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还巴不得你长的不好看。因为这样,就不会有人跟我抢你了。”
柳香香苍白的脸颊上浮上一层幸福的红晕。
苏小三紧紧搂着她,抬头看向月色凄迷的夜幕,目光也随之变的茫然,话声飘渺,就像在讲叙一个遥远的故事。
“那天,有一个浑身是血的人倒在墙角,奄奄一息,周围几个凶神恶煞的人还在对他拳打脚踢。因为这个人忍受不了饥饿偷了别人的东西,所以遭到殴打。这时一个女人冲了过来,将那帮人赶开,然后好心地扶起他送他到医馆医治。而这个人,竟然趁她扶他的时候,将她的钱囊给偷走了。后来,这个人为了赎罪,便去找那个女人。再后来,他们俩人相爱了……”
尾声
荒凉的小山坡上,两座新坟挨在一起。
山风呜咽,似是哀叹这世间的凄凉和无奈。野草萋萋,毫无生气地立着,默默等待着即将来临的寒冬。
苏幕华看着左边那座坟,在墓碑下放下一大碗红烧肉和一碗饭,喃喃自语道:“你一个大小姐,跟着我吃苦磨累了三年,委屈你了。在下面了学会安份一点,再惹事生非的话就没人能在旁边替你出头了。”
说着转过头,看向右边那座坟,叹了口气道:“你总是那么固执,伤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希望你下辈子能出生在一个平民家庭,不要再卷入江湖的腥风血雨中。”
说完他坐下身,靠着左边那座坟发怔。
琬罗牵着两匹枣红大马,站在旁边等了许久,才轻声叫道:“苏大哥,我们可以启程了吗?”
苏幕华打了个激灵,似是看到柳香香一脸怒色,指着自己的鼻子骂道:“苏小三,给老娘站起来。”
他抓抓脑袋,有些灰头灰脸地站起来,然后朝琬罗苦笑道:“你能不能别叫我‘苏大哥’,一听到这我满脑子就是她,这叫我怎么活。”
琬罗哦了一声,若有所思。
一天以后。
“十三叔,再有半天的行程就能到京城了。”琬罗兴奋地叫道,顿了顿又加了一句:“咱们也别休息了,加紧赶路吧。你体内还有‘蚀骨’剧毒,快点赶到十三阁好让鹊宗伯伯给你治毒。”
苏幕华像是埋头在想心事,听到她的话抬起头看了她一眼,然后咳嗽一声,像是有些不好意的样子说道:“嗯,我说,你还是叫我‘苏大哥’吧。没有她,我可怎么活…”
……
(全文完)
正文
第一,二,三章
黑宫
一
我叫石竹。
二
我叫花落杨。
三
黑暗的一角,一帕白巾缓缓从一柄黝黑的铁剑上抹过…
厚重的大门忽然被砰的一声推开,沉重的响声震的屋梁簌簌落下几片灰尘,几道刺目的阳光趁机射了进来。
但光线瞬间便暗了下来,一大群人涌了进来挤在门口,长长的影子杂乱地铺在灰绿青石地板上。
我站了起来,头也不回的对身后五个身影说道:“今天轮到我了。”
我一把甩掉手中的白巾,提起铁剑走向人群。
人群中一个大汉走了出来,他提着一对开山阔斧,粗壮的手臂如同常人小腿一般。他用斧头指着我说道:“就你?”
说完,他便笑了,哈哈大笑,他身后的人也跟着笑了起来。
为什么,人的笑声总是那么刺耳?
我是一个不喜欢多说话的人。但除了和一种人——快要死的人。
我冷冷说道,就我,杀了我就能出去。
那大汉听毕笑的更欢,笑声中满是不屑。
“我还道东厂有甚…”
一缕轻风从众人头顶滑过;夹带着颤悠悠的剑鸣声。偌大的大厅静悄悄的,除了偶尔血滴砸地的滴答声。
没人看到我出剑,但我已经出剑。
我从来不喜欢废话。
那大汉的无头尸体轰的倒地,两柄斧头掉在地上发出两声闷响。
人群哗的一下躁动起来,他们惊慌的拔出兵刃,紧紧地挤成一团。
我将手中的剑平举胸前,低声说道,来吧。
那些人对望了一阵,三个人大吼着举刀冲了过来,我右足在地上一点,侧身闪过当头一人,随即右手一甩,剑以掌心为轴,划出半个圆弧,嗤的一声将右侧一人的喉管切开一道口子。
左侧一人翻身砍来,我右手倒握剑柄顺势一剑削去。噹的一声脆响,那人连刀带头一起成为两半。先前一人返身劈到,我矮身一个扫趟腿将他踢翻,随即扑上去一剑抵在他的脖子上,手向外一扯,一股血液激射而出,溅的我满肩都是。
杀人,讲究的是干净利落,决不能拖泥带水。
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传入耳中,我冷冷一笑,慢慢站了起来。
顷刻间杀毕三人,他们的惊恐更大了。他们迟疑着不敢上前,只是在原地挥舞着刀剑。
我不喜欢废话,更不喜欢浪费时间。
我大吼一声飞身跃起,抬手往前就是一剑。忽的眼前一亮,数十把兵刃同时挥出挡住这一剑。我只感到右手一麻,身子向后一震。我借势斜向空中一旋,随后一个倒剑式刺下。一柄大刀横地飞来格开这一剑。我迅速翻落到人群中央,左手撑地矮身铁剑向周围一划。一片血雾升起,伴随着几截断腿,和,几声颤人心肺的惨叫。
我眯上眼睛,贪婪地吸了一口这浓浓的血腥味。刀风袭面,我猛地瞪大眼睛,剑封门面,挡住了一口利刀,随即右足发力立身而起,剑环刀走,砍下了一只苍老的手掌。手掌的主人,一个年过六旬的老者。我趁他手捂伤口失声痛叫时,一脚将他踹飞。当他人尚在半空,我已一个箭步跨出,一剑将他齐腰斩断。那老者发出一阵惨绝人寰的悲嚎,口中涌出一股股暗红的血液。
被剑气绞碎的肠子一段段地掉下。我挥出左手用掌力震开这些秽物。那老者狠狠摔在地上,他还未立时毙命,上半身在地上挣扎着蠕动,嘴里喷着血沫,溅的杂黄胡子上全是血点。
另些人被这阵势吓住,纷纷惊恐地后退几步。
我冷眼扫了一眼尚在呻吟的老者,心中没有丝毫怜悯。雍孟恒说过,对敌人仁慈,是对自己的残忍。
剑鸣再起,我手中铁剑已游走在一具具尸体中。剑光起处,一蓬蓬的血汽升入空中,染红了灼目的阳光。
尘埃落定。当最后一颗跳动的心脏被利剑洞穿时,空荡荡的大厅又恢复死寂。我看了看满地的尸体,冷笑一声,将沾满血点的裘皮白袍脱了下来擦拭剑上的血渍。门外忽然响起一阵杂沓的脚步声,一大群太监弯腰快步走了进来,地上的尸体纷纷被拖走,随后一些人拿着扫帚和水桶清洗地上的血迹。
一个人走了进来,那些太监赶忙放下手中的活计,恭恭敬敬地退到两旁,跪在满是血水的石地上。雍孟桓,大总管,东厂的二档头。我扔掉手中的白袍,单膝跪地。
他点头示意我站起,随后说道“不错,比上次又快了不少。竹儿,你和疯子过来一下。”
他的声音很严肃,我心中不由一紧。
……
东厂地牢。
那是一个女子。她被绑在一个巨大的十字架上,两个手掌向外翻着,两颗锈迹斑斑的大铁钉残忍地钉在上面。那些血液已经凝固,透着一片悚人的暗红。她低着头,发髻被打散披在脸上,透过发梢,依然可见一滴一滴鲜红的液体从她的嘴角滴出。几片被抽打成碎布的衣物艰难地遮住她满是创伤的肌肤。
看着她尚自颤抖的身躯,我忍不住打了个寒颤。我转头望了望,疯子面无表情的看着那个囚犯,雍孟桓却是不断冷笑。我低声道:“古剑盟?”
他点点头,旁边一个厂卫走了过来,低头道:“大总管,她还是没招。”
“是吗?”他慢慢的收敛了笑容,细小的双眼浮出一片阴毒的光芒。
“骨头还真硬。不过,在这装什么贞节。嗯…我有个好主意。把她衣服扒光,扔到大街上。然后派几个人盯着。”
那女子闻言猛的抬起头,杂乱的头发后面,射出两道愤怒的目光。在这一瞬间,我看到了她那张苍白的脸,那张已经看不出容貌的脸。
她用力挣扎着,嘴里不断高声叫骂。木制的十字架剧烈的摇晃,上面的索链叮噹作响。她手掌被钉子钉住的地方伤囗扯动,鲜红的血液趁机涌了出来,顺着木板滴了下来。
我轻声道:“她是谁?”
雍孟桓伸了个懒腰,道:“听说是叫什么步楚嫣。”
“古剑盟四大弟子,为什么不杀她?”
“我养了你们十几年,是时候让你们闯闯江湖了。找不到古剑盟的总舵,杀她也没用。还不如…”
他回过头,对身旁的厂卫道:“就把她挂在菜市口,多埋几个暗哨,设下伏兵。一有人相救,立刻抓回来。”那厂卫领命退去,雍孟桓忽然叫道:“等等,今晚午夜去,|Qī…shū…ωǎng|否则要被东林党的人看见,少不了又有督主的麻烦。”
说完,他便笑了笑,迎着步楚嫣的目光走上去,伸出手去抚摸她矫小的脸颊。他的体型有些微胖,皮肤非常白。然而,他的十指却如枯老的松树皮一般,异常干瘦,呈灰黑色,外形极为恐怖。而且每动一下,指骨便发出咯咯脆响。
他笑道:“小美人,明天要委屈你了。”
步楚嫣大骂一声“阉狗”,忽的一大口血痰吐出。雍孟桓闪避不及,正吐在白净的脸上。旁边一个厂卫大喝一声一刀砍下。
一只灰黑的手掌伸出抓住刀锋。一声脆响,火星四射。
枯木指。曾经让江湖中人闻之丧胆的枯木指。
“谁让你杀她,啊?”雍孟桓缓缓说道。
那厂卫惊恐万分地跪下,不住磕头道:“总管,小的也是一片孝心啊,求您…求您大发慈悲,饶了小的一条狗命。”
“我最恨别人自称是狗。”雍孟桓砰的折断刀尖,手一扬,插入那厂卫的脑门。
“明天你和疯子一起前去设伏。拿着这两块令牌,从此你们可以自由出入东厂了。”
他狠狠地擦掉脸上的血痰,瞪了一眼步楚嫣一眼,掏出两块腰牌。随后怒气冲冲走了出去。
……
走出地牢,明耀的阳光刺的眼睛发痛。我一下子适应不过来,只得眯上双眼,却又忍不住瞄了一眼太阳。
我在五岁那年来到东厂。那年,我在街边要饭。
当时,雍孟桓牵着我肮脏的小手,将我带到一个小饭馆,吃了我人生第一顿饱饭。
我永远也忘不了雍孟桓第一眼看到我时,他脸上欣喜的表情。而从此,我就死心踏地的跟着他。
雍孟桓的眼睛很毒,特别会看人。任何人,他只要扫几眼,便能知道此人资质如何。
他花了三年时间,每天穿行于市井,找到了七个人。我,法师,蔡何,大嘴,鸿荟,疯子,观音。我们当时还只是小孩,观音来东厂时还不到一岁。用雍孟桓的话说,我们都是世间罕见的练剑奇才。
疯子和我一样,也是一个小乞儿。那天,我跟着雍孟桓从东厂出来,在一个破旧的小街上,他挤在乞丐群中,用一张破烂的草席子裏住身子。当时,寒冬腊月。
他睁着大大的眼睛看着我,那种眼神,就像一个弟弟遇难时,看着哥哥乞求帮助。
我鼻子一酸,转身跑到不远处的一个包子铺,往热气腾腾的蒸笼里抓起两个大包子就跑。那店主人扬着一把菜刀大叫着追了上来,却被雍孟桓拦住了。我把包子塞给疯子,他高兴的抓起一个狼吞虎咽吃了起来。
雍孟桓走了过来。他扯开疯子身上的席子,将他看了几眼,摇摇头拉住我的手叫我走。
疯子忽然跳起来拉住我的手,叫道:“哥哥。”
我紧紧握住他的手,抬起头乞求地望着雍孟桓。雍孟桓有些生气的叫了声快走,我咬咬牙,把疯子抓的更紧。
僵持了一阵,雍孟桓无奈的叹了口气,弯下身在疯子的身子上摸了几下。他的脸上突然露出一丝惊喜,他使劲眨眨眼,将疯子仔仔细细看了一遍,接着便大笑起来,用力拍了拍他削瘦的双肩。直到现在,我才明白他当时会笑的那么开心。
从此以后,疯子便每天跟在我的后面,形影不离。
雍孟桓对我们要求很严格,他派几个人整天监督和强迫我们进行体能训练,练习一些基本剑法。而且他还不准我们嬉耍游戏,不准我们过多的说话。
大嘴,本是一个胖乎乎的小男孩。他的嘴很大,而且嘴唇很厚。他不仅喜欢吃,更喜欢说话。他每天一有时间便缠着我几个扯东扯西。雍孟桓对此很不高兴,不知训了他多少次。可大嘴还是喜欢说说笑笑。
直到有一天。
那天,雍孟桓把大嘴叫去。我当时好奇心起,偷偷跟了过去。在一个密室里,我看到雍孟桓掐着大嘴的脖子,给他灌了一杯什么东西。
过了好几年,我才知道,那是一种药,叫做--绝,音,茶。
事后,雍孟桓对我们大叫道:一个杀手,永远不能有太多的废话。杀手,往往不用说话。
当时,我还不太懂,但现在,我懂了。
而从那以后,大嘴的性格彻底的改变了。他开始喜欢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像一只受伤的羔羊一样蜷缩着身体,惊慌的看着眼前的每一个人。
他的嘴,依旧很大,但除了吃饭,什么也干不了。因为,他成了一个哑巴。
当我们渐渐懂事,为了让我们嗜血成性,雍孟桓每天从地牢提出几个死囚,用绳索捆在木桩上,然后让我们七个人用匕首去捅他们的身体。每当这时,雍孟桓便站在我们身后,谁要是不捅或是不用力,他那根细长且沾满盐水的蛇鞭便狠狠地抽上我们稚嫩的肩背。
那鞭子抽在身上,好痛好痛。我们发了疯似的攥紧匕首,一刀紧一刀插进死囚体内。腥红的血液,溅的我们满身都是,一点一点染红了童真的双目。第一次杀人训练时,观音只有两岁。她坐在不远处的石凳上,手里拿着一串冰糖葫芦,看着满天飞溅的血肉,傻傻的笑着。
慢慢地,我们便觉得世间最美的颜色,是漫天的嫣红;最动听的乐章,是人类临死前的惨叫。我们嗜杀的性格,就这样慢慢滋生,直至,根深蒂固。
当我们逐渐长大,训练的方式也发生改变。死囚由原来的绑手缚脚变为赤手空拳,再到手拿兵刃。再到现在,每一天由一个人和一群会武艺的死囚对决,其余人在一旁观摩。
我十四岁那年,为了给我们铸造兵器,雍孟桓派了三千厂卫搜罗天下铸剑名师。东厂爪牙遍布天下,一月之内便已抓到了两百多位大师。
雍孟桓用尽手段,威逼利诱,还杀了十多人,终于逼迫他们同意合力为我们七人量身铸造佩剑。
我手中的剑,名曰狂龙,耗时一年。这把剑剑长四尺有余,宽三寸半,重三十余斤,略感压手。剑身遍体黝黑,铸造十分粗糙,形如一块铁匠丢弃的废铁。剑上唯一精致之处,便是剑身中央镂空的一条龙纹。每当我心中一动杀念时,龙图上便浮出一层血雾,犹如一条血龙附在剑上。剑虽不雅,然却霸气十足。
疯子的剑,历时三年方成。剑名残钩,剑身上布满了数以万计如头发丝般细小的银钩。疯子是我们七人中最可怖的一个,他只要一动杀念,便如疯虎一般,不顾性命的和对方厮杀,直到对方被砍成肉泥。残钩剑异常毒辣可怕,一旦被此剑刺中,剑上锋利的银钩纷纷倒刺入肉,连皮带肉撕下一大块,直至露出白森森的骨头。
古越,最美的剑。我永远记得蔡何第一眼看到它时,双眼流露出的惊喜和痴迷。的确,这把剑美的让人窒息。古越剑,剑走流畅,丝毫看不出锤击砂磨的痕迹,浑然天成一般。整柄剑上,永远飘浮着一片五彩流溢的柔光,不沾一丝俗气,好似天宫仙子翩翩起舞时所用神器。谁都会以为它只是用于装饰的玩物,而不是杀人利器。但是,这把剑却是七柄佩剑中最锋利的。这把剑开锋之时,雍孟恒试了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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