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仰着头,免得自己快要崩溃的情绪让泪水流出来。一袭黑色的风衣,让她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冷艳高贵的女特务。但是谁也不知道,她的心里有多难过脆弱。
收拾好自己的情绪,她换上一副自信的表情。敲开何杨房间的门,她与同样一袭黑衣的何杨对视片刻:“走吧。”声音里是我永远无法拥有的平静。
因为了解何杨,所以她知道此刻何杨也一定收拾好了自己。
这两个对视的人,他们是这世上最完美的情侣,可是何杨不知道,其实他们已经阴阳相隔。
我的心里忽然涌上来深深的悲哀。
****
之前就想象过《M。E》的公司是什么模样,等亲眼见到了我才知道自己想象中的那幢楼和《M。E》之间的差距就像是宫殿和草房的差距。一句话——没有任何可比性。
因为是上海最近的新建筑,所以外观看起来异常精致漂亮,在上海市中心这样的繁华地段看起来也丝毫没有违和感。而它的另外一个特色就是它那吓人的高度,抬头已经望不到顶了,也许我来一个后空翻可以望见?
对于我这种小市民的盲目崇拜心理,林朝夕嗤之以鼻,还和我在心里对话:“林家的公司规模不会比《M。E》小。”
“你们都是土豪嘛,富二代什么的,我反正又比不上你们。”我叹了口气。
说话间,何杨把自己的名片递给前台小姐,然后我们就被带上了宫洺的办公室,我估计这大概是何杨事先和宫洺打好招呼的结果。举手投足之间,何杨和林朝夕都有着足够的默契和相似度,这是感情和时间的积累,是我和崇光做不到的。
到达指定楼层,我们直接往里间走。宫洺的办公室是全透明的,办公室外是两张特殊的办公桌,看起来应该是Kitty和林萧专属的。不过奇怪的是,Kitty和林萧竟都没有待在办公室外,而是一个个地都站在里面,神色慌张。
Kitty和林萧对面,是面上永远是那张精致面具的宫洺,可此刻骄傲的他却低着头。
这些都不是我想说的重点。
——重点是,在宫洺那张豪华的办公桌旁边,站着一身便衣的崇光。
尽管他是背对着我的,虽然我们已经很久没有见过面了。但是我依然可以从他的背影认出是他——他的身形、身高、穿衣风格,我了解他就像是了解自己一样。从办公室里凝固的气氛和崇光僵硬的背部我大概也推测出什么。
何杨没有再往前走,也没有开口,而是像一个外人一样环臂冷冷地看着这一场好戏。
从来不知道我是如此地思念着崇光。即便我在这些日子里努力地不去看有关他的消息,即便我会在开心的时候笑得放肆,可我依然骗不过自己的本能——在偶然看见他的消息的时候会久久停驻目光,会在别人对着他的照片发花痴时默默地观望……也比如说现在,我看见久违的他,忍不住想要落泪。
我始终没有林朝夕那么坚强,憋着不哭对我来说实在是一件困难无比的事情。我只能尽量地深呼吸,深呼吸,再深呼吸,把眼泪咽回去。
不想他?你真的不想他吗?怎么可能不想他,你明明就想他想得要发疯。
突然之间,崇光把右手拿着的文件砸向一动不动的宫洺,声音里满载的伤痛也让我的心狠狠地抽痛了一下:“你他妈是不是人?!”
他那样嘶吼的模样、疯狂的模样,是我和他相处那么久从来没有见到过的。我知道此刻他的泪水一定忍不住了,因为他的声音在颤抖,在压抑。
我心里的防线因为他那样的一句话而慢慢瓦解。
宫洺抬头望了他一眼,提起笔刷刷地在纸上写下了什么,而后递给Kitty,站起身离开。半途之中,被崇光一把抓住,接近崩溃的情绪彻底崩溃:“你说啊,你说啊——”
你说啊……
没有人敢走上前,发怒而极度伤心的崇光让任何人都忍不住害怕颤抖。也许过了很久,也许只是片刻,我觉得我已经失去了估计时间的能力,崇光揪住宫洺领子的手慢慢地垂下,顿了顿,他转身往外走去。甩上门的声音有些破罐子破摔的意味。
转身的那一瞬间,我看见他通红的眼眶和满是泪水的脸颊。
他疾步走过我的身边,带起了一阵风。但他没有看我哪怕是一眼,我不知道他是没有注意到我还是刻意地忽略了我,直觉告诉我是前者。
可是擦肩而过的那一刻,我清清楚楚地听见了他心碎的声音。
办公室里的气氛渐渐回暖,像个复苏的老人重新呼吸起来。宫洺和Kitty活动起来——宫洺理了理自己的领带和衣领,Kitty把地上的文件全部捡起来。唯有林萧——她在原地站了好一会儿,最后下定决心握着一把伞追着崇光跑了出去。
这一过程里,我呆呆地站在,像是个被抽空了灵魂和知觉的木头人。
何杨忽然握住我的手,幽深的眼眸锁住我:“我们该进去了。”
我机械地抬起头,想反手握住他的手表示我自己没事可却怎样也做不到。心底里有一个声音告诉我:快去追崇光,快去追崇光,为什么要让林萧代替你站在崇光的身边,站在他身边的人不应该是你吗!
站在崇光身边的人,不应该是我吗……
我和崇光的那些快乐回忆,和崇光和林萧不曾有过的。崇光曾费尽心思照顾我,给我惊喜,那些行为早就超过了朋友的限度。
——站在他身边的人,当然应该是我,也只能是我。
我心里的声音肯定了我的想法,使得我一下子挣脱开了何杨的手。我来不及看何杨一眼或者对他说一句“抱歉”就踩着林萧的脚步跑了出去。高跟鞋在地板上踩出蹬蹬蹬的声音,一声一声像是敲打在我的心上。
穿着高跟鞋跑绝对是技术活,我踩得脚踝几乎要碎了也不肯停下来,因为我知道这是我难得的机会。待我跑出大楼扶着柱子喘气的时候,我才惊觉我竟然控制回了自己的身体!
原来,我对崇光的感情已经强大到可以压制林朝夕的精神力了吗?
稍稍喘了口气,我急忙跑出可以避雨的区域——不知何时,天上已经下起了雨,也怪不得刚才林萧会拿着一把伞冲出来。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雨水挂在我的睫毛上让我视物异常困难,所以我不得不眯起眼睛搜寻。
可当我找到崇光身影之时,我的笑容就僵硬在了唇边,想要迈出的脚也在半空中凝固起来。
崇光背对着我坐在水池边,而林萧撑着伞站在他的身边,一手按着他的头贴在自己的身上。姿势在湿漉漉的雨帘里看起来柔和而美好。
看吧,这样子的他们多好看啊,简直就是这世上最登对的情侣。
对啊,没错,他们原本就是小时代的官配嘛,他们两个不在一起还能和谁在一起呢,还有谁能拆散他们呢。
没有人能拆散他们啊,连我也不行。
我看着他们,捂着肚子蹲下,疯子一样地笑了起来。雨水模糊了我的视线,让我看过去他们的身影也不是那么的真切。
没有人能拆散他们……
连我也不行……
——TBC——
…48…
我一直都知道,不管我再怎样阻挠,崇光还是会像剧情发展那样和林萧相遇、相知、相爱。所以看见这样的场景,我一点都不吃惊。
因为林萧是小四笔下的女主,所以即便她胆小怕事、自卑善妒,她还是得到了校草简溪和万人迷崇光真挚的爱情,所以她可以轻易地获得崇光的爱情。而为崇光做了那么多的我,就只能在一旁看着他们拥抱,冰冷的雨水落在身上,淋得我活像个落汤鸡。我想林朝夕如果能看到我这副狼狈样,她一定会皱着眉装作不认识我的样子。
明明林萧认识崇光的时间没有我长,可是为什么此刻站在崇光身边的是她而不是我?难道就是因为我在你最需要陪伴的日子里离开了你吗?你应该知道的——我不信你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
想天天见到你,看见你开心就忍不住地笑起来,看见你难过就有想哭的欲|望……是你把我从一个不知道何为喜欢的感情白痴变成了患得患失的痴情种!
你凭什么,凭什么,在我认识在这一点之后就转身离去?
是,当初是我先离开你,可我没有办法!我用的身体是林朝夕的身体,我和你相处的时间都是从她那里借来的、偷来的,我只能顺从林朝夕的意愿。你知道吗,如果当时我转身离去的时候,你能一把握住我的手,而后紧紧地抱住我,那么我也一定会哭着抱紧你。
我一定会什么都不管了,我一定会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牵着你的手直到我不得不离开的时候。
可你没有。
身为作者,你应当和我一样会猜对方的心思;和我一起生活了那么久,对于我的性格喜好你也基本摸清楚了……所以说,当初放手是你自愿的,是吗?
其实你一直都觉得我是累赘是包袱对吗?如果不是因为宫家亏欠林家,你是不是连和我说话都觉得累呢?那么,真是辛苦你了,要每天装作开心的样子和我相处,要刻意设置一些能让我动心的场景来留住我,来让我不要记起那些对你们不利的记忆。
过去你没有喜欢过我,那么在林萧出现之后,你就已经彻底地遗忘了我,遗忘了那个叫林朝夕的傻姑娘了吧。
我真恨你,我也真恨林萧。
如果你心里真的有过我,那么你现在就不该这样顺从地靠在林萧的身上;而林萧呢,如果她真的爱简溪,一开始就不应该去招惹上司的弟弟,更不该让你喜欢上自己。
此时的我突然想起了简溪最后写的那封信中的一句句子:“我好像灵魂出窍看着我们两个在接吻一样。”
现在我也是一样,我在欺骗自己,我就好像灵魂出窍一样看着崇光和我在拥抱。
可是我心里清清楚楚地知道,这不过是自欺欺人的鸵鸟心理。
全身上下的每一块骨骼仿佛就被针扎一般地疼痛起来,眼前愈来愈模糊。心里那个笑声越来越响,我分不清那是我在笑还是林朝夕在笑,又是在笑些什么。可是这样的笑却让我莫名地感觉悲哀。
上海天空的乌云渐渐浓厚,雨点加快了进度刷刷地淋着我这个疯婆子。
冰冷的温度再一次蹿进我的皮肤,让我忍不住打了个冷颤。自从和何杨住在一起,我有多久没有过这样的感觉了呢?
忽然肩上一沉,一股温暖的气息就包围住了我。有力的臂膀把我整个圈在怀里,熟悉的味道让我绷紧的神经缓和了不少:“解决了。”
我没敢转身。因为我知道我刚刚那样任性跑出来的行为一定会让何杨觉得伤心、难过甚至失望,聪明如他,怎么可能不知道我是因为追崇光才会那样地像个疯子呢。
他静静地拥了我一会儿,任凭雨水一点一滴打在我们俩的身上。可何杨一站在我身后,把衣服披在我身上,把下巴搁在我的头顶,替我大部分的雨,那么他自己呢?我浑身一震,手碰了碰他的袖口处,本来就不厚的衬衫湿了个透,皮肤也冰冷得死气沉沉让人害怕。
心里说不清的情绪不断膨胀、膨胀,席卷了我体内所有的情绪和空气,我转过身,胸口快要被气炸了!如果说刚才看见崇光和林萧我是难过,那么对于站在我对面的何杨,我就是愧疚和生气。而隐忍了很久的泪水在转身盯着何杨的时候也控制不了地溢出。
我冲着他大吼:“你笨吗!为什么要跑出来,在下雨知不知道,会生病的知不知道!你病了可别指望我照顾你!”
声音已然哽咽。
早上好不容易弄好的头发因为我的嘶吼和经雨水淋湿而贴在我的脸颊上,像是一条腥臭的细蛇。何杨一言不发地把我的头发以指带梳梳成原来的模样。之后他抬手,抚上我的脸颊,像是因为缺少安全感而寻求安慰一样。最后的最后,他以他一贯的霸道扣住我的后脑勺,把我带入他的怀中。
“因为你在这里,”他回答,又怕我不懂他的意思似的补上一句,“我为什么要跑出来淋雨,那是因为你跑出来淋雨了。记住,以后,你去哪里,我去哪里。”
我在他的怀里哭得像个孩子。
何杨啊,你不知道,你对我越好我对你就越愧疚。
我不是你喜欢的那个林朝夕,可我用了她的身体,享受着你对她的关心疼爱。而最让我觉得难受的,是在对你微笑的时候,我的脑子里满脑子想的都是崇光一个人。
至今为止,我才知道我喜欢起一个人来居然是如此的偏执。在现实世界里,我看《失恋33天》的时候,记得里面的一句话:“忘记一个人最好的办法都是喜欢上另外一个人。”所以我也曾经试着去喜欢何杨。
可任凭我再努力,我都发现自己办不到。只要我还喜欢崇光一天,我心里就没办法装下另一个人。
况且用喜欢一个人去喜欢另一个人,这样的手段也太卑劣了。
我和何杨像是两条相濡以沫的鱼,垂死之际拼命地抱住自己可以接触到的温暖。相拥的力道恨不得将我们揉进对方的身体里。
可是我只是……想找个人,好好地,让我肆意发泄而已。
****
全身湿透了之后首先做的是洗个热水澡,再换一身干净的衣服。
原本我和何杨的计划就是从《M。E》出来之后直接去我们预订的酒店,连行李都在后备箱里放好了。谁知道在雨里来了这样一出,弄得我和何杨只得找了一家附近的酒店匆匆洗澡换衣服。
人家都说一盆冷水能让人清醒,而我却站在暖洋洋的灯光之下,淋着热水之时清醒了很多。
林朝夕的声音在我的脑中响起,一如既往的冷冽:“你不该那副样子,如果是我的话,我不会这样做的。”
“胡扯,”这次我揉搓着头皮,不客气地反击,“高中毕业那次,何杨被埋在下面,是谁哭得梨花带雨在那里用双手要把他挖出来?”
“……”看得出来林朝夕被我噎住了。
热水温和地滑过指缝,落在我的肌肤上,周身一片氤氲,朦胧而美好。我双手抱着臂,一动不动。
“我只是想说明一个问题——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世界,也总有一个人会闯进你的世界。只有当那个人受伤的时候,不管你再冷静,也不可能不管不顾。你就是最好的例子。”我轻声喃喃,似是呓语。
“真奇怪,我居然可以理解你的心情。”林朝夕轻轻地笑了笑。
“那当然,因为你爱何杨不会比我爱崇光来的少。”我说得如此理所当然。
女人和女人之间的对话是很奇妙的,对于一个话题,聊得来的时候就会聊得很开心,意见不合的时候就会吵得像一千只鸭子在叫。我和林朝夕之间的对话正好夹在中间,不冷不热,像温水一样刚刚好。
林朝夕,现在你的世界里只有何杨了,所以你会比以前更加在乎他,但是你自己没有发现。
而我,自从来到这里之后,没有可以撒娇的父母,没有可以吐槽的闺蜜,和这个世界的联系就只剩下了崇光。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才会这样依赖崇光吧。
于我而言,他是一种毒、一种瘾。我能戒,可我不愿意戒。
****
来到这里我发过两次高烧,一次是鬼魂缠身,一次是淋雨。所以在去滑雪场的路上我就在担心自己这破身体会不会在这个时候掉链子,不过还好,这次是洗了热水澡,还和林朝夕聊得比较开心,心情自然没有那天那么糟糕了,也就没有生病。
反观一向身强体壮的何杨,从酒店出来就一直清着喉咙,很难受的样子。
听说不怎么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