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不败之缘定今生》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东方不败之缘定今生- 第2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看着火候到了,少年把灶台上放着的一块厚巾子折了折,垫着巾子双手捧起陶罐端起来。
  他人一站起,那身量却是比同龄人高上许多,若不是身形纤细相貌青涩,单看个子说十五六岁也是可信的
  正当他端着陶罐快步行走时,一个身高和他相仿的少年小跑着追上他,唤道:“明善,停一下。”
  “燕蝶?”明善止步,看着追上来的少年,又焦急地看了眼陶罐。
  燕蝶穿着有些臃肿的厚棉衣,巴掌大的小脸,两颊冻得通红,反而在明丽的脸上添了几分媚色。他闪着水雾蒙蒙的美眸,用纤柔娇软的声音问道:“黎师兄还好么?”
  明善抿了抿嘴,眼神更沉了几分,“他……只是挺过来罢了。我现下着急去送药,回头再与你说。”
  说罢,未再看燕蝶一眼,继续急匆匆前行。
  黎念住的屋子离灶房不近,但明善走路极快,院子毕竟不大,很快便到了。
  用身子轻轻撞开门,再迅速反身将门合上,隔绝了屋外的寒气。
  将陶罐放到桌上,热气从缺了口的一角冒出来,明善打开盖子,小心翼翼地把药倒进一只白瓷碗里。
  刚好尖尖一碗。
  床上躺着的青年,从明善进门,便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
  青年十八九岁年纪,一头水墨似的乌发披散着,脸色苍白得可怕,却因为灵秀动人的眉眼,精致漂亮的容貌,反而生出几分柔弱堪怜的病态美。
  他眸色极黑,眼睛里有着深深的郁色,眉毛不自觉地蹙着,可看向忙碌而细心的少年时,却露出一丝浅浅的温柔。
  “怎么起来了?不怕冷么?待会儿小心手臂压麻了!”明善转眼看见黎念侧身倚着靠枕,担心地直皱眉。
  “见你来才起的,咳咳……不是要喝药了么,喝完就躺下。”黎念嗓子有些哑,咳了两声,连忙压了下去。
  “想咳嗽别压着,光压着也好不了。过会儿我去烧些热水,你洗洗,再多喝点热水。我再找床被子出来,捂捂汗,这咳嗽准是凉着了。”
  明善一边说着,一边稳稳地端着碗坐到床边,拿勺一口一口喂黎念喝药。
  黎念乖乖喝着。
  他也抗议过,叫一个比自己小七八岁的小孩子喂药,饶是他再柔的性子,也忍不住脸红。可每次受伤的地方隐秘,他根本坐不住,只能侧卧着,一边手臂使不上力,身子虚弱,很难把碗端稳。
  想这人,就是给惯坏的。
  没有遇到明善时,多少年他不也挺过来了?从应酬的地方回来,身子再疼再虚软,也得吊着口气强打精神给自己清理,上药,才能睡过去。只有被折腾狠了,昏过去人事不知时,班主才会照顾一二。
  一般染了风寒,发热什么的,不到危险时,更是不会熬药喝药的。
  命贱的人,哪有那么多讲究?活一天是一天,只是苟延残喘罢了。
  却万万没想到,那个他一时心软救下来的孩子,那么把他这个被人鄙弃惯了薄命人,当回事。
  当时被打得多惨的孩子,没喝几次药,伤便很快痊愈了。年纪虽小,却已可看出俊朗非凡的轮廓,眼睛灵动有神,周到有礼,气质文雅,怎么看也不像个小乞丐,说是个贵公子也不为过。他一向不觉得自己是个多事的人,却怜惜那小小少年流落异地无处可依,头一次向班主提出请求。
  这个决定,在此后的一年来,让黎念一次次感谢上天。
  这个名唤明善的少年,初时连劈柴挑水都不会,手心白嫩,一看就是娇生惯养大的。可他性子却很沉稳,踏踏实实地学干活,再重的粗活儿也从不叫苦叫累,很快便上了手,每日里勤勤恳恳,总是能比好几个人一起干还快的做完。就连一向苛刻的福顺班班主,也挑不出明善半点错来,本来是给黎念个面子,如今看来留下明善倒是他赚了。
  明善除了给班里干杂活儿,就是围绕着黎念打转。从初时的笨拙、一窍不通,倒慢慢学会了许多东西,不仅平日里把黎念照顾得很周到——比如做饭时用简单的材料做出比厨娘做的还美味的食物,给黎念开小灶;每当黎念去老爷们家里唱戏,带伤回来,更是无微不至。
  头一回黎念受伤,意识不清时,明善给他清理伤处上药,待他醒来还万分羞窘惭愧,觉得无颜见那眼神明亮的小少年,明善看他的眼神却愈加温和,隐隐带着几分几乎不可能在他这个年龄的少年眼里出现的怜惜,让黎念几欲落泪。
  也是那一次,明善不辞劳累一桶桶从井里打水、烧水,抱着大浴桶摇摇晃晃地放进黎念屋里,兑好了洗澡水,让他染了一身污秽粘腻难忍的身子能好好清洗一番。
  过去,从没有人,为黎念做过这些。
  这番体贴,比那某位老爷曾赏给他的最贵重的礼物,值一百两银子的玉饰,在黎念心里还要重得多。
  从最初的感动,不惯,到如今除了心中的暖意和柔软,他已可以坦然的接受明善的种种照顾。
  那是因为,短短不到一年时光,黎念已经把明善当做自己除了早已分离多年的亲人以外,最亲最近的人。
第三十八章 对策 

  明善言之凿凿地确定黎念对他的感情。
  他没有再多说什么,可是陷入回忆的充满怀念的眼神,却足以说明一切。
  正如许多人所认为的,真正的爱情通常找不到具体的理由,你遇到一个对的人,被对方吸引,产生喜欢,爱恋的心情,就是这么简单。他说他爱他,这是一种感觉,不需要用某件事来佐证,不需要用美好的语言来描述形容,来自自己所在意之人的爱意,是无法被忽略的。
  这一点,我的体会颇深。
  我的苓儿,能力卓绝(不止武功,还包括心计和才华),傲视天下,不介意外界的眼光,思想开放对新鲜事物接受度高,尽管早知道我来历非常,却从未对此大惊小怪。他接受了我这个人,从亦朋友亦兄弟,到恋人,也就一并接受了我诡异的来历和肉体的变异。他会安静地听我滔滔不绝地说话,会耐心地指导我武艺,会用充满柔情蜜意的目光注视我,会沉默地等待我的决定,会骄傲地宣告对我的占有权,会色厉内荏地威胁我不许我离开……
  可是,我的苓儿,却不会将他对我的爱意直抒胸臆,诉诸于口。
  苓儿会害羞,但本性上他是个很大方的人,可能“爱在心头口难开”是这个时代人们的通性,可能苓儿生性内敛,也可能他觉得说不如做,既然我们彼此心意相通,我十分明白他的情意,他根本不需要再去直白地诉说。
  当然,人是矛盾的,苓儿非常喜欢我的一切甜言蜜语,每每听到都会双颊生晕,眼波如水,羽睫颤动如翅,以此回应。
  难道我不想听到苓儿回我以爱语吗?
  当然不是。
  我只是明白,人不能太贪心,有些人说得多了,行为上就会忽略;有些人不说,却为了表达自己的情感,会在方方面面大地方小细节都让你感受到他的情意。我对苓儿的爱是毫无疑问地,可我并不是个周到细心的人,在日常生活上,苓儿让我做什么我都会高高兴兴去做,可他不叮嘱的话,许多事情我就注意不到,也不会主动想到。而苓儿与我正相反,他恨不得把当初为了在日月神教里出人头地、与任我行斗智斗勇的智慧和细致,全都用到我们的家常生活中,事无巨细,面面俱到,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就差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我本来就懒,又迟钝,照他这么养下去,迟早有一天变成一只彻底的废柴米虫。
  其实我对这种未来既担忧,却又忍不住有点小期待^ ^
  呃,扯远了。
  总之,通过我和苓儿的性格分析和相处模式,让我非常明白,有时候不需要什么动人的言语来倾诉,或者什么特别的事件来验证,你就知道,那个人爱着你,爱若珍宝,爱逾生命。
  只是,有时候人会在极度渴望或者极度绝望之下出现幻觉,自我欺骗,自我说服。我不想打击明善,可是……毕竟他已经和那人相识二十年,为爱苦了十七年,守候了十七年,漫长的岁月足以将人折磨得面目全非,也足以让一颗原本坚强坚定的心灵变得软弱。
  今日清晨,大年初一的清晨,明善那蜷缩在院门口,憔悴黯然的模样,始终在我的脑海中徘徊不去。短短一天,那个画面已经硬生生地闯进我脑中数次,让我无法不心痛介怀。
  “你说,黎念还对你有情,有何凭证?”正当我又陷入自己的思绪中神游太虚,忽然听到了我家亲爱的的声音。
  就像狗对气味儿有天生的敏感,我在意识模糊时对苓儿的声音也捕捉得十分及时准确。
  转眼去看明善,见他怔怔地,眼中渐渐蒙上悲哀,仿佛在说:爱情,还要以何为证?
  却听苓儿不等明善回答,径自说道:“口说无凭,耳闻不如目见,不如寻个时机,你去与那黎念见上一面,交谈一番,我与萧一白暗中观察,自能分辨。”
  我一时犯了迷糊:“苓儿,这样做又是为何?咱们看没看到,相不相信,又……”有什么关系呢?
  苓儿瞪了我一眼,颇有点恨铁不成钢的意味,而后淡淡地瞟过明善,长袖一挥,竟丢下我俩,自去沏茶闻香了。
  明善和我面面相觑,忽然,明善那双大眼睛像是电动玩具装上了电池,打开了开关,一下子冒出万丈光芒(此处乃夸张修辞),身形如一阵风刮过,扑到苓儿近前——当然没有成功,苓儿只微一挥手,却带出深沉浩瀚的内力,这内力中虽无杀意,明善猝不及防之下,即便本身内功深厚,也不由得踉跄后退几步,乃至一屁。股跌坐到地。
  我对此情景一头雾水,连忙来到苓儿身边,讨好地笑了笑,道:“苓儿莫气,明善也是一时激动。”
  苓儿本有些不悦,看我急忙过来,眼中似乎闪过一丝担忧,待听了我的话,却微笑起来,神色轻松淡淡道:“无碍。”
  我和苓儿相知益深,片刻便明白过来:他不悦于明善的失态,担心我介意他不给我朋友面子,高兴我在此时最在意他的情绪……若是别家男子,可能就会先去向好友致歉,解释内人的行为以求原谅,可惜我毕竟原本不是男子,更不是个好面子的人。人说重色轻友,实乃人之常情,除了父母,没有人能在我心中和苓儿地位相当。
  哪怕朋友是手足,苓儿却是我的命。
  何况我并不是多么无私的人,朋友再重要,却也无法和受之于父母的身体一并而论。
  明善还是一脸兴奋的样子,一个鹞子翻身,利落地从地上一跃而起,瞪大眼睛看向苓儿:“弟妹,要去求证小念对我的心意,自是有缘由的吧?我看弟妹精光四射,成竹在胸,高深莫测(此人现在已开始胡乱用成语了,随着他不着调的形容,苓儿的脸色也越来越黑),明善大胆请教弟妹,不知弟妹所为为何?”
  苓儿冷笑一声:“我看明兄你长得一脸聪明相,脑袋却实在像被驴踢过。刚才明兄说,这些年做什么都顺风顺水?那看来当真是老天保佑了。”
  他讽了几句,明善却只是一脸茫然加期待地看着他,既没有恼羞成怒,也没半点不快,只好接着道:“但凡明兄还有一两分脑筋,且确实对那黎念用情至深,难道漫长十七年时光,就白白荒废掉了么?干等,能等到石头里长出花来?若明兄甘愿痴情守候,不肯干涉黎念生活,我也不会多事。”
  “……我可没那么高的觉悟。”明善抿了抿嘴:“最初是觉得天崩地裂了日月无光了,想必弟妹和小白在一起,也懂了些我们那里的人的感情观。我们是容不下与他人分享爱人的,所以见小念有妻有子后,我……可后来终究放不下,在有了些家底,于西安城中稳定下来后,这十二三年来,我无一日不想着把小念夺回来。我使过各种办法,却始终无法让小念回心转意……”
  
  “哦?那你都用过什么方法?”
  “我劝说甚至恳求过小念,向他展示我的实力,让他相信我已有足够的能力保护他,承诺在他们分开后,会给那个女人很好的照顾;我给过那个女人银钱,找或武勇英俊或出类拔萃或老实可靠的男人引诱过她,对她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向她充分保证会提供她比目前好无数倍的生活,只要她离开小念;我从他们的孩子不懂事起就暗中去跟他混个脸熟,给他买好吃的好玩的,后来还教他念书识字,对他疼爱有加。我觉得他娘能给他的,我只会多给不会少……我在他们三个人身上都下足了功夫,可是小念不知道在顾及什么就是想不开,无论再难过也总是拒绝我;那个女人骨头很硬,无论如何都不松口,我留下的东西只要不十分贵重,比如衣食用具她时常会留下,其他不肯再受我半点好处;孩子小时候是与我非常要好的,依赖我胜于小念和那个女人,可是这两年不知道是不是青春叛逆期,也对我爱答不理的……”说到这里,明善已是十足沮丧加不解。
  我听了这些手段,不禁为好友脸红,觉得他幼稚,可又忍不住替他心酸。
  明善想到什么,脸色一正,对苓儿道:“看弟妹言谈行止十分大气,以我这些年看人眼光,妄自猜测弟妹是个亦正亦邪的人物,可能会有些非常手段。可是……即便我也曾想过,强取豪夺,先将人抢到身边日日相伴朝夕不离,可始终狠不下心……我曾试过一次,小念却绝食以对,我实在……若弟妹想走个险招,我,我恐怕狠不下心……”
  苓儿闻言,眸光一闪,微微一笑,笑容中有了一分亲近之意:“此时我方觉出,你真真和萧一白是一个地方来的,且不愧为他的朋友……若那人当真对你有情,将人捆在身边,一二年也好,七八年也罢,他自会认命,便是出于习惯,他也会离你不开。可惜你白白蹉跎了大好时光,尽做了些无用功。”话中虽不认可,却也有些了然。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我喃喃感慨。
  明善本是个聪明通达的人,会如此犯傻,终是用情至深被情所困。易地而处,换成我还不知如何呆傻痴愚呢。光想想苓儿离开我那三年,那时对他还只是精神依赖和朦胧好感,却已让我浑浑噩噩了很长时间,为了振奋精神竟然主动奋发图强……可见刺激之大。
  苓儿朝我笑笑,吩咐明善:“你去准备下吧。尽快安排好。”
  明善连忙点头如小鸡啄米,就差双手合十把我家苓儿当菩萨一样拜拜,祈求保佑了。
第三十九章 苦肉计 

  大年初二,明善在明,我们在暗,一起去拜访那位让我好奇不已的黎念同志。
  “苓儿,你说,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能让明善执着二十年呢?”如今我的轻功大有长进,轻身前行时,也可分神说话。
  “按说明善是你的朋友,我知之甚少,不过……这其实和明善、黎念是怎样的人关系不大罢。这世间之大,唯情一字难解。情一旦生,莫说二十年,执着三十年、四十年也未可知。”
  苓儿淡淡地说。
  我转眼看他,他眉目平和,眼神宁静而温柔,话语中带着感同身受的了然。
  我毫不怀疑,若是为了我,苓儿也可执着一生。
  可我却想不出那般场景。
  若我们无奈分离,苓儿一定会用尽一切办法与我聚首;若我先他而亡,他一定会殉情与我为伴地下
  定情之初,我以为我爱得比他热烈激情,他则带着些年长者的包容内敛。
  相伴时日益久,我方明白,苓儿的爱,或者说,那个曾经为自己改名为“东方不败”的男人的爱,乃是这世上最浓烈醇厚的情感,平时不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