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萱-别离歌(出书版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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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萱-别离歌(出书版完结)-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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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嘶嘶啦啦”的声音。马煜想想刚才让人欲哭无泪的尴尬,忍不住苦笑。
  也是那天,马煜弄明白了两件事:第一,教学楼里本没有老鼠,吃零食的人多了,也就有了很多假老鼠;第二,永远不要在女孩子吃东西的时候越过她的方向伸手扔报纸,因为你根本不知道她会不会突然发出吸引众人目光的“哎呀”声。
  于是,那天散会后,马煜就在无数好奇的目光中追赶上这个女孩子,他说的第一句话便是:“喂,你害死我了。”
  女孩子笑得眼睛都弯起来:“我咬到舌头关你什么事啊?”
  马煜看见她那一脸幸灾乐祸的笑就来气:“关我什么事?你没见大家都以为我非礼你?”
  女孩子很有兴致地看看马煜,说:“谁非礼谁啊?就凭你?”
  马煜目瞪口呆——这,这,这还是民风淳朴的礼仪之邦不?
  那是九十年代中叶,长得很帅却很单纯的男生马煜第一次被一个女生给震撼到了,因为她下面说的那句话是:“马煜,不如我做你的女朋友,让非礼合法化?”
  那天,偌大校园中,马煜记得自己只能惊恐地瞪大眼。
  苍天啊!大地啊!马煜你这十九年白活了!
  你,你,你居然让一个女孩子给调戏了?!
  那是四月,丁香花开了,香气四溢。朗朗乾坤,马煜看着面前女孩子鬼灵精怪的眼睛,痛不欲生。
  那天,马煜还弄明白了第三件事:喜欢吃零食的假老鼠名叫艾宁宁,外语学院英语系大一学生,学生会外联部干事,性格开朗——这个,马煜深有体会。
  马煜问艾宁宁:“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艾宁宁又笑了:“谁不知道你的名字啊,你参加学生会竞选那天多少女生都来给你投票,你怎么一点都不感恩呢?”
  马煜莫名其妙:“真的假的?”
  艾宁宁捂着自己胸口做痛苦状:“你真是太没有人性了,枉我把我那票也投给你了。”
  马煜不吭声了,开始后悔和艾宁宁说话,转身快步走起路来。
  艾宁宁在后面喊:“慢点走,慢点走,步子迈那么大干什么?”
  马煜回头看看艾宁宁,纳闷:“我要回寝室,你去哪里?”
  艾宁宁抓住他的袖子:“不是我说你,马煜,你怎么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和女士一起走路,好歹也要考虑对方的步幅,你这么大的步子,对方如果穿裙子,多尴尬啊,难道能让人家一路小跑跟着你?”
  马煜看看她抓住自己袖子的手,视线上移,再看看她正不满地看着自己的眼睛:“你可以选择不要跟着我。”
  艾宁宁笑了:“那哪儿行啊,我好不容易才认识了管理学院最帅的男生,怎么着也得显摆一下不是?”
  说话间,他们已经走到女生寝室楼楼下,马煜还没反应过来,就听见艾宁宁一边扯着自己的衣袖一边冲楼上喊:“402!402!402!”
  马煜愣在原地,只见楼上一个女生从四楼东头的一间寝室里探出头来,往这边看一下,一愣,使劲往外伸伸脑袋,然后缩回去,两秒钟后,那个窗户里就伸出六个脑袋来!
  一股寒气,自马煜脚底开始缓缓地往上冒。
  就这样,学生会学习部干事马煜在外联部干事艾宁宁的半胁迫中开始了自己的初恋。后来回想起来,马煜才发现:其实那时候他是喜欢艾宁宁的,喜欢她的口无遮拦,喜欢她的笑脸嫣然。作为一个从小到大的模范生,他规矩惯了,而艾宁宁就是那道可以打破这段死板青春的阳光,温暖明媚。
  他渐渐喜欢上这样的感觉,甚至偶尔还有些庆幸——假使没有艾宁宁,假使要凭他自己在校园里找个女朋友,对于循规蹈矩又性格内向的他来说,是多么艰难的一件事!
  所以,从决定了要和艾宁宁谈恋爱的那天起,马煜就不知不觉地开始宠她:经管学院离食堂近,便每天给艾宁宁买好饭坐在那里等;学习部工作少,便时常义务帮外联部加班加点地干活;每天早晨学校要出操,他会早起10分钟给睡懒觉的艾宁宁打热水,做叫早的活闹钟……
  到最后,连艾宁宁同寝室的女孩子们都瞠目结舌地问艾宁宁:这个“二十四孝”的马煜,是那个传说中眼睛长在头顶上、号称管理学院第一帅哥的马煜么?
  每到听见这样的疑问,艾宁宁都笑得跟掉进蜜罐里似的,回答所有人的质疑一律只有一句话:这充分说明,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是啊,艾宁宁就是胆子大,倒追男生都能追出一个“二十四孝”来,夫复何求?
  那三年,是他们彼此最幸福的一段时光。

  A…4

  然而,故事还是面临转折。
  大四那年的春天,他们恋爱整三年的头上,马煜考取德国政府奖学金,得到了赴德公费留学的宝贵机会。艾宁宁顺利通过一所高校英语教学部的面试,将留在那个城市,成为一名大学英语教师。他们的轨迹到这里就开始画出分别的弧线,可是艾宁宁没有哭——马煜到现在都记得,分别的前一天,艾宁宁笑得多么灿烂。
  她仰着头,眉眼含笑:“马煜,我等你,不就是读个研究生吗,我艾宁宁站在原地等你。你好好学习,学成回来报效祖国。如果有机会,记得就地颠覆资本主义。”
  她义正词严地拿出送他的临别礼物:一个装有艾宁宁照片的像框,一瓶蜂花护发素,一面中国国旗。
  她解释:“每天晚上睡觉前都要看看我的照片,你要是敢忘了我的样子,我会去德国毁你的容;你不是说我的头发很好闻吗,我用蜂花护发素,送给你一瓶,要记得我的长头发还有香香的味道;这面国旗你说不定能用得着,闲着没事记得弘扬中华文化……”
  马煜早就习惯了艾宁宁的匪夷所思,没有表示惊讶,而是紧紧把她抱在怀里,告诉她:我回来,两年,我一定会回来!
  可是,两年过去,他没有回来,又过了两年,他还是没有回来。
  他读了硕士,又读博士,然后进一间大公司,说是要积累经验……他的承诺时常在越洋电话里重复,可是他自己都知道,这种承诺渐渐变得多么没有力量。
  艾宁宁的清脆笑声,渐渐变成强颜欢笑,再后来,她不笑了,她说:马煜,我等不下去了,我们分手吧。
  她还说:对不起,我的爱都耗尽了,现在,就算你回来,我也不可能和你在一起了。
  那年夏天,马煜辗转听老同学说艾宁宁要结婚了,丈夫是个普通的中学教师,对她很好。
  得知这个消息那天,马煜第一次喝醉酒,而且醉得很厉害。第二天醒来,才发现枕边那个女子,居然是自己同校的小师妹。她叫舒妍,也是中国人,德语名字Shania,她爱了他很久,可是他总是不肯接受。
  马煜自认是个负责的男人,他就这样开始了和舒妍的爱情,三个月后她发现怀孕,他便与她结婚。他不爱她,可是他会对她很好,对他们的孩子很好。
  他们的婚姻持续了四年,在他们的女儿YOYO快要满四岁这年,他们离婚。因为舒妍终于还是无法忍受自己的丈夫午夜梦回,喊的都是别人的名字。甚至,最可悲的是,就连最情不自禁的时候,他喊的,都是Emma。
  Emma,艾玛——艾宁宁和马煜。这是马煜为艾宁宁取的德语名字,艾宁宁很喜欢,规定马煜每天都要这样称呼她。久而久之,马煜就习惯了在电话那边一遍遍的唤:Emma、Emma、Emma……
  渐渐,这个名字变成一个口头禅,习惯得就好像放在嘴边的一个感叹词,稍稍动情便会脱口而出。
  所以,那个有着艾宁宁的城市从此成为马煜的禁忌。他从来都不回去,因为他害怕,害怕那些旧日的景致,害怕那些熟识的人,害怕听见任何一点与艾宁宁有关的事。在此之前,他本不知道自己是如此软弱而废物的一个人。也或许,只在这段爱情面前,马煜弄丢了自己全部的冷静、理智、自信、矜持……
  电水壶发出蜂鸣声,桑离站起身走进厨房,把热水倒进保温瓶里。长久以来,她还是喜欢用烧开的热水冲茶,而不喜欢桶装矿泉水。
  她终于记起自己在哪里听到过“艾宁宁”这个名字——她读大学一年级那年,这个连眼角都含笑的女子站在讲台上对大家说:“大家好,我叫艾宁宁,从今天开始,我将成为大家的公共外语课老师。在我的课堂上,大家可以吃东西,可以喝饮料,出门不需要举手,随时可以插嘴,哪怕是反驳我的观点。但我只有一个要求,就是在我的课堂上,无论你说什么,都请用英语。”
  桑离一边回忆,一边有点机械地往茶壶里灌水,直到灌满了溢出来,烫到手,她才“呀”一声扯回自己的理智。马煜急忙从客厅走到厨房,看她正在甩手上的热水,一把拉过她,把她的手放在水龙头下面冲,然后问她有没有药膏,又找出来一点点细致地帮她涂抹。
  他一边涂一边笑她:“桑离你就是这样一个人生活的?你能健康成长还真是个奇迹。”
  桑离看着他,他蹲在她面前涂药膏,他的头离她那么近,头发乌黑,呼吸间都是一个成熟男人的味道。桑离突然想到,马煜一定不知道后面的故事,他的同学、艾宁宁的同学,可能都没有把故事的后半段告诉过他。
  想到这里,桑离突然觉得自己的喉咙有点干,全身有些发冷。
  可是,眼眶却又湿湿的,发烫。
  她不知道该怎么对马煜说,他爱过的艾宁宁有着怎样讨人喜欢的外表与内心,大学里公共英语课只设两年,艺术学院的学生也极不重视英语,可是因为艾宁宁,那一年音乐、戏剧、美术系的学生出人意料的大面积通过大学英语二级考试——虽然和其他学校相比仍然很逊,可是在当时政策下,这足以让艺术院校的毕业生顺利拿到学位证。
  她是那样好的一个女子,虽然执教时间不到六年,却赢得了很多学生的爱戴。她离开的时候,许多学生从外地赶来,只为给她献一束花。
  据顾小影后来形容:那是一场肃穆而又深情的追悼会,那个躺在花丛中的女子,病容憔悴,却神态安详。
  艾宁宁,在马煜回国前不久,死于淋巴癌。
  关于这些,应该还是不要告诉马煜的吧?
  这样想着的时候,一滴泪终于还是忍不住掉下来。灼热的液体滑落在马煜胳膊上,他一愣,抬头看桑离,问:“很疼吗?”
  桑离摇摇头,她怔怔地看着马煜,也似乎透过马煜端正的眉眼又看见了一些常人所猜不到的旦夕祸福。她从马煜手中抽回自己的手,发现涂了药膏后似乎真的减缓了疼痛。
  她用胳膊轻轻环住马煜的脖子,她靠近他,低声说:“马煜,你信不信,艾宁宁她会很幸福?”
  马煜胸口好像被什么东西狠狠撞击,他低下头,俄而又抬起来,缓缓道:“我信。”
  桑离笑了。她轻轻伏在马煜肩膀上,并不紧密的拥抱,隔一点空隙,却能听到他的心跳声,她在他耳边说:“多巧,你爱的人叫艾宁宁,我爱的人叫向宁,姓虽不同,名却相同。”
  一行泪终于再也忍不住地落下来。
  桑离闭上眼,似乎能够看到昔日那些触手可及的幸福,已经好像小人鱼的泡沫一样,碎在记忆的海底。她低声哭泣着,好像要把这几年攒下的所有泪水都哭出来,而马煜不说话,只是揽住他,轻轻拍她的背,温柔得就好像适才她哄YOYO的那样。
  桑离终于在马煜的怀抱中渐渐变得心安。
  她抽噎着发现,马煜身上有种干净的气息,就像向宁一样。
  可是,向宁你不肯陪我了。
  尽管,我还清楚地记得大学时代的那些痕迹:开学那天晚上的茉莉花海、无数个想你的夜晚里皎洁的月光、化妆舞会上十二点钟响之后你轻轻印在我额头上的一个吻……
  我是带着这些记忆长大的,你知道吗?
  因为拥有这些记忆的缘故,我其实从来没有觉得自己的少女时代有多么辛苦。
  哪怕没有妈妈,哪怕被人骂,哪怕被爸爸打——对我来说,这些不过只是一种经历,会记住,但不一定会有刻骨铭心的痛感。
  只有你,只有我想起你时,我才知道,原来在这个世上,最可怜的,不是没有尝过幸福的滋味,而是你曾经很幸福,可是后来,幸福不见了……

  B…1

  幸福正式以“爱情”的名义开始的那天,是桑离大学生活的第一天。
  那天,向宁带她报到,带她去领生活用品。一路上,他始终牵着她的手——卓尔不群的男孩子和漂亮脱俗的女孩子,这样的组合在哪怕是见多了帅哥美女的艺术学院里,也依然是一道风景。
  向宁对女孩子们来来往往的好奇目光视若无睹,桑离则是用了很久才克服自己的羞涩,不再脸红。她其实知道向宁是在用这种方式宣扬他们彼此之间的关系——长大后会觉得这是幼稚的行为,可是天晓得,那时候,这样的幼稚曾令我们多么幸福。
  也是那天傍晚,在安置好所有行李后,向宁便与桑离一边聊天一边绕着小小的艺术学院散步,一圈又一圈。
  其实,艺术学院的校园真不是个适合谈恋爱的地方——因为太小了。
  两栋教学楼、一栋琴房楼、几间练功房,然后就是学生寝室楼和教师公寓楼。校园内是单行道,进校门右拐,只有一条道路可以走。待你沿这条道路依次参观完以上楼宇之后,你会赫然发现自己已经转回到校门口——顾小影曾经形容说“这哪是大学校园啊,还不如一个高中大”,其实不算刻薄,反倒很贴切。
  或许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艺术学院的校园里成双成对的情侣并不多。到晚上时,桑离和向宁并肩走在夜幕四垂的宁静校园里,昏黄的灯光打在他们身上,甚至都会造成一种错觉:觉得这是在海边,是在桑离生活了十八年的小城里,是寂静的街道上,偶尔有人走过,也不过是不相干的路人
  然而,向宁对这个校园毕竟是比桑离熟悉得多。也不记得是绕到第多少圈的时候,恰好走到教师寝室区的西侧,向宁突然拽紧桑离的胳膊,闪进一个很不起眼的小篱笆门里去。下一秒,桑离愕然地看着四周青葱的灌木、高高的树,问向宁:“这是哪里?”
  向宁笑笑的:“这是我小时候用来躲我妈的地方。”
  他比个手势:“这边走,我带你去看好看的。”
  桑离的好奇心顿时膨胀起来,当即跟在他身后往灌木丛深处走。走了没几步,就发现地上有几个大大的花盆,向宁绕过花盆,继续沿窄窄的砖石小径往里走。桑离打量一下周围,发现种满了各式各样的植物,空气中也漫溢着青草与泥土气息的芳香。桑离深吸一口气,抬头,却恰好看见四周黑黢黢的树影,有些害怕,便下意识地攥住了向宁的手。
  向宁回头,微笑地看看桑离,反手握紧她,往前走几步,直到越过一片貌似苏铁的植物才停下,而后指着面前一片蔚为壮观的花盆对桑离说:“看!”
  桑离越过向宁的身侧,定睛一看,居然,是一大片星星点点的茉莉花!
  初秋的风轻轻吹过来,带来茉莉花清新淡雅的香,桑离整个看呆了。
  过了好久,才晓得问向宁:“天啊,从哪弄来这么多茉莉花的啊?”
  向宁伸出手把桑离揽进怀里,告诉她:“这是学校的花圃,从外面看貌不惊人又很泥泞,所以很少有人到这里来。我也是偶然一次误闯进来,才认识了这里的花匠丁爷爷。丁爷爷的老伴生前最喜欢茉莉花,所以他俩就在这里一起种了很多茉莉。”
  他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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