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妈妈很恐惧这样嗜睡的女儿会继续从前的“植物状态”,总是掐着时间点把她召唤回来。
“阿珠你不要吓我们,爸爸妈妈老了。经不起再来一次……”。
在丁爸爸的一次老泪纵横的思想工作之后,阿珠从病床上主动坐了起来,气喘吁吁地搬起两条腿落地。在众人的惊呼声中,拒绝搀扶的迈动了脚步。
事实证明。当一个人可以直立行走之后,大脑就焕发了新的生机,当欢子下了班直奔病房的时候,迎接他的是一抹簇新的笑容。
那一天的欢子简直想要打几个滚儿来表达愉悦的心情,他的双手在阿珠身体的每个关节处都做了推拿按摩,亲自把傻姑娘搀扶回床上。
从其他城市赶回来共度周末的兄弟们也终于放下了这桩大心思,丁阿蛮是做大哥的,对妹子的情况了解的不少,又跟欢子早就厮混熟了,此刻帮丁家父母拿了大主意。
“阿珠,我得把咱爸咱妈接到我那边去住一段日子,正好,老家就给你和欢子,也省的欢子为了你背井离乡的还得租房子住,有欢子照顾你,我们也放心。”
丁爸丁妈早就被做通了思想工作,此刻点头如捣蒜,丁妈解释:“你大哥那边确实需要我们接送下孩子,等过了年,我们想再转去你弟弟那边,小娜的预产期在年后……”。
总之就是一家人商量妥了,要帮着打包儿,把从小缺心眼儿又木讷笨蛋的阿珠推入欢子的怀抱。
至于未婚大龄男女住在一起是不是不妥当,要引起别人争议,老两口儿可真是顾不得了。
阿珠斜靠在病床上,湿漉漉的眼睛只凝望着欢子,她其实想说,在这半年的睡梦中,她已经重新成长了一回,学会了坚强勇敢自信,没那么懦弱笨蛋不堪一击了。
她只是心结未解,她只是想回到诸葛王朝再看一眼欢儿,还有家人,看看他们过的好不好……
从始至终,她心心念念爱着的,其实就是这一世的欢子,从大学初见,到婚礼上的歌唱,她偷偷向往过的,也不过就是与这个男人相伴相守。
但是那一世的欢儿怎么办?破损的心脏再难修复,阿珠只能用本名草连根拔起,去重新赋予欢儿生命,现在,绛色草没了,小世界没了,她也回不去了。
生活,总是要继续的。
听说了阿珠苏醒的消息,学校里也专门派了个教务主任来探望,并且许诺说等身体将养一段时间之后,仍然可以回去上课,工资待遇等一切不变。
那时候欢子正在为阿珠办理出院手续,瘦的一把骨头的女人现在多点几下头都挺疲累的,但是提到学生提到课堂,还是轻声的笑了起来。
但是,未来到底会如何,谁敢保证?
离开躺了半年的病房医院,阿珠的心,第一次有了雀跃的感觉。
父母提前回家,收拾的窗明几净,弟弟还专门挑选了新窗帘更换上了。
“妈知道你天生性子冷清,可是对欢子再不能那样了,你得热情点儿,这孩子真心不错,妈老了,你哥你弟也不用我费心,就只盼着你能跟欢子过到一处去……”。
丁阿蛮做事雷厉风行,等阿珠安顿下来就立刻带着老两口离开了,弟弟丁阿城也挤鼻子弄眼睛的告别,房间里,就剩下两个大龄青年的呼吸声。
“阿珠。你确认不需要找个保姆守着你吗?我上班的时候你要是有事儿——”,欢子的脸颊上也不怎么有肉,增添了几分刀削斧刻的凌厉,但是对待阿珠,始终温言细语。
“我确认。”
离开了父母兄弟的殷切目光,阿珠觉得骤然轻松,这三个字说的挺流利。
回了家。再不肯赖在病床上保持躺卧的姿势。此刻,坐在沙发上的身板儿单薄,也多出几分轻灵。
凡是能自己做点事儿的。谁喜欢家里多一个陌生人?
欢子在厨房忙碌,客厅里也时而闻到一股子菜香,阿珠慢慢儿的起身,挪动脚步……
据医院的大夫讲。像阿珠这样意外“植物”了的病患,又意外苏醒。很少见,苏醒之后能迅速恢复各部分身体机能的,就更是奇葩了。
所以,阿珠很满足。脑子没傻,身体也在一天比一天有力量,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
“一、二、三、……十……二十”。
从客厅到卧室。她气喘吁吁地走了二十步,感觉到身上的血液都燃烧了起来。
这。就是活着的感觉吗?
真好!
欢儿喷血的后背、愈合的后背,在阿珠眼前不断转换。
如果,那段岁月是真实的,那么,把生命换给爱自己的少年,是值得的。
即便是此后的生命里,要承载更多的痛苦,活着,也是值得的。
阿珠倚着门框,微笑着。
多活了一辈子才明白,任何时候都要扬起头挺着胸脯过日子,些许的痛苦不算什么,遗憾也不算什么。
休息够了,继续走。
“一、二、三……十……二十……三十”。
三十步,已经足以把自己送进卫生间,送进厨房,不需要再考虑请保姆的问题,自己完全足以独立生活。
卫生间里面的镜子有些模糊了,阿珠弯腰,去擦拭模糊的镜面。
人影渐渐清晰,一张巴掌脸陌生又熟悉,单眼皮小眼睛依然如故,苍白的脸颊敷在颧骨上,因为运动而多了红润,嘴唇有些厚,保持了原本肉肉的质感。
但这不是最主要的。
欢子听到卫生间里面传出的轻呼,急忙忙站在门外询问:“阿珠你怎么啦?我可以进去吗?”
“一步、两步、三步……”,阿珠木乃伊般的把身子挪出去,细长的手指指着嘴巴,喃喃问道:“我的——龅牙——哪儿去了?”
她的眼珠子还四处转动着,想要确认一下周围的环境,到底是哪一辈子的轮回场景。
没有了龅牙的阿珠,到底是姓丁还是姓陈?
欢子扶住阿珠的手臂,“呵呵”笑起来:“当时你一头磕到石阶上,不但磕昏了脑子,还磕出一嘴巴的鲜血,那颗龅牙也壮烈牺牲了,我们是不知道你这班宝贝那颗牙,要不然,咱再想办法找个医生给镶上?”
“油嘴滑舌!”阿珠狠狠的白了欢子一眼:“谁宝贝那东西了?这不是猛不丁看到没了,不习惯嘛。”
那一眼,把欢子的整颗心都给麻醉了。
“阿珠,你这样会说会笑可真好。”大男人的眼眶有些湿润:“你不知道,看到你日日在病床上毫无知觉的躺着,我心里有多后悔。”
“后悔直到那时候,才知道你有多重要。”
“后悔没有早早的憨脸皮厚的追在你身后,后悔读书时错过了可以陪伴你的日子,后悔毕业后只敢偷偷询问一下你的消息,后悔结婚时邀请了你,却听到同窗说你失魂落魄……”。
“你无声无息的时候,我才知道,我是真的爱你,我辞了那边的工作,赶来你身边照顾你,我幻想着你能醒过来,接受我的爱。”
“我甚至会想,如果你醒来了,还是要无情的冷漠我的爱,我也不会离开,就在你近旁陪伴着你,直到——我的心彻底死了,不记挂你了。”
……
阿珠的眼泪忽然肆虐汹涌起来,细瘦的双臂,紧紧的环住了欢子的后背,手指反复摩挲着后心的位置。
欢子的心跳很急促,急促的像是一个不谙世事的男童,在泪水的浸染中欢呼雀跃。
一饮一啄,早有天定。
心爱的人啊,不要再后悔了。
阿珠抬起泪眼,望着近在眼前的爱人。
欢儿与欢子的两张脸,交错,混合,再交错。
“珠——下一辈子,我不这样——在意你了,如果——你还是——不喜欢我,我——扭头就走……”。
“你扭头就走,我也不怨你。”又哭又笑的女人扬声宣布。
“欢子,我爱你。这一辈子,就算你厌弃了我,我也会追随在你身后,毫无保留我的爱。直到——真的不爱……”。
无论有没有龅牙,无论有没有美貌,无论智慧与财富拥有多少,在爱你的时候,大声宣告,不卑微,不怯懦。(未完待续)
ps:感谢kkmay和紫妍的粉红票,原本计划下个月完稿的《掌上田园》,忽然的就写到了尾章,以至于寂寞此刻还有些呆傻,完本后还有番外,朋友们要看谁的番外,给寂寞留言啊!
感谢你们一路陪伴,爱你们!
正文 欢儿的番外
那一天,京城的雨下的真大,大到城外的小山变成了一座孤岛,周围都是水,漫天遍野的水……
而我游泳的水平也骤然提高,无论身在浅处还是水深处,我的身躯都可以漂浮着,不费任何力气。
就好像,我天生就是水中的一员。
可是为什么会这样呢?我又是怎么到了这水中?白云黑土什么话都不会说,只知道舔着我的手掌“吸溜溜——”的嘶鸣。
还有两条美丽的黄金蟒,我见到它们觉得非常亲切,可是它们就在水中望着我,不肯上岸来接受我的抚慰。
头一次知道,黄金蟒也是会流眼泪的,或许是因为水珠溢到了眼睛里面……
我很想召唤两只黄金蟒跟我一起走,边疆才是我应该常驻的地方。
可是看到黄金蟒流泪的眼睛,我的心就会控制不住的疼起来,一下一下,伴随着心脏的跳动,一揪一揪的疼……
我觉得无法呼吸了,真的,再停留在这里,我也要哭起来的。
那么我继续走吧,大雨已经停息,天边的彩虹桥分外美丽。
我对着水中的两条黄金蟒招手,忍着来自心脏的疼痛。
我走了……
似乎有什么很重要的东西,被我遗忘了。
但是我不能使劲儿的去回想那件重要的东西,因为一旦我努力,我的心就会疼的厉害。
那么,遗忘就遗忘了吧。
带着白云黑土辗转回到了边疆,祖父很欢喜,大伯很欢喜,干将哥哥始终如一的不怎么露出笑脸。但在问起自己的孩子和妻子的时候,还是微微的激动了一些。
“大嫂把孩子看护的好着呢,连我回去养伤,都给喂胖了。”
我们哥儿俩的关系这几年变好了许多,回到边疆的第一夜,干将就安排了四个小菜一坛酒,准备秉烛夜谈。
边疆的夜色很浓重。我却总觉得那酒寡淡的厉害。没有果香的酒,恁的难喝……
“桃子酿的果酒,养胃……”。谁说过的话来着?
“欢儿你的酒量见长啊,原先可是三碗就倒的,今儿个喝了第六碗,还稳稳当当的。”干将哥哥难得笑了笑。
“嗯嗯。哥,这酒跟水似的。不甜不酸不烈,喝几坛子也醉不了。”
我心里很难过,不知道为了什么。
干将又笑了笑:“甜的酸的那是女人家喝的酒吧?你嫂子写信回来说,你帮她买了什么苹果醋酒。日日饮用,饮食和睡眠都有见益,身子骨越发好了。还说你一点儿不盼着伤口早养好,成日里就想着去找人家买酒。那酒,是个姑娘家酿的?也叫阿珠?”
“苹果——醋酒?阿珠?”
我的心脏骤然被揪紧,一个高挑的女孩儿身影浮现了那么一瞬,然后,剧烈的疼痛袭来……
随军的郎中们都是废物,当我醒来,听到他们给出的结论是:“二爷的脉象很怪异,有时候好半天不跳一下,有时候又疯了一样的动弹,其他地方,倒都是好的。”
你们的脉象才怪异呢!要真是好半天不跳动,小爷不成了死人?
我醒来时,完好如初,神清气爽,于是继续在边疆过日子。
可是突如其来的心痛还是会袭击我,突如其来的昏倒,也又来了那么两次。
随军郎中们黔驴技穷,祖父痛下决心,要把我送回老家去休养。
干将哥哥给了我一个有力的拥抱,拍拍我的后背叮嘱:“边疆有我付出一辈子,就够了。你回家,替我孝敬父母,还要娶妻生子,一家人团聚在一起,和和美美的过日子。”
哥哥很小心,不再提起有关“阿珠”有关“果酒”的任何事体,而我,只要没人提起,就不会心痛到抽搐,到昏倒。
随行的两个军士,也都被严加叮嘱过了,他们矫枉过正,连一个“酒”字都不让我听到。
能回到李官镇,我很开心。
我打小被母亲被祖母娇养着长大,刚去到边疆时真不习惯,每日里吃不好睡不香,被操练的全身酸痛,父亲曾经断言,我出不了三个月肯定会逃回家来。
可是我没有,是什么支撑我熬过最难捱的日子呢?
两个军士肯定跟我的父母交代过了我的病情,虽然我从来不承认那是病。
我想,我只是对那几个字眼儿过分敏感了一些而已。
可是每天都有各地请来的郎中出入千总府,他们摇着脑袋感叹我非人的脉象,然后继续摇着脑袋走人。
我说:“这病真的没关系,我能跑能跳身子敏捷,夜里睡觉也香甜的很,别再浪费精力了。”
祖母眼泪汪汪的抱我的脑袋在她怀里,痛下决心道:“那你就给我娶媳妇,我要抱孙子!”
我说:“好。”
可是,每次母亲兴高采烈的提起哪家姑娘的名字时,我会呕吐,如果母亲不间断的提下去,我会把整个心脏都呕出来……
值得庆幸的是,千总府每日里走马灯似的来往的郎中,吓走了不少大家闺秀小家碧玉,谁家父母也不会想把闺女推到一个得了怪病的少爷怀里不是?
我已经很久没有昏倒过了,因为从来没有人在我跟前提到那几个避讳的字眼儿;我也很久没有呕吐过了,因为祖母和母亲不再寄希望于我的婚事。
然后,阿穗来了。
她是我小时候的玩伴儿,有她陪着,我不反感。
我们彼此交谈的时候很少,大部分时候她在说,我在听,或者,我在走神儿。
陈家庄的煤窑已经挖不出煤了,大青山下凭空多了大量的空地废墟,她说:“欢儿你想不想回陈家庄看看?棒槌前几天送猪肉来,还说……”。
我打断了她的话,苦笑着解释:“阿穗你不要再提陈家庄,我好像又有点儿心疼了,我不想再昏倒……”。
我很小心的保护着自己,比任何一个亲人还要小心。
因为,只有我知道那种心痛到底是多痛。
母亲和祖母围着我说话,中心思想是就娶了阿穗吧,你们如今的年龄都太大了,阿穗也要成老姑娘了,反正只有看着她你才能不吐……
我找不到不娶阿穗的理由,我的心,没有痛,连点儿抽搐都没有。
陈家人也没有意见,父亲说,成亲前我不适合到陈家去,可是我似乎记得,曾经我是那里的常客的。
不去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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