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走出门去,看见护士们站在不远处放着烟花。
“怎么样,愿望许好了吗?”
“好、好了……”她目不转睛地盯着夜空中绽放的花火,连讲话都有些结结巴巴,“这个……才是真正的生日礼?”
“是啊,”他答得自然,顺势牵过她的手,“在公司仓库里堆着好久了,再不拿出来就发霉了,想着你今天生日,不如拿出来放,不然浪费了,多可惜。”
“嘁,就知道你假。”
他忽然板起脸来严肃地看着她,又昂起头闭上眼睛说:“让我猜猜你许的是什么愿……唔……原来如此。”
“你就装吧,我才不信你猜得到。”
她正兴高采烈的看着烟火,冷不防视线忽然被他的脸孔所占据,漫天火花忽然失去他们所有的色彩,她只能看到他的眼睛,鲜明的融不进夜色。
“傅老板,我是不是可以误会,你有点儿喜欢我啊?”
她佯装问的洒脱自然,眼神却看得用力使劲儿,希望把傅云起、把夜空上的烟花、把这个医院天台、把周围所有的小护士都看进眼里。因为她明白,这样的场景,以后只存在于记忆中了,运气好的话,或许还能在梦中再次见到。
她明白他们的结局,从刚才她试探着说“想要云氏”时,她就已经明白了他们的结局。她也相信真爱永恒,也相信世上存在永远,但还是一眼就看到了终点线。毕竟这世上有一种开始,一旦开始,就等于结束。
又一束烟花腾空而起,银色的,有种暗冷的美,低调,低温,把锋芒都藏了起来。
傅云起是喜欢这样的抱玉的,卸下提防,没有心肠手段,不存在计谋和算计,只有不施粉黛素面朝天的她。
“什么都还没开始。”他轻轻地说。
抱玉点头,“是啊,还没开始。”
“但很多时候,很多事,你会发现,真的身不由己,所以最后不过空有两个字算了。”
傅云起像是微醺了一般,话说的有点多。抱玉想,长这么大,唯一明白的事,不过是算了。
“好像很复杂的样子,”她趴在天台的护栏上,似懂非懂地支着下颚,抬头望向他光洁流畅的下巴,“傅云起,你告诉我,为什么有些人注定没有办法在一起,可命运还要让他们相遇?”
他的眸光似乎暗了一瞬,可她仔细看去,又好像什么也没有,他仍然笑的温文有礼,安静地说:“因为命运,只打算让他们相遇。”
抱玉来不及自己细心咂摸这句话,就听到一旁的傅云起转过头来,说:“送你一句话。”
“什么?”
“这世界上有一种开始,一旦开始,就等于结束。”
说完他便转身打算离开,被她在背后叫住,“哎,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什么?”
她也不怕重复一遍,“我是问,我是不是可以误会,你有点儿喜欢我啊?”
“怎么说呢?”他沉吟了一会,似乎真的有认真思考她的话。
这个问题让他想起电影《志明与春娇》,他不爱看这种爱情片,是顾嘉妮拉着他去电影院看。影片的最后,春娇问志明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志明回忆时说,“因为我觉得你是喜欢我,所以我才喜欢你。”
他也想这么回答抱玉,但思来想去觉得节奏不对,时间节奏都不对,这话说得太早或者太晚,都不行,出现在他们两个拥有特殊关系的人之中,更不行。
“偶尔误会一下,也不是不可以。”他这样说。
第十章 不如抱玉去(3)
一路上,许尽欢都像个偷了鸡的贼一样,她提着抱玉的黑色lv包包,脚踩八寸的细高跟鞋,屁颠屁颠跟在裴斯宇后面。直到来到一家酒店门口,她停顿住脚步,双手抱胸后退着看他,一脸的卖艺不卖身的小媳妇儿样,“你带我来酒店干嘛?难道还要上演一次火灾逃亡啊,还是你忍不住要先和我落实一下夫妻义务?”
裴斯宇微微斜了眼看她,又扭过头去说,“行行好吧,这是我家。”
一瞬间,许尽欢对他家里的产业肃然起敬,想了想自己刚才的表现,顿觉是个十足的柴火妞,不过至少她还没有傻到指着酒店大厅的流苏琉璃盏说“哎呀屋里有太阳”。
进电梯的时候,很多人都一脸鄙夷的神色瞧着像是从山沟沟里走出来的她。那眼神仿佛在看一个头上抱着蓝白小碎花毛巾并且抱着一盆黏糊糊的饲料去喂猪的大婶。
对,就是大婶。
原来裴斯宇的母亲和他父亲一样,都是事业心强盛的人。他母亲手里握着春城一半的酒店餐饮,而他的父亲则掌握着春城一半的地产业,两个人强强联合,快要占领了春城这块地方,并且乐此不疲。事迹堪为人之楷模,精神堪为人之师表,女强人一直是许尽欢忌惮的对象,但她又不得不承认对她们的钦佩,这种矛盾心理早在和抱玉的相处过程中就已经被她拿捏得十分适当了。
其实这年头写书赚不了几个钱,裴斯宇就是这样,他只一味的做着自己喜欢的事,即便新书首发销量突破了五十万,对他来讲也是杯水车薪,就像他当初从家里搬出去,雄赳赳气昂昂地跟裴总说:“我是个有独立意志的自由人,我现在就要按照我的意志离开你!”
那样子像是在读美利坚合众国的独立宣言。
到最后也还是败给了生活。就像裴总说,梦想有什么用。又不能当饭吃。的确不能当饭吃,精神食粮根本不能填饱肚子。
所以这次他跟裴母说,想去法国留学深造,回来好好报效祖国,看能不能借点儿钱过来。裴母虽然表面慈眉善目,内心却什么都了解,故意问他,不是出了书吗,都是作家了怎么还落魄到这种地步?他就不说话了。裴母笑着给他台阶下,说,听你爸说你交了女朋友,带过来看看,一起吃个饭。
裴斯宇自然明白母亲的意思,她既然给了他台阶,他就乐意接着。于是就有了许尽欢现在面临的状况。
裴斯宇将她这次的临危上阵。看做他能否去法国以及能否变回以前的富二代的筹码。
进了电梯之后,他就拍了拍许尽欢的肩膀,没有说话,但许尽欢明显感觉到,他拍她肩膀时有一股子“任重而道远”的意思。
但他去法国到底是深造还是追回顾嘉妮,还是个未知数,他没说,许尽欢也不敢问。
裴斯宇穿着被水洗的发旧的牛仔裤,上身是一件白色t恤。就像那些摇滚明星一样,身上弥漫着一种让人着迷的气质,感觉像一把非常锋利精致的武士刀。
到了房间以后,许尽欢就发觉不是见裴母那么简单的事儿,除了裴母,还有上次在裴斯宇家拿着高尔夫球杆到处砸东西的乔姿,以及乔姿的母亲。
裴母像是没看见许尽欢似的,亲热的拉着裴斯宇的手,靠向乔姿,对她说,“你们该好好谈谈的。”然后转身对裴斯宇说,“傻愣着干什么呀!”
乔姿的母亲,穿着紫色的曳地长裙,走过来一趟地板都能扫干净,她非常热情地让出女儿的位置,招呼着裴斯宇坐过去。裴斯宇无所谓的坐下,还给许尽欢招了招手,示意她也坐过来。
许尽欢有些头晕目眩,空气里流动着咖啡的香味和流畅的钢琴声,只是窗帘拉了起来,只有角落那两盏armani落地灯,散发着昂贵而温暖的光芒。裴斯宇的面容在金色的灯光下,显得柔和而让人亲近。
他温柔地微笑着看她,“过来昂,怎么了你?”
她轻轻笑着,兴致勃勃地走过去,裴母恰到好处的轻轻伸出了手臂,像“禁止通行”的拉杆一样,轻巧地将尽欢拦在原地,她眼神是空洞的、茫然的、冰冷的,许尽欢从未见过这样的眼神,即便是抱玉,她再怎么冰冷漠然,也还是会透露出一股叫做友情的东西来,她每一次对她的毒舌与刻薄,即便让她觉得难以入耳却也还是渐渐习惯,因为她后来发现,抱玉对不熟悉的人根本不会如此。
但此刻,裴母的表情,像是写了“闲人与狗禁止入内”的标牌,竖立在她面前,让她觉得前面的路像是撒满了银针,快要刺痛她的眼睛。
“妈,你不是说让我带女朋友过来给你见见吗?她就是啦。”裴斯宇站起身,大大方方的走过来拉住尽欢的胳膊,眼神里盛满了“你放心,有我在”的感情。
裴母却望向乔姿母女惊愕的表情,笑着圆场,“小孩子家,胡说些什么?”
接着转头看向尽欢,依旧是笑的温文尔雅的样子,眼睛里有柔软的光芒,看起来慈爱极了,她说,“许小姐,麻烦帮我把那瓶hennessyparadis拿过来好吗,方便的话,顺便再拿两个杯子过来,谢谢你。”
温柔的口吻,安静的笑容,却丝毫没有商量的余地。
她清楚的知道她姓许,许尽欢心里咯噔一声,说不定来之前她就已经差遣别人调查了她那可怜巴巴的背景。她冲她唯唯诺诺点了点头,甚至还都不知道那个劳什子的hennessyparadis是瓶什么玩意儿,就转身朝餐具柜那边走去。
裴斯宇刚要起身跟过去,被裴母用眼神压制住,“你给我坐下。”
这些乔姿全都看在眼里,她权衡良久,优雅得体的站起身,对裴母笑道,“尽欢刚来,可能不大知道具体位置,我过去看看。”说着便拖着那条曳地的黑色长裙跟了过去。
这间餐厅十分的大,以至于许尽欢寻觅了好久才终于在走廊拐角处的一个长得很像衣柜的巨大餐柜里看到裴母要的杯子。
走廊的风格像极了裴斯宇公寓外的场景,地上是擦得极为明亮的大理石板,四周的墙壁上都是米色条纹格格的装修,每隔一米就会有一盏漂亮的灯在墙壁上安静的发着光。
餐柜在走廊尽头的拐角,比衣柜还要正式和壮大,玻璃门内放着整齐的碗碟和酒杯,最上面那层是包装的极为精美的红酒,瓶颈处甚至还扎着金色的耀眼蝴蝶结。
“hennessy……什么来着?”她站在柜子前踌躇。
“轩尼诗杯莫停。”乔姿走过来,双手抱在胸前,倚在墙壁旁,一副看笑话的姿态,“是干邑中的极品,整个酒店也只有两瓶。”说着,她抬头看了看柜子最上层,夸张地捂了下嘴巴,“哦,好吧,看来只剩下一瓶了,你真幸运。”
她打开玻璃门,踮起脚来,尽欢在一旁吃惊地看着,心想她穿那个高的高跟鞋还要踮起脚去取,会不会把瓶子给砸了,连忙说,“不用了,我自己来就好了。”
没想到乔姿竟转过身来,关上门,倚在上面,对她上下扫了一眼,“知道阿姨为什么要让你来取酒和杯子吗?”
啊咧?怎么会问这个问题。
许尽欢心想,剧本里没这句词儿啊?她忐忑许久,心里一横,反正现在我才是裴斯宇的正牌女友,你只不过是个弃妇而已,对,弃妇。
想到这里,她索性不管其他,深吸了口气,低着头小声地回答,“可能是因为我,看起来比你懂事也说不定。”
“哈,许尽欢,你太看得起你自己了。”她尖声笑起来。
“那你说为什么?”她也不怕,牢牢盯着她,一股子正宫主位的架势。
“因为你,只配干这个。”乔姿不屑地笑笑,然后转过身,打开玻璃门,踮起脚,轻而易举从顶层将那瓶酒拿了下来。
和其他的酒瓶都不一样,这个瓶子矮矮胖胖的,却又棱角分明,长得有点像葫芦,液体是辉煌的铜金色。
许尽欢只觉得眼睛有些刺痛,咬着牙也没说话,眼眶里有一种剧烈的羞耻感,比拿不到专栏稿子还重的羞耻感。她甚至在一瞬间,明白了裴母请她吃这顿饭的意义何在,无非是想从各方面来证明,她和他们,真的不是一个世界。
此刻,乔姿脸上精致的妆容和精心挑选的那条裙子,把她衬托得淋漓尽致。
她也有精致的妆容和裙子,却不能使自己变得像乔姿那样高贵优雅,说白了,她只是个没有南瓜马车的灰姑娘,或者说,即便她凑齐了水晶鞋和南瓜马车,也依旧不会有王子过来接她回自己的城堡。
正出神间,乔姿已经要把那瓶轩尼诗递给她,语气泛着冰冷和鄙夷,“拿好了,等下给阿姨送去,别连这种小事也做不好。”
许尽欢愣了愣,像是没反应过来一般,茫然点了点头,说,“好。”接着伸出手,却发觉她并没有要递给她的意思。
她只是双手拿着瓶子,停在空中,扯着嘴角看她。
尽欢还没弄明白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是传递轩尼诗时的礼仪?
下一秒,她看见乔姿突然松开了酒瓶,那只原本握着瓶口的手就那样展开。斤宏欢巴。
像是合唱队最前面站着的乐队指挥,在曲子的结尾部分将一手上抬,拍子扬起,收音。就那么随随便便的、轻轻松松的,在两个人之间,将那瓶酒不偏不倚地,砸在了蹭光瓦亮的地板上。
瞬间,酒体喷射而出,一片支离破碎。
第十章 不如抱玉去(4)
香,真香。
饱含辛辣而微妙的气息,浓郁的花香以柔和细腻的面目出现,淡淡的小豆蔻和桂皮,以及糖浸水果伴随著干玫瑰的芬芳。还有深奥的块菌和点点蜂蜜细微而又雅致地散发开来,真正是百花齐放的感官享受。
香味随着碎裂的瓶子四散开来,甚至有好多都滴到了裙子上。许尽欢看着乔姿得胜一般的表情,有点儿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哎呀,尽欢,怎么这么不小心呀?我说了,这是最后一瓶了,让你拿好,啧啧,你看看你。”乔姿说完,拿着手包一脸云淡风轻地走开了。
她的高跟鞋声渐行渐远,许尽欢在那堆被灯光照的更加辉煌并且流光溢彩的碎玻璃渣里傻了眼。她抬头看了看顶层那空空的位置,这瓶酒所在的底座玻璃台上,有一小块黑色的橡木。上面标着“16920。00”的价码。
那些数字像是往她的眼里撒了一把针,她觉得自己眼珠子都快要掉出来了,心底翻涌着一层又一层乌云一般黑压压的难过。
正无措间。白色的柱子后面却出现一个人,将一模一样的酒递给她,瓶子和地上碎成渣的那些残片一模一样,连酒体颜色也是铜金色。
许尽欢一愣,布满泪痕的脸抬了起来,就这样一下看见了程子放。
黑色的西服套装,渐变银灰色领带,一丝不苟的袖口,精致的别针,胸口配有白色的手帕。所有的一切,像是法西斯标准装备,严谨无趣,甚至比傅云起还要讲究。
“找这个?”他将那瓶轩尼诗递给她。
尽欢刚要伸手去拿,他却猛地一闪,她扑了个空,撅嘴怒意重重的看他。鼻涕流出来了也浑然不觉。
“要给你可以,不过。你得先答应我一个条件。”
“果然资本家都是万恶的。”许尽欢忍不住咕哝。
“我现在急需一篇关于巧克力的软文,你这豪门相亲会结束以后就给我回去写,明天交给我,怎样?一瓶paradis换一篇软文,这个交易划算吧?”
“那你呢,这瓶酒只剩下一瓶了,你不喝了?”她说着已经接了过来。
“我倒无所谓,就是傅二好这口儿,我得回去安抚一下他。也许不用安抚,他看起来心情不错。”
许尽欢想说,大老板不是在医院陪抱玉吗,怎么又在酒店吃上了?以及,为什么他从医院回来心情会不错?刚要问出口,程子放的身影已经走远,却又看见他顿住脚。回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