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痞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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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痞子先生-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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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痞子先生》作者:一半浮生

上卷简介:
他是年轻有为的江氏总裁,她是杂志社的小编辑。
三年半的友情,一年半的婚姻,他半点旧情也不念。
离婚非但让她净身出户,还逼得她无处落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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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应景,你真卑鄙!”
江应景认真的点头,抬起程小也的下巴,暧昧的气息扫过她的耳边。
“嗯,我非但卑鄙,还无耻下流。你要不要试试?“
程小也绷直了身体,紧咬住嘴唇:“你欺人太甚!“
江应景笑得一脸妖孽,俊美的脸一寸寸的覆近:“那我可不能白担了这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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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婚前婚后都是染遍花丛的花花大少,绯闻满天飞。
离婚更是将她逼得走投无路,最后却反说她没有心。
而卑鄙无耻下流都比没有心好。


下卷简介:
  “郑崇,我觉得你像一个人。”迟早早托着腮,笑眯眯的盯着对面的男人。
  “像谁?”郑崇看着报纸,头没抬。
  “像我未来的老公!”
  “迟早早,强扭的瓜不甜!”郑崇皱紧了眉头。
  对面小巧的女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倾身飞快的在男人的唇上轻舔了一下,吧唧着嘴巴,啧啧的道:“不试一下怎么知道甜不甜。唔,刚才过甜点的,甜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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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迟早早想方设法的把郑崇强上了,结果发觉,这瓜果然不是甜的!怀胎二月,吐得昏天暗地,他非但不提结婚,还以有病就得治为借口,一脚将她踹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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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贴这种游戏,迟早有一天会累。我不过是想趁我能肆意任性的时候,任性过够。
那么,有一天,任你身边如花美眷,我也能一笑而过。

第一章 :所谓无耻

“程小也,我们离婚吧。”江应景靠在椅子上,修长骨节分明的手指随意的握着手中温热的水杯,几分慵懒几分漫不经心。
程小也像是幻听一般直勾勾的看了他三秒,然后将碗里的姜粒一粒粒的挑出来,这才抬起头来问道:“为什么?”
她的这句‘为什么’一出,江应景立即摆出了一副要长谈的样子,换了个姿式闲闲的靠在椅子上,嘴角勾起了一抹魅惑的笑容,啧啧的道:“为什么,哪来的那么多为什么,这个世界上不是每件事情都有为什么。而且,程小也你什么时候喜欢打破砂锅问到底了?”
不得不说,江应景这男人还真是妖孽。一双桃花眼波光潋滟,鼻梁高挺,嘴唇薄而性感,笑起来的时候左边的脸颊上有个浅浅的酒窝,仿佛能将人吸进去似的。
他的皮肤很白的,不是那种病态的白,是完全健康的白。十指修长干净,骨节分明。说话的时候永远都带着慵懒和漫不经心,唯一让程小也讨厌的是,他那笑容中痞痞的味道,简直就像是一锅汤中扔了一颗老鼠屎,让人厌恶到了极点。
程小也没有搭理他,放下筷子往碗中盛了汤,用勺子搅拌了几下又吹了吹,这才又问道:“到底是为什么?!”
她的语气一旦加重,就说明她没什么耐心了。她的性格一直都比较急,在这段婚姻中,她这个急性子硬生生的被压得慢了半拍。什么事情一旦谈不拢,立即便会起身走人。这是一个很好的办法,人在情绪激动的时候,显然是不适合谈什么的。等到平静之后再谈,也能找到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江应景显然是很了解她的,耸耸肩,一脸漫不经心的道:“能为什么呀,只是我发觉我还喜欢我的初恋情人而已。”
这种话从江某人的口中说出来,好像和吃饭穿衣服没什么两样似的。尾声微微上扬的而已两个字让程小也微微的眯起了眼睛,学着他上扬的声音重复了一遍:“而已?”
江应景立即丢给了她一个赞赏的眼神,有几分孺子可教的意思。
他一副闲适漫不经心的样子彻底激怒了程小也,她怒极反笑,勺子啪的一声砸在了桌子上,冷笑着问道:“我们都结婚快要两年了,你才告诉我你还喜欢你的初恋情人?早的时候你干嘛去了?”
她的语气有些咄咄逼人,但对面的江应景却是脸色也未变一下,耸耸肩,笑嘻嘻的道:“早的时候我要是知道也不会和你结婚了呀。”说完,他微微的顿了顿,又有极其认真的补充了一句:“但我现在知道了。”
结婚两年他还能说出这样的话,可见他的无耻程度,简直是无人可比拟!
程小也几乎是没有任何的犹豫,站起来抬起面前的汤饭直接的往他的头上泼去。然后看也不看他一眼,拿起包冲出了家门。
江应景伸出手从头上抓下一把饭粒,摇摇头叹了口气自言自语的:“这脾气真还得改改啊。”
当然,他说的改脾气指的不是他自己,而是程小也。

第二章 :损友

程小也冲出家门,当然也不是像怨妇般在大街上抱着陌生人哭诉自己的委屈,也不是回家告状,而是去公司。吃过早餐之后她本来就是要上班的,只是江应景让这时间提前了一点点罢了。
大概是大清早的被江应景触了霉头的缘故,她一到公司便被主编叫去了办公室,被臭骂了一顿之后又将手中的稿子一连改了五遍之后才得已过稿。
她这份小小的编辑的工作,用江应景的话来说就是领的是喝白开水的工资,干的却是保姆和搬运工的活儿。
主编大人是年过三十五还未嫁的大龄恨嫁剩斗士,一个月有二十八天被大姨妈缠身,每天被训上一顿真不是什么事儿。
程小也从办公室里出来,长长的松了口气之后瘫倒在椅子上。对面的小马看了看掩着的办公室门一眼,一脸八卦的问道:“里面的那位今天大姨妈来了吗?”
“她天天大姨妈你不知道啊。”程小也回答得是有气无力,因为稿子急着要的缘故,中午她只吃了两个蛋挞,这稿子一赶出来,她就感觉自己的最后一丝力气被抽光了。
下班之后她筋疲力尽,病恹恹的靠在椅子中不想走。于是拿起了电话给蒋琪安打电话,有气无力的将那大龄剩女抱怨了一遍之后说起了早上的事儿。
蒋琪安一听完就冷笑着道:“程小也,我有时候觉得你脑子真是有问题,你那跆拳道是白学的吗?直接扑上去揍他一顿会更解气一些。”
蒋琪安一直都不怎么待见江应景,程小也刚结婚的那会儿她就说了,桃花眼的男人不安于室,他们俩迟早会出问题。你看,真是不幸被她的乌鸦嘴给言中了。
“你以为江应景是吃素的吗?我不是他的对手。”她这人虽然性格暴躁,但是从来都不是冒冒然的人。结婚之前两人曾经切磋过,她那引以为傲的跆拳道在江应景的面前简直就是和幼儿园的小朋友一样没有什么威胁力,所以在婚后,他们从来没有过任何的武力冲突。
当然,这么丢脸的事情她是不会告诉任何人的。所以现在蒋琪安才会觉得江应景是一只小绵羊。
蒋琪安又冷笑了起来,带有几分恨铁不成钢的道:“你笨啊,明的不行来暗的啊!比如说买泻药放在饭菜水杯中,或是吐两口唾沫在他碗中也行,总比你那么生闷气解气多了!”
程小也万分的鄙视,“蒋琪安,你真恶心。”
蒋琪安在电话那端冷笑了一声,道:“这就恶心啦?更恶心的我还没使出来呢。”
挂了电话,程小也茫然的在街上晃荡了一圈,才慢吞吞的回家。
家里依旧是冷冷清清的,江应景这个时候几乎不会在家,不是在应酬就是在加班。程小也已经记不清他们上次一起共进晚餐是在什么时候了,是两个月前,还是三个月前,还是半年前?
打开灯,一眼就看到了茶几上小小的便条,其实不用看她也知道,江应景出差了。伸手捡起纸条一看,果然如她想的一样,她没由来的松了口气。

第三章 :动荡不安的婚姻

已经差不多九点,肚子里空落落的。拿了一盒泡面,又从冰箱中拿出鸡蛋和火腿肠,然后开始烧开水。
一个人懒得做饭,泡面既方便又美味。当然,只有程小也一个人那么认为。江应景一向视泡面为垃圾食品,就算是再饿也不会吃。
五分钟之后,热乎乎的鸡蛋火腿泡面就出炉了。程小也就着热乎乎的泡面开始看婆媳大战。
这年头,影响婚姻因素的很多,最典型的就是婆婆,小三。小三中,最有杀伤力的,当属初恋情人。他们之间那一段懵懂青涩的感情,说有多膈应就有多膈应。
陈奕迅的《红玫瑰》唱得最应景,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那美好的初恋,比起充满鸡毛蒜皮小事的婚姻,诱惑力十足。
如果江应景是认真的,那自己运气可真是够糟糕的。程小也无比悲哀的想。当然,江应景同志肯定会当选为最负责任的外遇男主角,老婆还未察觉,他就先坦白了。
当然,这些都只是程小也想的而已。事实上,她和江应景之间,自江应景出差之后,便没了下文。
周末,江应景打电话给程小也,说是u盘掉在家里了,让她别出门,助理一会过去拿。他的语气和往常一般,只字未提出差前的那档子事。他不提,程小也自然不会提。
结婚前,两人就是被双方父母催得没法才结的婚。那种成日被魔音灌耳被念紧箍咒的感觉至今程小也还是记忆犹新,她是打心底的害怕。
那时候她才不过二十五,虽然谈不上年轻貌美,但是好歹也算是一不愁嫁的清秀佳人。那样的条件都会被逼着结婚,如果现在同江应景离了婚,年纪大了两岁,又是离过婚的,还不得把二老愁死?
想起曾经的奇葩相亲男,程小也不由得打了个寒颤。那样的日子,她打死也不要再过一次。江应景不提,打死她她也不会提起。如果真到了万不得已的地步,一定要咬紧牙关的扛着,直至找到可托付终身的人。
蒋琪安的有一句话说得特别好,女人必须得活得漂亮,随时随地都必须得有备胎有爱慕者,如果有一天被踢了,也不至于孤伶伶的看着那对狗男女秀恩爱,至少还能昂首挺胸的告诉他们,老娘不是弃妇!
那个时候程小也还觉得蒋琪安+是这些年心玩野了,现在想起来,她老人家是何其的英明。如果此刻江应景和那位神秘的初恋手挽手的走过,她真真就是一个可怜凄惨孤伶伶的弃妇。
脑子正想着乱七八糟的玩意儿的时候,门铃响了。不用想程小也也知道肯定是江应景的助理上门来拿u盘了。他们的这套小小的两居室,几乎没有朋友会过来。
江应景的朋友一般都是在外面应酬,而程小也没什么朋友,唯一比较亲密的蒋琪安,也只是她结婚的那次来过家里。
打开门,果然是江应景身边的助理何厉原。此君是江应景的师弟,一进公司便一直呆在江应景的身边。

第四章 :时间是一把杀猪刀

“嫂子好,没有打扰你出去玩吧?”一开门,何厉原便笑着打招呼。他长得挺小白的,比程小也小一岁,鼻梁上那副死气沉沉的黑框眼镜硬是让他看起来老成了许多。
“没有没有,我在看电视呢,先进喝杯茶吧,我去书房给你拿u盘。”程小也笑着招呼,大家在学校的时候就认识,相处起来比起江应景身边的其他秘书要随意些。
何厉原赶紧的摆摆手,看了看时间道:“下次吧,我这得赶紧送到机场去,再耽搁一会儿堵车就来不及了。”
听他那么说,程小也也不再客套,进了书房将桌上的那u盘拿了出来。将u盘递给何厉原,他朝着客厅放着韩剧的电视机看了一眼,笑着道:“嫂子一个人在家一定很无聊吧,下星期五师兄就回来了,到时候你们俩可以好好的出去玩玩度过愉快的周末。”
程小也笑了笑,没有说话。愉快的周末?即便是在家,他们俩也不会有愉快的周末。江应景多半时候都是在书房处理公事,而她要么是看电视,要么就是看小说。江应景在或者是不在,她的周末都是一样的。
偶尔有点儿不一样,要么就是和同事出去逛街,要么就是和蒋琪安约会。至于她和江应景出去玩,那大概是蜜月期时有的事了,后来便再也没有过。
她是个比较懒的人,从小到大,就连旅游都没有个几次。嫌坐车累,就连本市的有些景区她也没有去过。所以出不出去玩,她都不介意。
送走了何厉原,程小也开始在网上下菜谱,研究新菜式。江应景的口味比较叼,同样的菜三天内出现两次,他都会皱眉头。结婚两年来,程小也从最初只会坐蛋炒饭的姑娘,变成了一个麻溜的切菜炒菜的家庭煮妇。
时间真是一把杀猪刀,硬生生的将一大姑娘变成了与厨房油烟为伴的大婶。
做菜,试菜,改良菜,看电视,睡午觉,打扫卫生,一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平静无波,真真是能淡得出格鸟来。如果是蒋琪安,这样的日子她一天都过不下去,但是程小也过了两年,却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好。
那个电话之后,江应景未再给程小也打过电话,程小也给他打过一次,是他身边的秘书接的,说是江应景在开会,后来她便一次都没有再打过。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在主编大人的骂声中,一晃就到了星期四。还未下班,小马就在qq上给程小也发了信息,让她下班陪她去中山路给她老妈挑选生日礼物。
反正也没事,一个人呆在家里也无聊,程小也想也没有想就答应了。
中山路离公司不太远,下班时候正是堵车的高峰期,两人没有打车,走路过去的。那边全是大商场,根本不是他们拿着小编辑工资的人逛得起的,这次小马是下血本了。
两人在公司门口买了几串羊肉串,边走边吃着。小马用牙齿用力的扯着那肉串,好像那羊肉串和她有不共戴天之仇似的。

第五章 :同人不同命

这还没买就是这副样子了,要是买了那还了得啊?程小也看不过,劝解道:“要不咱们去其他地方看看,咱送的是心意,不是礼物。”
小马愤愤不平的咬了一口羊肉串,道:“我送的是心意,可我老妈要的是礼物啊。前些天我家楼下的王大妈过生日,她女婿送了她一个几万块的包包,当时我妈那眼红样啊,回到家就直接给我安排相亲去了!我这样做,是要告诉她,她女儿,我,不靠男人也能给她买的起名牌包。为了一个名牌包安排相亲,这哪是嫁女儿啊,这是卖女儿!我这心啊,简直像是喝了雪碧似的透心凉!所以无论如何我都要争这一口气!”
程小也无奈的摇摇头,这气是要争了,可估计到最后心就得流血了。花半年的工资买一个包争口气,实在不是上上策。
吃完手中一块五毛钱一串的羊肉串,小马意气风发的开始朝着金碧辉煌的商场奔去。程小也看着她脚上那双和她一起从夜市上淘来的价值五十元人民币的高跟鞋,无比的忧伤。
事实证明,程小也的猜测是对的。买了一个一万八的包包,刷了卡出来,小马像是被霜打的茄子似的。要说她的心在滴血,简直是一点儿也不夸张。
小马将包里共剩的八百块钱摸出来看了看,哀叹道,“这女人真得找个男人啊,要是真有个男人,我未来的三个月也不至于吃泡面啊!你看咱们楼下的李薇薇,领着和我们差不多的工资,人家从头到脚哪样不是名牌?还有啊,人家吃一顿饭,可都是四位数以上呢。唉,同人不同命啊!”
程小也仰头看天,人家李薇薇可是公司公认的第一美女,要脸蛋有脸蛋,要胸器有胸器,有一期的杂志封面被某名模放水,还是她顶上的呢。因为那期杂志,她彻底的成了公司的红人,往来皆有名车接送,能一样吗?
她这人一向都不怎么会安慰人,但看着小马那泪流满面的悲愤样,过了好半天才硬生生的挤出了一句:“人各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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