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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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粉子-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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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很多文艺家庭出来的子女都在这里上学。沈秋就是他们中的一员,她在文科班,我和刘至诚在理科二班,王建南在理科一班,除了我和刘至诚,其它两位彼此都知道但素无往来。
  沈秋在高中时代被称为“冰美人”,是无可争议的校花。当年她走在校园里像一个孤傲的公主,面若冰霜、目不斜视,背上一条粗黑发亮的辫子随着她起伏的身体轻轻摇曳。每到国庆、五一的文艺晚会上,她会和另一个女孩一起跳双人舞《青春圆舞曲》,我现在还清楚地记得:她们做出最后一个奋勇前进、勇攀科学高峰的舞蹈定型动做时,沈秋修长的双手柔若无骨地伸向远方,这时她双目依然低垂,面容忧郁,让所有的男生目眩神迷、黯然销魂。
  后来,男生们在私下就给她取了一个代号:黯然销魂。当时全校男生都在暗恋她,但谁也不敢去追,我也不例外,高山仰止,心向往之。
  所以,整个中学时代我和她一直无缘相识,其实相识也白搭。
  八十年代末的高中生学习相当轻松,三分之二的时间都在踢足球,所以高考特别困难,一所普通中学一年只能考上几个,有些中学甚至几年也考不上一个,这很像古代社会的科举,每一年都会涌现出不少的范进同学。
  那一年高考结束后,西南中学考出了历年来最优异的成绩:文科班考上了5个,理科班考上了7个。我、王建南、沈秋均在其中。老师家长们奔走相告,整个夏天都笑得合不拢嘴。庆功酒、谢师宴喝了一台又一台。
  就在那个夏天,那个平生我第一次喝得晕晕乎乎的夏天,我迷迷糊糊地碰了一下沈秋的手。当时,语文老师语重心长地对我们说:“现在你们认识了,以后就要在同一个城市上大学,又是同学又是老乡,一定要互相帮助共同进步哦——”
  我如遭雷击,完全被沈秋那一只手打懵了,站在酒桌旁魂不守舍,早已想不起当时沈秋有没有和我说过什么话。
  那时我满脸通红,只敢看着沈秋的那一双手。
  是啊,她的那双手洁白纤巧,美丽绝伦。那天当她像天使一样走进屋里时,其它一切顿时像我一样粗鄙不堪,她圣洁无比,我绝对没有想过要去碰碰她,抬头凝视也是一种冒犯,更不用说把她的纤纤玉手捧到嘴边,那简直是一种亵渎。
  在一个17岁少年的眼里,沈秋就是我爱情宗教的女神,我的女王,那时很多像我一样的男生,怀着真诚的崇敬和高尚的冲动暗恋着她,为她的未来担忧,为她的美丽哀愁。
  当年我们是多么单纯,多么幼稚,又多么愚蠢!
  现在我们总算成熟了。如今,对于我们来说,除了自己我们谁也不关心,除了谎言我们什么也不相信,除了钞票我们一切都可以放弃,除了肉麻我们什么也不必保留——
  后来的实事也证明,这些年我们的确违背了老师的愿望,所以多年来我从不敢去见当年我们最尊敬的年级语文老师。
  大学时代我和沈秋在重庆,王建南在北京。一二年级的时候,王建南常往重庆跑,于是我们三个成都老乡才算真正熟识。
  当年我没想到的是,我和王建南性情爱好全不一样,却在毕业后这些年的风风雨雨中,成为了最好的朋友。这些年我和王建南都虚度了光阴,不知道是我在向学习,还是他向我学习?
  7
  沈秋和我同岁,这么多年没见她,她会不会和当年一样美?
  应该会吧,女友周家梅去年夏天过生日时,大家都说她比大学时代更漂亮,这当然是她更爱打扮的原因。记得生日晚会上,我们共同的朋友王建南订了一盒蛋糕,用果浆写下了两行字:生也快乐
  日也快乐。
  周家梅看着这第二行字,脸色相当尴尬。我们当时已经在闹分居,性生活早就乱套,毫无快乐可言,两个月之后我们正式分手。
  我和周家梅感情初现危机之时,就一直想见见以前暗恋过的沈秋,所以参加了两次同学会,每次都在春节,每次的发起人都是发了大财的刘至诚他们几个。
  他们显然和我一样想见见她。当然,最近几年也特别流行开同学会:大学同学会、高中同学会、初中同学会、小学同学会、党校同学会、经干院同学会、煤干院同学会、财干院——甚至连十来岁的小娃娃也开始怀旧,开起了幼儿园同学会。
  朋友们都说,现在就只有“嫖大”没有开同学会了。
  “嫖大”本来不是指“嫖娼人员劳教所”。因为成都人说话比较含蓄,喜欢绕来绕去拐个弯说事,不会直接骂一个人是嫖客,而说他是“嫖大毕业的”。说一个人没上过学,就说他是“社大毕业的”(即社会上鬼混)。
  整个社会之所以都在大面积怀旧,主要是因为新旧世纪正在交接。
  新旧世纪交接了好几年,到现在还没有交脱手。就像周家梅和我闹分手,也要闹很久才能完全离脱。2000元旦时候,报上就说新世纪开始了,后来又说要过了农历年才算,农历年过了,又说2001年才是新世纪第一年。2001年春节都已经过了,不知道这回算不算?
  最好不算,这几年我为公司写各种CI、VT计划书、可行性报告抬头就是一句:“站在世纪的交叉点上——”写起来特别省事,真希望在“交叉点上”多站几年。媒体和我们一样,屁大一点的体育赛事都称为“世纪大战”,年轻人也就把这几年谈的恋爱统称为“世纪之恋”。
  爱情加上这个标签马上就涨价了,谈起来特别贵,既费马达又费电。所以“同学会”就开得更加频繁,大家都说找情人太累,玩小姐太贵,不如参加同学会——后面的说法比较淫秽,我就不好意思再说了。
  所以,当我们一群人在白果林开同学会的时候,所有男人都望远欲穿,所有女人都心惊胆战。
  但沈美人终于没有出现。
  我估计,比我更想见到沈秋的应该是刘至诚和王建南。
  刘至诚在中学时代给沈秋写过一大堆情书,当年他是校团委的宣传部长,沈秋是文科班的文娱委员,有职务之便最接近她。而大学时代王建南和沈秋有过一段朦胧的初恋,他们后来为什么分手,我至今也不明不白。
  8
  是的,现在回想起来,上个世纪的爱情像就当年的朦胧诗一样晦涩,远不如现在这么简单、直接而清晰,那是一个告别的年代。
  “——告别的年代、分开的理由永不许说出口,亲爱的让我再见你一面请你呀点一点头。”这是我们最爱唱的一首歌。
  现在,当我的新房客小慧搬过来几天后,我又体会到了爱的复杂,我开始在爱与不爱的矛盾中迷糊:和一个漂亮女人共居一处,关系是明确的,气氛是融洽的,但诱惑是强烈的。
  虽然是初春时节,每当她穿着浴袍来来往往的时候,身上乍现的春光依然让我色心荡漾,让我很难把持,每天晚上回家都要灌两三瓶啤酒才能安然入睡。
  男房东泡女房客,听起来很不好,就像男老板泡女职员一样,有很多不利之处,电影电视里倒有很多老板泡女职员的浪漫爱情,可以学习模仿,男房东泡女房客的故事,好像还没有看见过,也有可能周家梅和我分手之后,我电视看得太少也未可知。
  如果我是男房客,去泡一个小慧这样一个女房东就太好了!
  我绝对不是见色忘义的人,但见色而忘利就很难说了,而且是租金这样的蝇头小利。但是,泡了女房客还不是一个租金泡汤的问题,要命的是这女人已经住进了你的房子,泡上了之后她就成了女主人,我能够、或者我愿意负起做男主人的责任吗?
  客观上说,这刘小慧姿色不错,泡她还有一定难度,还有一个上海男朋友横在前面,配我这样的男人差不多了。
  我这样犹豫不决,是不是因为潜意识还想着要和周家梅破镜重圆?
  经过仔细观察,刘小慧的确是一个人住。
  小姑居处有色狼——泡不泡她呢?
  这几天看着她在屋子里扭来扭去的腰肢,我一直左右为难。
  一个自己送上门来的美女,如果我不泡,就应该肥水不流外人田,把她发给哥们。
  我首先想到的就是王建南。
  9
  把刘小慧发给王建南,正好两全其美。
  把女人介绍给哥们,我们这里称之为“发粉子”,我之所以打算发给王建南,主要是因为我还欠他的一份人情。
  去年夏天王建南给我发了一个很不错的粉子,发得很倒位,只差没有直接发到我床上了。当时周家梅和我分手不久,正值欧洲杯足球赛期间,球赛要到凌晨两点半才开始。那天深夜我无所事事,给王建南打电话,他说正和一个报社同事约了两个初次相识的女孩在府南河边的卡萝酒吧喝酒。
  我马上开车赶了过去。后来我知道,其中一个叫敏敏的女孩刚从网络公司下岗,那段时间特别郁闷,正遇上王建南这类善解人意的多事男人,于是两个人喝得特别开心,王建南已经说了一大堆甜言蜜语,两个人眉来眼去完全一副初恋的样子,他当晚已答应敏敏,明天一早就给她送玫瑰花,还记下了她家的地址和电话。
  我赶到酒吧时,桌上已有十几个空瓶子,敏敏快要喝高了,王建南这时正好起身上厕所。我一看这小粉子姿色不俗,一屁股坐在了敏敏的旁边,又以王建南哥们的名义,和她猛干了几杯,这时候,酒吧的劲舞音乐响了。我把敏敏拉起来跳舞,跳“恰恰”的时候她已经迷糊,已经搞不清抱着她的男人是我还是王建南、抑或别的什么男人,我从背后搂她时搂得很紧,手伸进她T恤里一阵乱摸,她一点也不抗拒,甚至显出很兴奋的样子,趁着昏暗的灯光,我索性解下了她的胸罩,塞进屁股后面的裤包里。我一边跳一边把她拉到了酒吧门外,在府南河边上的草地上,在一丛夹竹桃下,我掀起敏敏的裙子。
  幸亏她没穿长裤袜,特别省事——后来我对刘至诚他们说,我终于创造了本届欧洲杯最快进球纪录。从到达酒吧初次相识到最后进入她身体,我前后共用了二十多分钟。过了一会儿之后,敏敏伏在河堤上开始呕吐,肚中的秽物、以及眼里的泪水随着锦江水滔滔流去,我把她扶到我车上睡下,然后重新回到酒吧里,我悄悄告诉王建南:“这个粉子已经是我的了。”
  王建南的脸色相当难看,也许他出门找我们时,看到了我和敏敏在夹竹桃下奋勇拼搏的雄姿,接下来他喝酒喝得更猛,最后也醉得一塌糊涂。
  第二天敏敏接我电话的时候比较冷淡,约她也不出来。后来我又打过几次电话给她。两个星期后,我和王建南一样鸡飞蛋打,敏敏到上海工作去了,我们谁也没有得到这个女人。
  我当然明白,我所创造的最快进球纪录,主要得益于王建南的中场组织和妙传。
  当时我想,创造机会的能力和把握机会的能力毕竟是不同的,所以我没有太内疚。但事后想来,我的确应该还王建南一个粉子的人情。
  10
  又到周末。
  一年来的单身生活,我开始体会到一些单纯的快乐:翻开今天的商报,周末副刊版《情感时空》上照例有王建南写的专栏文章,这一期的文章标题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绿》。
  我仔仔细细读了一遍,大概意思是说:戴绿帽子的男人也是人,不要自暴自弃,更不要一蹶不振,要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最后引用普希金的诗句“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
  我突然想起,已经好几天没有想起过周家梅了。
  是啊,我现在深有体会,光棍至少有一个好处:再也不用担心被戴绿帽。当初周家梅提出分手的时候,王建南用一句名人的名言安慰了我:戴绿帽宜趁早,晚戴不如早戴好。
  他还进一步说,世界上的男人分为两种,一种是戴过绿帽子的,一种是没有戴过的。戴过的总比他这种没有绿帽可戴的好。
  所以我怀疑王建南这文章可能说的就是我。
  关于我和周家梅分手这件事,王建南多少知道一些,但分手的真正原因,我含混地说缘份尽了,我不能说责任在她,这样就显得自己很没有水平,甚至还有性冷、阳萎的嫌疑。如果说责任在我,别人就会说我喜新厌旧始乱终弃,毕竟周家梅和我在一起时间差不多有7年,一个女人一生最好的时光。
  周家梅有没有给我戴过绿帽?我至今也搞不明白。但有一点我是清楚的:女人主动提出分手对男人是一个极大的伤害,周家梅深深地打击了我做为男人的自尊心。除此之外,我现在的生活已经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我拿起电话,假装火冒三丈,拨通了王建南的手机:
  “操你妈,王建南,你就靠出卖哥们的隐私骗钱嗦!”
  “向东啊,咋回事?”王建南在电话那头说
  “你今天商报的专栏。”
  “绝对不是!泛泛而谈,泛泛而论。”王建南说。
  “你妈B!深深地伤害了我脆弱的心灵,今天晚上你发‘粉子’出来给我赔罪。”
  “最近手上正好有一张牌,房产界著名的‘楼粉’。”王建南说。
  “下班后你先到我办公室来!”我放了电话。
  其实,我之所以给王建南打电话,就是在考虑,什么时候把小慧发给他,一个是当年的状元才子,一个是新时代的美女才嫒,王建南肯定会接招。
  11
  我办公室所在的地方,被我们称之为成都市“粉子一条街。
  “粉”就是漂亮的意思。对漂亮女人的赞美依次可以为:粉子、很粉、巨粉。举例来说,小慧就可以说她是“小粉子”,我前女友周家梅勉强可以算“大粉子”,沈秋就是“巨粉”。
  在成都,大凡有点文化的人,把可能成为性对象的女人,都称为“粉子”,算是对女性的一种尊重。没有文化的人一般都把女人称为“婆娘”、或者把家属以外的女人都称为“婊子”。
  这个词八十年代初起源于四川美术学院,八十年代末大量“艺青”(艺术青年)、“文青”(文学青年)从重庆移居省府,于是被带到了成都,并发扬光大,产生了大量的衍生词,比如从事科技工作的,可以称之为“科粉”,从事房地产行业的,可以称之为“楼粉”,电脑IT业的,可以称之为“电粉”——当然,还没有人把护士小姐称为“白粉”。
  改革开放以来,成都人民在语言的全球化方面,为新时代贡献了两个词汇:一个是“雄起”,另一个就是“粉子”。雄起就是勃起的意思,前者把一个有色情意味的动词变成了正儿八经的书面语,后者把一个略含贬义的名词变成了褒义词,都说明人民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
  如今“粉子”这个词已进入北京,著名电影导演李大刚在他的随笔集《你把青春献给了我》里活学活用,自谦地称自己的老婆、一位影视明星只是“肥皂粉”——大家都知道,现在的电影导演都忙着写书,而作家们却忙着拍电影上电视。这就叫艺术的错位,别的领域错位得更吓人:生意人都忙着搞艺术,艺术家都忙着做生意;年轻人现实又老练,老年人浪漫又天真;卖淫女衣着打扮清纯又保守(甚至还背个书包),良家妇女着装大胆又暴露——目前,这样的错位已具有全球化趋势,比如现在最火爆的RAP歌手是个白人,最牛B的高尔夫球手却是黑人。
  等王建南来办公室这段时间,我百无聊赖,站在窗前打望街上过往的“粉子”。
  这条街上之所以粉子如云,主要是因为这里集中了很多高档酒店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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