    “住院花了多少钱?”抱玉问。

    傅云起挑眉,“怎么,要跟我算账吗?”

    她点头,“这是应该的,我欠了傅老板人情,怎么好意思让您继续破费。”

    一句话,亲疏立现。

    傅云起怒意上涌,但还是止住了,淡淡地说,“你欠我的人情还少吗,既然欠了,也不差再多这一件。把粥喝了。”

    “唔。”抱玉没再坚持,她是真的饿了,虽然好了很多,但胃还是隐隐有些疼痛,而且消炎药副作用很大,她此刻浑身发软,只怕待会儿走起路了,像个刚修炼成人形的蛇精。

    她在一旁默不作声的喝着粥,可以真切感受到在体内流动的暖热,最后融在腹部,慢慢消失。然后她将那种一次性的塑料盒子放下,擦了擦嘴说,“现在,我是不是可以回公司了?”

    傅云起回头,看着还杵在床边的她,神色淡定,语气舒缓,“随你。”

    抱玉舒一口气,立马掀开被子下床,面对着他,嘴里嘟囔着,“早这么说不就……”

    还没说完,傅云起伸开胳膊,揽住抱玉。她猝不及防已经被他扑倒在床上,嘴唇吻到他的耳垂,凉凉的,衣领里散发出那种木香,很温暖,在周围充满消毒水味道的空气里显得那样好闻。

    抱玉喜欢这种原始的味道,天然单纯,就像她小时候喜欢指甲油的味道,话梅糖的味道,父亲身上烟草的味道,雨后操场的味道,高三时埋在发黄故纸堆里的味道。

    傅云起亲吻着她的头发,语调变得和从前很多时候都不一样,“小的时候,有一次,我爸爸出差回来,带来许多好吃的罐头,他打开给我吃的时候,说,‘罐头是在1810年发明出来的,可是,开罐器却在1858年才被发明出来,很奇怪吧,可是,有的时候就是这样的,重要的东西也会迟来一步,无论爱情还是生活’。”

    “是吗,难道这就是他们口中大人的世界?那么看上去还真是糟糕。”

    “不是糟糕,而是我爸爸说的不对,其实迟来一步未尝不是好事,就像人们养的第二只猫,它来得迟,但它总是幸运的,因为人们会把对第一只的遗憾全补给第二只猫,和它开始全新的生活。就像你。”抱玉能感觉到他的声音通过胸腔的震动爬向喉咙,然后钻到她耳朵里,“我说周抱玉,辞职来我这里吧,这是我第二次对你说这句话,也是最后一次了。”

    抱玉踌躇着,不知该如何接下去。

    “生日快乐。”傅云起说。

    他将身子翻过去,然后站起身,背对着她,整了整领带和衬衣褶皱。周抱玉看着他的后背,心里觉得他像一只被豢养的巨型猛兽,虽具攻击性,但也可爱得紧。

    她没有说话,只是踮起脚,用白皙的手臂环住他的脖子,苍白的嘴唇贴上他的嘴巴。

    第一次接吻时,是在花都,她清醒,他不清醒。

    第二次吻,是她在桌球俱乐部拿到裴总的合同,喝得烂醉被他抱回家,他清醒,她不清醒。

    这是第三次了吧,却是他们第一次在两个人都清醒的状态下,彼此用力吻下去。

    抱玉心想,嗯,这个生日礼物还不错。

    她闭上眼睛,双手勾住傅云起,她太累了,背负周围人的陷害与冷眼,她想要那么一点点的爱,也只有眼前的男人能够给予,也只有他能证明,她不是狄斐婓口中、裴总口中、或者更多人口中,那个“你这样的女孩”。
第十章 不如抱玉去(1)

    许尽欢敲了敲门,接着毫无悬念门打开了,裴斯宇冷眼一瞪,打量了她一下,“你来得正好。进来。”

    说着毫不留情拽住她的胳膊拖进来,许尽欢故作矜持实则内心波涛汹涌按捺不住。她想,这一天终于来了吗,终于要被男神大人扑倒在床了吗,往事不要再提,人生几多风雨,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一时间竟无语凝噎唯有泪千行,万千心绪涌上心头。

    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裴斯宇已经扔了一包衣服到她身上,“把这个换上我看看,晚上陪我去见我妈”

    简直就要热泪盈眶。许尽欢觉得此刻应该被载入史册,标题就写“看女丝如何逆袭高富帅”,看着就觉得一把辛酸泪但又成长励志,如果是周抱玉的自传史。那一定就叫“看绿茶如何成为婊”更加贴切自然。

    这么对比下来,抱玉的自传一定会成为一众小学生的反面教材,以此来警戒大家千万不要成为她那样的人;而许尽欢就不一样了,她的脸即便是印在货币上也能透出一股健康向上前途无量的样子,毕竟是中学时期能将匆匆、狼牙山五壮士以及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背的滚瓜烂熟的人,浑身散发着那种站在国旗下高唱“我们是五月的花海”的革命少女劲儿。

    她翻了翻那个高档的纸包,里面都是一些小香风的名媛标配。她听抱玉在筹备春装大秀时讲过,夏奈尔曾说“我要成为未来的一部分”,于是她设计了不朽的粗花呢圆领修身外套。时至今日,这股浪潮不仅丝毫未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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