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听沉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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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听沉吟-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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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森迟疑一下,缓缓说:“上次看到你跟瑞克莱的沈总……当然我不是干涉你的私生活,如果我说的你不爱听希望能原谅我,但我还是想告诉你,童童你需要找一个可以照顾你的人,他,他不是特别适合。”
  方童已经好几天没见过沈安沉了,忽然被乔森提起,她有点儿不自在:“怎么可能呢,我们俩一天一地俩世界,远隔千山万水,别说我对他没有那个意思,就是我真想跟人家怎么着,人家也没功夫理我。”
  晚上她跟程凯通电话,程凯随口提了一句:“沈总这次回香港半个月,我也算缓口气儿,等他归巢我就要疯狂了。”
  原来是去了香港,香港的瑞克莱,方童的伤心地,在那里方童知道了乔森和安娜走到一起,也是在那里,第一次见到沈安沉,他像个严肃死板的卫道士,义正言辞的指责了无辜的方童。方童跟程凯说:“沈总回来后你提醒我一声,我答应请他喝粥都好几个月了,奖金也发了,工资也领了,再不兑现就不合适了,我做好给他带公司去,你再交给他就算我完成任务了,省得总惦记。”
  周末里方童睡懒觉,到十点多了还赖在床上不肯起来,她打着无聊的手机游戏,手机忽然在她手里蹦起来,来电显示是程凯。
  “啥事?是出去吃饭吗?我懒得动。”方童翻了个身,又把被子盖严。
  程凯在电话那头叫起来:“你还没起呢姑奶奶?我是来通风报信的,刚才沈总给我打电话问你喜欢什么颜色,还问我你早上一般都有什么安排,会不会出门什么的。我估计一大波礼物正在向你靠近,你快起来热烈欢迎一下吧。”
  “真的假的?妈呀,我家一团糟,你快挂电话,我疯了疯了。”方童从床上蹿起来,跟打了鸡血似的,不大会儿就把屋子收拾利落了。她一照镜子,头发还乱蓬蓬的散着,睡衣上有昨天遗落的西红柿鸡蛋汤的痕迹,眼角坠着分泌物,整个人就跟养了三个孩子忙得顾不上自己的黄脸婆一样。
  她冲到卫生间洗脸,粗略的化了个淡妆,等到梳头发的时候她停住了,心里想沈安沉来我家干嘛呢?难道是上次暴露作弊的事他决定痛下杀手了,但顾念以往的情份所以准备亲自登门拜访,先给两颗水果糖再打一巴掌?要不就是我答应请他喝粥却迟迟没有动静,他等得不耐烦了,上门催债来了?哎呦,我激动个屁啊,反正指定不是什么好事。
  方童捯饬好了,穿上丝袜和连衣裙,在屋里来回踱步,也没心情干别的了。遛达了接近一个小时,并没有任何人造访的苗头,方童看看日历,也不是愚人节什么的啊,她给程凯打电话,接通的瞬间方童就摁断了。她觉得自己挺神的,就这么一个破电话,人家三言两语的,自己就一通忙活,你有病吧?
  她心烦意乱,回到卧室把衣服脱下来,套上周末在家穿的运动服,头发拿皮筋胡乱挽个髻,到厨房把垃圾袋拎上,揣着钥匙准备下楼。谁爱来不来吧,我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反正瑞克莱我已经入职了,也不用讨好你了。
  下到二楼时,方童听到下面传来脚步声,并非是年轻人“嗵嗵”那般有力,却也不是老年人拖沓和缓的步伐,方童第六感爆发,她觉得一定是他了。果然,方童从拐角处转过去,就看到了正艰难前行的沈安沉,手里握着拐杖,上得很费力,可又坚决不肯去碰落满灰尘的楼梯扶手。
  方童又迈步靠近一些,很有礼貌的小声跟他打招呼:“沈总,您好。”
  沈安沉一分神,脚下没站稳,重重扑倒在台阶上,拐杖也甩出去很远。方童叫了一声“小心”,把手里的垃圾袋往地上一扔,慌张的冲到沈安沉身边。她扶着沈安沉慢慢起身,然后又扶着他慢慢坐下,他的牛仔裤摔破了,在膝盖的地方,裂开一个不小的口子,下面的皮肤有些擦伤,但并不严重。
  与这些相比,更让方童觉得揪心的是沈安沉的表情,他低着头,脸色阴郁,话也不肯说。是的,这是他迄今为止觉得最丢脸的一次了。走路慢一些也好,动作不雅观也好,甚至要依靠手杖,沈安沉都渐渐接受了,但是他竟然在一个女孩子面前摔倒了,极其狼狈的,以一种衰弱的,病态的方式,这是他万万不能忍受的。
  方童能看出他的懊恼和对左腿的嫌恶,她暗暗埋怨自己出现得不是时候,不应该冒然开口喊他,如果当时没有她在场,沈安沉大约还不至如此沮丧。她蹲在沈安沉旁边,犹豫了一下,还是伸手掸了掸蹭在他裤脚的尘土,沈安沉不经意的躲了一下,声音很低:“没事,没事的,你不要管。”
  方童这才注意到,随着拐杖,还有一束鲜花同时被掼在地上。那是一束金黄色的向日葵,每一支都开得很艳。她弯腰把花捡起来,举到沈安沉面前:“送给我的吗?程凯说我喜欢黄色啊?不可能啊,他明明知道我喜欢黑白灰。”
  “他打电话给你了?”沈安沉满脸疑惑。
  “啊?那个,没有没有,我早晨闲得无聊,掐指乱算的。”方童打着马虎眼。她看沈安沉没有想站起来的意思,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是安慰一下子呢,还是鼓励一下子呢?好像都不合适,安慰好似同情,鼓励让人难堪,与其这样,还不如留空间给人家更好。她抱着向日葵,重新提上垃圾袋,又把沈安沉的手杖放到他脚边。
  “您先上楼等我吧,我去扔完垃圾再回来。”方童说完一路小跑,处理完垃圾又到小区对面的药店买了棉签和医用酒精,往回走到半路,掉头又去了旁边的小五金店,买了两张颗粒最粗的砂纸。
  果然,沈安沉已经顺利的站在方童家门外了,方童沿途注意到,从二楼开始,楼梯扶手上落下很多清晰的手印。沈安沉垂着头,靠在大门左侧的墙壁上,颓废而沉闷,即使看到方童出现,也没挤出一丝笑容。
  他在沙发上坐下,眼睛始终没离开左膝上的破洞,方童麻利的拆开棉签:“裤腿挽起来,消消毒。”
  沈安沉没动,表情愈加难看,方童忽然想到这是人家有残疾的部位,心里必定是抵触的,她咂咂嘴,温和的说:“没事,拿棉签蹭蹭,你自己来就行,我侧过脸不看就是了。”
  “不用,你来。”沈安沉使劲咬了一下嘴唇,接着缓缓的把裤脚挽起来,小腿上那条触目惊心的淡红色伤疤在方童眼前绽开,疤痕是凸出皮肤表面的,与他周围光滑健康的肤色对比在一起,显得无比狰狞。
  方童心里一阵哆嗦,她强迫自己收回目光,专心的沾着酒精去擦新的伤口。酒精带来的凉意激得沈安沉一抖,方童擦了三遍,最后拧好瓶盖,满意的点点头:“行啦,各种细菌应该都寿终正寝了。”
  “谢谢,不好意思麻烦你。”沈安沉放下裤腿,第一时间就用手掩住裤子上的破口。
  “你把右腿伸直了。”方童蹲下来,拿出刚才买的砂纸,在他右膝下的裤子上反复摩擦,本来就是很薄的牛仔裤,没一会儿就露出要破的迹象,局部越蹭越白,越磨越透,差不多快成网状了。
  沈安沉虽是老老实实的坐着,却也不明就里,惊讶的看着方童忙碌,她弄完了右面,又返回来在左侧也简单的鼓捣了几下,这才得意洋洋的抬起头,问沈安沉:“怎么样?这属于私人定制,现在有款有型有钱的人都这么穿,我有创意吧?”
  “穿这个出去吗?不适合我吧?”沈安沉总算搞清了方童的意图,哭笑不得的看着被强制改造的新裤子。
  方童洗干净手,围着裤子又看了一遍:“你得再配一件T恤才行,就是那种特“Rock”的,你有吗?”
  沈安沉终于笑了,他仰头看看一本正经的方童,又低头看看裤子:“没有,不适合我吧?”
  “等着啊,咱们可以网购的,你网购过吗?足不出户,尽享花钱的超快感。”方童噼里啪啦的敲着键盘,沈安沉情绪好了很多,也探过头盯着屏幕。
  其实方童从没想过要做这些事,她这个人就是那种见到生人就淑女,见到熟人就疯狂的个性。对于沈安沉,她一直奉行敬而远之的原则,若不是今天的小意外,方童一定还会保持以往的客客气气。但她特别见不得别人难过,还是个大男人,站起来顶天立地的,就在她眼前摔倒了,她心里真不是滋味,觉得可怜,又有点儿心疼。她就想做些什么让沈安沉开心,至少赶紧忘了刚才的不愉快。方童不认可自己是对他有好感,她觉得做好事难免有牺牲,成全别人,委屈自己嘛。
  她选了一件白色的纯棉T恤,胸前是一把吉他的图案,五颜六色的贴布,角落里还写着“rock boy”。不是什么大的牌子,却也不错了,两百多块,方童点击确认购买的时候,沈安沉乐得前仰后合:“不要这样,我真的没办法穿这个。”
  方童执意付了款,沈安沉接了几个电话,都是工作上的事,方童在这个间隙里把向日葵放进花瓶,把原来瓶中的假花装进塑料袋存起来,然后就开始不停的打喷嚏。
  “你先忙,我去一下厕所。”她对正在打电话的沈安沉指指卫生间,然后跑到厕所里擤鼻涕。
  “怎么了?没事吧?”她一出来沈安沉就关切的问。
  方童满不在乎的摇摇头:“小事,过敏性鼻炎,我去吃粒药就好了。”她被鼻炎纠缠很多年了,冷空气,花粉,动物皮毛等等都是万恶的过敏源。以前和乔森相爱时,经常收到乔森制造的各种鲜花惊喜,花束还有花篮,方童舍不得说出花粉过敏的事,怕让乔森扫兴,总是偷偷吃抗过敏的药,花还是要摆在显眼处的。
  不过这次是沈安沉送的,也就不必顾及这么多了,她一边服药一边说:“下回千万别给我买花了,过敏,爆米花还成。”
  沈安沉猛地从座位上弹起来,从花瓶里将向日葵拿出来,转身往外走:“不好意思,我真的不知道,别放在屋里了,快扔出去。”
  “别啊,不行不行,很贵的,你真扔出去我还不心疼死,再说药我都吃了,不能赔了夫人又折兵。”方童伸手去拦。
  沈安沉摆手:“不许胡闹。”他就像一个威严的大家长,方童见他沉了脸也就不敢说话了,眼睁睁的看着他推开门把一大束向日葵放到走廊里。
作者有话要说:  

  ☆、悠悠我心(2)

  第十四章
  沈安沉真的是来喝粥的,他脸红着一说完,方童就迫不及待的笑了:“沈总,你别不好意思,这是我的错,我拖了这么久,你没有找我要利息,没把白米粥升级为海鲜粥,我已经感激不尽了。”
  幸好前一天方童扫荡了菜市场,她的习惯是周五下班把下一周的口粮都备齐了,所以这次不但有巧妇,还有米,万事俱备了。她怕沈安沉待着无聊,给他介绍了好几款电脑游戏,都是乔森喜欢的。乔森的最高纪录,是熬夜玩到凌晨三点,方童急赤白脸的跟他连吼带叫,他才悻悻的关机睡觉。
  沈安沉看了一眼,摇摇头,表示不感兴趣。方童快速回顾了一下乔森的日常生活规律,又问他:“您肯定炒股吧?您可以在我家看大盘走势啊。”
  “不会。”沈安沉忍俊不禁。
  “哦,我家还有几本旅行杂志,不过都过期了,要不您凑合看看?”那些都是乔森买的,最后一期就是他们分手前两个月。
  沈安沉还是摇头:“不喜欢旅行,也没有时间,就不看了。”
  方童惊讶的瞪大眼睛:“沈总,您,您,您平时什么消遣都没有啊?”
  “你不用担心我了,我有事做的。”沈安沉大笑,抓起方童放在桌角的一本寓言故事,悠哉的读起来。
  那本书本来是方童买来送给表哥家小侄女的,一直没有机会见面,她闲来无事就随便翻翻,最后倒成了她的床头读物。她悄悄打开音响,有舒缓的音乐飘出来,都是乔森爱听的,方童对这些没兴趣,音响一向是乔森的专利,乔森搬走后方童几乎就没再开过。今天她看到倚在沙发上读书的沈安沉,就燃起冲动,觉得这样的景象必须再配上一些音乐才说得过去。
  她做了两个菜,一个糖醋藕片,一个雪菜肉末。雪菜也叫雪里蕻,是她妈妈自己腌的,这是乔森最爱的一道中国菜,通常方童会做雪菜豆芽或者雪菜炒花生米。这是因为乔森食素,其实在方童眼中,雪里蕻是必须和肉放在一起才好吃的,比如雪菜肉丝面,迷倒了多少地道的吃货。
  时间充裕,白米粥也可以改进一下,方童放进去几块切好的红薯,都是方糖般大小,没一会儿就涌出甜丝丝的味道。既然有了粥就不要选米饭当主食了,冰箱里有买好的馒头,方童拿出两个切成厚片,然后裹了蛋液煎成两面金黄,又软又香。
  她忙着布置餐桌,沈安沉走到饭厅外面往里看,方童对他招招手:“来吧来吧,开饭啦。”
  “那个,我去卫生间洗手方便吗?”
  “那有什么不方便呢,当然没问题。”方童要给他指方向,但沈安沉已经朝着那里走过去了。
  沈安沉和上一次一样,还是吃得很慢,方童以为他怎么也得夸奖自己一番,哪知他全程也没说一句“好吃”之类的,只在刚落座时讲了一句:“不好意思,辛苦了”。方童是做饭一小时,吃饭十分钟那种人,一向风卷残云,乔森为此批评纠正过她好几次,总是没记性。她坐在对面观察沈安沉,他真是细嚼慢咽,一口饭咽下去的时间能顶上方童吃五口的,方童想,矫情吧,还真拿自己当贵族啊。
  吃到一半,沈安沉的手机响了,他看了一眼就摁断了。“没事,你接你的,别耽误正事。”方童以为他是怕自己介意,便随和的说。
  “吃饭时不处理公务,除非是为了公事应酬的时候。”他淡淡的说,继续埋头于莲藕和雪菜。
  电话就是不肯放过沈安沉,一叫再叫,始终没停过,方童都替对方急死了,也不好意思干涉人家的生活习惯。等终于吃完了,方童火急火燎的指着沈安沉的手机:“您快看看什么事吧,这多让人着急啊!”
  沈安沉到客厅去回电话,方童有条不紊的收拾桌子洗碗,透过餐厅与客厅之间的磨砂玻璃,她看到那个人一边跛着脚踱步,一边表情严肃的与人通话,时不时的会停下来,眯着眼睛思考一下,然后就果断的说出自己的意见,要人家立即执行。
  她禁不住又想起乔森,乔森与沈安沉不同,他与下属对话时大多是婉转的,和缓的,会认真的听对方的意见,但最后,却决不妥协,还是要灌输自己的想法让对方接受。而沈安沉,他的语气如此强势,他的态度如此坚决,他不会用一个略表商量的词语,完全是命令式的,只是要你执行而已,毋须多言。
  方童回到客厅时沈安沉已经挂了电话,正站在照片墙对面,那中间乔森和她的合影分外耀眼。照片是在大连海边的沙滩上拍的,方童穿一条白色的棉布裙子,刚刚过膝,乔森是一件松松垮垮的白衬衣,下面只有泳裤,两个人都赤着脚,在落日的余晖里牵手蹦向空中。
  “认识吗?他叫乔森,哦,对了,是Jonas,MAXAIR技术部的总监,我的前男友。”方童与他并排站着,也没脸红,大大方方的,如同在拉家常。
  沈安沉侧脸看她一眼,然后继续盯着照片打量,随口轻松的说:“照得很好看。”
  方童苦笑道:“好看有什么用啊,都分手了,兴许他这会儿正跟别的小姑娘在沙滩上翩翩起舞呢。”
  “可是你也在和别的男人一起共进午餐啊。”沈安沉似笑非笑的望着她。
  “这,这能一样吗?他跟人家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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