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自去偷欢--席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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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自去偷欢--席娟-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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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的九月天,骄阳依然如炙。
  宋湘郡抬起右手,一边挥汗一边遮阳。才下飞机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她却有马上逃回英国的冲动。不行!不行!她来台湾的目的还未达成,怎么可以轻易的说走就走?既然十岁以前的她都能平安无事的在这块号称“四季如春”的岛国上生存下来,实在没有理由在二十四岁的今日一回来就转头离开。
  走出机场大门,跨入一辆计程车,交给司机一个地址,便兀自沈思起来——回想起三天前在伦敦家中与哥哥的那一次对话。
  她的哥哥宋克棠,是集所有中国男人优点于一身的好男人。他英俊、文武兼备、温和有礼,最重要的一项大优点是:他从不以他所拥有的好条件做为玩弄感情的筹码。打小到大,自动投怀送抱、大献殷勤的女人只差没挤破她家大门,即使后来移民到英国,情况仍是不变。对于自己无法真心对待的异性,他一概以最不伤人的方式婉拒。四年前,当她哥哥带着一身失意回英国的家时,宋湘郡就发现了某些不对劲的地方。一向神采飞扬的哥哥敛尽了他所有的光华,几乎是着了魔似的投身入书本中!只用了四年的时间,他拿了一个硕士与一个博士学位。他们都以为她还小,什么也不懂;事实上她知道的才多哩!话说在一次无意中。
  她在哥哥的日记本里看到一张照片;照片背面写着“白水晶”三个字,那根本不算是个女人,不!那只能称之为女孩;那女孩看来约莫十七、八岁,清秀可人之外还有一股气势;那股昂扬的气势加重了她的份量!毫无疑问的,再过个七、八年,她会是个小美人。但如果说这个尚未发育成熟的白水晶能让她的哥哥神魂颠倒,进而失意回英国就太不可思议了!她不相信她那完美得像天使的大哥会疯狂迷上一个比她还小的女孩;并且倾注所有珍藏的情感,然后下场凄凉的离开台湾——当年他信誓旦旦绝不离开的祖国。如今为了一个小女孩。他离开了台湾,带着满心的情伤!
  老天为证,她没有探人隐私的癖好,她只是不小心地在哥哥书房中瞄到他忘了上锁的日记!包不小心的是,她将一些重点深刻的印在大脑中,当然也就知道了哥哥会变得沉默寡言的原因。他暗恋一个小女孩,苦苦追求一年多,对方却毫不动心,甚至毫不客气的一再拒绝。这女人大可恶了!她以为她是谁?天仙绝色吗?竟敢这样对待她完美的哥哥!耍知道,有成卡车计的女人为他心碎神伤;花招百出,只为求取他注目的一瞥!那个白水晶竟敢视她哥哥如粪土;她无论如何也吞不下这口气!她要以牙还牙的报复回去!让那个白水晶也尝到痛苦的滋味!她不能在伤了一个无辜的男人之后还若无其事的活在世上!她至少也得感受到相当的苦涩才公平。
  要用什么样的报复方式宋湘郡还没想出来,不过报复的行动会一直进行下去,谁也动摇不了她的决心。
  她哥哥知道她打算回台湾是三天前的事,他压根儿不明白她的伟大计画,只担心她会在台湾走丢,试图要她延一段时日;等他处理完一些杂事,他也打算回去,接受A大副教授的聘书;那时一同回来,他就可以照顾她了。生平第一次拒绝哥哥的提议。她相当佩服自己的毅力;并且打算坚持到底。最后,妈咪联络到了住在台北的姨妈,打理好她的落脚处后,才放心让他独自回来!她得加快脚步。再两个多用,哥哥也要回台湾了,到时候如果她还没报复成功的话就再也没希望了!而且一旦哥哥知道了她的计画,一定会将她带回英国;那么她下一次的自由日恐怕得等到她结婚那一天了!他们总是不放心她。其实她并没有他们想像中的善于制造混乱,只不过麻烦总爱惹上她而已。她身不由己呀!
  枫姨是妈咪的么妹,仅只三十五岁,就拥有两间精品店;住在昂贵地段的大公寓中,没有结婚的打算。她只见过枫姨一次;四年前枫姨曾到他们家渡假两个月。记忆中的她非常迷人,有着典型东方人的面孔,精致的瓜子脸,秀丽的五官,举手投足充满了万种风情。还记得那两个月的时间,爸爸的英国朋友,尤其是那些单身汉,天天来家中小坐,并且一反平日的不拘小节,居然懂得送花送糖的礼数了!由此可知东方美人带给西方人的震撼是很大的,唔——也许是因为那种所谓的神秘东方吸引力吧!
  宋湘郡抓了一撮垂落眼前的鬈发把玩。他们都说她像芭比娃娃,明明是纯正的中国人,却有着西方人的面孔。她的发色在阳光下看来有些褐金色泽,并且是鬈曲的!五官立体而精致,皮肤白晰,身形修长。当她十五岁时,人家猜她二十岁;现在她二十四岁了,人家却仍猜她二十岁。她不知道该不该因此而大肆庆祝一番!她的血统据说得追溯到曾祖父那一代,荷兰人入侵台湾的那一段历史……天哪!谁管什么血统问题!反正她看起来十足像是生长在国外的混血华侨就是了!事实上也是啦!她已有十四年不曾回到台湾。而十岁以前的事又已不复记忆,台湾对她而言只是一个地图上微不足道的小岛,小到她认为一出机场就可以看到台湾南端的鹅銮鼻灯塔。直到计程车开了半小时还没到达台北市区时,她才开始修正自己天真的想法——台湾毕竟不若她想像中的小。
  ***
  穿起中性服装的白水晶比以前刻意装扮成世故精练的女强人的模样迷人多了!将披肩秀发剪成俏丽的短发,更显精神奕奕!她的柔媚娇美只为一个人展现。其他人能看到的,只是她犀利敏锐的那一面。
  丁皓与浣浣结婚后,就将六楼与七楼改成楼中楼;这样一来,空间更形宽敞了。尤其在他们的第一个宝宝出世后,更证明当初的决定是对的!这个好动的小家伙完全遗传了他那父亲的个性——除非在他很想睡的时候才会有片刻安宁!大多时候,小家伙几乎累垮了他的双亲。
  二岁的丁群——事实上他只有一岁又六个月大,在发现他美丽的母亲凸出的肚子后,便停止了所有破坏行动,天天醒来第一件事就是趴在母亲的肚皮上与小妹妹说话——完全学自他那父亲的动作;连威胁都非常神似!丁皓是这么说的——“如果生出来的是另一个小破坏王,我会再把你塞回肚子内,别出来了!如果是个小鲍主,爸爸会天天抱你上街炫耀给全世界的人看。”
  而小丁群居然也有样学样,用他尹尹唔唔的声音叫着小妹妹、小妹妹……这教朱浣浣看了好气又好笑。
  “群群乖,妹妹听到了,你自个儿去玩好不好?”朱浣浣拍拍儿子的头,儿子很听话的到角落去玩堆积木,露出百分之百丁皓式的傻笑。他想要一个妹妹!
  白水晶瞄着浣浣六个月大的肚子。
  “女的?”
  “男的,但丁皓不知道。我去检查过了,医生一直恭喜我,丁皓只以为是女的,也跟着傻笑!要是知道是男的,他会赏那个一直恭喜他的医生一拳。”
  “可怜的丁皓,孩子都这么像他。”白水晶半是揶揄的低语。知道丁皓一直想要拥有一个完全像浣浣的女儿才更可怜他无法如愿。
  浣浣皱皱小鼻子。
  “像他才好,虽然精力太旺盛了些,可是我喜欢孩子像他。”
  “也对,如果我有孩子,我也会希望孩子像石强。”水晶伸伸懒腰,眼中满是无聊的神色。近来她闷坏了!辞掉了律师工作,在自组事务所之前她想放自己一个长假。
  “接下来有什么打算?”浣浣问着。
  “回台中吃白食,冬眠喽!”她想她会回去当一阵子的武术教练;父亲目前与三哥前往大陆旅行,拜访一些奇人;家中只剩大哥与二哥,加上小弟,显得有些清冷。上回小弟来电中指出秋季来报名的学生共有一百多人,本来不想收的,可是当初父亲曾答应秋季要招收学生的,想拒收也不成。今年日本冬季武术道大会又近了,大哥与二哥必须带团参加,无暇照顾道场,总不能老叫那些不成气候的小师弟们教授吧?她不回去坐镇怎么成?四哥与五哥虽也有一身精湛的武艺,却志不在此;一个当医生,一个当老师,看来温文儒雅,没几个人知道他们除了斯文的外表,也有着世界级的身手。
  浣浣有些心疼的看着她;即使二年半来水晶开朗活跃依然,可是已少了那份纯真与快乐的特质,取而代之的是不经意失落的寂寞……等待原就是很耗心神的事。
  “水晶,在等待的同时,不要封闭自己,相信那也不会是石强所乐见的。”
  “我尽量!”二年半的了无音讯让她心中凄惶难安。他现在怎样了?学得如何了?在什么地方?没有人能告诉她,她也不想刻意去问,她只能默默的等,不给石强一丝丝压力的等……即使耗尽自己的青春地无悔。
  开门声引来丁群的笑叫:“爸爸!”立即身体力行的飞奔过去,以一个两岁的小娃儿而言,他的行动力快得吓人。只一下子,丁群就爬上了父亲的肩膀,表情像是一个刚攻下江山的霸主。
  丁皓将儿子抛得高高的再接住,父子两人都偏爱这种恐怖的亲子游戏。
  “他想训练一个空中飞人吗?”水晶咋舌的低喃。
  浣浣见怪不怪的耸肩。
  “他们是父子。”这解释了一切。“嗨!壁人!好久没来了。”终于有空注意到斜靠在门板上的孟冠人。
  “洛洛没一起来?”水晶问着。他们这一对订婚两年的未婚夫妻并没有形影不离,在二方家人的催逼下更是尽可能的拖延婚事。
  孟冠人接住丁群,坐入沙发中扮鬼脸。
  “她跟她老爸去日本参加黑道头子的聚会。”
  “谁知道他们二个人在搞什么鬼!”丁皓将妻子拉坐在自己腿上,心满意足的搂着娇妻圆滚滚的肚子。“今天好吗?有没有踢你?”
  浣浣笑道:
  “没有怀群群时踢得那么频繁,可是也有踢就是了。”
  “你们为什么这么早回来?公司垮了吗?”水晶口没遮栏的问着,现在才下午三点,男人们回来做什么?
  孟冠人无限遗憾的摇头。
  “很可惜,还没倒。结了婚的男人总是比较无心于工作,更何况他那如花似玉的娇妻正怀着宝贝女儿,就别寄望他会耐心坐在办公桌前了。”顿了顿,他反攻回去:“倒是你,女侠,今天好大的兴致,忙里偷闲来这边吃茶。”
  “我离职了。打算空白一段日子。今天是来道别的,下一次来台北恐怕是浣浣的预产期了。”今天不太想与孟冠人唇枪舌剑!就今晚回去吧!心思是疲惫的,只想好好休息一场。
  孟冠人与丁皓交换了一个眼神,然而终究什么也没说。闲聊一个小时之后,水晶得回去打包行李,就先走了。望着合上的大门,浣浣问道:
  “真的都没有石强的消息吗?”
  “最近有一个案子,得从一个人手中取得资料。我想东方磊应该会派石强来取得。”丁皓伸了下懒腰,将膝上熟睡的儿子抱入卧房中。
  浣浣叹了口气。“这要好长的时间。”
  “是呀!但她无悔无怨。”冠人缓缓啜饮果汁,心中开始计量……
  ***
  能在三十五岁这种年纪就拥有两家颇见规模的精品店,本身能力自是不容小觑,所有女强人该具备的特质,何枫都具备了!加上她非常迷人,女性的婉约丰姿全在她身上显现无遗。善用自己优点与魅力经营事业。使得她能在精品业界独创一片江山,让那些上流社会的淑女名媛争相仿效,并且相信何枫经营的店即是时尚的代言。何枫不只是服装店老板,更是多位贵妇人的服装顾问。她同时替贵夫人做整体造型;所以她忙,忙到三十五岁这年纪时才发现自己仍会继续忙下去,她的第三家分店又快开张了!这样下去,她无暇抽出时间来结婚生子,连曾想过生一个孩子来解闷的念头都已打消;如果无法全心全意照顾一个孩子的成长,那干脆就别生,免得制造更多社会问题。所以现在她连收养的念头也不敢有。去年此时,她向那些有心娶她当老婆的人说得很明白——她无意结婚;也很理智的向他们一一说bye—bye。过了三十岁这关口,无论男女,只要未婚的人都该理智些,别再浪费无谓的时间,想结婚就去找合适的对象;因此,识相的人都转移目标了!就只有一个人,仍以着似有若无的追求姿态常出现在她身边!当然,偶尔有个伴一同排遣时间也还不错,反正他女伴众多,不怕他娶不到老婆,也就任由他了!
  何枫是个理智、精明、成熟又感性的女人。这种女人不必看容貌就很迷人了!她有一张透着典雅气息的瓜子脸,她并不特别美。可是若与宋湘郡这个芭比娃娃站在一起,可不会被比下去!气质这东西是很难去界定的,但它却比香水更致命。所以她能轻易的吸引住别人的眼光,加上她无懈可击的妆扮与服饰,甚至把宋湘郡给比下去了!因为宋湘郡的缺点之一就是:除非极必要,否则她不会注重穿着与打扮;那一头永远不会变直的鬈发终年让他绑成两条麻花辫,配上宽松的长T恤与牛仔裤,看起来倒像是何枫请来的小女佣。很漂亮的小女佣!所以当宋湘郡出现在精品店,状极无聊的提着水桶打扫时,就有几个设计师之流的人一副伯乐的表情,说她可以成为名模特儿,不必留在这里当小妹;还说何枫没有慧眼,糟蹋了璞玉。何枫只是笑而不答,技巧的婉拒那票朋友的好意。宋湘郡的毛病之二就是:她很无聊时,就会想打扫屋子,想移动家具来转换心情。但也只限于此而已,对其他家庭主妇该做的事她可没多大兴趣。
  “我从来就不觉得当模特儿有什么好玩!要节食、要抗拒那些高热量的食物,要应设计师要求做出各种动作;若遇人不淑,还有可能会被一些有点“变态”的设计师弄得全身被看光光,等于是没尊严的玩偶!到头来,红了,算是有一点代价;要是没红,往后想混口饭吃都难。这种行业挺危险的一点是,容易被那些有钱的阔佬们看中,然后纳为情妇小老婆之类,所以社会评价并不高。”
  当何枫问她有没有意愿当模特儿时,这一篇论调就是宋湘郡的回答。
  日正当中时刻,她们二人到精品店的隔壁餐厅吃午餐。
  来台湾一星期了,总算稍稍能适应台湾的天气。对这种挥汗如雨的九月天,她已热得发不出任何怨言。幸好她就要下台中去了。虽然同样炙热,至少台中的天气没有台北的阴睛不定。未来对她而言是乐观的!
  “湘郡,你上回说要找工作,找得怎么样了?千里迢迢跑回来找工作有些儿怪异。”何枫探索的眼光直在宋湘郡的俏脸上搜寻。她为什么要回来?台湾对她而言早已不是“祖国”
  那回事了,专程回来——并且单枪匹马,不顾家人反对的回来,背后必然有着一个目的。这么坦率又未曾涉世的小女孩对台湾有着怎样的牵念?她想知道。
  在枫姨的精明逼视下,宋湘郡打了个哈哈,似真似假的回道:
  “回来找一个中国老公呀!爸妈都不允许我嫁给老外,英国华人圈中又没有中意的人,只好回来喽!”
  “不回英国了?”何枫怀疑的挑高眉。
  “呃……还是可以回去呀!台湾不是正时兴移民吗?搞不好我找的对象就是准备移民的人。”
  “如果没有长住的打算,也就不必认真找工作了!上星期你与我去台中看分店时,好像曾去应徵工作是不是?想玩个一年半载,枫姨还养得起你。”不希望外甥女找工作的最大原因是她对台湾工作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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