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不能够强求的。
和妈妈在一起的时间,过的总是那么快,也许是因为那是快乐的吧?秦了下定决心以后就算再忙也要抽时间回家看看,不管其他人对自己如何,家是她永远的港湾。
五一那天一大早,秦了就接到了颜立繁的电话,那时,她还在睡觉,看着自己的手机屏幕,不由得狠狠地咒骂了一句。
妈妈还没有起床,秦了蹑手蹑脚的给她留了一张纸条,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自己,便拿着昨天收拾好的行李下了楼。
这次旅游的目的地,F市,她大学四年学习生活的地方,对于这个地方,她再熟悉不过了,所以一点兴奋感都没有。只不过让她觉得紧张的是,要和颜立繁一起去。和前男友去旅游,住宾馆什么的……总觉得有点可怕啊。
一出门洞,秦了就看见了那辆熟悉的白色路虎,颜立繁悠闲地靠在车前面,身上也穿着一套白色的休闲服,带着一副茶色的墨镜,跟白色路虎很好的融为一体。墨镜遮挡住他的眼睛,不知他在看着什么,淡淡的晨光洒在他棱角分明的脸上,他好像是一尊美丽的雕塑,只有食指和中指间夹着的燃烧着的烟,释放出一缕烟雾轻飘飘的上升起来。
“袁浅呢?”秦了握了握自己的背包带,走上前打破了这一宁静。
“唉,”颜立繁将烟熄灭,用刚刚夹着烟的手拍了拍秦了的脑门,一股淡淡的烟味朝秦了袭来,他笑眯眯的调侃:
“你知不知道有个词叫审时度势。”
审时度势?用东北话来说不就是有眼力见儿吗?干什么非得弄一个那么文绉绉的词。秦了撇了撇嘴,在心里吐槽着。
一路无话,等颜立繁载着秦了到了火车站时,果然袁浅和东行宇都在车站,只不过他们站的很远,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只是陌生人。
“阿了~”袁浅眼神很好,离这老远就朝着秦了招手,东行宇只是朝着秦了点了点头,他手里拿着很多东西,不过一看就是袁浅的东西。
秦了只背了一个包,她觉得出门就应该轻装上阵,哪像袁浅,好像把家都搬过去一般。
他们这次选择坐客车去F市,本来秦了想着自己可以和袁浅坐在一起,姐妹两个好好聊聊天,结果……颜立繁很自然的坐在了本应该是袁浅坐的位置,还拿着车票振振有词:
“没办法,谁让我拿到的是这个号的票。”他指了指车票上的数字,得意的笑了笑。他们的票不是在一起买的,所以,秦了在车里扫视了一圈,脖子都要扭断了,也没有找到袁浅的身影。
再看坐在自己身边的颜立繁,好像变魔法一般拿出了一本书来,坐在车上看书,也不怕眼瞎。秦了暗自吐了吐舌头,不过,颜立繁这家伙,两眼视力全部5。0就是了。
越想越来气,明明自己很保护眼睛,但是视力还是那么糟糕。秦了撇过头去,把脑袋靠在车座上,睡觉!睡觉!
她是被一泼尿憋醒的……说起来还真是惭愧,虽然有句古话说,活人不能被尿憋死,但是,这事儿在客车上……可难说。
客车有厕所没错,不过只在高速上开放。这就有点让人感到忧伤,尿又不会管你到底在不在高速上,该来的时候,它总会来的。不过,比这泼尿更让秦了惆怅的是,自己醒来时,脑袋居然是靠在颜立繁肩膀上的!
自己明明一直靠在另一边的啊!
秦了十分不解,一抬眼又看见颜立繁白色衬衫上的水渍,想必罪魁祸首就是她,想到这,她就更加困窘了。再看了看表,距离开车才过了半个小时,她明明觉得自己睡了好长时间的啊!
她的动静有些大,颜立繁轻轻地把书合上,脸上挂着如阳光般灿烂的笑容:“醒了?”
又盯着他的衬衫看了两眼,秦了讪讪的点了点头,在心中祈祷他的衬衫不会很贵。
“现在应该……没上高速吧?”秦了不抱希望的问道。
“怎么?内急?”颜立繁挑了挑眉,眼睛里的促狭更加明显,很显然,他已经知道他的衬衫染上了她的口水,他更知道她这么大的一个人居然被尿给憋醒了。
“没……没有!”就算是他知道了,也要否认到底,毕竟这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情。秦了的脑袋摇的好像一个拨浪鼓,把身子侧到一边去。
啊,啊,啊!好难受,要尿出来了。
如果这时秦了面前有个镜子,她一定会看到自己难看的脸色。憋尿实在是一件十分痛苦的事情啊。她一直保持着同一个姿势,连动都不敢动,但还是一种撑得要爆炸的感觉像她袭来。
想要睡觉又睡不着,秦了在心中深深地后悔着,早知道临上车之前就不喝那瓶可乐了。
“各位旅客,我们的客车已经驶上高速……”没等乘务员说完,秦了就从自己的座位上冲了出去。
等到个人问题解决完以后,秦了觉得浑身舒畅,世界一下子美好了许多。
秦了又睡了一小会儿,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十二点了,又到了中午吃饭的时候了,秦了把自己的背包打开,从里面拿出一个保鲜盒来,里面装的是四个寿司卷,那是她昨天晚上卷的,辣白菜的,打算今天中午将就吃一口。
其实寿司十分好做,按照她的话说,就是煎饼卷大葱,把材料放好,再用紫菜片把它们包好就可以了。如果想要切,可以把它们切成一小段一小段的,如果嫌麻烦,直接吃也可以。
秦了今天带的寿司就是没切的,她本来打算袁浅和自己一人一个,颜立繁吃两个的,结果根本看不见袁浅的影子,也不知道她的午饭究竟怎么解决。
她从保鲜盒里拿出一个寿司来,递给颜立繁,颜立繁并没有接过去,而是上下打量了一番,问了句:
“你洗手了没?”
“没!”秦了气的把寿司收了回去,恶狠狠地跺着脚,他难道没看到自己从厕所里面回来的时候手是湿的吗?算了,不管他,爱吃不吃,就算他求自己,她也不会再把寿司给他的,绝对不会!她要把自己的劳动成果全部吃进肚子里面去!
她一边愤愤的想着,一边使劲咬下一大口,她把自己嘴里的食物想象成是颜立繁,然后用牙齿狠狠地把它们咬碎,咬碎,咬碎!
就当她一口嚼完下肚,正打算咬第二口的时候,颜立繁黑亮清爽的秀发挡住了她的视线,只听咔嚓一声,寿司里的黄瓜似乎被咬断了,颜立繁再抬起头的时候,嘴里塞得慢慢的,秦了再看自己手上的寿司,已经被吃掉了大半。
“又不是只有一个啊!”秦了郁闷的吼道,脸上一片绯红。
第二十四招:他乡故知
本以为第一天就会去参观校园,没想到却要参加一个老相识的婚礼。这位老相识不是别人,正是G大曾经的女神,云乔。
邀请函是给颜立繁的,并没有秦了什么事,秦了暗自窃喜,想着终于可以摆脱颜立繁了,结果颜立繁居然提出让她陪他一起去。
“我才不要,”秦了坚决的拒绝了,“我还要和浅浅出去玩呢!”
“袁浅?”颜立繁挑了挑眉,“你现在能找到她吗?”
他们的住宿结构很奇怪,袁浅和秦了在一个房间,颜立繁自己住一个房间,东行宇似乎住在其他的酒店。
这么说起来,她的确一个晚上都没有看见袁浅了。
“你难道还不明白吗?”颜立繁分析道:“这个旅行是她给那东什么的最后一次机会。”
……
反正自己待着也没什么意思,秦了便秉着不吃白不吃的原则答应了,其实她也想看看,云乔最后究竟嫁给了一个什么样的男人。
在言情小说中,总会出现这样的情节,女主角被男主角拉着去买衣服,打扮,然后女主从一只默默无名的丑小鸭,摇身一变,成了高贵美丽的白天鹅。秦了也不落俗套的体验了一回这样的感觉,不过,有些遗憾的是,这种情节并没有像她想象中那么浪漫。秦了这次并没有带什么正规场合穿的衣服,颜立繁便全权代理,叫人给她送来了一件衣服,她自然是不要,打算把钱还给他,颜立繁自然不会接受,俩人拉拉扯扯的,将这个故事变得越发的庸俗起来,把颜立繁赞美她的时间都给占用了。
之后,秦了跟袁浅去逛商场时,她在一家范思哲专卖店里发现了一样的裙子,她想,也许颜立繁不要她的钱是因为她给他的那些钱,估计连裙子的拉链都买不下来。
有一句话叫做,人靠衣服马靠鞍,倒不是因为穿上漂亮的衣服会让你的颜值提高,而是因为,一件漂亮得体的衣服会让你更加的有自信,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这句话倒不如说成,没有丑女人,只有不自信的女人。
秦了一身纯白色带着蕾丝边的连衣裙,踩着七厘米的白色漆皮高跟鞋,如果是从前的话,她一定会连路都走不了了,但是现在,她已经是成年人了,别说七厘米,十五厘米的她也穿过,而且赶公交车的时候,还会穿着高跟鞋奔跑,对于她来说,穿高跟鞋早就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了。
总是有这样的改变,让你不知道该欣喜还是该忧愁:原本素颜清纯的女孩儿渐渐化起了浓妆,舒适可爱的帆布鞋变成了华丽骄傲的高跟鞋,清爽的短发变成了妩媚的长发。
什么都在改变,唯一不变的就是改变。
男人家似乎有一定的背景,不是财阀也是土豪。婚礼是在一家高级私人会所举行,颇有波西米亚风情的庄园,最具特色的是,庄园里面还有马场。蓝天、白云、草地,秦了置身于天地间,贪婪的呼吸着这清新的空气。微风轻轻从她身边略过,吹起了她长长的发,这里的天比别处更蓝,更纯净,好像是被泼上去的颜色,空气中充满了芳草的清香,草场上还长着白色的小野花,虽然不似牡丹玫瑰一般妖艳,但却一簇一簇,盛放着自己的美丽。
这次婚礼没有白来,秦了暗自窃喜着。不过,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这次来参加婚礼的,大部分都是G大云乔的同学,秦了自然是不熟悉,男方的家里……看起来都是些达官贵人,跟她根本不属于同一次元,她更加不认识了。这难免让她觉得有一些无聊,好在会场里有几匹马,都十分温和亲人,她站在一旁看马,看的心里痒痒,便鼓起勇气摸了摸其中一匹脑袋上长着白毛的枣红马。
那匹马摇了摇自己的尾巴,伸了伸舌头,以示友好。
“怎么样?我的韩辛慕很温柔吧?”身后有人自豪的说道,声音不似传统美女那般温婉柔弱,但一听就知道是一个可爱的女生。
秦了转过头去,一个穿着奇特的人映入她的眼帘。只见眼前这个人,一身牛仔套装,走在大街上倒是没有什么,但是此时偏偏是在婚礼会场,在场所有人都穿着西装、礼服,她这身常服反倒显得格格不入了起来。她头戴一顶黑色韩版鸭舌帽,是现在很流行的那种,上面写着白色的英文单词“BOY”。那顶帽子很大,以至于她的头发全部都被藏进了帽子里,只露出一点酒红色。她戴着一个反光的墨镜,一看就是名牌,从那镜片上,秦了能够清晰的看到自己。
“你说,这是你的马?”秦了吃惊的看着她,心想,这人,不是疯子就是一个小土豪。
小土豪点了点头,“我喜欢在马上自由狂奔的感觉,所以爸爸就把韩辛慕送给我啦。”她伸手摸了摸“韩辛慕”的背,“韩辛慕”十分舒服的朝她凑了过去。
“为什么它叫韩辛慕?难道说你姓韩?”现在不是总有人养宠物的时候让宠物跟自己的姓吗?
“不是呦,”小土豪摇了摇头,“我姓唐。”她一翻身就跳上了马背,动作极其熟练,临走前,她的手指向一个方向,只可惜秦了并没有看到她指的是哪里,她望着那里,说道:
“那是我爸爸。”
颜立繁不知道又从哪里冒了出来,似乎他的寒暄已经告一段落。
“怎么样?这里的烧鸡很好吃的。”他手中端了一杯红酒,那明亮的液体,在阳光的照射下变得透明,他就好像是一个高雅的贵族。
“哦。”秦了应了一声,继续用小叉子叉碗里的水果沙拉,在这种场合用手吃烧鸡,她还要不要形象啦?虽然没人认识她就是了。
“老大,”一个身穿银灰色西装,带着金边眼镜,看起来成熟睿智的男人叫住了颜立繁,“我这边比较忙,所以才来和你打招呼。”秦了本来吃的正欢,看见有人过来赶紧停下手中的动作站了起来,这个男人虽然带着眼镜,但是眼角的那颗泪痣却美得妖孽,这个人……她有点印象,似乎是颜立繁大学时代的室友,曾经给自己开过门。
“韩辛慕,”颜立繁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调侃道,“行啊,你小子,自从“嫁”入豪门以后,越发的帅气了啊。”
什么?韩辛慕?
秦了吃惊的张大嘴巴,“那不是一匹马……”
韩辛慕挑了挑眉,但却没有接话,反倒问颜立繁,“老大,这位是……”
颜立繁在大学时担任寝室长,所以一个寝室的同学都称呼他为老大。他笑眯眯的看着秦了,但回答的却是韩辛慕的话,“你问她。”
见他把问题又抛给自己,秦了犯起难来,颜立繁这个室友应该是不记得自己的吧?如果记得的话,就不会问了。她转了转眼珠,只是微笑,这个问题还是不回答比较好。这是秦了多年来练就的本领,如果遇到不想回答或是不知道该如何回答的问题,那就微笑好了。
这是成年人都懂的规则,便没有人不识好歹的去追问。
“辛慕,云乔结婚了,你还好吗?”颜立繁看了看站在自己身边的秦了,秦了会意,端着酒杯离开了,把空间留给这两个男人。
“有什么不好?”韩辛慕伸出手来,朝着颜立繁晃了晃,无名指的戒指在阳光的照射下异常耀眼,“我已经结婚了。”
“和她丈夫的女儿。”
云乔今天格外美丽动人,一如既往的黑色长发,被挽成一个发髻,戴着闪亮的皇冠,白色的婚纱衬托出她玲珑的曲线,漂亮的锁骨映衬着漂亮的钻石项链。
从很久以前,袁浅就想,像云乔这样的女人,将来是一定会嫁入豪门的。结果和她想的一样,只可惜男主人公略微老了一些。那男人有些其貌不扬,岁月在他的脸上留下了很深的印记,唯一的优点就是身高至少一米八五以上,不过很可惜,他有明显的啤酒肚,就算他身穿着一套阿玛尼西装,也无法掩饰他暴发户的本质。
他笑起来一脸横肉,秦了不懂云乔为什么要嫁给他,但似乎又清楚她为什么要嫁给他。
韩辛慕站立在他们身边,身旁少了一位,这么看起来,反倒是云乔跟他更加般配一些。云乔也在笑,笑得很美丽,韩辛慕却是面无表情,连假笑都不愿挂在脸上。
这样的地方让秦了觉得窒息,虽然她是不太喜欢云乔的,但作为一个女性,也会为这一切鸣不平,尽管她知道这是云乔自己的选择。颜立繁和秦了坐的地方并不一样,他被韩辛慕拉去帮忙,秦了嘴角一勾,这是一个开溜的好时机。
想到这,她拿起自己的包包,借口去上厕所,打算解决完个人问题以后就逃之夭夭,在大客上憋尿的经历让她有了心理阴影,去哪都得先解决一下个人问题。
“嘿,秦了。”刚刚解决完正在洗手的秦了就被人叫住了,她顺着镜子看去,竟然一时半会没敢认,那人撅了噘嘴,
“是我啦,秦了,苏维维呀。”
第二十五招:摇摆不定
苏维维是秦了大学时候的同班同学,和秦了不在同一个寝室,但是关系却不错。只是毕业以后便再也没有了联系,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