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伪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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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伪善-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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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公子,女儿家的东西是不可以随便送人的,不如我家小姐轻弹一曲,作为回赠吧。”张嬷嬷徐徐开口,见关雅儿沉吟之后微微点头,便对惊蛰道,“去把小姐的琴拿来。”

    叮叮咚咚的琴声,在最初的混乱之后渐渐流畅。关家父子闻声而至,见抚琴的人竟然是关雅儿,大感意外。不是不知道关雅儿会弹琴,而是没想到这个低调得放佛不存在的女儿(妹妹),竟然会在庭院里,弹琴给一个陌生男子听。

    一曲终了,关以文呵呵笑道:“顾公子说要出来走走,原来是听小女弹琴来了。”洲儿说这位顾公子跟端亲王世子是好友,如果顾佑看上了雅儿,对他的仕途大有好处。想到这里便看了关雅儿一眼,见她呆呆傻傻地站在那里,不由得皱了皱眉头,可能吗?

    “这首曲子,是关小姐回赠的礼物。”宇文佑本还想着听完曲子,跟关雅儿说几句话后再走,有这两人杵在这里杵在这里,是不能了。

    关家父子送他离开,并邀请他下次再来,宇文佑自是笑着答应了。又冲关雅儿打了个招呼,才上马离去。

    “老爷,你有没有注意到,这位顾公子好像看上雅儿了。”关夫人等关雅儿走了,方才向关以文问道。

    “娘,你想得太多了。”关之洲直接地说道。他家小妹容貌只是一般,性子又不讨喜,能让顾佑这种见多识广的人一见钟情?不过是碰到一个同年同月同日生的人不容易,这才关注了一下。

    另一边,回到房间的关雅儿盯着盒子发呆,胆小的人一般都比较敏感,她能感觉到宇文佑是带着某种意图接近她的。她不知道这种意图是好是坏,也不知道该去问谁,就本能地选择躲避。

    “小姐,怎么不打开看看?”惊蛰忍了又忍,还是开了口。你不看看礼物是什么,我准备的一大套话怎么说呀。

    “是啊,小姐,收都收了,也该看看是什么。”张嬷嬷说道,“看礼物就能看出一个人的心意,小姐也很好奇顾公子为什么这么热情吧。”

    张嬷嬷的话让关雅儿眼前一亮,连忙打开了盒子,里面只有一卷宣纸。纸面光洁,不像是上了年份的东西。

    见不是什么贵重物件,关雅儿心下一松,完全没想到纸上写的有可能是情诗之类。好奇地展开一看,惊喜道:“自叙诗,金阁老的自叙诗,还是真迹呢。”金阁老文采好,更擅长书法,这样一幅亲笔书写的自己做的文章,珍惜程度不亚于历代书法名家的真迹。

    关雅儿在关之洲那里看过一副金阁老的字,虽然是假的,却也让她心生敬佩,很想看一眼金阁老的真迹。前几日,惊蛰问她最想要什么,她就说起了这件事,没想到这么快就梦想成真了。

    “老人家说,同一天出生的人都有一种感应,我还不信呢,原来真有这回事啊。”惊蛰端出一张惊讶的面孔,东家竟然真的把字搞到手了。

    “同一天出生的人多了,哪来那么多感应。”关雅儿心中欢喜,就没怎么在意惊蛰说的话。拿着字端详了一会儿,便让惊蛰把字裱起来,然后挂在她的房间里。

    从关家出来的时候,太阳还高高地悬在天上,等进了城,天色已经暗下来了。几十里地,一来一回就要半天功夫,太折腾人了,要是关家提前搬到京城来就好了。

    “主子,您可回来了,奴才等您等得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徐三儿等在他毕竟的路上,一见到人赶紧迎了上来,“芳仪娘娘早先也在这儿等着您呢,就是咳得厉害,被劝回去了。”

    十一月份的天气忽冷忽热,顾芳仪就三天两头地生病,咳嗽更是从来不断的。徐三儿的话,宇文佑便没怎么放在心上。赶紧去吃了那碗长寿面,把这生日给过了。

    顾芳仪是被劝回去了,却也没闲着,一会儿让人把凉了的饭菜热一下,一会儿让人去外面看看宇文佑回来了没有。这可是儿子跟她和好以后的第一个生日,一定不能出任何差错。
34 利爪
    34利爪

    宇文佑自打坐下来,就见顾芳仪忙忙碌碌的,宫女也被她指挥得团团转。可是桌子上的饭菜没多一样也没少一样,她到底是在忙什么?

    面是顾芳仪亲手做的,宇文佑吃了一口,赞道:“母妃的手艺越来越好,都快赶得上御厨了。”

    “你喜欢,那以后我天天做给你吃。”顾芳仪欣喜道。

    天天吃?宇文佑挑面的动作一顿,笑着道:“好,不过母妃也不要太操劳了,这才多大一会儿,都咳了十七八回了。”

    顾芳仪心中一暖,儿子连她咳了多少次都记下来了。

    一顿饭,顾芳仪光顾着看宇文佑吃了,自己只喝了小半碗汤。直到宇文佑要走了,才想起给宇文佑做的衣服还没拿出来,忙让宫女把衣服取来,让宇文佑穿在身上。

    “这个袖子,好像短了点。”顾芳仪围着宇文佑转了一圈,又眼尖地发现了一个线头,“阿佑,把衣服脱下来吧,母妃再给你改改。”

    “我怎么没看出来哪里不好?”宇文佑有些受不了顾芳仪的絮叨,而且这衣服的确没问题,抬头挺胸道,“母妃再看看,很合身的,不用改了。”

    穿衣服的人满意,顾芳仪也就不提改衣服的事了,又叮嘱了几句才让他回去。

    “主子,您什么时候带奴才出去玩玩?奴才想师父了。”徐三儿一手提着灯笼,跟宇文佑说着话。

    “你到底是想出去玩,还是想去见你师父?”宇文佑笑问道,“你师父可是长乐坊的镇店之宝,好多人争着抢着当他的徒弟,我看他挑徒弟挑的都花了眼了,不怎么惦记你这个大徒弟了。”

    “那没关系,我去了他们都得管我叫一声大师兄。”徐三儿知道师父在外面过得很好,一点儿也不吃那几个“小师弟”的醋,“主子,什么时候我也能到外面去?我这样的人才天天呆在宫里,太浪费了。”

    “你还挺自信。”宇文佑被他的话逗乐了,两人边说边走,忽然见到一个苗条的身影从黑暗里闪出来,定睛一看,原来是青衣。

    徐三儿虽然肢体不全,也懂得欣赏美人儿,一见到青衣立刻笑开了:“青衣姑娘,你是专程等我的?”

    “我等你做什么,一走就没影儿,那么多事儿全靠我一个人。”青衣啐了他一口,扭脸看向宇文佑,甜甜地笑道,“殿下,今天好多人松了礼物过来呢,奴婢都给记下来了,以后礼尚往来也有个依据。对了,大殿下送了一对翡翠马,好漂亮的……”

    虽然早就想过这个生日不会像往年那样静悄悄,但看到桌子上一对大大小小的盒子,还是有些意外。公主皇子每人一份,也没这么多,难不成还有他那些庶母的?

    随手拣了一个打开一看,见是一颗乳白色泛着淡淡荧光的珠子,嗬了一声笑道:“一个个的,在哪儿发的财。三儿,你看把它雕成色子怎么样?”

    “啊?”徐三儿和青衣同时惊叫出声,见宇文佑的神色不像是在开玩笑,同情的目光便落到了那颗价值白金的珠子上,“用它做的色子,不太结实吧,摇几下就要裂了。”

    “谁说要拿来玩了,是留着看的。用金银玉石做一整套的赌局,想想就很有趣。”宇文佑说道,长乐坊的镇店之宝,可不能一直都是个老头。

    如此高明的主意都能被他想出来,他真是个天才。

    每年的十一月中旬,皇帝会带着十二岁以上的皇子以及王公大臣,到南苑狩猎,以示不忘祖辈打天下的艰难。精于骑射的在这天玩了个酣畅淋漓,不擅长的就当是去兜风了。

    宇文佑把鲜肉递到利爪的嘴边,看着它一口给吃了,笑着道:“吃这么多,你就不怕飞不起来?”

    利爪是一只海东青,今天刚从燕州送来。这种鸟个头不大却很凶猛,加之眼力好,飞得快,无论打猎还是打仗,都能帮上大忙。只是这种鸟难以捕捉,素有“九死一生,难得一名鹰”的说法,所以能拥有的人不多。

    就他所知道的,不超过十只,其中名气最大的是额哲身边的那只极品海东青。据说不管额哲的敌人藏在哪里,都能被这只战鹰找到。

    话说,利爪也是极品海东青,不知道跟额哲的那只比起来,哪一个更好些?额哲的草原跟燕州接壤,他们总有见面的机会,两只海东青的较量那时候再说。当务之急还是让利爪熟悉他,听他的话,不然去南苑狩猎就不能带上它了。

    带着海东青去打猎,本是件很拉风的事,但那鸟要是不听话,就太丢脸了。

    “果然是极品,不枉我听到消息就往宫里赶。”宇文桓一看到利爪,眼睛就是一亮,“阿佑,你把它送给我吧。”

    “你不有一只了吗?”宇文佑拍了拍利爪的脑袋,让它飞走了,这才扭头看向宇文桓。

    “我那只年纪大了,反应迟钝得很。上次打猎,眼睁睁的放走了一只红狐狸。”宇文桓的目光紧盯着利爪,直到看不见了,才艳羡地说道,“看这身姿,多矫健那。”

    话音刚落,就听见女子的惊叫声,离得远也听不清叫的是什么。

    两人闻声看了过去,只见一道白影箭一般的冲上天空,很显然,那声惊叫是利爪惹出来的。

    宇文佑连忙吹响哨子,利爪便掉头飞向主人。到了近前,将爪子里毛茸茸的一团往地上一丢,翩然落到宇文佑的肩膀上,刷的一收翅膀,昂着脑袋睨向宇文佑,似乎不满这么快就被叫了回来。

    被丢在地上的,是一只白毛兔子,皮毛上满是血迹,微微挣扎了几下就不动弹了。

    见利爪飞出去没一会儿,就捕了只兔子回来,宇文桓惊叹不已:“凶猛迅疾,不愧是极品海东青。阿佑,你带着它去打猎,谁都赢不了你。”

    “那也不一定,宫里的两只海东青也不是废柴,利爪年纪太小,恐怕斗不过它们。”宇文佑瞥了一眼地上的兔子,对利爪说道,“这只兔子,就当你的晚饭了。”
35 清水胡同
    对宇文佑的话,利爪表现得很不屑,宇文桓则是很不满:“一听这话就知道你不会喂鹰,先不说兔子肉放到晚上就不新鲜了,就看这只兔子一身的肥膘,只能丢掉。海东青喜食鲜肉,你可不能由着它吃,有时候也要喂点粗粮给它……”

    宇文桓养了五六年的海东青,不敢说是个养鹰能手,至少比宇文佑强些,担心这只难得的海东青毁在宇文佑的手里,就絮絮叨叨地传授经验。

    正说着,站在宇文佑肩膀上睥睨四顾的利爪忽然叫了一声,宇文佑笑道:“兔子的主人找来了。”

    “你怎么知道?”宇文桓惊讶地看向宇文佑,想起那声惊叫便明白过来,看向地上的那只兔子,问道,“要不把兔子收起来,来个死无对证。”

    “那利爪呢?你跟人说,这就是只肥鸡,刚刚那事儿不是它干的?”宇文佑说着瞪了利爪一眼,你又不饿,抓人家兔子做什么?

    宇文桓盯着利爪看了半晌,然后大乐:“就它这一脸凶相……”

    “老五,果然是你!”呼啦啦出现的一群人打断了宇文桓的笑声,宇文斌站在最前面,他的身边是安谨心,“我的兔子呢?”

    那可是他专门从海外弄来,要送给安谨心的。兔子装在盒子里,本来是要给安谨心一个惊喜的,谁知道刚打开,一道白影从天而降,就把兔子给抓走了。要不是有人看见这只恶鸟飞进了老五的宫殿,他连凶手是谁都不知道。

    宇文佑冲着地上一抬下巴,宇文斌就看见了被摔得血肉模糊的兔子,不由大怒:“我好不容易弄来的兔子,你竟然把它弄死了?老五,你欺人太甚!”

    “不就是只兔子嘛,后天狩猎,你再捉一只不就行了?”宇文佑轻描淡写地道,“你要是不行的话,我帮你,黑的白的灰的,什么样的都行。”

    “这不是一般的兔子!”宇文斌气得跳脚。

    “怎么不一般了?难不成是你夜游月宫,跟嫦娥借的?”宇文佑好奇道。

    宇文桓和安谨心就都笑了起来,安谨心看了看宇文佑和利爪,说道:“四殿下,兔子已经死了,我看五殿下也不是故意的,算了吧。”

    “四哥,这只兔子是要送给安小姐的?”宇文佑问道。

    “是又怎样?”宇文斌带着挑衅的说道,想起宇文佑也喜欢安谨心,更加觉得他是在故意捣乱。

    “四哥,我上次跟你说的话,你都忘了?送人礼物,得先把人家喜好禁忌都弄清楚,安小姐对动物毛发过敏,你不知道吗?”宇文佑摇头叹道,追女孩追了这么久,还能犯这么低级的错误,“所以,你该谢谢利爪抓走了你的兔子,不然安小姐一生气,就再也不理你了。”

    听到这话,宇文斌立刻消了声儿,扭头去看安谨心,见她抿着粉唇点头,脸顿时红了。他竟然不知道安谨心对动物毛发过敏,更可气的是,老五都知道的事情,他却不知道。

    安谨心没有注意到宇文斌的尴尬,她正饶有兴趣地看着利爪,问道:“五殿下,利爪,是海东青吗?”

    “不仅是海东青,还是极品海东青呢,四殿下的兔子能被它看上……”宇文桓正说着忽然看见了那只兔子,觉得当着女孩子的面不适合说这么血腥的话题,便改了口,“阿佑,安小姐虽然没有被兔子伤到,肯定被利爪吓到了,你是不是该补偿一下?”

    宇文佑正在斗鹰,听到这话抬起头来,正对上宇文桓的诡笑,立刻说道:“大堂哥说的是,可是我的手边也没有能送的东西。嗯……安小姐明天有空吧吗?我请安小姐吃顿饭压惊。客悦楼有几样点心,在宫里也是很有名的。”

    “没空!”宇文斌抢先答道,然后看向安谨心,说没空,快说啊。让他失望的是,安谨心答应了。

    宇文斌嘴角一垮,又很快抬起头来:“明天我也有空,我跟你们一起去。”老五阴谋诡计一大堆,安谨心跟他一起吃亏了怎么办?他得看着点。

    关家的小院子里,关以文动作轻柔地修剪一株开得娇艳的万寿菊,口中念着:“飒飒西风满院栽,蕊寒香冷蝶难来。”

    “爹!”关之洲兴冲冲地跑过来。

    “你不是去京城访友吗?这么快就回来了?”关以文没有看到儿子脸上的兴奋之色,淡淡地问道。

    “我是去京城了,听人说了一件大好事,这不又赶紧回来了吗。”关之洲不等关以文询问,就接着说了下去。

    他当时在茶楼跟几个朋友吟诗作对,听到邻座的人说清水胡同的韩侍郎要去外地当官,盘算着把房子卖出去。

    “清水胡同?”关以文也顾不上收拾他的万寿菊了,清水胡同之所以叫清水胡同,就是因为住在那里的一批清流官员,单独一个拎出来不怎么惹眼,拧在一起却是不可小觑的力量。正因此,清水胡同的房子比闹市的还抢手,谁让走科举这条路的人多呢。

    关以文对自己的才学很有信心,只要他能搬到清水胡同,一定可以得到那些官员的赏识。所以,那栋宅子一定要买下来,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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