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冰河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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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冰河时代-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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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笑起来。
  思兰忍不住也笑了:“这些孩子,还是年少好哇!”她轻声叹道,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的青春时光。
  不料,她的笑声还是惊动了他们,几个孩子相互望望,然后朝这边走来。“思兰婶婶,你也在这儿?”施雨眼尖,很快认出是她。
  思兰边坐起来边说:“很不幸呀!宝贝儿们,你们的悄悄话全给我偷听到了。”
  施雨也坐下来,满不在乎地说:“那有什么,又不是情话。”然后盯向其他三个人。
  他们四个人都是儿时的小伙伴,从小学到中学一直在一起,没有分开过。稍后,施雨又补上一句:“我们几个人就像兄弟姐妹,我们的友谊纯得就像一杯白开水。”
  思兰很羡慕地说:“生活在这个年代是你们的福气呀!”
  那个叫杨帆的女孩儿忍不住好奇地追问:“你们那个年代很古板吗?那个年代的男孩子和女孩子可不可以在一起海阔天空,畅所欲言?”
  思兰摇摇头,叹道:“会遭人话柄的,会让人们说三道四。男孩子还好点,大概是世俗的偏见吧!女孩子便会惹一大堆麻烦了,比如说‘疯丫头,坏女生’是人们最爱用的代名词儿。”
  施雨听了,忽将小嘴儿一撅,愤愤骂道:“卑鄙!无耻!下流!能够做的谓必是坏人,心怀鬼胎的肯定不是什么好人。我就讨厌那种人,有贼心没贼胆,背后捅刀子······管人家怎么做,又没影响到你,吃饱了撑的,神经病。”
  呵,这张小嘴儿还蛮厉害的,竟然将思兰当年的想法全都照搬了出来,不简单。
  金旭辉听了也不由得在一旁鼓掌叫好:“好!说得好!说到直理儿上去了。其实不管什么年代都有那样的小人,但路是自己走的,只要身正就不怕影影儿歪,管他吐什么刺儿放什么风儿,我就是我,我以心如止水,洁身自好为人生的坐标。”
  思兰非常清楚这几个孩子都是一些很正派的少年,思想进步,学习用功,身心的健康令他们朝气蓬勃,天天向上。
  她深情地望着这几个孩子,心里有说不出的喜欢。
  “思兰婶婶,”施雨突然问:“你对人生怎么看?”
  思兰想了想,说:“我通常用顺应时代的思维逻辑去看待现实。我很佩服你们说的话。的确,人生是很短暂的历程,所以不必太在意别人怎么想,怎么说,只做自己喜欢做的,想要做的就行了。其实,人这一辈子能有一种不变的信念始终支撑你走完这一生也是美好的。”
  “而且会是很幸福的。”杨帆开心地笑起来。
  几个孩子都仿佛寻找到了与之思想共鸣的东西,也都不约而同随着施雨坐下来,做到思兰身边来。
  杨帆忽闪着她那双会说话的大眼睛还问:“兰姨,我时常看你一个人坐在沙地上发呆,你是不是很孤独?很无聊?”
  思兰深注着远方轻轻地说:“一个人的时候会忘记时间的存在,就像金旭辉说的,只有这种时候你才能真正体会出什么叫做‘心如止水’”。
  “因为没有人打搅你?”
  “因为你与自然的合二为一。”
  “与自然的合二为一?”一旁的金旭辉一字一字重复着,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但杨帆却好像还没听懂这句话的真正含义,忍不住又问:“通常这种时候你会想什么?想过去?想现在?还是想将来?”
  思兰一笑:“什么也不去想,只看蓝天白云,看飞翔的鸟儿,看碧绿的小草,芬芳的野花,用我整个身心的痴狂与大自然娓娓交谈。大自然远比人类厚道,她能包容你的一切,她的美丽的景色极易令你神清气爽,忘记一切忧愁烦恼。”
  “啊?你也有烦恼吗?”施雨好奇地追问。
  身后忽然传来一个浑厚的声音:“人又不是神仙转世,哪个没有自己的烦恼?”
  几个人都吓了一跳,扭头看时这才发觉是金旭辉的老爸。
  “爸,你怎么来了?”金旭辉忍不住问,同时脸上挂起一丝让人很难察觉的不悦。
  几个孩子慌忙站起身,思兰也忙站起来说:“孩子在外面流浪,做父母的最牵肠挂肚。”
  他最清楚金旭辉此时的心情,这个时期的少年都希望拥有一片自由的天空,尤其和同龄的孩子在一起的时候最最讨厌有人打扰他们,特别是自己的爸爸妈妈。
  金坤也察觉到了儿子的不悦,忙解释说:“我只是随便走走,没想到会在这里碰上你们。嘿,饭后走百步,不用求大夫嘛!对不对?”
  “对!”施磊讨好的回答。金旭辉却忍不住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然后转对金坤很不留情的说:“我知道您绝少出门的,您的格言是‘能坐着不走,能躺着不坐。’所以三高在您身上已有两高,对吧?我敬佩而可怜的老爸。”
  金坤做梦都想不到会被他自己的宝贝儿子掀个底儿朝天,干咳两声忙找理由说:“哎,天在转,地在转,你老爸我不可能一成不变。”
  “您是变也不变,不变也变。”金旭辉笑得稀奇又古怪,金坤却是被他搞得无奈又无奈:“嘿,这孩子!”他忍不住叹了口气:“随便你怎么嘲笑老爸。不过后天就要开学了,你的玩心也真该收收了。”
  “多谢提醒!”金旭辉强自按捺着心中的不悦,突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抛出一问:“爸,说实话,这次是不是又是妈妈让你来的?”
  金坤迟疑了好一会儿才说:“你妈也是好心。”
  金旭辉冷冷哼了一声。这一个假期他几乎是在妈妈的监视下过完的,他的心里积蓄了太多太多的苦和痛,有时候他都觉得生活像一座大山压得他透不过气来:“是啊,她的好心几乎埋葬了我所有的自由和快乐,我真希望明天就开学,永远别放假。”说完,掉头朝村里走去,竟连其他三个小伙伴也没招呼一声。
  他气坏了!!
  “哎,旭辉——”金坤无奈叹息一声,只好丢下一句:“思兰,你们慢慢走着。”先追儿子去了。
  他是一个上好男人,在外能闯,在家能干,但就是在老婆和儿子之间软蛋。他老婆说一不二,自根儿养成了主宰一切的习惯,因为爱他也就跟着被主宰了。但他儿子跟他不同,是个叛逆型的少年,且有自己的思想和主见,平时小屈能吃,大屈难忍,所以母子俩常常烽火狼烟,战事不休。
  思兰望着父子俩的背影忍不住皱了皱眉头,然后问身边的施雨:“他们家好像管得挺严啊?”
  施雨叹了口气说:“金旭辉的妈妈简直是个顾大嫂,(引水浒传的母大虫)是他们家的霸王。金旭辉长这么大,他在家里的时候我敢肯定他从来就没有按着自己的方式生活过,无论吃的穿的玩儿的用的都是以他妈妈的喜好为中心点······他妈妈还说这是对他最无私的爱······这是爱吗?这是错爱。”
  杨帆也说:“这种爱太伤自尊了,最终会伤人伤己。你说呢?兰姨。”
  思兰点点头,说:“按理说是很伤人。刚才我也看到了,金旭辉的心里非常压抑。但你们不能只是替他鸣不平,你们都是他志同道合的好伙伴,还得想办法拉他一把······”
  “拉他一把?”三个人都非常惊讶。
  思兰盯着他们断然表示:“对!因为错爱也是爱,并且是发自内心的爱,只是用错了方式,才使得这份爱变成了冰山雪海,变得可怕又悲哀。假如他的心灵是温暖的,是一片阳光地带,岂不就少了苍凉和痛苦,多了希望和快乐。”
  “也就是说用一颗感恩的心去包容。”施磊会意地笑了:“因为那是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兰姨,谢谢你!谢谢你教会了我们怎样走出自己的困惑!待会儿回去我就跟金旭辉发短信。”
  思兰也笑了:“我深信他也会很快走出来的。”
  这些孩子纯真无邪,是生活中最灿烂的阳光。思兰和他们在一起都忘记了自己的年龄。她尽情地抒发着自己的情感,此时快乐得像个天使——她第一次感觉生活是那么轻松!
  “好了,时间不早了,我们一起走吧!”
  施雨好像还有些兴尤未尽,低头看了下表说:“才八点耶!思兰婶婶,按着我们的作息时间还早着呢!”
  思兰边挽起她的手边柔声说:“女孩子家晚上不要在外面玩得太晚了,不安全,妈妈也不放心。”
  施雨很听话的“恩”了声,然后问:“那你明晚还来吗?我很喜欢跟你说说话,我还有好多好多话想跟你说呢!”
  思兰忍不住笑起来:“好!那我明晚就来,我也很喜欢和你们说话。”
  “真的?”施雨听了,眉开眼笑的。                    
作者有话要说:  

☆、最可怕的是舌头

  杨帆也说:“说好的,不见不散。”
  “不见不散。”思兰伸出手还和她们击掌鸣誓。她仿佛又回到了少女时代,她那曾经近乎狂放的个性也开始复活了,正一点点冲破世俗的桎梏——她以自己清纯的心态释读着这段不同寻常的友情。这段在大多数人眼里几乎不可能会被理解的友情却影响了思兰——原来自己压抑的生活是因为渗透进了一颗压抑的心。而唯有童心才能让生活充满欢乐,才能使人生的旅途不再落寞······她决定用一颗童心去试试。
  她们在一个拐弯处分了手,但临别杨帆还不忘叮嘱一句:“兰姨,你一定要记得我们的约会吆!”
  思兰马上又将那四个字重复了一遍:“不见不散。”然后目送她们远去,直到看着她们的背影消失在街灯的昏黄处她才慢慢转过身向回走。
  马路边人们还没有散尽。有几个好事的娘们儿一直在朝这边观望,嘴里叽叽咕咕,不知道在议论些什么。思兰平日里很少接近她们,即使碰到一起的时候也只是笑笑,或问候一声了之。因为她讨厌听别人家的闲事,特别是那些莫须有的私事。但在她的周围,在这个复杂的生活圈子里没有人不以扯东家道西家为消遣方式的。
  思兰将两个大拇指钩挂在仔裤的侧兜里,轻盈的迈着她的猫步。心情舒畅了,一切都变得是那么美好。
  “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天意漫观天外云展云舒。”她很喜欢马演初老先生的这两句话。虽然她平日里很少看书,但她的记性格外好,恐怕一般人都难以比对。
  突然不知是谁喊了一声:“思兰,这儿歇会儿吧!回去睡觉还早着呢!”
  思兰只顾了走思,竟没注意到旁边那几张怪模怪样的黑脸皮。“哦”,她惊奇的直起眼眸,忙找理由说:“孩子们在一起玩纸牌,我先去看看他们散了没有。”
  “没呢,我小女儿也在你家。”有个和她年纪差不多的女人站起身,边冲大伙儿说一声:“你们歇着。”边拉起思兰朝她家大门口走去。
  “思兰,你方才跟谁在一起?老远就听到你们有说有笑的,还不只一个人······”好奇似乎已成为人类的共性,这个女人更不例外。
  思兰忍不住盯向她淡淡地问:“没影响到谁的利益吧?”
  她平时最讨厌这个女人了,都不爱搭理她的。这个女人好像精力特别好耶,带着三个不大不小的孩子都闲得心慌,天天以扯东家告西家为活干。不信你就留着心儿瞧吧,这个女人走到哪儿去都是唧唧喳喳的,人矬声高,简直像个秃尾巴山鸡,没毛儿也得炸出点儿汗来。而且去过她家里的人都知道,他们家乱糟糟的,跟羊圈差不多。
  这个女人叫刘丽,和思兰是近邻。
  此时刘丽并没有注意到思兰脸色的变化,仍然自顾自的说着:“思兰,你不知道,这人们的嘴就是贱,不值钱。你和沈涛合不来,好多人都说你有外心。你常去操场边玩,你猜我听他们咋说?”
  “会情人儿?”思兰不紧不慢吐出三个字,口角同时荡起一丝意味复杂的笑。
  其实,这哪是别人说的,这个女人就经常这么说耶!
  刘丽将手一拍,立马叫道:“对了,他们说你有好几个呢!有东头的,有北头的,有个叫什么红的,还有个叫李横的······”
  “李横?”思兰听罢这两个字,眼里不由泛起一层冷光:“呵,没想到人们这嘴还真是一文不值呀!连舌头都带着腥臭。”她盯向刘丽,强压住心头的怒火,故意带点无奈的长叹一声说:“哎,别光说我了,宝贝儿,我听说你也有呢!好像比我还多······”
  “啊?”刘丽却仿佛听到一声晴天霹雳,整个人不由僵在了当场。思兰憋不住笑起来:“愣什么?你和于金红不就挺好的嘛!”说着还故意拿自己的手肘碰了碰她,轻言细语地问:“哎,说老实话,有没有肌肤相亲过?够刺激吗?听说那小子特风情万种,你肯定找对人了······”
  刘丽都气傻了,手脚都哆嗦起来:“谁说的?这是谁说的?哪个不要脸的东西吃饱了撑的净说别人坏话?”她厉声尖叫着,那指手画脚的样子又滑稽又可笑,跟小丑儿差不多。“欺负人,简直是胡说八道。谁他妈逮住了?操他祖宗的,有谁敢在背后胡说,老娘我······我就撕烂他的嘴,让他这辈子变个饿死鬼······”
  ——哇塞,粗话都出来了。这种人,原来只许她说人家,不许人家说她耶!
  思兰没吭声,口角依然是那抹淡淡的笑。但她的心里却在发狠。因为恨透了李横,所以也就恨透了刘丽。她恨这个女人千不该万不该,最最不该在她面前又一次提起那个男人。本来她还想以一颗平静豁达的心去包容刘丽的是是非非,而恰恰正是“李横”那两个字彻底点燃了她胸中的怒火,于是她贺思兰必定要使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女人尝尝苦头儿了。
  刘丽这一闹惊动了不少人,先前和她坐在一起的几个女人也都不约而同凑了过来,叽叽喳喳乱问一通:“怎么了这是?这是怎么了?啊?发生什么事了?发生什么事了?”
  思兰把手一摊,装出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心说:“还是让这个傻瓜自己去说吧!”
  刘丽更气坏了,边大把大把抹着眼泪边大吼大叫着,居然还唱上了:“老天爷呀!我招谁惹谁了?我结婚这么多年在婆家本本分分,我和哪个男人好上了?我是那种人吗?俗话说‘人要脸,树要皮,一只苍蝇还懂羞耻。’我咋就成了那种不要脸的贱货了呢?······”
  众人总算听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有些人憋不住就想笑。其中一个叫娟的女人甚至猜出了这是思兰的伎俩——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是思兰前不久跟她说的。然而刘丽可能忘了,她曾不止一次当面质对思兰,她说思兰瞧不起沈涛,说思兰喜欢的是于金红,至今他俩还有往来······
  于金红就是思兰当年借以伤害明宇轩的那个男人。当年那次不经意的擦痕不仅深深地刺痛了明宇轩,更植入了思兰的心底,令她这些年都悔恨交加,充满了自责。
  “我,已经不是以前的我了,”当她得知这个可恶的女人到处张扬这件事时,她对那个学舌的人说:“我这种人对于真正存在的事从不计较当面背后如何点评议论,但对于莫须有的事,尤其私人情感方面的事,我会以更加尖酸刻薄的行为回敬给她(他),不管她(他)是谁,绝不留情。”
  今天她果真做了,并且做得一点都不手软。
  她怎么会手软呢!她的心里除了当年那个人再容不下第二个人。她已经伤害了那个人,她怎么能够容忍再有谁来玷污这份情这份爱。
  刘丽仍在闹,站在思兰家大门口,唾沫星子满天飞。思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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