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代]平行时代》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小时代]平行时代- 第1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作者有话要说:  钟国光真的是一个十分有忍耐力的人,这样的耐心不仅体现在梦想上,还体现在爱情上。


☆、短暂的陈静好的一生

  “听我说,静好!”
  “不用了。”我挥开国光的手,直视着他的眼睛,心中的痛苦与愤怒替代了先前的敬佩与感动,“我不能没有他,就像你不能没有网球一样。我真的没有想到,你会和他合起伙来欺骗我,如果他有什么事,我是绝对不会原谅你的!”
  看着他脸上浮现出的痛苦,我知道我的打击凑效了,但这非但不能让我感到快意,却又使我陷入了另一种自责中。我觉得自己像个骗子,自私的用感情做武器,去伤害一心想要为自己好的人。
  但是,这样的好,我真的不能接受。
  “要不是我在我手机上安放了追踪系统,你是不是要一直瞒着我?”
  “他说,他不想死,他想陪着你。”
  “可是,手术如果不成功,百分之二十七的成功率,你知道那意味着什么吗?他会死的!”
  灰白相间的人影出现另一端,我强忍着眼泪,错开视线,转身冲下了楼梯。
  国光伸着的手,始终没有放下,他就这样站在走廊上,眼睁睁的看着我离开。我知道,我们之间的关系断裂了在他帮助崇光来欺骗我时,在他藏着我的手机时就已经断裂了。
  ——“我宁愿在爱人记忆里永生,也不愿被她遗忘。”
  ——“但是,她一定希望我活下去,如果这是她希望的,如果她会因为我的离去而痛苦万分,那我宁愿她忘记我。这样的选择会因为立场不同而不同,但爱情就是付出,为了对方无悔的付出,那份心意才是最令人感动的,不管怎么样,只有对方过的好,其他的又有什么所谓呢?”
  这是国光的答案,还是崇光的答案?
  我飞快的奔跑着,大脑同我的步伐一样混乱,此刻的我,不适合思考任何问题。
  拨打了宫洺的电话,接电话的却是kitty。
  “快去医院,崇光在私自接受手术,快去阻止他!”
  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了,他生命的凋落之声,我已经听到了。
  可是,你为什么不等等我,明明都已经找到了解救的办法,为什么你就不能在等一下?
  周崇光,如果你敢让他们在你身上动一下,休想让我原谅你!
  我在怒火和恐惧双重击打下冲向了停车场,在那里随便找了一辆块头大车,徒手将车门玻璃击碎,然后打开车门坐了进去。
  发动引擎,用力的转动着方向盘,车子的性能很好,反应很快,一个摆尾就撞到了旁边的车子,又磕磕碰碰撞到其他的建筑物什么的,我强迫自己沉下心来,然后小心的控制住颤抖的手,仅仅是将车从停车场开出来就已经费去了我大半的心力,我真不知道我该如果开着车到医院,又该如何组织崇光被推进手术室。
  这时,我想起了兰杰明。
  “兰杰明、、、、、、快过来、、、、、、我需要你帮忙。”我的气息十分不稳,说出的话断断续续的。
  “你在哪里?”
  我看了眼四周,花花绿绿的,根本不能断定具体方位,这让我更加着急了。
  “我也不知道我在哪里,先不要关我,你快去市中心医院,崇光他私自接受手术,必须要阻止他。”
  “好!”
  我拍打着方向盘上的喇叭,提醒着周遭这里正有一个不顾一切开车的疯子。
  前面的车辆渐渐停下了,远处的绿灯已经变成了黄灯,此时路上没有行人,最后一个行人也都离开了斑马线,我松开刹车,打算拐到另一个路口,拐弯很顺利,没有碰到行人,我刚刚踩下油门,希望争取更多的时间时,一辆公交车却出现在我的视线里。
  我飞快的转动了方向盘,避免撞上去。
  “砰!”
  虽然我避开了公交车,但小桥车却还是被另一个方向来的灌装车撞飞了,我整个人都开始往后仰,惶恐的看着眼前的世界旋转,然后颠倒。挡风玻璃被震碎,晶莹的碎渣在空中划出刺眼的弧度,像利箭一样朝我射了过来,方向盘脱离了我的手,手机从驾驶台上蹦起来重重的砸到我的额头上,传出一阵令人作呕的骨裂声,一阵天旋地转后,我感觉自己的身体被硬生生被挤进了一个窄小的空间,五脏六腑都缩在一起。
  我从来都没有想过会这样离开这个世界,我以为会平静的在崇光的怀里闭上眼睛,或者是被从不知名角落里冲出来的疯子打死。
  离别,来的太多突然,连我的大脑都没有反应过来。
  “砰!”
  又是一声巨大的声响,座椅从上方压了下来,我的下半身失去了知觉。手机在我身边震动,小小的屏幕上闪现出的是银色的光芒。我想抬手,却只能不甘的闭上双眼。
  我没有力气了,我好累、、、、、、
  不知道,兰杰明有没有赶到,有没有阻止崇光。
  陈静好的一生,就这样结束了。
  我的大脑在一瞬间回味了陈静好的一生,除了周崇光还是周崇光,距离第一次见到崇光到现在,正好过去了满满的五个月零三天。
  我想我的墓碑上会写着:陈静好,生于1993年4月6日,猝于2013年3月8日。
  在她短暂的近二十个年头里,真正活着的时候只有五个月零三天,因为,她遇到了周崇光。
  作者有话要说:  写好这样结局的时候,我就已经做好被喷的准备了,不要紧的,亲们尽情的喷吧,至于人物的番外,我会一一补上的。
  而崇光的本意是希望陪静好走更远的,不要自己先离开,因为那样的话,静好会很痛苦。


☆、妈妈番外:那些必然

  今天是静好的一周年忌日。
  当费启思用一种小心翼翼地神情提起这件事的时候,我才稍稍意识到,我失去她已经整整一年了。
  可是,为什么,我感觉她昨天才和我说的再见?
  既然是静好的忌日,那么也是那个孩子的日子。
  毕竟他们两个离去的时间先后间隔也不过几个小时而已。
  他们两个就像是双生花,一个枯萎,另一个也注定要凋落。
  忌日前一天,我和费启思从荷兰赶过来,却不敢回家,我怕我一回去就会想起静好。
  晚上是在南湘家里过夜的,她在市中心卖了一套房子,算是作为她自己置办的嫁妆,她的婚礼定在4月6日,也就是静好生日那天,对方是一个十分帅气的男孩子,也很懂礼貌,只是比起那孩子,还是少了几分阳光。她说我就是她的妈妈一样,她要代替静好好好孝敬我,她说着这话的时候眼睛里泛着泪光,我知道,她从来都没有忘记过静好,这让我感到莫名的欣慰。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同南湘一起准备了静好生前爱吃的食物,而且每样都会准备两份,因为那孩子就葬在她的旁边,现在两个人终于可以在一起了,想起她生前,我曾经是那么的反对他们两个,而最终还是什么都改变不了,反而浪费了太多的时间,一想起这些,我就感到十分愧疚。
  早上走的时候还没有下雨,可是当我从车里下来时,却莫名其妙下起了大雨,就像老天在哭泣一样。
  墓碑是雪白的大理石,被雕成画夹的样子,她那微笑的样子就镶在在正中。她是不太习惯对着镜头微笑的,那张照片还是在她换上伴娘服装的时候被我强迫着拍下的,那时我说,就当是给妈妈一个祝福吧,然后就看到她露出温婉的笑意,浅浅的,像飘落的雪花一样。
  “阿姨、、、、、、”一个声音轻轻的响起。
  我转过头,看到了林萧、唐宛如、顾里以及顾源,他们都穿着黑色的衣服,胸前戴着小白花,举着大大的黑伞,手中拿着两朵白菊,一朵是给静好的,另一朵自然是给那孩子的。
  不会儿,宫洺也来了。
  他那张脸比以往更加严厉,更加冷酷,整个人就像是被套上了黑色的袋子,将自己束缚在深沉的黑暗里,唯有当他在那孩子的墓前蹲下时,那张比大理石还坚硬的脸上才闪现出痛苦与怀念的神色。
  那孩子,他有名字,叫周崇光,是宫洺的弟弟,当代杰出的青年作家,可是,在我眼里,他就是一个孩子,一个与静好有着类似孤独的灵魂的孩子,从我第一眼看到他,我就是这样认为的。
  第一眼见到他的地方不是在婚礼上,而是在会议室的门外,就是第一次带静好去M。E的那天,坠在队伍后面的我正好与那个孩子擦肩而过,那时他并没有太注意我,而是皱着眉头,匆匆的向前而去,一只手捂着肚子,像是强忍着不被人看出来,现在想来应该是胃痛了,却独自坚持着,只不过那时我的脑海中却浮现出静好的身影,静好的脸上也浮现过类似的表情。后来在去宫洺家的路上,当车子开过迎宾大道,在一排绿荫小径上,我看到他和静好手拉着手,像两个小孩子,那般幸福的微笑着。
  我的内心突然就松了口气,心想这一天终于来了,静好她终于找到了那个可以让她放心微笑的人,可是她却从没有提起过这么一个人,到底为什么呢?
  我思索着,决定还是不要点破的好。
  很快,我就有了答案。
  当天晚上接到她的电话,其实在她之前,宫洺就已经打电话来通知了我们,只是我还是很生气她没有亲自打电话。
  可是,当我听到她那微弱的声音时,所有的怒火都消失了,连带着尚未表明的欣喜一同夭折。
  作为一个母亲,自然是希望自己的女儿幸福,谁会想让自己的女儿喜欢一个身患绝症的人?谁会希望自己的女儿将幸福托付到一个没有未来的人手中?
  如果我的女儿不是静好,如果她只是一个爱撒娇的小女孩,如果她只是同其他女孩子一样,只是遇到了那么一个很优秀的男孩子,如果她只是简单的喜欢、、、、、、
  符合以上的任何一条,我都可以组织这件事,可是现实却让我无能无力,即使是国光这样好的孩子,那比那孩子更易显见的深情都不能让她改变心意,可怜那孩子到现在都还一直自责当初参与到那件事情当中,在静好离开后曾经一度消沉,差点断送了自己的职业网球手的生涯。
  静好啊,你可知道你收获了多少真诚的眼泪。
  其实,在那孩子动手术的前一天就来找过我,他说他要动手术,如果失败了,就让我们将静好带走,永远不要再回这个地方,但是我没有把握可以带走她,说不定她会像上次那样从飞机上跳下去,我知道,如果是为了眼前的这个孩子,她一定做的到。
  “这个你不必担心,我已经想好了对策,如果非那样不可,就让她、、、、、、忘了我吧。”
  忘了我吧、、、、、、
  这几个字说的很轻,如果不是我与他面对面,中间隔了不过一米的距离,恐怕我永远也不会听到这三个字从他口中吐出来。
  不可否认,我被他感动了,再一次,我认真的打量着眼前的少年,发现他的眼中有更深沉的执着;就像他说着“我已经赢得了我的玫瑰时”的骄傲那般耀眼。
  我一直以为静好付出的很多,其实那孩子又何尝不是真心的爱着她的,能够得到这样的真心,何其有幸。
  “你很好。”我说。
  他笑了,然后说,“这是我唯一能为她做的事。”
  其实,那时我已经策划好了要带走静好,即使她不同意,就是绑也要将她绑走。她的病不能拖,可是也不能刺激她,所以我们费尽了千辛万苦找来了兰杰明,就是为了静好。
  可是、、、、、、
  她为什么就不能等一等?
  兰杰明说,“其实,她的病根本就不能治,但是她不让我和你们说实话。”
  那么说来,她的离别是注定的了,不论是车祸还是疾病,她的离开是必然的。
  可是,为什么要她背负这样的必然?
  又为什么要我背负这样的必然?
  “你要注意身体,现在你可是两个人。”费启思将风衣披到我身上,视线落到我的腹部,“小静好会责怪妈妈不懂得照顾自己的。”
  我抚上自己的腹部,确定这就是我的女儿,就是那个一年前离开我的静好,她回来了,现在就在我的肚子里。
  恍恍惚惚的坐上车,车子开离墓地的时候,国光才来,他依旧穿着青学时的队服,撑着一把白伞,像一朵云缓缓的自雨雾里飘来。
  我想他应该会在哪里待很久。                    
  作者有话要说:  


☆、崇光番外:只如初见

  五个月前;牙牙不见了。
  在一个星期天的早餐,我推开门去丢垃圾,它从屋子里冲了出去,没有再回来。
  我知道,它准是厌倦了,厌倦了便易的狗粮,厌倦了冰冷的房间,厌倦了这牢笼般的生活。
  真是狡猾的家伙,明明先前在我面前表现的那么乖,早上跳到床来舔我的脸,在我才思枯竭的时候用咬尾巴的傻样逗我开心,原来这些都只是它的小伎俩,为的就是让我掉以轻心,我怎么就相信了呢,它可是一只有意识的小狗。
  我还记得那天早上我穿了一件灰色的上衣,为了不被认出来,还特意戴上了与衣服颜色相衬的灰色口罩。然后我打开房门,连续两个月,第一次迈出家门,为的就是找一只逃跑的小狗。
  走出公寓的时候是上午九点;一个小时候;我在部落格广场的喷泉旁边遇到了一个穿着亮色针织衫的女孩;而我一直在找的牙牙就蜷在她的脚边。
  我觉得这是上天为我安排的一出奇遇,一条狗将两个从未见面的陌生人栓在了一起。
  牙牙是一条很挑剔的狗;它长得很可爱;难免会有人爱心大发的想要同它“搭讪”,但每次都被它那龇牙咧嘴的模样吓的退缩回去,可就是这样一只性情暴躁的可爱小家伙却在一个傍晚跟着我回了家。
  那时,我就知道这是一只有独立意识的小狗,而现在,它再一次跟随它的心意,选择了另一条路。
  它为什么会选择哪个女孩子?
  是因为她会画画?还是因为她对它的关注,要知道,在家的时候,我常常会陷入自己的冥想世界,它渴了或者饿了,非得汪汪大叫才能引起我的注意力,但在那个女孩子面前,它却什么也不需要做就可以轻而易举的得到这些东西。
  最终,我没有将它带回去,因为我那里,没有它想要的东西。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kitty每天都来催稿,我有些烦躁,每次都会趁着她来之前逃出家门,然后想起了牙牙,想起了广场,发现除了这个地方,还真没要可以去的地方。
  地方是不会具备意义的,而在地方上发生的事或者存在的人却可以将那个地方变得与众不同。
  我不常出门,我的房子虽然冰冷,却很安静,那是独属于我的王国,在那里我可以不用在意旁人的眼光,可是外面不一样,到处都是被喧嚣与浮华掩藏着的空虚与寂寞,走在这样的街道上,感觉就像掉进了一个深深的黑洞。
  我第一次走近广场却没有勇气坐到那个女孩子的面前,因为我在一个月前已经得知自己患了癌症,其实我是不怕死的,因为我对这个世界本就没什么感情,唯一放不下的,应该就只有宫洺了,他如果知道了,应该会很伤心吧、、、、、、、
  我坐到她对面的一个摊位前,摊主是一个长头发女孩,和那个女孩子的关系还不错,我曾经不止一次看到她们在一起喝下午茶。
  当时我戴着眼镜,并没有将自己的外貌暴露出来。
  “先生,你可以将魔镜取下来吗?”
  “不,就这样画吧。”
  我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