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名家随笔精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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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名家随笔精选集-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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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以适幽趣。臭味之交,如斯而已。

    在这种同类相引的气氛中,我们方能满足色香声的享受,吸烟饮酒也在这个时候最为相宜。我们的全身便于这时变成一种盛受器械,能充分去享受大自然和文化所供给我们的色声香味。我们好像已变为一把优美的梵哑林,正待由一位大音乐家来拉奏名曲了。于是我们“月夜焚香,古桐三弄,便觉万虑都忘,妄想尽绝。试看香是何味,烟是何色,穿窗之白是何影,指下之余是何音,恬然乐之,而悠然忘之者,是何趣,不可思量处是何境?”

    一个人在这种神清气爽,心气平静,知己满前的境地中,方真能领略到茶的滋味。因为茶须静品,而酒则须热闹。茶之为物,性能引导我们*一个默想人生的世界。饮茶之时而有儿童在旁哭闹,或粗蠢妇人在旁大声说话,或自命通人者在旁高谈国是,即十分败兴,也正如在雨天或阴天去采茶一般的糟糕。因为采茶必须天气清明的清早,当山上的空气极为清新,露水的芬芳尚留于叶上时,所采的茶叶方称上品。照中国人说起来,露水实在具有芬芳和神秘的功用,和茶的优劣很有关系。照道家的返自然和宇宙之能生存全恃阴阳二气交融的说法,露水实在是天地在夜间和融后的精英。至今尚有人相信露水为清鲜神秘的琼浆,多饮即能致人兽于长生。特昆雪所说的话很对,他说:“茶永远是聪慧的人们的饮料”。但中国人则更进一步,而且它为风雅隐士的珍品。

    因此,茶是几间纯洁的象征,在采制烹煮的手续中,都须十分清洁。采摘烘焙,烹煮取饮之时,手上或杯壶中略有油腻不洁,便会使它丧失美味。所以也只有在眼前和心中毫无富丽繁华的景象和念头时,方能真正的享受它。和妓女作乐时,当然用酒而不用茶。但一个妓女如有了品茶的资格,则她便可以跻于诗人文士所欢迎的妙人儿之列了。苏东坡曾以美女喻茶,但后来,另一个持论家,“煮泉小品”的作者田艺恒即补充说,如果定要以茶去比拟女人,则惟有麻姑仙子可做比拟。至于“必若桃脸柳腰,宜亟屏之销金慢中,无俗我泉石。”又说:“啜茶忘喧,谓非膏梁纨绮可语。”

    据《茶录》所说:“其旨归于色香味,其道归于精燥洁。”所以如果要体味这些质素,静默是一个必要的条件;也只有“以一个冷静的头脑去看忙乱的世界”的人,才能够体味出这些质素。自从宋代以来,一般喝茶的鉴赏家认为一杯淡茶才是最好的东西,当一个人专心思想的时候,或是在邻居嘈杂,仆人争吵的时候,或是由面貌丑陋的女仆侍候的时候,当会很容易地忽略了淡茶的美妙气味。同时,喝茶的友伴也不可多,“因为饮茶以客少为贵。客众则喧,喧则雅趣乏矣。独嗓曰幽;二客曰胜;三四曰趣;五六曰泛;七八曰施。”

    《茶疏》的作者说:“若巨器屡巡,满中泻饮,待停少温,或求浓苦,何异农匠作劳,但需涓滴;何论品赏?何知风味乎?”

    因为这个理由,因为要顾到烹时的合度和洁净,有茶癖的中国文士都主张烹茶须自己动手。如嫌不便,可用两个小憧为助。烹茶须用小炉,烹煮的地点须远离厨房,而近在饮处。茶憧须受过训练,当主人的面前烹煮。一切手续都须十分洁净,茶杯须每晨洗涤,但不可用布揩擦。憧儿的两手须常洗,指甲中的污腻须剔乾净。“三人以上,止一炉,如五六人,便当两鼎,炉用一童,汤方调适,若令兼作,恐有参差。”

    真正鉴赏家常以亲自烹茶为一种殊乐。中国的烹茶饮茶方法不像日本那么过分严肃和讲规则,而仍属一种富有乐趣而又高尚重要的事情。实在说起来,烹茶之乐和饮茶之乐各居其半,正如吃西瓜子,用牙齿咬开瓜子壳之乐和吃瓜子肉之乐实各居其半。

    茶炉大都置在窗前,用硬炭生火。主人很郑重地煽着炉火,注视着水壶中的热气。他用一个茶盘,很整齐地装着一个小泥茶壶和四个比咖啡杯小一些的茶杯。再将贮茶叶的锡罐安放在茶盘的旁边,随口和来客谈着天,但并不忘了手中所应做的事。他时时顾看炉火,等到水壶中渐发沸声后,他就立在炉前不再离开,更加用力的煽火,还不时要揭开壶盖望一望。那时壶底已有小泡,名为“鱼眼”或“蟹沫”,这就是“初滚”。他重新盖上壶盖,再煽上几扇,壶中的沸声渐大,水面也渐起泡,这名为“二滚”。这时已有热汽从壶口喷出来,主人也就格外注意。到将届“三滚”,壶水已经沸透之时,他就提起水壶,将小泥壶里外一浇,赶紧将茶叶加入泥壶,泡出茶来。这种茶如福建人所饮的“铁观音”,大都泡得很浓。小泥壶中只可容水四小杯,茶叶占去其三分之一的容隙。因为茶叶加得很多,所以一泡之后即可倒出来喝了。这一道茶已将壶水用尽,于是再灌入凉水,放到炉上去煮,以供第二泡之用。严格的说起来,茶在第二泡时为最妙。第一泡譬如一个十二三岁的幼女,第二泡为年龄恰当的十六女郎,而第三泡则已是少妇了。照理论上说起来,鉴赏家认第三泡的茶为不可复饮,但实际上,则享受这个“少妇”的人仍很多。

    以上所说是我本乡中一种泡茶方法的实际素描。这个艺术是中国的北方人所不晓的。在中国一般的人家中,所用的茶壶大都较大。至于一杯茶,最好的颜色是清中带微黄,而不是英国茶那样的深红色。

    我们所描写的当然是指鉴赏家的饮茶,而不是像店铺中的以茶奉客。这种雅举不是普通人所能办到,也不是人来人往,论碗解渴的地方所能办到。《茶疏》的作者许次纾说得好:“宾朋杂沓,止堪交钟觥筹;乍会泛交,仅须常品酬酢。惟素心同调,彼此畅适,清言雄辩,脱略形骸,始可呼童篝火,吸水点汤,量客多少,为役之烦简。”而《茶解》作者所说的就是此种情景:“山堂夜坐,汲泉煮茗。至水火相战,如听松涛。倾泻入杯,云光滟潋。此时幽趣,故难与俗人言矣。”

    凡真正爱茶者,单是摇摩茶具,已经自有其乐趣。蔡襄年老时已不能饮茶,但他每天必烹茶以自娱,即其一例。又有一个文士名叫周文甫,他每天自早至晚,必在规定的时刻自烹自饮六次。他极宝爱他的茶壶,死时甚至以壶为殉。

    因此,茶的享受技术包括下列各节:第一,茶味*,茶易败坏,所以整治时,须十分清洁,须远离酒类香类一切有强味的物事,和身带这类气息的人;第二,茶叶须贮藏于冷燥之处,在潮湿的季节中,备用的茶叶须贮于小锡罐中,其余则另贮大罐,封固藏好,不取用时不可开启,如若发霉,则须在文火上微烘,一面用扇子轻轻挥煽,以免茶叶变黄或变色;第三,烹茶的艺术一半在于择水,山泉为上,河水次之,井水更次,水槽之水如来自堤堰,因为本属山泉,所以很可用得;第四,客不可多,且须文雅之人,方能鉴赏杯壶之美;第五,茶的正色是清中带微黄,过浓的红茶即不能不另加牛奶、柠檬、薄荷或他物以调和其苦味;第六,好茶必有回味,大概在饮茶半分钟后,当其化学成分和津液发生作用时,即能觉出;第七,茶须现泡现饮,泡在壶中稍稍过候,即会失味;第八,泡茶必须用刚沸之水;第九,一切可以混杂真味的香料,须一概摒除,至多只可略加些桂皮或艹''代艹''代花,以合有些爱好者的口味而已;第十,茶味最上者,应如婴孩身上一般的带着“奶花香”。

    据《茶疏》之说,最宜于饮茶的时候和环境是这样:

    饮时:

    心手闲适披咏疲倦意绪棼乱听歌拍曲

    歌罢曲终杜门避事鼓琴看画夜深共语

    明窗净几佳客小姬访友初归风日晴和

    轻阴微雨小桥画舫茂林修竹荷亭避暑

    小院焚香酒阑人散儿辈斋馆清幽寺观

    名泉怪石

    宜辍:

    作事观剧发书柬大雨雪长筵大席

    阅卷帙人事忙迫及与上宜饮时相反事

    不宜用:

    恶水敝器铜匙铜铫木桶柴薪

    炭粗童恶婢不洁巾各色果实香药

    不宜近:

    阴屋厨房市喧小儿啼野性人童奴相哄



………【第十章 买鸟】………

    宰予

    我爱鸟而恶狗。这并不是我的怪癖,是因为我是个中国人。我自自然然地有这种脾气,正和所有的中国人一样。因为中国人喜欢鸟,可是要是你对他们谈到爱狗的事,他们便会问你道,“你讲什么话?”我永远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人要去和畜生做朋友,要怀抱它,爱抚它。我只有一次突然明白这种对狗的同感,那是当我读门太做的《圣美利舍的故事》(“StoryofSanMichele”byAxelMunthe)的时候。

    书上说他因为一个法国人踢狗而向那法国人决斗的那一个部分,当真的感动我。似乎是在那个时候我才真的了解它,我几乎希望即时有一只猎狗来蜷伏在我的身边。不过这些只是受他一时文字的魔力罢了,现在离当初读门太的书的时候将近两年了,而那种对狗友的一点风雅豪情也早如槁木死灰了。我一生觉得最讨厌的时候是当我在一个美国朋友的客厅里的时候,一只圣伯纳种的大狗(St。Bermard,按此种壮丽敏锐之大狗原饲育于瑞士圣伯纳庵堂,因之得名)要来舐我的手指和手臂,表示亲昵,而更难堪的是女主人喋喋不休地要道出这只狗的家谱来。我想我那个时候一定像个邪教徒的样子,瞠目凝视着她,茫然找不出一句相当的话来对答。

    “是我一个瑞士朋友直接从查利克(Zurich)带来的,”我的女主人说。

    “唔,皮亚斯太太。”

    “它的外祖父曾从阿尔卑斯山的雪崩中救出过一个小孩,它的叔祖是一八五六年国际赛狗会中得到锦标的。”

    “不错!”

    我并不是故意要失礼的,然而我恐怕那时候是真失礼了。我明白英国人都爱狗。可是讲起来英国人是样样都爱的。

    他们连大牡猫都爱。

    有一次我和一位英国朋友辩论这问题。

    “这一切和狗做朋友的话全是胡说,”我说,“你们假装爱畜生。你们真会撒谎,因为你们嗾使这些畜生去追赶可怜的狐狸。你们为什么不去爱抚狐狸,叫它做‘我的小心肝宝贝’呢?”

    “我想我可以解释给你听,”我的朋友回答道,“狗这种畜生,是怪善会人意的。它明白你,忠心于你,……”

    “且慢!”我插嘴说。“我之所以恶狗,正因为它们这样善会人意的缘故。我是天生爱惜动物的,这可以用我不忍故意扑杀一只苍蝇这事实来证明。可是我厌恶那种假装要做你的朋友的畜生,走近来搔遍你的全身。我喜欢那种知趣的畜生,安分的言生。我宁愿去爱只驴子……要爱惜狗吗?对的。可是为什么要爱抚它,要怀抱它呢?”

    “啊,算了吧,”我的英国朋友说,“我不想叫你一定信服我的话。”于是我们便扯到别的题目上去。后来,我养了一只狗,这是因为我家庭情况的需要。我好好地叫人喂它,给它洗澡,让它睡在一间好好的狗屋里。可是我禁止它以搔遍我的全身来表示亲昵和忠实的一切举动。我真宁可死而不情愿学许多时髦女郎那样牵它在街上走。有一次我看见一个放了脚的江北老妈穿着一双高跟鞋,明显地是什么外国人家里的女仆,她一手拿着一根洋棍,一手拉着一只小猎狗。那真才是一大奇观哩!我不愿意把我自己装成这种怪模样。让英国人去拉狗吧。那才和他们有缘分,可是和我是缘的。我出去散步的时候,也得走得成个模样。

    可是我原来是要来谈鸟的,特别是谈我前天买鸟的经历。我有一大笼小鸟,不晓得叫甚么名字的,不过是比麻雀小一点。雄的红胸上有白花点。去年冬天为了种种缘故死了几只。我常想再去买几只来凑伴儿。那正是中秋节的那天。全家人都去赴茶会了。只剩下我和我的小女儿在家里。于是我便向她提议,我们还是到城里去买些小鸟吧。她很赞成。

    城隍庙鸟市的情形怎样,凡是住在上海的居民都很晓得,用不着我来多说。我手里抱着我的女孩,走过那行人拥挤不堪的街道。那里是真爱动物者的天堂,因为那里不但有鸟,也有蛙,白老鼠,松鼠,蟋蟀,背上生着一种水草的乌龟,金鱼,小麻雀,蜈蚣,守宫,以及别种奇形怪状的东西。你该先去看那些路中地上卖蟋蟀的和包围着他们的那群小孩子,然后再去判定中国人到底是不是爱好动物的。我走进一家山乐人开的鸟店,因为以前已经买过这种鸟,知道价钱,毫无困难地便买了三对。买价两元一角正。

    店是在街道转角的地方。笼里大约有四十只那种小鸟,我们讲定了价钱,那人便开始替我拣出三对来。笼里的骚动扬起了一阵灰尘,我便站开点。到他拣鸟拣了一半的时候,已经有一大堆人围聚在店前了,街上闲游的人向来如此,也不足怪。等到我付了钱,把那小笼子提走的时候,我便变成注意的中心和众人妒羡的目标了。空气中飘浮着一层欢乐的骚动。“那是什么鸟?”一位中年男子问我。“你去问店里的人,”我说。“它们可会唱?”另外一个人问。“多少钱买的?”第三个又问。我随便回答,像一个贵族似地走开了。因为我在中国群众中,是一个可骄傲的有鸟的人。那时有一种什么东西把群众连结起来,一种纯粹天然的本能的共通的欣喜,放出我们天下一家的同感,打破陌生人间缄默的壁垒。当然,他们有权利可以问我那些鸟怎样怎样,正如假使我当他们的面前中了航空奖券的头奖,他们也有同样的权利可以问我一样。

    于是我便一手抱着我的小女儿,一手提着鸟笼走过去。路上的人都转过身来看。假使我是那婴孩的母亲,我便会相信他们都在称赞我的婴孩了,可是我既然是个男人,所以我晓得他们是在称赞笼里的小鸟的。这种鸟可真这么希罕吗?我自己这样想。不,他们只是普通的爱鸟成癖而已。我跑上一家点心店里去。那时过午不久,时候还早,楼上空着。

    “来一碗馄饨,”我说。

    “这些是什么鸟?”一个肩上挂着一条手巾的伙计问。“来一碗馄饨和一碟‘白切鸡’,”我说。

    “是,是。是会唱的?是不会唱的?”

    “不会唱的。但是要快,我肚子饿着呢。”

    “是,是,一碗馄饨!——一碟白切鸡!”他向楼下的厨房嚷着,或者不如说是唱着。“这些是外国鸟。”

    “是吗?”我只是在敷衍。

    “这鸟生在山上,山上,你晓得的,大山上。喂,掌柜,这是什么鸟?”

    掌柜是一种管账的,他戴着一副眼镜,和一切记账的一样,是能看书会写字的男人,除了铜板和洋钱之外,你别想他对小孩的玩具或别的什么东西会发生兴趣。可是他一听见有鸟的时候,他不但答应,并且,叫我大大的惊异的是他竟移动着脚去找拖鞋了,离开柜台,慢慢地向我的桌子走来。当他走近鸟笼的时候,他那冷酷的脸孔融化了,他变成天真而饶舌的,完全和他那副相貌不称。然后他把头仰向天花板,大肚子从短袄下突了出来,发表他的判断。

    “这种鸟不会唱的,”他神气活现地批评说。“只是小巧好玩,给小孩子玩玩倒呒啥。”

    于是他便回到他那高柜台上去,而我不久也吃完那碗馄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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