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流出来,那个人连看都没看一眼,冷冷的对那女孩说了几句话就拥着那个漂亮的女人离开包厢。
其他人接地鱼贯而出,只有我留在了最后面。那女孩给我留的印象实在太深刻了,从头到尾她都没有掉一滴眼泪。我站在她身前,居高临下的俯视着她,最后动了恻隐之心帮她打电话给她的朋友。我没有马上离去,而是一直等到她的朋友来……”
沙发上,麦荞脸色惨白,猝不及防狠狠打了个冷颤。仿佛被无数冰钉射穿身体,坐在茶几后的她,身子不住的颤抖,手掐在裙子上留下一条条褶皱。耳边有嗡嗡的声音像失聪了般,一浪一浪的打击袭过来,渐渐无力的她就快要支撑不住。
那么痛苦的回忆,那么痛苦的过去,她自己甚至不敢轻易回忆,可如今那声音就盘旋在她的耳边,阴魂不散。像是刚刚结痂的伤口又被人一点点一寸寸慢慢撕开,就好像故意在折磨她,她没想过那个撕开她伤疤的人会是蒋旭,居然是他!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那一次见面,星辰会笑着说,“你和他的缘分又岂止是那天开始的。”原来,不知道的只有自己。原来,她和蒋旭早在五年前就已经认识了。原来,身边所有的人都在看着自己的笑话。
心一点一点的下坠,她微微晃了晃身子,那种虚脱的感觉围绕着她,她阖上眼,让自己攒点力气,她想,是时候离开这是非之地了。
她勾了勾嘴角,笑的漫不经心,一点也看不出她心底的狼狈,“蒋先生年纪不大,却总爱回忆过去,这不是个好习惯。”说着的同时,已经站起身,朝门口走去。
手握在门把上的那一瞬,身后的声音忽又响起来,“我曾经以为那不过是一面之缘,我也不过是为了一时兴致,才救了当年的她。我以为后续的故事该是那个女孩认清现实,离开伤心地。可直到上个月的一次偶遇,我才知道,这么多年,她一直过着这样的日子,甚至比当年更惨。她才二十几岁,当年也不过才十几岁,她还有大把的青春等着,我不知道为什么她会心甘情愿留下来过这样让自己痛不欲生的日子。我想帮她,我想告诉她,那个人不值得她这么做,外面还有更好的生活,我希望她能明白,她该为自己而活。”
握在门把上的手指微微泛白,眼看就快要支撑不住了,若不是心底的倔强强撑着,仿佛随时都会倒下。
麦荞唇边漾起无限的苦涩,“听起来,像个救世主。”
“麦荞,如果你愿意,我可以陪你离开这儿,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你迟迟不肯给自己一条活路,难道这里还有什么是值得你迷恋的吗?”
麦荞轻轻笑了,“蒋先生,如果不是你,我想这会我已经在飞机上了。”
“可是,你还会回来的不是吗?”
“这里是我的家,有我的朋友,我即使离开也早晚会回来。而这些,似乎都与蒋先生无关。你又有什么权利干涉我的去留呢?蒋先生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你帮我,真的只是同情我,可怜我吗?难道不是因为我是你生意场上最大竞争者的夫人?你掌控了我就相当于掌控了一半的梁氏,甚至可以用来威胁梁氏。蒋先生,这个世界上,一个人接触另一个人从来不是没有目的的,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他总是为了点什么。还有蒋先生,上一次你来医院看我,扪心自问,你真的只是单纯来看我,没有别的原因吗?”
麦荞顿一顿,回过头,清冷而淡漠的视线望过去,“比如,沈念小姐。”
第三十六章
阿美最后是在医院的候诊区捡到麦荞的。她看见她的时候,她就像个木偶似的一动不动的坐在那里。
她轻轻走过去,坐下去的声音到底惊动了她,转着脑袋眼神木木的盯着她看,那表情,阿美的心突地一跳,和当年她知道梁子俊在外面有了其他女人时如出一辙。
阿美吓得捧住麦荞的双肩,声音颤抖着,“荞,你怎么了?”
麦荞涣散的瞳孔渐渐有了焦距,看着好友,勾了勾笑,“阿美,你来啦,我肚子饿,你请我吃饭吧。”
某餐厅内,阿美靠在椅背上,双手交叉在胸前,翘起一只手指,一嗒一嗒的扣着,看对面吃的热火朝天的某人一眼,阴阳怪气的开口,“行啊,麦小荞,越来越长本事了,差点被你蒙混过关。你以为你这样我就不数落你了是不是。说说吧,这么多年都没个了断的事怎么就说离就离了。别告诉我就因为那贱人怀孕了。”
麦荞嘿嘿一笑,答案自然不言而喻。
阿美一掌拍在桌子上,“真因为那贱人!”
结果震得桌面上的餐盘都抖了起来,麦荞作势去捂阿美的嘴,“阿美姐,您悠着点,注意形象。”
“不是,麦小荞,你就同意了怎么着,凭什么那贱人怀孕了你就得让位啊。”
“不然呢?”麦荞反问,“难道还学您老人家站着茅坑不拉屎啊。”
“屁话。麦小荞,我早晚得让你气死。”
麦荞站起身讨好的笑着,一壁拿着盅排骨汤递过去,“不气,不气。没什么大不了的。你尝尝,这排骨汤炖的还挺够味儿的。”
阿美躲过递来的东西,白她一眼,“什么叫没什么大不了的,你就是这么好欺负,所以谁都能欺负欺负你。”
“有您老人家在我身边镇着呢,谁敢欺负我啊。你别躲啊,尝尝,真挺好吃的。”
阿美闻言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吃吃吃,就知道吃,我发现你最近心宽体胖,食欲好的很啊。”
“我这不是打算回家一趟吗,怕我妈看我太瘦了,以为我过的不好。”
阿美一愣,“你要回家?”
“恩。本来想偷偷走的,看你忙,心想着说不定等我回来了,你都没发现我走,就没打算告诉你。”
“好好的,怎么突然想起来回家了?”
麦荞笑,“我回家不是在正常不过了,我都大学毕业了,怎么着也得回家给我爸妈一个交代啊。”
阿美不相信的觑她一眼,“不是躲某人吧。”
麦荞无奈摇头,“放心吧,真不是……哦,对了,我一直也没问你,盛世最近怎么样了?看你现在这样子还挺有女强人的意思。”
阿美叹口气,好半天才说,“本来,怕你为难,有件事一直瞒着你,不过现在既然你都跟梁子俊离婚了,也没什么好顾忌的了。其实,盛世的资金早就出现了状况,我后来联系了蒋先生,所以可以说,现在旭星和盛世是一条绳上的两个蚂蚱。”
麦荞一愣,随即点了点头,“其实这样也好,至少梁子俊也会忌惮些。那现在呢?”
提起梁子俊,阿美就恨得牙痒痒,“梁子俊那个呀呀呸的,真不愧是大学用一年时间就读完的人,他或许不是个好男人,但绝对是个好商人。这辈子除了在你的事上表现的及其幼稚外,其他事情可一点都不糊涂。盛世和旭星联合起来,都不是他的对手,勉强不太吃亏而已。我天天忙得团团转,前几天我都跟我爸说了,什么时候等这茬过去了,就去国外散心,不待一年绝不回来,真不是人干的。”
正说着,阿美的手机忽的响了。麦荞便低下头一边吃东西一边听她讲电话。电话里不知说了什么,阿美条件反射去够搁在一边的包。等不一会儿电话讲完了,麦荞已经了然的点点头,“恩,去吧,我很好,别担心,就回家两天,马上就回来。”
阿美松口气,“那你一回来就给我打电话,我去机场接你。还有帮我跟叔叔阿姨带好。”
麦荞笑,一边催促好友,“好,我知道了,你快走吧,都等着你呢。”
阿美点了点头,结果刚站起来,拍一下脑门又坐下,“让你闹得,正事给忘了,有一事我得告诉你。”
麦荞打量阿美神情,不似坏事,笑着问,“什么事啊?”
阿美想了一会儿说,“我说了你别吓着。”
麦荞见她这么婆婆妈妈的,好笑,“什么事这么神神秘秘的,快说快说。”
“我,要订婚了。”
噗--
在阿美嫌弃的注视下,麦荞一壁抹着嘴,一壁忐忑的问,“和蒋星?”
“废话!不和他和谁?”
“怎么这么突然?”
“还不让你们家梁子俊给闹得。”
话音一落,麦荞的脸色忽的一暗,阿美自知说错话了,赶紧圆场。
“前些日子盛世挺难的,我爸都已经挺不下去了,我们家没儿子,我爸就跟我商量联姻的事儿。这事要搁以前,我肯定一口回绝,可后来我亲自经历了才知道,其实我爸也挺不容易的。我爸不知道我和蒋星交往的事,后来我问蒋星愿不愿意和我结婚,我心想既然要联姻,自然要从中找个我还满意的,索性蒋星也是真心喜欢我。我和蒋星这事我爸和蒋先生都同意,但现在盛世和旭星被梁子俊整的根本闲不下来,也没时间筹备婚礼,所以决定先订婚。荞--”
阿美说着握了握好友的手,“我知道你刚离婚心情不好,让你来参加我的订婚典礼有点不大好,但我就你这么一个朋友,你就算不来参加典礼,典礼之前也好歹来化妆间跟我说说话,我现在忙得根本没时间,估计也就那会儿得空,这些日子你心情不好,日子不好过,我也没在你身边陪着,荞,你别怪我。”
“傻!”麦荞点好友脑门一下,“我怎么会怪你,我知道你忙,生意上的事我也不懂,帮不上你,说起来,是我更不好。”
阿美呵呵一笑,“行了行了,别相互承认错误了,我们都身不由己行了吧,我真得走了,说真的,到时来陪我说说话吧,怎么着那天我也算出嫁,你是我唯一的好友不会不来恭喜我吧。”
麦荞重重点头,“你放心,我一定去。”
阿美的订婚典礼定在三日后,又是发请帖,又是联络媒体,忙坏了蒋傅两家。
麦荞和梁子俊离婚的消息一如当初他们结婚时一样,并没有见报。因着上次和李淑华去了一次慈善晚宴的缘故,有好些豪门太太都认得麦荞,麦荞怕她一现身,引起媒体的注意,所以那一天,只陪着阿美在化妆室说了一会儿话。
麦荞把上次她和蒋旭在医院发生的事和阿美说了,她怕看见蒋氏兄弟尴尬,和阿美呆了一会儿就告别了。
阿美只当麦荞就是回趟家,几天就回来了,也没在意,送她的时候,两个人抱了抱,嗔道,“你早些回来啊,不能因为家里的饭好吃就乐不思蜀了,我会想你的。”
麦荞笑了笑,重重点头,“我会的。”然后在好友依依不舍的注视下上了车。
麦荞一直回头看着好友的身影,作别的手舍不得放下,内心里更加是五味杂陈。
她撒谎了,她知道自己就要失言了。
因为从打算离开T市的那天起,她就没想过回来。又或许她会回来,但至少也是许久之后的事,她想。
可这样的话怎能对阿美说呢?尤其是在今天这样的日子里,麦荞心中一汪的苦涩,直到看不见好友的身影了,才恋恋不舍的回过头。
“对不起,阿美。”
台湾桃园国际机场。
这是麦荞迄今为止做的最疯狂的一件事,举着灯牌和许许多多的人一样苦苦的等着EXO的到来。
据可靠消息称,他们坐的是中午12:10到达的那趟飞机。现在已经12点了,可还没看见他们保姆车的行迹。
麦荞是第一次干这事儿,但不乏有经验的。看一眼周围年轻的面孔,麦荞心里感叹,这帮孩子大多都是00后,她在这里都算老的了。有经验的说上一次他们来台湾就没走VIP通道,所以这次也肯定不会走。
VIP通道和普通通道南辕北辙,不在一个方向,注定要赌一边,看谁的运气好。
麦荞往外边瞅了瞅,退出机场大厅,往一处人多的地方走去。追星的大多相互间是不认识的,但因为喜欢同一个人的缘故,个个见了面都跟知己好友似的。麦荞往那边搭话,“他们是走这里吗?”
一个小女孩热的都不行了,额头上布着细密的汗珠,听见声音回过头,“不知道,也没消息,就是我猜普通那边不太可能,所以赌这里了。而且,好像那几辆车就是他们的保姆车。”
麦荞觉得她分析的挺有道理,这里虽然人少,才不到100人,但最后决心还是留在这边,总比那边好几千人抢一个出口强。
二十分钟后,麦荞被晒的眼都睁不开了,突然间,也不知道谁起的头,哇的就是一声大叫,刺耳的声音此起彼伏,周围的人丧失了理智般,穿过栅栏就拼命的往里面跑。
麦荞后知后觉,定睛看去,那边通道果然经过一行人,只可惜他们的车停的太近,又挡住了视线,她只来得及看清一个人,剩下的一个也没看着。十几个人迅速上车,全黑的玻璃根本看不清里面的状况,麦荞犹自嘀咕,心想灿烈到底坐的是哪辆车?只可惜下一秒几辆车已经如离弦的箭,嗖一下的没影了。
平生第一次接机,心仪的人就在眼前驶过,那一刻,麦荞觉得自己这么大岁数,真是疯狂的够可以的了。
下午拖着疲惫的身子回酒店睡了一大觉。晚上六点多钟的时候,打车到了会场。
麦荞这一回买的是普通的票。挤在人山人海的人群里,渺小的仿佛沧海一粟。不一会儿舞台灯光一亮,音响里发出声音,现场响起阵阵雷鸣。麦荞隐在人群中,和周围的人一起呐喊,VCR播放完毕,紧接着十几个人登上了舞台。
呐喊声更强、更疯狂了,舞台上放出绚烂的烟火,熟悉的音乐响起来--
麦荞忽然想起一句话来,“上过舞台的人都知道,灯光太亮看不见台下的人,所以如果你爱上一个耀眼的人,放弃吧,他看不见你的。”
眼前的人影晃动,麦荞不知怎的就想起了梁子俊。这是这么多天她第一次想起他。这么多年,梁子俊对她来说就是那个耀眼的人。而她就像一个隐在黑暗中的渺小一粒,不管怎么努力,在耀眼的光的反射下,总显得那么卑微、暗淡。
或许,她和他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像梁子俊那样耀眼的人只有同样耀眼的人才能配的上他。
比如天上的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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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不多14万了,也就意味着上部要结束了。下部目前为止为零字,前景堪忧啊~
第三十七章
台湾之行,至此划上一个完美的句号,几天后,麦荞启程离开了这里。
G市。
这里是一片老城区,隐在深巷当中。四五栋楼外围了一个栅栏构成一个小区,进进出出的都是学校老师及家属。
麦荞记事起便住在这里,那时这里还不像现在这般寂寥,院子里有好多同龄的小伙伴可以一起玩耍。她还记着,那个时候他们几个最爱捉弄门口站岗的老大爷。一旦做了坏事只要一股脑撒丫子跑开,老大爷上了岁数也拿他们没办法。更猖狂的是有时候他们几个也不跑远就站在离他有一点距离的地方朝他做鬼脸。看老大爷无奈的样子乐此不疲。老大爷人却极好,无论被捉弄成什么样子也不生气不背后打小报告,有时还叫他们几个过去,给些火腿糖果之类的好吃的。
如今十几年过去,院子里的景致愈发斑驳,门卫执勤的也再不是当初那个熟悉的人,院子角落里几株梧桐树下,偶尔有三两个小朋友蹲在地上凑趣的研究什么。
一切都发生了变化,麦荞停住脚步站在那里看那几个小朋友的身影,想起了曾经的自己。
“荞荞。”远处的声音忽然及近。
麦荞冷不丁回神,“妈 ̄”
“怎么站在这儿?吃饭了。”麦荞妈妈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